113年十二年課綱原住民族教育議題推廣計畫
壹、活動宗旨
一、透過優秀教案選拔與公開分享,提升各部定領域課程之教師熟悉十二年課綱原住民族教育議題相關課程內容背景知識。
二、鼓勵各級國教輔導團、學群科中心、議題中心或教師社群合作,培訓各學習階段及分區種子教師等教師,投入部定領域課程原住民族相關學習內容條目教案研發工作。
三、擴大本計畫工作坊辦理成果,激發參與之基層教師投入教案撰寫工作,提供更多的優質教案供各領域教師參考。
貳、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承辦單位:國立東華大學原住民族課程發展協作中心(地址:974 花蓮縣壽豐鄉大學路 2 段 1 號;電話:03-8905936;聯絡人:蕭先生、温小姐)
參、教案徵稿內容
一、參加對象
(一) 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非學校形態實驗教育)之國小、國中、高中正式教師、代理(課)教師、實習教師、專職族語老師、原住民族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
(二) 大專院校之教育相關系所、各師資培育大學修習教育學程之學生、實習學生。
(三) 各區原住民族課程發展協作中心、縣市教育局(處)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原住民族教育研究中心等相關工作人員。
(四) 其它教育相關工作人員(含部落工藝師、文化工作者、文化指導員、部落耆老等)
二、徵稿領域
(一) 國小階段
1. 社會領域
2. 自然領域
3. 藝術領域
(二) 國中階段
1. 社會領域
2. 自然領域
3. 藝術領域
(三) 高中階段
1. 社會領域
肆、重要活動日期
徵稿期間:即日起至 113 年 9 月30 日。
伍、教案稿費給付方式
經初選合格後將給付稿費,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稿費支給基準數額修正對照表」為主,稿費支付以千字,1,200 元為單位。經審查入選為優良教案,稿費增至以千字,1,600 元為單位。部定領域原住民族相關之議題教案,均歡迎賜稿。
一、 教案徵稿至 113 年 9 月 30 日,依來稿先後採雙向匿名方式隨時送審,經初、複審程序後,遵照審查意見決定刊登與否。
二、 來稿文幅以 2,000 字至 2 萬字為度,請依規格撰寫,凡引用他人著作,應依著作權法規定明示出處,並加註釋及附列參考文獻,並請註明出處及附寄原文。文稿內容如有違反著作權法及其他法令規定,責任自負。
三、 來稿請用真實姓名,載明通信地址、電話、電子信箱、學經歷及服務單位名稱、職務。本刊對來稿有權刪改,如不願刪改者,請事先說明。
四、 來稿經刊登後,即依相關規定致送稿酬。
五、 來稿經本刊採用刊登,本刊享有在任何地點、任何時間,以任何方式利用該著作之權利、透過網路提供服務、授權用戶下載、列印、瀏覽,且不需因此支付任何費用。
陸、注意事項
一、 可以以團體方式投稿,最多 3 人。
二、 作品恕不退還,請自留底稿。
三、 教案內容,以自行開發製作,且限未曾投稿、參賽、公開發表之教案為主。
若引用他人之圖片、影音與文字等,需取得所有權人同意,並註明出處及附上原著作權單位/個人授權証明文件;取材不得運用非經授權之照片、圖片、影音為內容,如有涉及侵害《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或智慧財產權、著作權或商標、服務標章、機關標誌者,由參賽者自負法律責任。
四、 已參加其他教案甄選活動並已獲獎的作品,不得重複投稿
五、作品內容請留意,勿使用歧視性用語,以及避免原住民族議題落入偏見。
六、優良教案設計及學習單同意無償授權主辦單位為推廣之目的,以收錄、展示、重製、公佈網站等方式使用。
七、主辦單位對作品得視需要予以修改,做為後續規劃及應用。
柒、效益
一、 透過本教案甄選與公開優良教案,促進各級學校師長有更深的理解十二年課綱原住民族教育議題之內容知識,以及選擇合適的議題,適時的融入教 學之中。
二、 透過甄選與公開優良教案,提升各級國教輔導團、學群科中心、議題中心或教師社群合作,培訓各學習階段及分區種子教師等教師,願意投入原住民族學習內容條目教案研發工作。
三、 經由透過甄選活動與公開優良教案內容,提高本計畫相關工作坊能見度,使基層教師投入教案撰寫工作坊,主動成為原住民族議題之種子教師,撰寫出更多的優質教案供各領域教師參考。
捌、投稿方式
請寄送教案電子檔至E-mail: abus@gms.ndhu.edu.tw;另寄送紙本智慧財產授權書至國立東華大學原住民族課程發展協作中心(地址:974 花蓮縣壽豐鄉大學路二段 1 號;電話:03-8905936;聯絡人:蕭先生、温小姐)始完成報名,有相關疑問請致電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