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弘揚孝道」漫畫比賽

113年度「弘揚孝道」漫畫比賽

 總獎金: 90000

最高獎金: 6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4-09-25

主辦單位: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孝道教育資源中心

主辦單位電話: 07-761-3875分機504(王助理)

主辦單位Email:499@tea.nknush.kh.edu.tw

壹、 依據

一、 教育部孝道「心」文化實施計畫

二、 113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孝道教育資源中心實施計畫

113年度孝道教育系列比賽

貳、 目的

為弘揚孝道精神,落實於日常生活中,特舉辦「弘揚孝道」漫畫比賽,期望能提升家庭倫理和孝敬父母的良好社會風氣,希望透過本活動,紀錄生活中孝行的美好畫面及意境,向下紮根來強化莘莘學子及社會大眾對於孝道精神的重視。

參、 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孝道教育資源中心

二、 承辦單位: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

三、 協辦單位:社團法人台灣普力關懷協會

肆、 參加對象

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在學學生、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

伍、 甄選規則

一、 活動對象(以113年8月1日起之身分為準)

共分為國小學生A組(國小一年級至三年級)、國小學生B組(國小四年級至六年級)、國中學生組、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組(含五專前三年),每人以參加一件漫畫作品為限,同一件作品不受理跨組別參賽。

二、 漫畫主題

選擇與孝道相關之內容,畫出自身與家人愛的互動,題目自訂。三、 活動相關日期:

(一) 收件截止:113年9月25日(星期三),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二) 入圍名單:113年11月30日前公告各組別「入圍」名單於孝道教育資源中心官方網站。

(三) 頒獎典禮:典禮日期、時間與地點擇日公告於本中心官網。

四、 報名與收件方式,請於113年9月25日(星期三)前完成以下程序:

(一) 先將作品完成後,再至「113年度孝道教育系列比賽線上報名表單」( https://forms.gle/nYv6R1FL64yu4K5n9)填寫報名資料與上傳作品電子檔(可用拍照或掃描等方式,能將畫作清晰呈現之圖檔),並下載相關附件。

1. 畫作電子檔檔名請依下列格式命名:

(1) 漫畫-組別-作品名稱-校名-作者姓名

(2) 範例:漫畫-國小A組-我愛爸媽-南成國小-王大明

(二) 再將以下須檢附資料寄至802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89號「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 孝道教育資源中心 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寄件資料須包含:

1. 包裹外需黏貼專用信封封面【附件一】

2. 包裹內需檢附以下紙本資料:

(1) 授權同意書一份【附件二】

(2) 個人資料蒐集同意書一份【附件三】

(3) 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影本一份

(4) 漫畫作品

(5) 請於畫作背面貼上(浮貼)已完成填寫之漫畫作品黏貼表【附件四】)

(6) 如欲取回未獲獎作品者,隨須檢附資料一倂附上「80元郵資」以及事先填妥之「郵局託運單」,本中心將使用郵局寄回給參賽者。(註:得獎畫作一概不退回,若已附回郵者之畫作得獎,則會將參賽者自行填妥之託運單黏貼於信封上寄回80元郵資。)

(三) 以上紙本附件及電子檔均需繳齊,未繳齊者,視為資料繳交不全,不予評選。倘有未盡事宜,敬請聯繫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孝道教育資源中心)。

1. 聯絡電話:07-7613875分機504,王助理

2. 聯絡信箱: 499@tea.nknush.kh.edu.tw

陸、 稿件規格及評選標準

一、 稿件格式規定:

(一) 作品規格:以 A4尺寸(約21cm*29.7cm)為限,格數不限。

(二) 作品媒材:表現素材不限,也可使用電繪或手繪方式進行。

二、 評選標準:

(一) 作品與主題適切性40%

(二) 構圖創意與獨特性40%

(三) 漫畫手法與技巧性20%

三、 由孝道教育資源中心協同社團法人台灣普力關懷協會邀請專家學者進行評選作業,根據評選標準選出特優、優等、佳作及入選等作品,獲選作品將公告於孝道教育資源中心網站。

柒、 獎項

一、分為國小學生A組(國小一年級至三年級)、國小學生B組(國小四年級至六年級)、國中學生組、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組(含五專前三年)共四組,每一組別選出特優1名、優等3名、佳作5名,並依投稿狀況增列入選名額,獲獎名額視實際投稿數量及評選結果,得不足額錄取,獎項及內容如下表:

組別 獎項
特優 優等 佳作 入選
國小學生A組
(國小一年級至三年級)

1 3 5 若干名
國小學生B組
(國小四年級至六年級)

1 3 5 若干名
國中學生組 1 3 5 若干名
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組
(含五專前三年)

1 3 5 若干名

各組獎項說明表

(一) 特優:共4名,每名頒發獎狀乙幀,並致贈6,000元禮券。

(二) 優等:共12名,每名頒發獎狀乙幀,並致贈3,000元禮券。

(三) 佳作:共20名,每名頒發獎狀乙幀,並致贈1,500元禮券。

(四) 入選:若干名,每名頒發獎狀乙幀。

捌、 其他注意事項

一、 得獎畫作一概不退回,若已附回郵者之畫作得獎,則會將參賽者自行填妥之託運單黏貼於信封上寄回80元郵資。

二、 凡參加投稿作品應具原創性,限未曾投稿、未曾參加任何比賽、以及未曾公開發表之作品(即未曾在網路或平面刊物發表之作品),並且不得有抄襲、翻譯、改寫、模仿或瞟竊他人之作品(包含 AI 協作)等侵害智慧財產權違法侵權之情形。若經檢舉違反上述事項,主辦單位得撤銷參賽、入圍資格或得獎之權利。得獎作品如經發現違反前述事項,或有侵害他人著作權經有關機關處罰確定者,取消其獎勵資格,並追回已發放之禮券及獎狀,作品無論得獎與否均不予退件。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亦應由參賽者自行負法律及賠償責任。

三、 參賽者請於報名表單上詳載個人資料,作品稿件上請勿加註任何記號,或書印作者姓名;作品字數不足、資料繳交不齊全者,視為不合格件,不予評選。

四、 為確保競賽品質,參賽者於線上報名後,參賽作品經承辦單位進行資格審查,如遇參賽者基本資料填寫不完整,作品規格與參加資格不符、或檔案無法讀取等情形時,則直接予以刪除,不另行通知,報名截止後,亦不得更改參賽資料。

五、 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團之決議,除非能具體證明其作品無違反本辦法相關規定外,不得有其他異議。若參賽作品未達評審認定標準者,各獎項得予從缺。

六、 主辦單位基於參賽者管理、報名管理、活動期間身分確認、活動聯繫、競賽活動相關訊息聯繫及相關行政作業之目的,得蒐集處理參賽者或其他成員之個人資料。不同意蒐集處理其個人資料者,主辦單位得取消該參賽者入圍或得獎資格。

七、 作品於送件同時,應由參賽者依著作權法規定簽署「著作使用權授權同意書」,得獎作品之著作權屬於教育部國教署及社團法人台灣普力關懷協會,教育部國教署及社團法人台灣普力關懷協會基於非營利之教育推廣與資源分享目的擁有推廣、借閱、公布、印製、發行、重製及公開展示播放、上網等之權利,不另支付酬勞或任何費用。

八、 若有涉及相關著作權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權利時,悉由作品提供者自行負法律上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九、 各項注意事項載明於本計畫中,參賽者於參加本計畫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計畫注意事項之規範。本計畫如有任何疑義,皆以主辦單位正式公告為主,主辦單位保留活動修改及變更之權利。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或得獎資格。十、主辦單位保留最終裁決權,參賽者不得異議,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並公布於本中心官方網站。

玖、 本計畫奉核定後公布實施,修正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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