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全國美術展
113年全國美術展 評審委員名單
類別 | 委員姓名 |
水墨類 |
林章湖 吳超然 莊連東 劉素真 趙宇脩 |
書法類 |
林隆達 杜忠誥 蕭世瓊 林進忠 林榮森 |
篆刻類 |
李清源 鄭多鏗 龔詩文 游永堯 鄭雅勵 曾子雲 |
膠彩類 |
詹前裕 黃冬富 劉玲利 黃士純 徐子涵 |
油畫類 |
薛保瑕 鄭建昌 吳宇棠 葉子奇 謝鴻均 |
水彩類 |
洪東標 黃進龍 謝明錩 柯適中 簡忠威 |
版畫類 |
林雪卿 楊明迭 朱哲良 侯俊明 陳曉朋 |
雕塑類 |
黎志文 林文海 許自貴 宋璽德 張乃文 |
攝影類 |
簡榮泰 沈昭良 張蒼松 姚瑞中 周慶輝 |
新媒體藝術類 |
邱誌勇 陳永賢 陳蕉 陳明惠 曾鈺涓 |
綜合媒材類 |
顧世勇 莊普 盧明德 李明學 陳松志 |
相關連結:
全國美術展相關競賽:
- 114年全國美術展114年全國美術展 獎勵 金牌獎:奬金新臺幣25萬元(含稅),獎狀乙紙、獎座乙座 銀牌獎:奬金新臺幣12萬元(含稅),獎狀乙紙、獎座乙座 銅牌獎:奬金新臺幣8萬元(含稅),獎狀乙紙、獎座乙座 入選若干名,各發給入選證書乙紙 各獎項(含入選)均得從缺 得獎人(含入選)均發給展覽專輯二冊
- 113年全國美術展113年全國美術展 線上報名:113年1月8日-1月22日,計15天 金牌獎:1名,奬金新臺幣25萬元(含稅),獎狀乙紙、獎座乙座 銀牌獎:1名,奬金新臺幣12萬元(含稅),獎狀乙紙、獎座乙座 銅牌獎:1名,奬金新臺幣8萬元(含稅),獎狀乙紙、獎座乙座 入選若干名,各發給入選證書乙紙
- 112年全國美術展112年全國美術展 初審收件:112年 1月 7日-1月 13日,計7天。 金牌獎:1 名,奬金新臺幣 25萬元(含稅),獎狀乙紙、獎座乙座。 銀牌獎:1 名,奬金新臺幣 12萬元(含稅),獎狀乙紙、獎座乙座。 銅牌獎:1 名,奬金新臺幣 8萬元(含稅),獎狀乙紙、獎座乙座。
- 111年全國美術展111年全國美術展 初審收件:111年1月8日-1月14日,計7天。 各類金牌獎:奬金新臺幣20萬元(含稅),獎狀乙紙、獎座乙座。 徵件類別: 水墨、書法、篆刻、膠彩、油畫、水彩、版畫、雕塑、攝影、新媒體藝術、綜合媒材等11類。 參賽作品須為民國109年以後(含民國109年)之創作。
- 一一O年全國美術展一一O年全國美術展 初審收件110年1月5日-1月11日,計7天。 徵件類別: 水墨、書法、篆刻、膠彩、油畫、水彩、版畫、雕塑、攝影、新媒體藝術、綜合媒材等11類。 各類金牌獎:1 名,奬金新臺幣 20 萬元,獎狀乙紙、獎座乙座。 參賽資格具中華民國國籍或持有中華民國居留證之個人或團體。
- 一○九年全國美術展一○九年全國美術展 目的:拔擢美術創作人才,鼓勵美術創作。徵件類別:水墨、書法、篆刻、膠彩、油畫、水彩、版畫、雕塑、攝影、新媒體藝術、綜合媒材等11類。參賽資格:具中華民國國籍或持有中華民國居留證之個人或團體,以團體參賽者,需有二分之一以上持有中華民國國籍或在臺居住證明。
- 一○八年全國美術展一○八年全國美術展 凡是中華民國國民,從事藝術創作者皆可參與。自今(108)年度起,為了回應當代藝術發展思潮及創作趨勢,除了原有的水墨、書法、篆刻、膠彩、油畫、水彩、版畫、雕塑、攝影、新媒體藝術等10個類別,更增設「綜合媒材」類,共計11類別分設金、銀、銅牌獎及入選等獎項,總獎金額度高達新臺幣400萬元
- 一O七年全國美術展一O七年全國美術展 目的:拔擢美術創作人才,鼓勵美術創作。 徵件類別:水墨、書法、篆刻、膠彩、油畫、水彩、版畫、雕塑、攝影、新媒體藝術等 10 類。 參賽資格: 中華民國國民從事藝術創作者。 民國 105 年以後(含民國 105 年)之創作,不曾參加任何競賽得獎者
延伸閱讀:
- 「113年全國美術展」徵件目的 拔擢美術創作人才,鼓勵美術創作。 徵件類別 水墨、書法、篆刻、膠彩、油畫、水彩、版畫、雕塑、攝影、新媒體藝術、綜合媒材等 11 類。 參賽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或持有中華民國居留證之個人或團體,以團體參賽者,需有二分之一以上持有中華民國國籍或在臺居住證明。 二、參賽作品須為民國111年以後(含民國111年)之創作,且不曾參加競賽得獎(本展覽及其他競賽並同時獲得入選以上之獎項者,視同不符參賽資格)。 三、不限參賽類別,每人每類以提報一件參賽作品為限,但同一件作品不得同時跨類別參賽。 比賽網站 : https://event.culture.tw/mocweb/reg/NTMOFA/Detail.init.ctr?actId=30140&utm_source=moc&utm_medium=index&utm_campaign=30140
- 國立臺灣美術館辦理「113年全國美術展」徵件活動【參賽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或持有中華民國居留證之個人或團體,以團體參賽者,需有二分之一以上持有中華民國國籍或在臺居住證明。 二、參賽作品須為民國111年以後(含民國111年)之創作,且不曾參加競賽得獎(本展覽及其他競賽並同時獲得入選以上之獎項者,視同不符參賽資格)。 三、不限參賽類別,每人每類以提報一件參賽作品為限,但同一件作品不得同時跨類別參賽。 四、參賽作品不得有抄襲、重作、臨摹、代為題字、冒名頂替、損害他人著作權益、或違反本簡章規定。若有上開之情事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得逕取消資格並公告之,三年內不得參賽,已發給之獎金、獎座、獎狀、入選證書予以收回。 【報名方式】 本屆一律採線上報名,報名期間為113年1月8日至22日止,請至國立臺灣美術館「全國美術展線上報名系統」完成報名,報名系統入口網站請由國立臺灣美術館官網(按此前往!)進入。各類別線上報名所需資料請詳本簡章內容,資料未齊備者,不予受理。 相關連結 https://event.culture.tw/mocweb/reg/NTMOFA/Detail.init.ctr?actId=30140&utm_source=moc&utm_medium=index&utm_campaign=30140
- 【113年全國美術展】徵件 1/8~1/22 [金獎25萬元]由文化部指導、國立臺灣美術館主辦的「全國美術展」,以競賽、獎勵、展覽方式培育暨發掘臺灣美術創作人才及作品,俾使其成為一個公開募集且公正、公平的競賽育才機制。本屆「113年全國美術展」徵件為順應電子化趨勢一律改採線上報名,簡章即日起於國立臺灣美術館官方網站正式公布, 12月起提供紙本簡章於國立臺灣美術館、各生活美學館、直轄市及縣市文化局供創作者免費索取。 「113年全國美術展」預定網路報名期間為明(113)年1月8日至22日止。本展以分類、分項的公開徵件競賽機制,共計以11類項進行徵件,分別為水墨、書法、篆刻、膠彩、油畫、水彩、版畫、雕塑、攝影、新媒體藝術、綜合媒材,提供各領域藝術家多元的交流平臺;以多元媒材來兼具傳統與創新,並反映當代藝術的創作趨向,希望藉此提供各領域藝術家創作發表的平臺,並使民眾有深入認識臺灣各類藝術創作特色的機會。 https://www.ntmof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