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新北市婦幼安全創作比賽.書法創作比賽辦法

114年新北市婦幼安全創作比賽.書法創作比賽辦法

 總獎金: 34000

最高獎金: 1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5-08-31

主辦單位: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主辦單位電話: 02-2228-6033分機5534(楊佳潔警員)

主辦單位Email:yangchaj@gmail.com

壹、目的:

一、為落實守護婦幼保護工作,建構完整之婦幼保護網絡,打造一個讓民眾安居樂業的新北市,實踐在地樂活之施政理念。

二、讓學生從創作過程中建立婦幼安全觀念,提升大眾對婦幼安全保護之敏感度,進而吸收相關法律常識,期能透過比賽促進大眾對於婦幼安全的重視並達到宣導效果,加入守護婦幼工作的行列。

貳、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新北市政府及內政部警政署

二、主辦單位: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以下簡稱本局)

三、承辦單位: 本局婦幼警察隊

四、聯絡窗口:(02)2228-6033分機5534警員楊佳潔

参、參加對象資格:

一、設籍本國國民,年齡不限。

二、本項比賽作品為個人參賽且每人限參加1件。

肆、作品主題:

書寫作品應與「婦幼安全」防制性侵害、性騷擾、兒少性剝削、家庭暴力、跟蹤騷擾、數位性別暴力及兒少保護等為主題,採正向宣導方式(保護、愛護、守護),內容正向、溫馨和諧為佳,爰作品內容應呈現如何保護民眾避免遭受侵害。

伍、作品規格:

一、作品規格:採用對開(約寬35公分x長135公分)宣紙書寫。

二、書寫方式:直式書寫、字體不拘、不標點符號、得落款(不落款亦可)、得鈐印無須裱褙。

三、作品規格文字口語、白話或詩詞皆可,但須以作七言絕句「形式」呈現(7字成四句,可不押韻)。

舉例:

(一) 家庭暴力發生時 冷靜離開快求救 可至警察局報案 首要聲請保護令 (二) 網路交友要小心 危險藏在虛擬中 最好不要約見面 應該保有防衛心 (三) 兒童保護一起來 拒絕家暴站出來 身體保護自己來 婦幼安全共同來

陸、收件方式:

一、送件內容:參賽作品、報名表及著作財產權讓與書。

二、送件日期:即日起至114年8月31日止,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三、送件方式:

(一)參賽作品併同報名表及讓與書正本,親送或郵寄至指定寄送地址,參賽作品繳交或寄送時請做好防護措施以免郵寄過程中毀損,建議可裝於圓筒寄送。

(二)寄件地址: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行政組收(235009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1167號8樓)

柒、評選規則:

一、評選標準:書法整體美感(40%)、主題切合度(30%)及詞句創意(30%)。

二、評選作業:評審人員由承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選,擇優錄取評定名次,若作品未達一定程度者,得由評審委員決定該名次從缺。

捌、活動獎勵:

一、創作書法:(共計9名,以個人參賽,禮券為Benefit Xpress福利即享券)

(一)金牌獎1名,頒發禮券新臺幣1萬元、獎盃1座及獎狀1幀。

(二)銀牌獎1名,頒發禮券新臺幣7,000元、獎盃1座及獎狀1幀。

(三)銅牌獎1名,頒發禮券新臺幣5,000元、獎盃1座及獎狀1幀。

(四)佳作6名,各頒發禮券新臺幣2,000元及獎狀1幀。

*備註:指導老師如需感謝狀,請於報名表勾選,原則僅頒予得獎人獎狀。

二、得獎公布:得獎作品預計於114年10月底前於本局婦幼警察隊網站公布,並電話通知得獎者頒獎日期。

玖、頒獎典禮:

預訂114年10月底於本局6樓大禮堂公開頒獎。

拾、注意事項

一、 參賽作品不論得獎與否,一概不予退還,請自留副本;因郵寄遺失、郵資不足、失竊或其他非承辦單位之原因造成參選作品遺失或損壞,承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

二、 參賽作品必須為個人著作,如發現涉及仿冒、盜用他人作品之情事,經檢舉查證之後,承辦單位得取消參賽資格,如有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概由參賽者自行負責,並承擔承辦單位之一切損失,承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三、 參賽作品必須為原創,嚴禁涉及色情、暴力、毀謗、人身攻擊及不雅作品之內容,如發現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或涉及仿冒、盜用他人作品之情事,經他人檢舉查證之後,承辦單位得立即取消該作品之參賽資格,若得獎者已領取獎項,應將所領取之獎項,無條件繳回承辦單位。

四、 參賽者必須擁有其參賽作品內所有元素,並確保參賽作品的原創性,不得使用曾公開發表、獲獎或被其他機構採用之作品,亦不得同時參與其他比賽。

五、 得獎作品之著作權歸本局所有,並得依著作權法有重製、刪改、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六、 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原因無法執行時,承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參與活動者不得提出任何異議或要求。

七、 得獎者獎金依所得稅規定扣繳所得稅。

八、 承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改及終止本活動之權利,以最新公告為準,本項活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改及補充之,公告於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網站,不另通知。

九、 參賽者之作品若有疑義時,由評審委員會認定之。

點子秀僅提供活動資訊分享。版權所有及參賽請洽詢主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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