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中區客家美食料理比賽

2015中區客家美食料理比賽

報名時間: 2015-10-01 ~ 2015-10-31

客家委員會與苗栗縣政府共同合辦「2015中區客家美食料理比賽」-「豐味漬」,以「客家漬物料理」為主題,希望參賽者運用中區當地豐饒物產發揮創意,創造出色香味俱全的客家美食料理。為召集更多苗栗縣市、臺中市、彰化縣市、南投縣市的料理高手到場一較高下,報名截止日由原104年10月23日延長至104年10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歡迎有興趣的民眾,踴躍報名參加。


2015中區客家美食料理比賽-客家漬物料理競賽

「豐味漬」報名簡章

醃製當季食材一直是客家傳承下來的美食文化,為了讓食物保存久長而發展出豐富的醬菜/醬料文化,並擅用醃製成的醬菜烹調出各式的美味客家料理。為了延續傳統文化及發揮創意,特規劃客家美食漬物料理比賽,鼓勵年輕學子及熱愛客家美食的民眾,激發想像力參與競賽,將客家傳統帶來豐沛的美食生命力,將客家美食文化永續傳承。

指導單位:客家委員會
主辦單位:苗栗縣政府
承辦單位:苗栗縣政府國際文化觀光局
執行單位:晴瀧設計有限公司

一、初賽比賽辦法:

(一)、報名時間:104年10月1日至10月23日10月30日止

(二)、報名方式:

  1. 郵寄報名:
    填寫報名簡章完整資料寄送至以下地址,以郵戳為憑。
    郵寄地址:
    台北市100中正區中華路二段39巷2-1號
    2015中區客家美食料理比賽 活動小組 收
  2. 網路報名:
    於活動官網線上報名,收件以10月23日下午六點為止。
    活動官網:www.centralhakkafood.com
報名方式 繳交資料
郵寄報名
(電子檔案或紙本資料)郵寄至台北市100中正區中華路二段39巷2-1號
「2015中區客家美食料理比賽活動小組 收」
紙本文件
附件1 參賽隊伍報名表1份
附件2 履行個資法第8條告知義務聲明
附件3 肖像權及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1份
附件4 傳統客家漬物料理製作表1份(照片須為彩色)
附件5 創意客家漬物料理製作表1份(照片須為彩色)
附件6 證明文件1份電子檔案
附件1 參賽隊伍報名表1份(word檔)
附件2 履行個資法第8條告知義務聲明(jpg或pdf檔)
附件3 肖像權及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1份(jpg或pdf檔)
附件4 傳統客家漬物料理製作表1份(word檔,照片需為jpg檔,彩色)
附件5 創意客家漬物料理製作表1份(word檔,照片需為jpg檔,彩色)
附件6 證明文件1份(word或pdf或jpg檔)* 以上資料請燒錄成一份光碟寄回。
網路報名
www.centralhakkafood.com/
  1. 請至活動網站填寫參賽隊伍報名資料及上傳照片。
  2. 勾選同意履行個資法第8條告知義務聲明和肖像權及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
  3. 證明文件(jpg檔)

(三)、比賽組別:

  1. 學生組:在中部四個縣市(苗栗縣/市、台中市、彰化縣/市、南投縣/市),皆需就讀高中高職或大專以上的在職學生,3人為一隊。
  2. 社區團體組:設籍在中部四個縣市(苗栗縣/市、台中市、彰化縣/市、南投縣/市),年滿16歲以上對客家料理有興趣之民眾,3人為一隊。

(四)、初賽說明:

  1. 料理成品需有以客家醃漬物為主的食材之一,製作出傳統客家漬物菜餚和創意客家漬物菜餚共兩個作品。
  2. 製作表上詳細書寫隊伍名稱、作品名稱、材料名稱、材料份量及來源、調味料名稱及份量、製作過程及烹調技巧、創作理念及菜餚照片(5X7吋照片,最多每道菜附上2張),並附上報名表、證明文件(身份證或學生證)、履行個資法第8條告知義務聲明、肖像權及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請參照附件表單)。
  3. 每位報名者限參加一組,完成初賽報名後不得更換參賽組別及隊員,決賽需為報名時相同隊員,重複報名者,主辦單位得逕行指定其參加之組別,不得異議。
  4. 初賽評分配比:
  5. 公佈入選決賽:
  6. (1). 104年10月30日公告活動官網( www.centralhakkafood.com )以及苗栗縣政府國際文化觀光局網站( http://www.mlc.gov.tw/index.asp ) 最新消息中,並以電話及電子郵件通知入選資格隊伍。
  7. (2). 遴選出學生組10隊及社區團體組10隊參加決賽競賽,並後補各取3名,若進入決賽不克前來者 ,請於三天前告知。

二、決賽比賽辦法:

(一)、決賽時間:2015年11月7日 (六)
(二)、決賽地點:苗栗特色館(苗栗縣公館鄉館南村14鄰館南352號)
(三)、評選方式:

決賽評選方式:

三位專業評審依評分標準規則進行評分。
評選出學生組及社區團體組各前三名及佳作二名。

決賽流程:
競賽食材:

(1).限定成品內容需以客家傳統漬物做為主要食材之一,並突顯客家醃漬物的特性料理菜餚為目的,製作出一道傳統客家美食,以及另一道具有客家漬物特色的創意料理。 (客家醃漬物食材,例如:福菜、梅干菜、醃菴瓜、客家酸菜(水鹹菜)、漬嫩薑、醬冬瓜、蘿蔔乾、蘿蔔錢、樹子(破布子)、豆鼓、米醬、醃筍乾、紫蘇梅、醃豬肉、漬黃瓜、豆腐乳……等)。
(2).總決賽所需食材由參賽各組自行準備,大會僅提供共用調味料,其他特殊調味料可自行攜帶。
(3).參賽作品必須自行購買食材,食材可先行清洗、去皮、漲發、醃漬、熬煮高湯,競賽前須保持食材型態之完整性,不可切割、磨碎、氽燙、滷製或油炸等前置處理,違者酌予扣分。
(4).所有食材須使用天然食材及調味材料,不可使用人工食品添加物,不得以市面已特殊調理完成之調味品、半成品或成品參賽,否則該項菜餚以零分計算之。(如:XO醬、罐頭加工品……等)。
(5).各參賽隊伍準備之食材應物盡其用,避免浪費。

競賽時間:

90分鐘

評分說明:

(1).依競賽規定90分鐘內完成二道菜各三份,每一份為3人的份量,依成品、擺盤及展示桌陳列等做為評分標準,總分數為100分。比賽開始70分鐘開始出菜,如未於90分鐘內完成料理送達評分地點完成擺設,酌予扣分。
(2).參賽隊伍可自行佈置展示台,展示台尺寸為100×45公分,由執行單位製作隊伍名稱、菜餚名稱及理念說明的立牌;每隊伍食材補助及佈置展示台費用NT$2,000元,於決賽後攜帶有照片之證明文件核對簽領。
(3).評分標準

其他說明

(1).大會提供設備:
(2).大會提供共用基本調味料:
(3). 比賽獎金:

學生組:

  • 第一名:獎金新臺幣30,000元、獎狀及獎牌乙張。
  • 第二名:獎金新臺幣20,000元、獎狀及獎牌乙張。
  • 第三名:獎金新臺幣10,000元、獎狀及獎牌乙張。
  • 佳 作:二名,各獎金新臺幣5,000元、獎狀及獎牌乙張。

社區團體組:

  • 第一名:獎金新臺幣30,000元、獎狀及獎牌乙張。
  • 第二名:獎金新臺幣20,000元、獎狀及獎牌乙張。
  • 第三名:獎金新臺幣10,000元、獎狀及獎牌乙張。
  • 佳 作:二名,各獎金新臺幣5,000元、獎狀及獎牌乙張。

(4). 其他注意事項:

  • 參賽者可視個別需求自備辛香料、調味料、鍋具、輔助工具、餐盤或盛裝容器或其他所需廚具等。
  • 請務必使用電磁爐專用的廚具,若使用其它廚具(電鍋、蒸籠……等)需事先告知執行單位,將依現場電力配置情況酌情予以使用。
  • 會場所提供之用具與器材不得任意帶走及損壞,如有上述情事參照市價賠償,所有器具使用完畢後須清洗乾淨,物歸原位。
  • 參賽者須穿著正式廚師服裝或客家特色服裝,以整潔統一符合服裝儀容。
  • 參賽隊伍需於現場規定之區域進行比賽。
  • 參賽者製作料理過程必須注意餐飲衛生安全,避免食物中毒。
  • 須配合決賽時間到場參加比賽,違者棄權論。
  • 活動過程將開放媒體及主持人採訪,但以不妨礙參賽者為原則。
  • 主辦單位基於宣傳推廣之需要使用其肖像,其著作版權屬於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所有,參賽者不得異議。
  • 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擁有得獎作品之研究、攝影、宣傳、網頁製作、展覽、商品開發、出版以及出版品販售等權利。
  • 以上注意事項請參賽者務必遵守,倘若有違規或導致活動無法順利進行之事宜發生,承辦單位將視情況取消其參賽資格。
  • 本規範如有未盡事宜,得以隨時補充修正,並於活動當日或比賽前統一說明。

獎金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2條第7款「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按給付全額扣取百分之十」規定,得獎者獎金為新臺幣2萬元(含)以下,照原獎金發放,得獎獎金超過新臺幣2萬元須先扣10%之稅金。(如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者,另依規定辦理。)

(5). 聯絡方式:
晴瀧設計有限公司
2015中區客家美食料理比賽 活動小組
電話:(02)2382-5758 ext.14 邱沛琳、15 蘇睿綸
傳真:(02)2382-5768
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二段39巷2-1號
電子信箱:service@3n6.com

苗栗縣政府國際文化觀光局
文創產業科 莊小姐
電話:(037)352961 ext.513
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北苗里自治路50號
電子信箱:bettinajjc@mlc.gov.tw

via : 2015中區客家美食料理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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