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通訊博物館電子裝置製作比賽
2016年度通訊博物館電子裝置製作比賽
Museu das Comunicações – Concurso de Construção de Dispositivos Electrónicos, 2016 Communications Museum – Electronic Device Construction Competition, 2016
附則 – 初中組及高中組
製作要求:
作品使用材料不限,但不可使用完全現成之裝置;
作品必須由「控制單元」及「裝置」兩部份所組成。
運作功能:
「控制單元」以非線控方式控制「裝置」在指定區域內把物件移離或放置到指定區域。
作品尺寸:
「裝置」必須小於 15cm 21cm15cm (高);「控制單元」不設限制。
作品重量:
「裝置」含驅動電池重量須少於 2kg ;「控制單元」不設限制。
裝置限制:
「裝置」必須且只限使用3V 直流馬達(兩線式),即不能使用「步進馬達」及「伺服馬達」。
電源限制:
「裝置」必須且只限使用經過登記的一組最多 6 顆 AA 型鹼性乾電池,該組經登記的電池在「小組賽」完成前不能更換;「小組賽」完成後隊伍能夠登記另一組最多 6 顆 AA 型鹼性乾電池並使用至 4 強;4 強完成後隊伍能夠再登記另一組最多 6 顆 AA 型鹼性乾電池並使用至最後;而「敗部復活戰」的隊伍將在開始前登記一組最多 6 顆 AA 型鹼性乾電池,並在敗部復活戰的最後一場比賽前更換並使用至「淘汰賽」4 強。「控制單元」的電源則不設限制。
比賽形式:
分初、高中組,以「小組賽」、「淘汰賽」及「敗部復活戰」三個階段進行。
「小組賽」以 4~6 隊為一組,分組進行比賽,並取小組中 3 隊最高分的隊伍進入下一輪「小組賽」直至選出12 強進入「淘汰賽」;「淘汰賽」以 1 對 1 單敗淘汰制方式進行,而「敗部復活戰」會選出另 2 隊與「淘汰賽」晉級的 6 隊組成 8 強進行餘下之比賽。
比賽場區:
比賽在一個 400cm 寬的六角形場區上進行,每隊將獲分配「己方區域」;每一「己方區域」會根據垂直高度
(0cm,2cm,10cm) 劃分為三個台階,每個台階取得分數如下:
垂直高度(0cm) , 區:位於該區「目標物」分數1;
垂直高度(2cm) , 區:位於該區「目標物」分數 2 ;
垂直高度(10cm) , 區:高中組 – 位於該區「目標物」分數 (3) ,但每隊得分以 0 分作為下限。(即分
數不能少於 0);
初中組 – 位於該區「目標物」分數 0。
場區中央設有一寬度為60cm 的中心區域(不計算作「己方區域」) 用作放置目標物。比賽場區示意圖請參看附
圖一及附圖二。
目標物:
在每回合開始前中心區域會放置數量不等、共兩種不同形狀的目標物供參賽隊伍移動,兩者分數為 2 分和 3 分,詳見附圖三。
比賽途中如遇目標物因非故意之情況而不能完整被移離或放置到「己方區域」,則非完整的目標物部份仍會作「整個目標物」計算;如目標物同時置於數個不同的區域,則目標物觸碰的所有區域分數均會計算。但參賽者禁止故意破壞目標物,否則將以違規處理。
計分方式:
每場比賽共 3 回合,每回合以「己方區域」目標物分數加總後,分數最低者排名第一,如此類推;如遇兩隊相
同分數,則以「裝置」(含電池及仍在裝置上之目標物)重量較輕者優先排名。每回合之成績並不會累加至下
回合中;整場比賽以 3 回合中取 2 回合的名次相加後,名次數最少者勝;如遇兩隊名次數相同,則以取得名次
作為優先排名(例:2 回合名次為 [1,4] 將會優先於名次 [2,3]);如遇優先排名後仍為相同,則相同之隊
伍會額外進行 1 回合比賽以分出勝負。
“射月”:
如果隊伍能夠在回合完結時,成功把場區上(不包含所有的 區及仍在裝置上的)相同種類之所有目標物均置於「己方區域」中,則該隊伍會無視其他隊伍分數,立即勝出該回合,如遇兩隊隊伍同時行使“射月”條款,則仍按「裝置」(含電池及仍在裝置上之目標物)重量較輕者作優先排名。
分組及出場位置:
比賽前大會將進行抽籤決定各隊伍於「小組賽」分組。首輪「小組賽」將抽籤決定出場位置,而每一輪「小組賽」的出線隊伍均會抽籤以決定下一輪「小組賽」分組。最後一輪「小組賽」出線隊伍(共 12 強)會經抽籤決定「淘汰賽」的出場組合並與「敗部復活戰」晉級隊伍依樹狀圖進行餘下比賽。
比賽流程:
每場比賽共進行 3 回合,每回合時間為 3 分鐘,回合開始前隊伍把「裝置」放置於「己方區域」內的任何位置就位1,其後會由裁判示意該回合開始。隊伍在回合時間內使用「控制單元」控制「裝置」在場區中移動並將目標物移離或放置到「己方區域」,如目標物由比賽場區中移出場外並接觸地面,則會由工作人員沒收,不得再作使用。回合完結後由工作人員檢視每隊「己方區域」內的目標物分數,計算成績得出排名,然後重新歸位並進行下一回合。
敗部復活戰:
能夠進入第二輪「小組賽」但最終無法進入「淘汰賽」之隊伍,經大會另行抽籤分為數組2進行「敗部復活戰」,選出 2 隊直接出線 8 強。敗部復活戰之詳情將於報名截止後另行公佈。
暫停及維修:
比賽進行期間不設暫停。在任何時間內均可對在比賽場地外之作品部份作任何形式之維修,維修前仍在裝置上的目標物須清空並棄置於場外,不得再作使用。如在比賽期間進行維修,裝置必須有任一部份觸碰到己方的區(包括台階的垂直面),並經過裁判同意才能進行維修,期間比賽仍會繼續,已放置在「己方區域」目標物則會保留。維修完成後裝置須在不影響其他隊伍的情況下,放置在「己方區域」內一個特別標示之位置3並觸碰己方的 區(包括台階的垂直面),才可繼續進行比賽(標示位置見附圖一)。在比賽進行期間,參賽者均不得進入場區。
- 如果隊伍開始時沒放在觸碰 區位置的地方,則比賽開始後如果裝置不能動的話,亦不能進行維修
- 如分組時隊伍數為單數,則會有一隊輪空該場比賽
- 敗部復活戰中每個組別只有一個標示點,因此如多隊隊伍要進行維修,須排隊進入場地
無法分開:
如遇兩台或以上的裝置在場上纏繞,裁判有權要求纏繞的隊伍立即進行分開繼續比賽4,如遇無法分開之情況,則裁判有權在該回合進行期間進入比賽場地分開被纏繞的隊伍裝置,分開過程中比賽仍會繼續,裁判會根據纏繞次數在該回合完結時略作補時。
違規:
以下違規視其違反程度,嚴重者將會被取消比賽資格:
- 對場區或目標物作蓄意破壞;
- 參賽者在未得工作人員同意下於比賽期間觸碰作品或目標物;
- 以違反附則規格要求之作品參賽;
- 參賽者刻意阻擋其他隊伍或作品進入比賽場區作賽;
- 使用沒有經過賽會檢驗之作品;
- 使用沒有經過賽會檢驗登記之合格電池進行比賽;
- 參賽者未得工作人員同意前,在比賽進行期間故意進入指定場區;
- 參賽者不服從工作人員的指示,干擾或拖延比賽進行;
- 參賽者作出侵犯、侮辱或辱駡言辭或行為;
- 參賽者以違反公平競賽原則方式進行比賽。
其他:
- 參賽者需注意用電安全;
- 參賽者請自備維修工具,主辦機構將不會提供;
- 博物館內設有測試場地,參賽者可於正式比賽前於博物館開放時間內到館進行測試;
- 如有任何爭議,賽會將保留最終決定權;
- 賽會有權在比賽途中對所有發生之突發狀況作出決定並進行處理;
- 本附則內容如有爭議,以中文文本作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