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青年設計大賽 I DESIGN AWARD

2016青年設計大賽 I DESIGN AWARD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15-10-29

活動簡章

台灣擁有完整設計養成教育及豐富的設計軟實力,為推動學生及年輕設計師持續創意設計,期許透過國內外知名專業評審的肯定,鼓勵台灣設計新秀勇於創作,提供多元展出舞台,進而協助商品化開發,打造設計創意產業平台,提升藝文氣氛,讓生活中充滿更多創意設計。

【緊急通知,網路線上報名時間延長】

感謝大家踴躍報名,為鼓勵更多設計新秀參與,原定網路線上報名截止日期為2015年10月15日(四),將延長二週至10月29日(四)截止,屆時將準時關閉報名系統,敬請把握時間報名!

此外,初選作品裱板已陸續收件,還沒繳件的參賽者們趕緊在10月30日(五)前寄出唷!

一、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國立台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
主辦單位:新光三越百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主辦單位)
協辦單位:DECO、Dpi、La Vie、ppaper、Shopping design、ㄇㄞˋ點子(MyDesy)、中華民國工業設計協會、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蘋果日報
贊助單位:Wacom

二、參賽資格:

  1. 參賽組別/資格:
  2. 創作材質:任何媒材皆可使用。
  3. 創作實體尺寸:長*寬*高不得超過200 X 100 X 100公分(含包裝) ;如超過尺寸請將實體作品『拆件』依規定尺寸包裝,如作品未依尺寸限制包裝,恕不受理。
  4. 作品數量:每隊參賽作品數量不得超過3件(相同概念所衍生的作品視為一件),每件作品須個別檢具詳細報名資料。若重覆得奬則由主辦單位擇優錄取。
  5. 報名費用:免繳報名費。
  6. 活動網站:https://contest.bhuntr.com/tw/skm_2016idesignaward

三、主題說明:

餐桌上的風景
想像以大地為餐桌佈置成有意思的裝置藝術,
大量的刀叉與餐盤或是鍋碗瓢盆可以拼裝與解構,
餐桌上的創意可以玩轉繽紛,可以大膽創意,
它是一場茶餘飯後的創意風景,
是品料理的美味人生,更是照亮心情的藝術。

四、參賽流程:

五、參賽作業時程:


備註:如有變更請依照「2016青年設計大賽」活動網站最新公佈資料為主。

報名程序:

  1. 網路線上報名
  2. 初選作品裱板繳件
    • B.作品裱板示意圖,規範如下:(每張裱板皆需黏貼報名標籤及作品標籤)

  3. 公布初選入圍決選名單
    1. 時間:2015年11月16日(一)
    2. 地點:於新光三越官網公佈初選入圍決選名單。
    3. 內容:由參賽者所提供初選作品裱板進行審查,邀請評審團針對作品裱板進行評選,每組選出20件作品作為初選晉級。
  4. 設計實務研討會
    1. 參與時間/地點:另行公告。
    2. 參與對象:初選入圍決選者。(凡入圍決選之裝置藝術組皆須參加;產品設計組自由參加)
    3. 活動方式:初選入圍決選者可攜帶作品(如草模/設計圖等)至研討會現場,主辦單位邀請具設計背景及實務經驗講師參與作品研討。(備註:作品裱板-主辦單位會協助備妥。)
  5. 決選原型繳件

  6. 網路票選
    1. 票選時間:2016/01/25(一)~ 2016/02/21(日)
    2. 票選組別:裝置藝術組/產品設計組,每組20件作品。
    3. 票選方式:邀請民眾至活動網站投票選出最喜愛的作品,作品將角逐「網路人氣獎」,餐桌上的美味風景,邀您一同集氣。(詳細活動辦法另行公告)
  7. 成果發表
    1. 頒獎典禮暨開展記者會:時間、地點另行公告。
    2. 設計作品巡迴展:時間、地點另行公告(入圍決選者皆具展出資格)。

七、評選作業:

  1. 為求公平,客觀評分,四項評分指標及配分比例如下表:
  2. 評選標準得由主辦單位及評審委員會決議後調整,參賽者同意接受評審委員之評審結果。
  3. 主辦單位將於2016年2月主動以電子信件通知決選入圍者,聯絡相關頒獎典禮及展覽佈展事宜。

八、獎勵辦法:

  1. 實體作品製作補助費:初選入圍決選作品每件補助2萬元整。
  2. 獎項與獎金:
  3. 3.宣傳及推廣
    1. 舉行頒獎典禮公開表揚得獎作品並規劃作品巡迴展,同期展出展覽作品簡介,宣傳推廣及留存。
    2. 得獎作品將有機會於新光三越空間駐點展覽,或引介至國內外博覽會展示。
    3. 得獎作品將有機會進行商品化媒合,擴展得獎者知名度。

九、注意事項:

  1. 關於參賽者需知
    • (1)同意條款:
      1. 參賽者請按照要求規格及比賽需求提供設計相關資料;並請詳閱活動簡章,同意遵守簡章內容及其相關細則所有規定;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以公告方式修改之,並以主辦單位官方網站最新公告為準,不另行通知。
      2. 主辦單位得視情況需要,斟酌調整本活動之報名、初決選、收退件等各項時間。
    • (2)參賽作品:
      1. 參賽作品與文件須於本簡章規定期限前送達主辦單位指定收件處。若繳交參賽作品不齊全,或不符規定者,視同放棄報名,主辦單位有權不予受理,亦不退回。
      2. 參賽作品需為原創,未曾公開發表、量產與銷售,且無仿冒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情事。獲選之作品事後若經人檢舉,並查證有違反本簡章之規定者,主辦單位得作適當之處理,必要時得取消其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品及獎狀,同時公告周知(若有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等法律責任,概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3. 參賽作品之所有概念、文字、圖案、表格、照片、影片、語音、音樂、動畫等各種內容及所使用之程式需無仿冒、抄襲或其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及著作權之情事。
      4. 參賽作品若因空間條件之限制或其它原因,主辦單位有權提出作品修正要求。
      5. 所有參賽作品(含作品裱板、實體作品、光碟、道具等)均不予退件
      6. 參賽作品之所有運送費用由參賽者自行負擔。請以堅固包裝箱或木箱承裝,並加入填充物防護,如無完整包裝箱,恕不予收件。作品如因製作不良或於拖運過程中不堪移動、搬運及容易破碎損壞、變質、變形,不耐久存,而無法進行審查,即視為棄權,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7. 參賽者不得有請託、關說、利誘、威脅或其他干擾評審委員及評審程序之情事,如有以上之情事,即取消參賽資格。
      8. 參賽者須無償配合提供其創作之詳細資料,作為日後公開宣傳與展示活動之用,並保留作品原始檔案及資料,供主辦單位備查。
    • (3)著作財產權規範:
      1. 正式參賽前,因參賽作品有在公開場合展出的可能,參賽者須自行確認並採取保護其作品智慧財產權之措施。
      2. 參賽者於本活動投稿之參賽作品,其著作財產權於該作品完成時,屬參賽者所有;參賽者如為二至三位人員組成之合作團隊,其著作權及成員間之權益等事項,宜由成員間自行協議,並應事先提供其為數人共同創作之資料予主辦單位,以茲證明。參賽者各成員間就其相關權益所衍生之爭議,概由參賽者自行解決,而與主辦單位無涉。
      3. 本活動參賽者需簽署「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如為團體參賽需全數簽署),聲明設計作品無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並同意主辦單位擁有全部著作財產權,未簽立者視同放棄資格(未滿20歲之參賽者,則需法定代理人共同簽署著作財產權讓渡同意書)。
      4. 得獎者同意以得獎者為著作人,將其著作所有權及著作財產權全部讓與主辦單位,得獎者並同意不對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主辦單位有權對得獎作品進行但不限於修改、攝影、出版、著作、公開展示、開發得獎作品為正式商品販售及發行各類型媒體宣傳之權利,且基於版面編排需要,有權斟酌刪減文稿字數,得獎者不得提出異議,且不再另支付酬勞或權利金。
      5. 主辦單位保留終止、修改及取消此活動之權力。
  2. 關於初選入圍決選者需知
    • (1)初選入圍決選者繳交實體作品後,主辦單位將以電子郵件寄發相關通知、補助金領據等文件至參賽者報名信箱,須於2016年01月22日(星期五)前將相關文件正本(如領據、身分證正反影本,外籍人士則附護照或居留證影本等),連同存摺封面影本(需同原參賽者報名資料),包含銀行、代碼、分行、戶名、帳號等資料以掛號郵寄至主辦單位,經主辦單位確認文件內容無誤後,將採用匯款方式40天內撥付補助金,惟銀行匯款手續費逕自補助金內扣除後匯款。
    • (2)補助金須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扣所得稅,外國國籍者不限金額扣20%,中華民國國籍者新臺幣20,010元(含)以上扣10%。
    • (3)倘決選者依法應繳納之全民健康保險補充保險費,將由補助金內逕行扣除後匯款。
    • (4)初選入圍決選者同意所有作品將提功於主辦單位以作為未來展覽及宣傳使用,而無須歸還。
  3. 關於得獎者需知
    • (1)如參賽作品,未達該獎項之評審基準時,得「從缺」或「調整」。參賽者同意尊重評審委員會決議,並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 (2)主辦單位得無償運用參賽作品之實物、照片、幻燈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作為展覽、宣傳、攝影、佈置及出版等用途,得獎者應積極配合相關之宣傳及推廣活動等事宜。
    • (3)得獎者於頒獎典禮當天親簽獎金領據,獎金金額皆須依中華民國稅法價值1,001元(含)以上由主辦單位統一開立年度扣繳憑證,並依法規定扣所得稅(外國國籍者不限金額扣20%,中華民國國籍者新臺幣20,010元(含)以上扣10%);經主辦單位確認文件內容無誤後,採用匯款方式40天內撥付獎金,且代扣稅額及銀行匯款手續費逕自獎金內扣除後匯款至得獎者銀行帳戶(同補助金匯款之銀行帳戶)。
    • (4)數人團體創作,應共同受領該項獎金,但參賽者間另約定由一人代表受領獎金者,應出具授權書正本受領獎金,代表受領獎金者並應依相關稅法規定繳交稅金。
    • (5)倘得獎者依法應繳納之全民健康保險補充保險費,將由補助金內逕行扣除後匯款。
  4. 關於得獎資格取消
    • (1)未符合參賽資格。
    • (2)若得獎作品經人檢舉涉及抄襲或違反著作權等相關法令,經法院一審判決確定,或經著作權審議及調解委員會調解認定確屬侵害他人著作權,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所有獎項。
    • (3)得獎作品及其後續行為有損主辦單位名譽或比賽精神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所有獎項。
    • (4)得獎者有請託、關說、利誘、威脅或其他干擾評審委員或評審程序,經初選評審小組審議後認情節嚴重者。
  5. 關於報名資料之處理
    • (1)為競賽業務所需及設計推廣等目的,主辦單位須蒐集參賽者之個人資料,參賽者可選擇是否同意主辦單位於前述目的必要範圍內,蒐集、處理及利用個資。惟參賽者不同意提供個人資料時,將視為放棄參賽及得獎資格。
    • (2)參賽者應同意主辦單位運用作品之圖片與說明文字等檔案及相關資料,製作推廣本活動效益所需之相關文宣、報導、展覽等。
    • (3)所有參賽報名資料,主辦單位均妥善處理及保管,並不退還,請自行留底備份。
    • 6.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解釋之。

十、收件與聯絡方式

「2016青年設計大賽 I DESIGN AWARD 」活動小組
台北市11073信義區松高路19號7F
聯絡時間:週一至週五 AM10:00-11:59;PM02:00-05:30
TEL:+886-2-8789-5599 ext.8928 陳先生 ext.3752 賴小姐 ext.8912 陳小姐
E-mail: idesign@skm.com.tw
活動網站:https://contest.bhuntr.com/tw/skm_2016idesignaward

十ㄧ 相關資料表單附件

 

via :  2016青年設計大賽 I DESIGN AWARD

You may also like...

發表迴響

這個網站採用 Akismet 服務減少垃圾留言。進一步了解 Akismet 如何處理網站訪客的留言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