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玩麻豆、吃碗粿」彩繪陶瓷碗設計競賽徵件
一、競賽宗旨
台南麻豆是碗粿的故鄉,從店面到批發林林總總共有 37 家。碗粿是庶民美食,全台各地雖然都可嚐到,不過口味、配料和製作方式各有不同,台南的碗粿則多了一樣配方-「肉燥」,因此色澤較黑,與北部的白碗粿有所不同,而麻豆碗粿,更添加爆香過的蝦米與紅蔥頭,並強調使用在地食材,吃起來 Q 彈、軟硬適中、口味濃郁,台灣俚語「阿婆炊粿─倒貼」,在碗粿剛炊好時,會呈現滿溢的狀態,但是碗粿經過常溫冷卻後,中央表面呈內凹狀,這樣的碗粿口感香 Q 不會糊爛,所以叫做「倒貼」,而配料皆浮在表層,這可是需要「真功夫」。本設計案藉由麻豆碗粿「碗」的設計,搭配旅遊行程及碗粿 DIY活動的推廣,增加麻豆商圈的曝光度,進而強化遊客印象,而這深具地方特色的碗粿碗更能作為遊客送禮的好選擇。
二、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二)承辦單位:人生有趣有限公司、南臺科技大學
三、參賽資格
(一)參賽者不限本國籍,外籍人士皆可報名參賽。
(二)參賽者可為個人或團體方式報名。若有任一參賽者未滿 20 歲者,須由其法定代理人同意並親自簽名,並附上該參賽者及其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否則視為未完成申請程序。
(三)以團隊方式報名者,需指定一人做為團隊代表人,主辦單位所發送之通知及獎金之發放等,均以該代表人為送達代收人。
四、作品類型
參賽作品之類型請依照本簡章對於碗粿碗之設計規範;惟參賽作品必須考量商品量產的可行性。
五、聯絡訊息:
(一)71005 臺南市永康區南台街 1 號(T805),「2017『玩麻豆、吃碗粿』彩繪陶瓷碗設計競賽」活動小組
(二)聯絡電話:06-2533131 分機 7309(陳先生)
(三)連結網址:南臺科技大學視覺傳達設計系 http://vc.stust.edu.tw/
六、作品規格
(一)繳交物件規格
- 報名表
單位/學校及部門/系所請填寫全名;聯絡資料請確實填寫,以便後續聯絡。
一件作品對應一張報名表(不限參賽件數,得獎以最高獎項為限。) - 著作智慧財產權授權同意書。(親筆簽名,正本)
- 個人資料授權同意書(親筆簽名,正本)。
- 參賽作品圖稿紙本。(請依照公版之設計規範(附件 1)。A4 尺寸輸出,請自行裱褙。)
設計說明:檔案內不得出現參賽者或參賽團體姓名稱號及任何相關符號或文字。並附上 200 字以內之創意說明及概念發想出處(須明確指出發想來源,如故事文化、建築物、生活習俗等)。 - 參賽作品圖稿電子檔 JPG 檔。(請依照公版之設計規範(附件 1)。A4 尺寸,解析度請至少設定 300dpi 以上,10Mb 以下,請轉 RGB。)
- 請將上述 1~5 之資料電子檔燒錄至光碟內,連同參賽資料指本一併寄送至指定收件地點。
- 請參賽者自行保留原始檔案,若得獎(金獎及佳作者),作品原始檔 AI或 PSD(若選定 PSD 檔案 dpi 請至少設定 300 以上,需將色版分圖層製作,以確立雙色之規範)燒錄成光碟,須寄至承辦單位(南臺科技大學)。得獎者若未於指定期限內繳交,則視同棄權由備選者依序遞補。
- 完成作品寄出後,請參賽者須自行並主動與承辦單位聯繫,以確認作品已確實送達。
七、競賽流程
(一)報名截止:即日起至 106 年 10 月 31 日(星期二)止(郵寄者以郵戳為憑,親送者請於當日下午 6 點前送達指定地點)。
(二)作品名單公佈:暫定於 106 年 11 月 17 日(星期五)公佈於承辦單位網站。
(三)得獎名單公佈:暫定於 106 年 11 月 30 日(星期四)公佈於承辦單位網站。
八、獎勵內容
名次 | 員額 | 獎勵內容 |
金獎 | 1 名 | 獎金新台幣 8 千元、獎狀乙紙 |
銀獎 | 1 名 | 獎金新台幣 5 千元、獎狀乙紙 |
銅獎 | 1 名 | 獎金新台幣 2 千元、獎狀乙紙 |
佳作 | 3 名 | 每名獎金新台幣 1 千元、獎狀乙紙 |
共 6 名 |
九、評選標準
(一)適切性:與文化臺南商圈之詮釋意涵 30%
(二)原創性:構想創意是否特殊獨特 30%
(三)商品化可行性:設計圖形是否可製成商品 20%
(四)藝術性:圖形組合之美感 20%
十、智慧財產權授權
(一)參賽作品如獲獎,同意將該作品之智慧財產權授權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有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之權利,不另給報酬及通知,本人保留但不對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行使著作人格權。就本徵件得獎作品之作品圖稿,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具有修改與使用權利。
(二)凡報名參加此競賽者,皆已研讀並充分了解本比賽之各項規定及條款要求,並且願意完全遵守本競賽之各項規定及條款要求。
(三)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解釋之。
十一、參賽注意事項與聲明
(一)參賽作品必頇為參賽者自行創作之作品,且未曾參加過其他國內外相關設計競賽,亦未曾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且無任何抄襲或仿冒情事者。(如有違反智慧財產權者,需自行負責)
(二)獲獎之作品如涉及抄襲等確定之情事者,主辦單位得取消獲獎者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若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應自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三)為確保入圍作品之水準,參選作品未達評審標準者,獎項從缺。參賽作品間若有部分雷同的內容,將由評審團專業判定,請參賽者尊重主辦單位評審團的評審結果。
(四)參賽作品若有部分雷同的內容或被舉發,將由評審團專業判定議決,參賽者同意尊重評審委員會之決議與評審結果,絕無異議。
(五)主辦單位對投件作品均有攝影與公開展覽權,主辦單位得運用投件作品之照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作為展覽、宣傳及出版等用途。
(六)參賽作品與文件請於規定期限前送達主辦單位指定收件處,以送達日為憑。
(七)若繳交參賽作品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者,主辦單位有權不予收件。
(八)未得獎之作品,恕不退件。
(九)主辦單位對得獎作品有量產之權利,主辦單位得以將得獎作品之設計圖,發包施工並製作。
(十)得獎者請配合進行商品後續產製手冊之撰寫,無故違反規定者,主辦單位得追回頒發之獎金,不得異議。
(十一)獲獎所得獎金將依照我國規定扣所得稅。
(十二)主辦單位保留競賽時間及競賽相關定變動之權利,若有任何變動將另行公告,並以本活動網站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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