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全國創意香水競賽
一、 主旨:
為能夠推廣台灣產業對於香水的研發能力及行銷台灣產業文化觀光之美,透過教育訓練、競賽評選與成果展示達到研發、行銷與推展之目的,結合化學知識與實際操作體驗,學習了解香水製作過程中相關的原料應用、香精如何製成、香水調製時各階段可能產生的香氣變化研發創新的香味並鼓勵學生積極參與產學實務,培養創新思考模式,以提升就業能力與實務技能發展。
二、 指導單位:
教育部技職司
三、 主辦單位:
教育部
SCST 臺灣化粧品科技學會(Society of Cosmetic Scientists of Taiwan)
IFSCC 國際化粧品化學家學會聯盟(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Societies of Cosmetic Chemists (Zone II))
四、 承辦單位:
東方設計大學
高雄應用科技大學
五、 參賽資格:
(一)參賽對象:全國相關科系之大專院校在校生及教師。
(二)參賽組別: a.大專組 b.教師組
(三) 競賽項目:大專組分創意香水競賽、包裝佈置競賽(各組分列男香及女香)。教師組分香氣競賽、香水暨商品競賽(各組分列男香及女香)。
(四)參賽方法:
- 學生組每隊人數至多六人,另需有指導老師一名,教師組不在此限。
- 每隊需為同校參加,不可混合他校組隊。
- 每校不限定報名隊數,惟同校同科系之學生不可重複報名。
- 指導老師可指導多隊亦可跨校指導,指導老師於賽後頒贈指導證明及得獎證明。
- 報名日期截止後,成員不得異動。
(五)作品須為參賽團隊親自創作,且該作品尚未獲得公開徵件或競賽之獎勵。
(六)繳驗證件:參賽學生報到檢錄時須繳驗學生證(應屆畢業生須提供畢業證書影本證明)。未攜帶上列文件者,應於競賽結束前補齊,未補齊者取消參賽資格,不得異議。
六、 競賽方式:
- 每組依據自由主題選擇調配出一款香水(包含香水調製的實驗過程及原料製作或採買),不得選用現成香水參賽。香水味道不限種類,但必須能夠製作提供展覽現場足夠的份量展示。競賽內容依競賽項目而定,如香水的香氣調配、發想內容創意、實驗操作過程說明及展演示範為主。
- 香氣競賽(教師組):競賽內容為香氣前、中、後調的協調性為主要評分重點,參加此項競賽之容器僅限於使用透明玻璃製 25mL 樣本瓶共計 4 瓶,樣本瓶內裝入超過 5mL 的競賽作品,於報到時繳交作品,以利評審嗅香觀色。
- 創意香水競賽(大專組):競賽內容為發想內容創意,使用香料的特殊性與創意、製作程序的展現,瓶器不限,以能表現作品創意為主。
- 包裝佈置競賽(大專組):競賽內容為瓶器包裝設計、會場佈置設計,此競賽項目的香水香氣不在評分內容。
- 各競賽的男香與女香個別競賽評分,請於報名時標註參加男香與女香比賽。
- 以上競賽項目均不得使用薰香、超音波噴霧器…等開放式薰蒸方式展覽,會場禁止使用『火源』、『水霧』呈現作品,若有違規取消參賽資格。
- 會場提供之展示台如圖一,台面 40X40cm、高 122cm,每組提供 1 座,無背板,不提供電源及展台聚焦照明。
- 為了競賽公平起見!展覽時所有展示海報、物品、實驗記錄…等一律不得公開參賽隊伍所屬學校單位、指導老師、參賽者姓名及其他可供辨認之文字、圖樣與照片。
- 請自行準備文具用品,需使用膠帶請選用容易清除之產品!勿使用圖釘或釘槍等破壞性產品。
- 各組分配到的展示台可能有髒污或漆面破損等狀況!請自行選擇布面覆蓋,惟不可使用顏料進行彩繪或塗色,若有違規之情事,需恢復原狀。
- 各組自備聞香紙,除香氣競賽外大會不提供聞香紙,亦不得將香水噴灑於空中。
七、 報名方式:
- 報名期限:自 2017 年 09 月 01 日起至 2015 年 10 月 05 日止。
- 競賽日期:2017 年 10 月 13 日
- 競賽時間:10:00-16:00
- 報名方式:統一網路報名。
- (1)請使用至東方設計大學時尚美妝設計系網站 http://cosmetic.tf.edu.tw/ 下載專區中下載競賽簡章及報名表格或公文附件之附表。
- (2)填妥後以 e-mail 寄至收件信箱: holleysun@mail.tf.edu.tw,標題請註明參加「項目、參賽者姓名與聯絡電話」。
- (3)報名截止日期為 2017 年 10 月 05 日截止收件。
- 報名應繳資料:
- (1)詳填參賽團隊資料表,參閱附表 1-2。
- (2)一份報名表限填一件作品。
- (3)書面報名資料審查後概不退件,送件前請自行備份留存。
- (4)大專組報名以不分組方式報名,但須勾列參加男香或女香,依現場比賽結果由評審給予分組獎項。
- (5)教師組報名需註明參加組別。
八、 評選基準:
(一)創意香水競賽
(二)包裝佈置競賽
(一)香氣競賽(教師組)
(二)香水暨商品競賽(教師組)
九、 作品限制:
(一)作品無仿冒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
(二)作品無任何危險性。
(三)未完成之半成品及難以移動、容易破碎、變質之作品,不宜參加。作品如因製作不良而損壞,將無法進行審查,主辦單位亦不負賠償責任。
(四)參賽作品需註明所有參與人員姓名;作品中如有物料是市面購得而非參賽團隊親自製作,亦須詳加註明。
十、 獎勵項目:
(一)凡作品書面審查通過,主辦單位將發予參賽隊伍每人一張參賽證明。
(二)入選之作品,將由主辦單位展出。
(三)以上之各項得獎者,將舉行頒獎典禮、公開表揚。
(四)以上各獎項得視參賽作品水準,由評審委員會酌予增減或從缺。
十一、 主辦單位聯絡方式:
東方設計大學時尚美妝設計系
829 高雄市湖內區東方 110 號 孫于芸 教授收
電話:(07)693-9647 #202 傳真:(07)693-9647 #203
相關連結:
- 東方設計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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