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臺灣地質攝影比賽
2017臺灣地質攝影比賽即將開鑼!
2017臺灣地質攝影比賽將在5月25日(四)至7月10日(一)開放投稿及網友投票,主題定為「拓展地質新紀元」,鼓勵民眾拿起相機,拍下心目中絕佳的地質美景,用美麗的影像認識國內的地質公園、特殊地形、礦物、地質現象等自然地景與自然紀念物,一同用心守護得天獨厚的文化資產。
本所分析歷來得獎作品,構圖融合自然與人文景物,加上簡單而足以表達地質現象及內心深層感動的文字說明,通常受到評審與網友喜愛。今年獎項設特優1名(郵政禮券10,000元)、優等3名(郵政禮券各6,000元)、佳作8名(郵政禮券各1,000元)、入選30名,為鼓勵創作的創意獎提高到3名(郵政禮券各1,000元);同時首度增設中學生特別獎鼓勵七到十二年級學生參與,中學生特別獎3名(郵政禮券各1,000元),網友票選活動自6月26日(一)至7月10日(一)。另設有「網友人氣獎」及「網友投票獎」各10名,鼓勵網友參與票選。
相關活動時程如下,請有興趣的朋友們注意相關訊息,並歡迎各界熱情參與。
上傳攝影作品:5月25日(四)至6月23日(五)
網友票選活動:6月26日(一)至7月10日(一)
公布得獎名單:8月4日(五)
頒獎典禮:11月17日(五)(暫定,擬配合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所慶活動辦理)
活動詳情詳見:
活動網址:http://twgeoref.moeacgs.gov.tw/GipOpenWeb/wSite/takeaphoto/2017
臺灣地質知識服務網:http://twgeoref.moeacgs.gov.tw
「地質知識網絡」臉書粉絲團:http://www.facebook.com/twgeoref
主辦單位: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
執行單位:臺灣省應用地質技師公會、凌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衛發展中心
協辦單位︰財團法人三聯科技教育基金會
聯絡電話:02-8712-4975 曾小姐。02-2946-2793 分機666 黃先生 (週一至週五9:00~17:00)
E-mail:168geo@gmail.com 曾小姐。marcus@moeacgs.gov.tw 黃先生
相關連結:
2017臺灣地質攝影比賽 – 活動規則
- 5/25~6/23
上傳攝影作品 - 6/26~7/10
網友票選活動 - 8/4
公布得獎名單 - 11/17(暫定)
頒獎典禮
5/25~6/23上傳攝影作品
參賽者可於本活動網站上傳照片並說明拍攝的地點、時間、地質現象、故事內容等相關資訊以參賽。
作品主題
為促使民眾留心觀察臺灣的地質特色,並激發民眾對地質景觀的注意與觀察,鼓勵民眾透過鏡頭拍下分布於臺灣各區的地質美景,並規劃以「拓展地質新紀元」為活動主題,徵集具地質元素相關的照片。
投稿辦法
- 本活動須先註冊為臺灣地質知識服務網會員方可參加。
- 於投稿期間內登入會員,始可進入投稿系統,每個帳號限投稿1件作品。
- 投稿時應填入聯絡電話、電子信箱、作品名稱、拍攝時間、拍攝地點、拍攝者姓名、使用設備、作品說明等欄位,輸入完畢,上傳檔案、驗證碼後,確認以上標註「*」之必填欄位資料皆已填妥,以符合報名比賽資格。
- 具有中學生(七至十二年級)身分者請勾選為中學生,並填入就讀學校(含縣市)與年級,具備中學生特別獎獲獎資格,惟已獲得特優、優等、佳作、入選等獎項者不計。
- 作品上傳完畢點選「預覽」確認作品資料完整性,點選「確定送出」後即完成投稿。
作品上傳
- 每名參賽者以上傳1件作品為限。
- 作品題材為臺灣地區(含離島)之地質元素相關照片。
- 作品規格為上傳檔案解析度300dpi以上,大小12公分x12公分以上之jpg檔或tiff檔,檔案大小為3MB以下。原始檔案須符合1,000萬像素以上,檔案大小3MB以上。
- 上傳時需註明拍攝時間、地點、主題、使用設備(數位相機、空拍機、手機、顯微鏡等)與照片說明。
- 參賽者上載作品至本活動網站後,主辦單位會進行初步審查,於審查通過符合競賽資格後再刊登於本活動網站。若作品內容涉及暴力、色情或詆毀等不當內容,或與本次活動主題無關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該作品的參賽資格。
- 作品應以自然方式呈現,不得抄襲及合成。作品需符合著作權法、社會規範、個人隱私等規定,且無發生侵害第三人著作權利之情事(詳情見臺灣地質知識服務網會員規範)。
注意事項
- 參加者姓名需以真實中文姓名填寫(在臺外籍人士除外),不可使用英文拼音或假名。若註冊姓名有誤,可於活動時間內「來信」通知網站管理者修改,活動結束後則不接受姓名更改。
-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不得異議。
- 本活動規則及注意事項載明在活動網頁中,參加者於參加活動同時,即同意接受活動規則及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活動辦法及注意事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
- 所有註冊應為本人自發性行為,不可冒名使用他人資料。一經查證,主辦單位有權不需說明,直接刪除其得獎資格,並採順位候補,不另通知。
- 本活動所涉及的個人資料蒐集、運用以及關於個人資料的保護,將適用「臺灣地質知識服務網」網站的隱私權政策。
- 主辦單位保留獎項、活動期間的活動修改及中獎資格審核之最終權利。
著作權利
- 參賽作品之著作權
所有投稿作品茲為創作者同意授權「本網站及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之使用權利,包括儲存於光碟、網路連結,提供個人、團體非營利性質之線上檢索、閱讀、列印等,得不限時間地域,創作者保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 - 得獎作品之著作權
特優、優等、佳作、創意獎與中學生特別獎之得獎作品需於得獎後繳交「作品原始電子檔案」(請燒錄成光碟,並註明在活動網站上的作品編號),並簽署「著作權轉讓同意書」,茲同意其參賽獲獎作品著作權、著作財產權讓予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中學生因未成年,著作權轉讓同意書須由法定代理人簽署。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得依著作權法有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惟保留其著作人格權(於必要時不得使用);未簽署著作權讓與同意書者,一律取消得奬資格,不得異議。
攝影比賽評審事項
- 由主辦單位聘請攝影與地質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以評選出各獎項作品。
- 獎項分為特優、優等、佳作、入選等獎項。評審標準及所佔比例為地質元素30%、照片美感30%、視覺創意30%、文字敘述10%。創意獎及中學生特別獎由評審委員討論選拔。
6/26~7/10網友票選活動
網友投票
- 參與票選活動者,每人有3次投票機會但不可重複投給相同作品。
- 活動期間,若網友從事外掛程式或任何影響活動公平之行為,一但查證或告發,主辦單位有權不需說明,會直接刪除其抽獎資格,不另行通知。
8/4公布得獎名單
於106年8月4日(五)公布得獎名單,並寄出得獎通知函予得獎者。
獎項
- 特優郵政禮券10,000元(共1名)郵政禮券10,000元
- 優等郵政禮券6,000元(共3名)郵政禮券6,000元
- 佳作郵政禮券1,000元(共8名)郵政禮券1,000元
- 入選地質期刊一本,不限卷期(共30名)地質期刊一本,不限卷期
- 創意獎郵政禮券1,000元(共3名)
(鼓勵地質創意特別獎)郵政禮券3,000元 - 中學生特別獎郵政禮券1,000元整(共3名)
(鼓勵中學生投稿特別獎)郵政禮券1,000元 - 網友人氣獎便利超商禮券500元(共10名)便利超商禮券500元
- 投票網友獎便利超商禮券200元(共10名)
獎項說明
- 特優、優等、佳作、創意獎與中學生特別獎之得獎者,收到得獎通知函後,需於主辦單位限定時間內提供相關「身分證明文件」、「作品原始電子檔案」(請燒錄成光碟,並註明在活動網站上的作品編號)與「著作權轉讓同意書」以核對領獎,逾期或身分不符者皆視為放棄,不另候補。中學生因未成年,著作權轉讓同意書須由法定代理人簽署。
- 得獎者可參加106年11月17日(五)(詳細時間配合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地質多媒體常設展開展日期)舉辦之頒獎典禮,並於典禮當天至會場領獎,若得獎者當天不克前往,可指定他人代為領獎。
- 除於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地質多媒體常設展開幕現場已領獎者外,其餘得獎者獎金(品)皆於106年12月1日前統一由主辦單位掛號寄出。
- 「網友人氣獎」若有票數相同情形發生時,以系統判定先達該票數之先後順序來排序。得獎者收到得獎通知函後,需於限定時間內正確填寫相關資料,並提供相關「身分證明文件」以核對領獎;逾期或身分不符者皆視為放棄,不另候補及通知。
- 「網友投票獎」以電腦亂數自動從參加投票的網友中挑選出獲獎名單。得獎者收到得獎通知函後,需於限定時間內正確填寫相關資料,並提供相關「身分證明文件」以核對領獎;逾期或身分不符者皆視為放棄,不另候補。
- 為因應後續作業,得獎者獎金(品)皆於106年12月1日前統一由主辦單位掛號寄出。
贈獎相關事項
- 評審獎每1得獎者僅可獲1個獎項,以最高價值的獎項為先。
- 同一作品可同時獲選「評審獎」與「網友人氣獎」。
- 得獎者之個人資料僅供本次核對領獎身分用,不予退還。
- 本次活動得獎贈品僅限郵寄臺、澎、金、馬地區。
- 如有抄襲、重製、侵權、誹謗、妨害風俗或違反其他法令等情形發生,除取消入選資格、追回獎金外,將由參賽者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同時,若有可歸責於參賽者之事由,致主辦單位受有損害,參賽者應負全部損害賠償之責。
- 若遇商品缺貨等因素,主辦單位保留更換等值商品及保留修改活動的權利,得獎者不得有異議。
- 本活動之獎品不得轉換或轉讓,獎項以實物為準,中獎者不得要求更改獎項。
- 若參賽者以不正確的資料進行註冊參賽,導致無法辨別真實身分時,將無條件取消得獎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