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世安藝術創作贊助
2017世安藝術創作贊助
壹、宗旨:
鼓勵年輕具潛力的藝術創作者持續其豐盛創作力,以豐富與紮實文化環境。
貳、主辦單位:
參、獎勵方式及名額:
- 獎勵富開創性、創造力、具實驗精神,不論題材或表現手法皆勇於創新、不落窠臼之藝術創作。
- 贊助10名,各頒發證書乙份及新台幣5萬元。
肆、參加資格:
- 凡具「在學學生身份」的本國籍藝術工作者,皆可自由參加。
- 申請者須以「已完成」一年內之作品提出申請──即作品完成於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期間。每人限以一件作品參選。
- 作品類別限「造型藝術」、「音像藝術」、「表演藝術」三類。(音像類及表演類 歡迎以「畢業製作」作品參賽)
- (1)造型藝術類:包括平面、立體、攝影、裝置、新媒體藝術…等。
- (2)音像藝術類:包括拍攝、剪接完成之「動畫」、「短片」。
- (3)表演藝術類:包括「舞蹈」及「戲劇」,參選作品須為作者「新創」且「已完成演出之作曲、編舞及戲劇編導作品,不包括改編他作或重新表演他人已完成之舊作。
伍、參選方式:
- 請至世安文教基金會網站 http://www.sancf.org.tw線上報名系統,選擇「世安藝術創作贊助」依各參賽類別申請表格之說明詳細填寫資料,填寫完成後請將表格列印輸出,並請黏貼個人身分證及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連同參選作品之光碟 郵寄至世安文教基金會。
*提示:由於部分表格內容較需時間思考,如:作者簡歷、創作動機、作品意涵、演出人員表(表演類);作品呈現或佈展方式(音像、造型類)。請事先備妥文字電子檔,以便順利填寫表格欄位。 - 提供「參選作品」:
請將參選作品之圖像、影音及文件(如:劇本…)拷貝為複本,交付主辦單位,說明如下:- (1)參選作品以靜態圖像呈現者(包括劇照),請儲存於光碟(解析度限300dpi以上,規格不小於4X6吋,並請儲存為*.Jpg檔);以音像型態呈現者(如:音像、舞蹈及戲劇演出),請製作為DVD光碟,並確認光碟能被正確讀取。
- (2)音像及舞蹈、戲劇類作品須提供劇照(限10張以內)。
- (3)以上所有靜態圖像、影音呈現、劇本等參考文件,請依參賽類別提供適當的拷貝份數。
★ 造型藝術類:一式1份。音像、表演藝術類:一式4份。 - (4)除「申請表」外,提出申請之相關作品圖像、影音拷貝及相關文件上,請勿書寫任何個人資料或相關記號,否則視為資格不符(音像類除外)。
陸、收件時間:
- 自2017年8月1日起至2017年8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
- 信封上請註明參加「世安藝術創作贊助」並註明參加類別,掛號郵寄至:104台北市復興北路40號3樓,世安文教基金會 收。洽詢電話:02-27406408。
- 一律不退件,請自留底稿。
柒、評審:
由主辦單位邀聘評審進行評選。
捌、公佈及頒獎:
由主辦單位擇期公佈及頒獎。
玖、附則:
主辦單位得以獲獎作品進行相關文宣,並有平面出版及網路發表之權利,不另支報酬。
拾、以上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補充修正。
世安藝術創作贊助相關競賽:
- 2023世安藝術創作贊助2023世安藝術創作贊助 收件時間: 自2023年9月1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止 獎勵: 獎勵富開創性、創造力、具實驗精神,不論題材或表現手法皆勇於創新、不落窠臼之藝術創作 贊助10名,各頒發證書乙份及新台幣5萬元 參加資格: 凡具「在學學生身份」的本國籍藝術工作者,皆可自由參加
- 2021世安藝術創作贊助2021世安藝術創作贊助 自2021年9月1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 贊助10名,各頒發證書乙份及新台幣5萬元。 申請者須以「已完成」且完成於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間之作品提出申請。 作品類別限「造型藝術」、「音像藝術」、「表演藝術」三類。
- 2017世安藝術創作贊助2017世安藝術創作贊助 收件時間:2017.8.1至2017.8.31止,郵戳為憑。 凡具「在學學生身份」的本國籍藝術工作者,皆可自由參加。 獎勵富開創性、創造力、具實驗精神,不論題材或表現手法皆勇於創新、 不落窠臼之藝術創作。 作品類別分為「造型藝術」、「音像藝術」、「表演藝術」三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