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華南銀行「花之媚」全國攝影大賽

2017華南銀行「花之媚」全國攝影大賽

 總獎金: 290000

最高獎金: 10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17-06-30

主辦單位: 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辦單位電話: 02-23713111#5304傅先生、02-23812378陳小姐

一、活動宗旨:

華南銀行每年精心製作的月曆廣為大眾所喜好,為豐富月曆素材,創造典藏的價值,華南銀行期盼藉由舉辦全國性攝影賽事與本行同仁及全國客戶貼近互動,現在就拿起相機吧!無論白天或傍晚,讓我們一同尋找台灣花卉最美麗的姿色,更邀請攝影愛好者盡情捕捉台灣花卉蘊含的魅力,一起感受台灣之美。

二、主辦單位:

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協辦單位:

中華攝影雜誌社

四、參賽資格:

凡愛好攝影之員工或客戶,不限年齡及國籍,且無需支付報名費用,歡迎踴躍參加。另外未滿18歲者,須有法定代理人之同意,始得報名參加。(受邀擔任本活動之評審委員,不得報名)

五、攝影主題:

發現及捕捉台灣花卉之美及所蘊含的魅力,以實體花卉及其生長的環境為拍攝主題,並著重畫面美學與氛圍的呈現。

六、作品規格:

參賽作品須為數位相機所拍攝之1,000萬畫素以上,不得插點擴檔,沖放或輸出為6X8吋之彩色「橫幅」相片,張數不限,連作不收。作品僅可調整亮度、對比度、色彩飽和度、銳利度;不得抄襲、重製、拷貝、裝裱、加色、重曝、疊片、改造、格放及合成(包括增加或減少原始影像的元素)。相紙、相機廠牌不拘。入圍作品須依照通知期限內交付「調整前原始檔(RAW或JPG)」以及「調整後作品檔(Tiff或JPG)」兩種數位檔案。

七、收件地址:

郵遞或親送100台北市中正區漢口街一段110號2樓之12 中華攝影雜誌社,信封上請註明:2017華南銀行「花之媚」全國攝影大賽 字樣。

八、收件日期:

收件截止日期為2017年6月30日(星期五)
郵遞送件者,以郵戳為憑;請用硬紙板保護並以掛號交寄。親自送件者,應於截止日之前的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送至收件地點,逾期不予受理。參賽作品因送件過程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害,承辦單位不負賠償之責。

九、拍攝時間:

參賽作品拍攝時間應為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間。

十、比賽獎勵:

  • 金獎:1名,獨得獎金新臺幣壹拾萬元,獎狀壹紙,附獎中華攝影雜誌3年份
  • 銀獎:1名,獨得獎金新臺幣伍萬元,獎狀壹紙,附獎中華攝影雜誌3年份
  • 銅獎:1名,獨得獎金新臺幣參萬元,獎狀壹紙,附獎中華攝影雜誌3年份
  • 優選:10名,各得獎金新臺幣伍仟元,獎狀壹紙,附獎中華攝影雜誌2年份
  • 佳作:30名,各得獎金新臺幣貳仟元,獎狀壹紙,附獎中華攝影雜誌1年份
  • (優選及以上獎項每人限得一個獎)

十一、作品評審:

由主辦單位聘請攝影名家組成評審團,參賽者對評審團成員及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十二、得獎公佈:

2017年8月底公布於:
華南銀行官網 www.hncb.com.tw
中華攝影網 www.chphoto.com.tw

十三、頒獎儀式:

將另行公告於華南銀行官網、中華攝影網,並專函通知得獎者。

十四、參賽規則:

  1. 參賽作品應符合攝影主題及收件規格,且不違反善良風俗、未曾發表之作品(「發 表」之定義:平面出版、公開展覽、其它攝影比賽得獎之作品;但不包含個人網站、部落格、臉書等貼圖、學會團體內部刊物發表鼓勵性無償之作品。)
  2. 參賽作品須為參賽者本人作品(不可冒名頂替),並須擁有該作品之完整著作權,若有第三人對作品提出異議,並經主辦單位查明屬實者,主辦單位除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追繳獎金及獎勵外,其違反著作權或其他法律責任由參賽人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3. 參賽作品背面應粘貼報名表,並詳填各項資料;報名表下方「作品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之「著作財產權讓與人簽名」處須簽名,確保參賽資格。
  4. 所有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自公布得獎日起歸屬華南銀行所有,包含且不限得利用著作原件或重製物為重製、公開播送、公開傳輸、改作、散布、公開展示、發行、公開發表,不另給酬。
  5. 入圍作品之「調整前原始檔(RAW或JPG)」以及「調整後作品檔(Tiff或JPG)」兩種檔案應於接獲「入圍通知」後3~5日內繳交中華攝影雜誌社以供審核。數位檔案應具備1,000萬畫素以上之品質,「調整後作品檔(Tiff或JPG)」不得插點擴檔,轉存Tiff格式或壓縮比“最大”之JPG格式均可,如無法於期限內繳交兩種檔案,取消入圍資格。
  6. 優選及以上獎項,每人限得1獎,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7. 得獎獎金應依所得稅法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扣繳所得稅(本國人士10%,外籍人士20%)及健保補充保費,稅額未達2,000元者得免扣繳。
  8. 凡參加比賽,視為認同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違反本簡章相關規定者,不列入評審,得獎作品如經檢舉屬實,取消該獎位,並追回已領取之獎項,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
  9. 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包括規格不符)。
  10. 主辦單位就本簡章所列事項保有最終解釋及決定之權利。
  11. 本簡章如有未盡善之處,主辦單位得依需要適時修正。

十五、簡章下載:

十六、洽詢方式:

02-23713111#5304傅先生、02-23812378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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