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華南銀行「臺灣之美.蝶戀花」全國攝影大賽

2019華南銀行「臺灣之美.蝶戀花」全國攝影大賽

 總獎金: 320000

最高獎金: 12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19-06-30

主辦單位: 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活動宗旨:

臺灣素有「蝴蝶王國」之美譽,因位於亞熱帶與熱帶氣候之間,而孕育了豐富的植物、生物等多樣化的自然生態環境,華南銀行為了讓廣大的客戶認識臺灣蝴蝶多樣性,廣邀攝影愛好者用鏡頭捕捉蝴蝶飛舞在花木叢間的翩翩風采,並藉以推廣生態保育的理念,期望與社會大眾一同關注臺灣生態之美。

二、主辦單位:

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協辦單位:

中華攝影雜誌社

四、參賽資格:

凡愛好攝影之員工或客戶(限自然人),不限年齡及國籍,且無需支付報名費用,歡迎踴躍參加。另外未滿20歲者,須有法定代理人之同意,始得報名參加。(受邀擔任本活動之評審委員,不得報名)

五、攝影主題:

以臺灣蝴蝶與花卉之組合,將蝴蝶(不含卵、幼蟲及蛹)及各式花卉等所蘊含的獨特魅力結合為拍攝主題,並著重畫面美學架構與氛圍的呈現。

六、作品規格:

參賽作品必須透過「數位相機」(廠牌不拘)最少1,000萬像素拍攝(不得插點擴檔),不接受傳統底片,沖放或輸出為6吋X8吋之彩色「橫幅」相片,張數不限,連作(組照)不收。作品僅可調整亮度、對比度、飽和度、銳利度;不得抄襲、重製、拷貝、裝裱、加色、重曝、疊片、改造、格放及合成(包括增加或減少原始影像的元素)。入圍作品須依照通知期限內交付「調整前原始檔(限RAW)」以及「調整後作品檔(Tiff或JPG)」兩種數位檔案。

七、收件地址:

郵遞或親送100台北市中正區漢口街一段110號2樓之12 中華攝影雜誌社,信封上請註明:2019華南銀行「臺灣之美-蝶戀花」全國攝影大賽 字樣。

八、收件日期:

收件截止日期為2019年6月30日(星期日)

郵遞送件者,以郵戳為憑;請用硬紙板保護並以掛號交寄。親自送件者,應於截止日之前的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送至收件地址,逾期不予受理。參賽作品因送件過程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害,承辦單位不負賠償之責。

九、拍攝時間:

2016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星期日)。

十、比賽獎勵:

  • 金獎: 1名,獨得獎金新臺幣12萬元,獎狀壹紙,附獎中華攝影雜誌3年份
  • 銀獎: 1名,獨得獎金新臺幣 6萬元,獎狀壹紙,附獎中華攝影雜誌3年份
  • 銅獎: 1名,獨得獎金新臺幣 3萬元,獎狀壹紙,附獎中華攝影雜誌3年份
  • 優選:10名,各得獎金新臺幣 5仟元,獎狀壹紙,附獎中華攝影雜誌2年份
  • 佳作:30名,各得獎金新臺幣 2仟元,獎狀壹紙,附獎中華攝影雜誌1年份

(優選及以上獎項每人限得乙獎)

十一、作品評審:

由主辦單位聘請攝影名家組成評審團,參賽者對評審團成員及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十二、得獎公佈:

預計2019年8月初公布於:

華南銀行官網 www.hncb.com.tw

中華攝影網 www.chphoto.com.tw

十三、頒獎儀式:

將另行公告於華南銀行官網、中華攝影網,並另行通知得獎者。

十四、參賽規則:

  1. 參賽作品應符合攝影主題及收件規格,且不違反善良風俗、未曾發表之作品(「發表」之定義:平面出版、公開展覽、其它攝影比賽得獎之作品;但不包含個人網站、部落格、臉書等貼圖、學會團體內部刊物發表鼓勵性無償之作品。)
  2. 參賽作品須為參賽者本人作品(不可冒名頂替),並須擁有該作品之完整著作權,若有第三人對作品提出異議,並經主辦單位查明屬實者,主辦單位除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追繳獎金及獎勵外,其違反著作權或其他法律責任由參賽人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且參賽者應補償本行應此所支出之費用。
  3. 本公司提倡生態保育概念,倘若得獎作品經發現未以正當方式對待蝴蝶,經查明屬實,主辦單位除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外,並追繳獎金及獎勵。
  4. 參賽作品背面應粘貼報名表,並詳填各項資料;報名表下方「作品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及「個人資料保護法告知及同意事項」之「同意人」處須簽名,確保參賽資格。
  5. 所有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自公布得獎日起歸屬華南銀行所有,包含且不限得利用著作原件或重製物為重製、公開播送、公開傳輸、改作、散布、公開展示、發行、公開發表,且不另給酬。
  6. 入圍作品之「調整前原始檔(RAW)」以及「調整後作品檔(Tiff或JPG)」兩種檔案應於接獲「入圍通知」後3日內,繳交中華攝影雜誌社以供審核。數位檔案應具備1,000萬像素以上之品質,「調整後作品檔(Tiff或JPG)」不得插點擴檔,轉存Tiff格式或壓縮比“最大”之JPG格式均可,如無法於期限內繳交兩種檔案,取消入圍資格。
  7. 為避免無法提供入圍作品檔案,7月份任一日不在國內之得獎者,請先將全部參賽作品的檔案,包含「調整前原始檔(限RAW)」以及「調整後作品檔(Tiff或JPG)」燒錄於光碟,連同參賽作品(照片)於6月30日前一併交寄,逾時則不受理。
  8. 優選及以上獎項,每人限得1獎,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9. 得獎獎金應依所得稅法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扣繳所得稅(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按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按給付全額扣繳百分之十,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按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按給付全額扣繳百分之二十)及健保補充保費,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前開所得,每次應扣繳稅額不超過新臺幣二千元者,免予扣繳。
  10. 凡參加比賽,視為同意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違反本簡章相關規定者,不列入評審,得獎作品如經檢舉屬實,主辦單位除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追繳獎金及獎勵外,其違反著作權或其他法律責任由參賽人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11. 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包括但不限於規格不符)。
  12. 主辦單位就本簡章所列事項保有最終解釋及決定之權利。
  13. 本簡章如有未盡善之處,主辦單位得依需要適時修正。

十五、簡章下載:

華南銀行官網 www.hncb.com.tw

中華攝影網 www.chphoto.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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