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桃園農業博覽會地景藝術專區裝置藝術駐村計畫
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文化局
承辦單位:文創技研有限公司
一、 桃園農業博覽會
桃園農業博覽會是桃園市政府舉辦的年度大型活動,其中地景藝術專區是以藝術創作突顯桃園境內農業特色及特殊地景,向大家介紹桃園獨特的城市風貌。
本地景藝術專區的核心理念:以<風>為主軸貫穿全場,風動元素結合桃園農業、人文、地景特色創造聽覺、視覺與心靈層次不同觀賞樂趣,增進民眾參與創作進而與藝術品互動。
與核心價值:社區參與、在地特色、環境永續、循環經濟、藝術深耕
2018桃園農業博覽會訂於107年4月4日至5月13日,本地景藝術專區是以藝術觀點邀請民眾參觀此區,創作應結合在地農業特色及桃園獨特地景,包含石滬、藻礁、陂塘等自然生態,以<藝術、生態、環境、綠能、風動>為整體展覽規劃主軸,以藝術駐村的形式讓藝術浸潤社區,凝聚地在累積的能量,進而帶動桃園城市與農業行銷。
二、 藝術駐村主題方向
2018桃園農業博覽會地景藝術專區裝置藝術駐村計畫創作徵件以<夏禾風>為主題創造聽覺、視覺與心靈之不同層次,並納入地方參與模式與在地情感相呼應的藝術作品。
三、 設置地點
桃園農業博覽會地景藝術專區舉辦位置(桃園新屋區氣象站對面)。
四、 徵件資格與評選方式
預計徵件4件藝術作品,不限國籍,以個人或團隊投件皆可,創作內容以符合在地環境、人文特色,具互動性,素材不拘。
1. 徵件繳交內容
(1)報名表。
(2)相關作品(含圖文說明)及個人或團隊履歷。
(3)駐村計畫書一式8份,內容應含:
- 作品理念
- 設計圖說(需含作品與預計設置基地合成圖,可用3D模擬圖、2D照片合成圖、模型等方式呈現)
- 材料工法(尺寸須至少高、長3公尺)
- 民眾互動計畫
- 執行方式
- 期程
- 經費計劃書(作品經費為新台幣60萬元整,含設計費、創作費、人事費、材料費、工具、作品運送、計畫執行費用等。食宿由藝術家或團隊自行負擔。)
2. 評選方式
(1)評選委員將由具藝術、文化專業並熟悉桃園人文、自然環境脈絡之專家學者及主辦單位共同組成。
(2)評選比重:作品與環境融合度30% / 作品獨創性30% /活動主題契合度20% / 執行可行性20% 。
(3)由主辦單位招開評選會議選出4組藝術家或團隊作品。
(4)入選名單將於106年12月10日前公佈。(依實際評審情況決定)
(5)公布入選名單後,將立即進行簽約、駐村創作規劃等後續事宜。
五、 藝術家權利與義務說明
- 作品最終執行及設置的地點由主辦單位、承辦單位與藝術家作充分協商後確定。
- 參加駐村創作之藝術家助手,由藝術家自行邀請協助創作。所有人員含藝術家本人之食宿及保險稅金自理。
- 個人創作工具由藝術家自行準備,現場創作之駐村工作站則由主辦、承辦單位提供或協助接洽適宜地點。
- 每一件作品經費為新台幣60萬元整,含設計費、創作費、人事費、材料費、工具、作品運送、計畫執行費用等。
- 創作者應擔保其著作及計畫無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若因前開情事致使主辦單位遭受損害或受連帶賠償請求之損失,創作者應負全部賠償責任。
- 作品歸屬:創作者擁有著作人格權,惟不對主辦單位主張人格權;主辦單位擁有該作品之所有權、以及使用該作品之影像及發表之權利,包括研究、攝影、複製、授權開發相關產品、出版、宣傳、推廣等權利。
- 創作營期間若遇颱風,藝術家必須有因應措施,暫停工作或全部搬離現場。展出期間若遇不可抗拒之天災或人為破壞,藝術家應事先做好訪護措施或事後補救。簽約時同時簽訂保固期限,保固期限自展出日起至「2018桃園農業博覽會」活動結束止(暫訂於107年6月3日)。
- 因個人因素未能完成者,或與所提計畫差異太大,由承辦單位審定,將取消資格並追回藝術品製作費及創作活動所需之相關費用。
- 藝術家必須配合主辦單位規劃之駐村工作站開放日,邀請民眾參觀、互動。並提供作品資料、高解析度且經授權之圖片、影片等相關行銷宣傳活動所需之資料。
- 凡入選之徵件藝術作品,皆須於作品計畫中提列民眾互動計畫規劃,讓社區民眾參與駐村藝術創作過程,以作為社區藝術工作坊主要活動內容;若駐村徵件作品於投件時原計畫未提列相關規劃,或原規劃有執行實務面之困難或不適性,須提出溝通協調,增補或調整民眾互動計畫,由承辦單位彙整後提送文化局知悉,計畫內容變動者亦同。
六、 重要資訊
- 徵件截止:公告後即日起至106年11月20日(以郵戳為憑)
- 結果公佈:106年12月10日前,請上桃園市政府文化局最 新消息公告查詢(http://culture.tycg.gov.tw/)
- 駐村創作期程:107年1月25日至107年3月15日。
- 駐村作品展覽期間:107年3月16日至6月3日。
- 徵件繳交方式:
- (1) 請將所有徵件繳交資料裝於同一信封袋或容器內於外封署名<2018桃園農業博覽會地景藝術專區裝置藝術駐村計畫徵件資料>,並以掛號郵寄。
- (2) 公告後即日起至中華民國106年11月20日17時截止收件。
逾時恕不受理(請以掛號寄出,以郵戳為憑)。 - (3) 寄件地址:25199淡水崁頂郵局第56號信箱
- (4) 聯絡窗口:劉貞秀 0966-777-715 jsliu1020@gmail.com
相關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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