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工藝x設計工作坊」工藝新秀進駐計畫徵選
壹、徵選進駐對象資格
一、個人:申請者需具備工藝相關學歷或從事工藝工作相關經驗,且設籍於本國。
二、團體或企業:
(一)團體或企業需以工藝為主要創設目標,且主要進駐成員需具備工藝相關學歷或從事工藝工作相關經驗。
(二)團體或企業需為政府立案之工作坊、社區、協會、財團法人或公司行號等,如為籌備中尚未完成登記設立之團體亦可申請,但需在進駐後三個月內完成登記設立,並將相關證明交付本中心備查。
三、個人或團體需具推展全民生活美學及工藝教育,並有意願投入配合臺北分館營運規劃,及推展全民生活美學、工藝教育使命者。
(一)以工藝體驗、推廣教學及示範展演等為主要運作內容。
(二)配合臺北分館維持開放參觀、創新工藝產品展售服務。
(三)配合臺北分館舉辦之各項文化推廣計畫活動。
貳、進駐期程
自108年12月1月起至109年11月30日止,進駐程期為12個月,年度考核優良者得優先續約一次,續約以一次為限。
參、申請工坊及每月租金
工坊編號 | 工坊3-1
(現陶藝工坊) |
工坊3-2
(現綜合工藝工坊) |
租用面積 | 29.45㎡ | 22.01㎡ |
每月租金 | 新臺幣 8,264 元 | 新臺幣 6,176 元 |
肆、徵選方式
一、申請辦法:
(一)個人請檢具下列申請文件:
項次 | 項目 | 份數 |
---|---|---|
1 | 工藝師個人進駐申請表【附件一】 | 一式六份 |
2 | 個人專長資歷表【附件二】 | 一式六份 |
3 | 進駐計畫書【附件五】 | 一式六份 |
4 | 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書【附件六】 | 一人 / 一式一份 |
5 | 簽名用印之合約書【附件七】 | 一式三份 |
(二)團體或企業請檢具下列申請文件:
項次 | 項目 | 份數 |
---|---|---|
1 | 團體進駐申請表【附件三】 | 一式六份 |
2 | 進駐成員資料表【附件四】 | 一式六份 |
3 | 進駐計畫書【附件五】 | 一式六份 |
4 |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等主管機關核發之證明文件、和負責人身份證明文件。 | 一式六份 |
5 | 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書,請填列附件四人員親簽【附件六】 | 一人 / 一式一份 |
6 | 用印之合約書【附件七】 | 一式三份 |
(三)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08年10月15日(星期二)下午五點截止(請注意:非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四)注意事項:
1.申請書文件須以A4紙張直式橫打裝訂,請雙面列印,封妥後以掛號郵寄或親送,倘若缺件,請於收到通知後於3天內補件,逾期未補件者恕不受理,本案恕不退件,請自留備份資料。
2.收件資訊:
收件地址:10066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41號
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臺北當代工藝設計分館
收件人:潘小姐
(五)洽詢時間:
週一至週五,每日上午9:30至下午16:30
電話:02-2388-7066分機122 潘小姐
E-MAIL:yjpan@ntcri.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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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辦單位 : 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臺北當代工藝設計分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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