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八屆臺南市西拉雅文化節。手牽西拉雅系列活動「西拉雅我的家」學童繪圖競賽
一、 活動目的
臺南是西拉雅族的原鄉,多年來臺南市政府積極復振發展西拉雅族語言文化、傳統祭典及協助聚落活化社會培力;尤其,向下扎根學童西拉雅語言文化教育推廣。爰108年藉由第八屆臺南市西拉雅文化節系列活動,辦理學童繪畫競賽,希望在創作過程中,讓西拉雅年輕學子更加認識自身族群文化。
二、 主辦單位:
臺南市政府、臺南市政府民族事務委員會
協辦單位: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三、 參加對象
(一) 凡就讀臺南市國中、國小之西拉雅原住民學生。
(二) 所稱西拉雅原住民學生,係指設籍臺南市,且於戶政事務所註記直系血親尊親屬為「熟」有案之學生。
四、 活動內容及相關規則
(一)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1月15日止,由學校統一收件後送至臺南市政府民族事務委員會。
(二) 徵件規定:
1.主題內容:以「西拉雅我的家」為創作題材,作品名稱自訂;以西拉雅文化元素,如語言、生活習慣、飲食、景觀、祭典、音樂或其他等,完成參賽作品。
2.作品規格:(1)四開圖畫紙,繪圖素材不限。
(2)以手工平面繪圖製作,請勿製作或加入立體圖案。
(3)圖畫紙請自備,如未符合格式,作品不列入評審。
(4)作品稿件上請勿加註任何記號,或書印作者姓名。
3.報名組別:分為國小A組(一至三年級)、國小B組(四至六年級)及國中組等三個組別。每人以投稿一組作品為限,重複投稿者由主辦單位擇一參賽。
五、 報名收件方式
(一) 以學校為單位統一收件,於108年11月15日前送至臺南市政府民族事務委員會。寄送時請自行保護寄送物件,主辦單位不負責郵寄過程中所造成的任何損壞。
(二) 每份參賽作品需包含以下文件;資料繳交不齊全者視為不合格件,不予評選。
1.作品原稿一份 (背面右下角黏妥報名表)
2.個人記事欄註記直系血親尊親屬為熟之戶籍謄本一份。(主辦單位僅用於確認西拉雅原住民身分,不使用於活動以外的用途)
六、 評分項目及配分比重
(一) 主題展現(40%):與本主題相符之元素創作。
(二) 創意展現(40%):想像力、原創性、創新性、獨特風格。
(三) 繪畫技巧(20%):筆法、線條、色彩等繪畫技巧所呈現之整體美感。
七、 獎勵
(一) 各組別分別評定,取金獎1名、銀獎1名、銅獎3名、優等5名及佳作10名。主辦單位得視投稿數量及評選結果,不足額錄取。
(二) 如得獎者投件超過一件,則以最高得獎獎項為主,不重複獲獎。
(三) 各組別得獎者頒給獎狀乙紙及獎金同額禮券如下:
金獎1名 | 銀獎1名 | 銅獎3名 | 優等5名 | 佳作10名 | |
國小A組國小B組 | 3,000元 | 2,000元 | 1,000元 | 500元 | 300元 |
國中組 | 5,000元 | 3,000元 | 2,000元 | 1,000元 | 500元 |
八、 名單公布
(一) 得獎名單預計108年12月15日前由主辦單位發函通知獲獎學生就讀學校,並公告於臺南市政府民族事務委員會官網。
(二) 頒獎儀式訂於108年12月21日「第八屆臺南市西拉雅文化節-手牽西拉雅」活動舉辦,詳細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九、 注意事項
(一) 凡參賽繳交作品者,即視為參賽者無條件同意作品無償授權主辦單位不限期間、不限次數之重製、出版、宣傳、發行、改作及行使其他著作權法上著作財產權人所享有之一切權利。主辦單位使用時,仍會註明原作者姓名及學校名稱。
(二) 所有參賽作品收件後均不退還,請自留備份。
(三) 凡參加投稿作品應具原創性,限未曾投稿、參賽、公開發表之作
品,得獎作品如經發現違反參加資格,或有侵害他人著作權經有關
機關處罰確定者,取消其獎勵資格,並追回已發放之獎金及獎狀。
(四) 主辦單位於頒獎時擁有攝影、錄音及展覽之權利,並無論為何種形式,無償授權予主辦單位可再製,不得請求任何有價報酬。
(五) 其他未盡事項,主辦單位得修正補充及公告;且主辦單位保留最終裁決權,參賽者不得異議。
十、 活動聯絡人
臺南市政府民族事務委員會 許靖昕小姐地址: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6樓電話:06-2991111#8264、06-2959255
電子信箱:hch0123@mail.tainan.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