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第三屆青銀嘻哈街舞大賽

2019第三屆青銀嘻哈街舞大賽

 總獎金: 81000

最高獎金: 3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19-11-01

主辦單位: 台北仁濟院仁濟安老所

主辦單位電話: 02-2302-1133#5605

主辦單位Email:hanwei.chen@tjci.org.tw

有看過銀髮族跟年輕世代一起尬舞嗎?台北仁濟院附設仁濟安老所,秉持著「世代共融」的願景,希望透過跳舞這個媒介,讓年輕人帶著老年人舞出不一樣的風景,也讓老年人感染年輕人的熱情,創造無限的可能。今年活動邀請藝人陳漢典擔任代言人,讓我們一起創造奇蹟!歡迎愛跳舞的你/妳報名參加 check it out!

指導單位:

衛生福利部、台北市萬華區公所

主辦單位:

台北仁濟院、仁濟安老所

報名日期及方式

即日起至108年11月01日止,以郵戳為憑。

報名方式:

1.報名資料郵寄至:台北仁濟院 嘻哈街舞大賽 社服室收 (108台北市萬華區廣州街200號2樓)。  2.如報名隊伍超過10隊,會請報名隊伍提供2分鐘練習影片(提供光碟片或視頻連結皆可),手機錄製即可,提供主辦單位初選審核,評選出10隊進入決賽。

比賽資格:

1. 年齡16歲以上、具備中華民國國籍,均可報名參加(未滿18歲需提供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每隊至少須包含一位60歲以上(民國48年次)成員與一名16歲以上35歲以下的青年

2. 每隊比賽人數以3至10人為限(不含工作或指導人員),人數超過或不足,不接受報名,每名參賽者以報名一隊為限。

比賽日期及地點:

  • 日期:108年11月23日(六)下午2點-4點30分
  • 地點:大安森林公園站陽光大廳

評分標準及規則:

1.長者與青年互動程度30%、創意編舞20%、舞蹈技巧20%、團體默契20%、音樂10%。

2.每隊比賽時間為3至5分鐘。

獎勵辦法:

【冠軍】1名 新台幣 30,000 元

【亞軍】1名 新台幣 20,000 元

【季軍】1名 新台幣 10,000 元

其餘七隊,每隊可獲3,000元決賽入圍獎金。

報到時間:

1. 比賽隊伍請於比賽當日中午12時準時至活動場地進行抽籤,逾時抽籤隊伍,主辦單位保留比賽隊伍參賽之權利。

2. 活動開始前有彩排時間及測試音樂帶時間,並讓舞者進行簡單走位,時間安排以主辦單位現場安排為準。

注意事項:

1.    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得獎獎品或獎金金額在新台幣$20,000以上,得獎者必須依規定扣繳10%中獎所得稅額,始得領獎;中獎人如為外籍(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則依規定扣繳20%稅率。

2.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新台幣$1,000,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3.    參賽人員請備齊身分證明文件(證件上需有照片)供報到處檢核,若有資格不符,經檢舉查證屬實,取消該隊比賽資格。

4.    各參賽隊伍對其他參賽者資格有異議者,須於該隊比賽結束後10分鐘內,向主辦機關提出參賽者身分之查驗,逾時不予受理。

5.    得獎隊伍如有冒名上場、使用不法音樂等行為,如遭相關權利人檢舉並證實確有該等情事後,主辦單位得逕予取消得獎資格,除追回獎金獎品外,得向得獎隊伍請求相當於獎金金額二倍之懲罰性違約金,另若造成主辦單位損害,得獎隊伍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6.    主辦單位會協助申請音樂公播權,請參賽隊伍在比賽前兩週提供參賽曲目。

7.    比賽者須自備合法音樂MP3格式,並以隨身碟存放,抽籤時繳交表演音樂隨身碟,完成彩排並確認音樂無誤後,即退還隨身碟。

8.    倘因音響、燈光、舞台工作人員操作失誤而導致比賽無法正常進行,經評審同意後可重新表演;倘非上述因素而中止比賽則視為主動棄權。

9.    比賽當天主辦單位將於現場進行專人錄影及拍照,比賽選手不得有議。台北仁濟院有權使用活動中的照片及影片於各項宣傳文宣品。

10.     表演過程禁止使用明火及鞭炮型的道具,否則一律取消資格。

11.     上一隊比賽隊伍出場時,下一隊比賽隊伍請於「預備區」準備,並保持肅靜,不得影響他人比賽。比賽時若叫號3次不到視同棄權。準備區內需保持肅靜,不得影響他人比賽,且比賽使用之道具,請勿隨意移動,以免影響他人的權益。

12.     除燈光及播音設備由主辦單位準備外,比賽時所需服裝、道具及協助人員均應自備。

13.     報名單上資料據實詳細填寫,一經報名,不得要求任何增減或變更,否則得取消參賽資格。

14.     得獎名單將於賽後公佈,請各隊伍在現場等候得獎公佈及進行頒獎。

15.     勝出之優秀隊伍,若有需要應配合活動後續宣傳之安排。

16.     請各比賽隊伍維持休息區的整潔,垃圾集中處理。

17.     所有演出單位使用過後的道具,請勿棄置在會場周圍。

18.     由於活動場地為開放式場地,請各參賽者自行管理個人貴重物品,若有遺失,主辦單位一概不負責。

19.     本活動如有任何疑義,皆以主辦單位現場正式公告為準,另主辦單位保留活動修改變更之權利。

20.     活動期間由主辦單位統一辦理公共意外責任險。

21.     得獎隊伍須同意配合台北仁濟院所主辦活動表演邀約演出,表演會有演出車馬費。

22.     凡參加本活動者皆視為同意以上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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