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第二屆貴州省網絡作品徵集大賽
據瞭解,大賽徵稿時間為:2019年5月15日至2019年11月31日。徵稿內容分為網絡正能量文字作品、網絡正能量圖片作品、網絡正能量音視頻動漫作品、網絡正能量專題活動等四個類別。每個類別將各評選出25件獲獎作品,並頒發獲獎證書和給予1000元至2500元不等獎金。
活動期間,參賽者可通過點擊登錄貴州省第二屆網絡作品大賽專題網站(http://wlzp.gzw.net/)進行在線投稿,或者把作品發送至大賽投稿郵箱(GZWLZPDS@163.com)進行投稿,大賽組委會辦公室諮詢電話:0851-85513803。獲獎作品將經外圍徵集、評委初評、網絡評選、專家終審、結果公示等環節評出。
2018年5月,貴州省首屆網絡作品大賽啟動,共收到參賽作品1000餘件。經大賽專家組初評,共有200件作品脫穎而出,進入網絡投票和專家復評環節,最終綜合網絡投票和專家復評分值,評選120件獲獎作品。網民參與度高,社會反響好。
為全面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2018年全國宣傳思想工作會議精神,傳播貴州好聲音,講好中國好故事,弘揚網絡正能量,由貴州省委網信辦指導,貴州省新聞工作者協會、貴州省網絡文化發展協會、貴州省互聯網發展協會聯合主辦“增強“四力”•網聚正能量·築夢新時代——貴州省第二屆網絡作品大賽”,將面向全國徵集評選、推廣宣傳一批反映貴州發展成就、經驗做法、百姓美好生活和全省各族人民牢記囑託、不忘初心、感恩奮進的優秀網絡文化精品,弘揚團結奮進、拚搏創新、苦幹實幹、後發趕超的新時代貴州精神,加大全省網絡文化正能量供給,發展壯大全省網絡文化產業,續寫新時代貴州發展新篇章,開創百姓富、生態美的多彩貴州新未來。
文字類作品
1.申報作品須由網民自發原創,不得抄襲、盜用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他人或機構知識產權。
2.申報作品須發表時機恰當,尤其側重於反映貴州發展成就、經驗做法、重大活動、重大政策、重大事件、重大主題、熱點問題和突發事件中在網上形成關鍵性正面引導作用的網絡文字作品。
3.申報作品分為單位、團隊或個人推薦。單位或團隊推薦限報10個作品,個人自薦限報3項作品。
4.參選對象為2018年11月30日至2019年11月30日期間發表的作品。
圖片類作品
1.堅決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2.申報作品須由網民自發原創,不得抄襲、盜用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他人或機構知識產權。如果被選中作品刊登在“貴州省第二屆網絡作品大賽作品展示”專題中,產生任何糾紛、經濟損失,須由投稿人或投稿單位承擔責任。
3.申報作品須內容積極向上、反應及時、影響較大、主題突出、畫質清晰。
4.申報的原創視聽作品,須在反映貴州發展成就、經驗做法、重大政策、重大主題、重大活動、重大事件、熱點問題和突發事件中形成關鍵性正面引導作用。
5.申報作品文件格式可為MPG、MPEG、AVI、MP4、3GP、MOV等,要求畫質清晰,單個視頻大小限制在1G以內。
6.申報作品分為單位、團隊或個人推薦。單位或團隊推薦限報10個作品,個人自薦限報3項作品。
7.參選對象為2018年11月30日至2019年11月30日期間發表的作品。
視頻類作品
1.動漫類作品。自發原創製作,符合徵集主題內容,立場正確、通俗易懂、傳播廣泛的動漫視頻作品。
2.音樂類作品。自發原創錄製,符合徵集主題內容, 立場正確、積極向上、傳播正能量的網絡歌曲、MTV、配樂等音樂作品。
3.微視頻類作品。自發原創拍攝,符合徵集主題內容,立場正確、積極向上、傳播正能量的秒拍、短視頻、微電影等微視頻作品。
4.其他類作品。包含自發原創拍攝,符合徵集主題內容,立場正確、引人思考、傳播正能量的紀錄片和其他視頻作品。
5.參評作品須自發原創,不得抄襲、盜用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他人或機構知識產權。
6.申報作品文件格式可為MPG、MPEG、AVI、MP4、3GP、RM、MOV、FLV等,要求畫質清晰,單個視頻大小限制在1G以內。
7.申報作品分為單位、團隊或個人推薦。單位或團隊推薦限報10個作品,個人自薦限報3項作品。
8.參選對象為2018年11月30日至2019年11月30日期間發表的作品。
專題類作品
1.參評作品須自發原創,不得抄襲、盜用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他人或機構知識產權。
2.參評作品須主題突出、立場正確,議題設置較為成功,網絡社會輿論引導效果好,有較大網絡影響力。
3.參評作品需按照要求在線填寫作品申報相關內容。
4.申報作品分為單位、團隊或個人推薦。單位或團隊推薦限報5個作品,個人自薦限報3項作品。
5.參選對象為2018年11月30日至2019年11月30日期間發表的作品。
免責聲明
1.參賽者是參賽作品著作權的合法完全擁有者,或事先徵得作品著作權單位、團隊、個人的授權同意,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參賽者的作品被他人主張權利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及責任由參賽者自行承擔;給組委會或本次比賽造成嚴重影響或損失的,由參賽者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2.參賽者在本次比賽過程時間段外,用該作品參加另一同類比賽或相關商業活動不受組委會限制,但由此可能產生的與其它比賽組織者或有關機構的規定造成衝突而帶來的一切後果由參賽者本人承擔。
3.大賽期間,大賽組委會可無償將參賽作品在制定的媒體上進行展示、展播(非盈利性)。在著作權存續期內,大賽組委會有權以複製、發行、展覽、放映、信息網絡傳播等(非盈利性)方式無償使用參賽作品。
4.凡是提交作品的參賽者將被視為接受賽事相關規定。如發生任何爭議,即交由貴陽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5.參賽者無需支付報名費和任何相關費用。
6.大賽組委會擁有對本次大賽的最終解釋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