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第十七屆「聯邦美術印象大獎」
壹、 宗旨
鼓勵社會大眾從事專業藝術研究,倡導印象派自然光線之藝術創作、推展全民美育活動並提昇美術水準。
貳、 活動單位主辦單位:
聯邦文教基金會(以下簡稱「本會」)
協辦單位:聯邦商業銀行(股)公司、聯邦國際租賃(股)公司、自由時報
參、 參賽資格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之藝術工作者,無參賽年齡限制。
二、 已獲「聯邦美術印象大獎」首獎者不得再提件參賽。
肆、 參賽規則
一、 參賽者需同時送審最近一年內完成之五幅不同之油畫作品,送審作品於評審結果公佈前不得參與其他公開競賽。
二、 為維持比賽之公平性,送審作品正面請勿落款。
三、 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取消參賽資格,並於三年內不得參加本會舉辦之任何比賽;已獲獎者,取消獲獎資格及獎項,並賠償相關費用:
(一) 抄襲或臨摹他人作品。
(二) 作品由他人代筆或著作權取得不明確者。
(三) 作品曾參與任何公開競賽。
(四) 得獎作品不願依參賽辦法由本會典藏及展出者。
伍、 作品規格
一、 媒材:限油畫。
二、 形式:限印象派風格。
三、 規格:限 30F。
四、 件數:每人限 5 幅。
陸、 參賽辦法
一、 初審送件:
請依下列規定提供參賽資料。
(一) 報名方式:
1.線上報名:請至本會網站(http://www.ubot.org.tw)進行線上報名。
2.紙本報名:
(1)填妥徵圖報名表,並檢附參賽作品以「4× 6 照片」暨「數位圖檔(jpg)燒錄至 CD 片(並標示作者姓名於 CD 片上)」送審,圖檔容量大小需為 2MB 到 5MB 之間,每張作品需自行調整至正確方向,並標示參賽者姓名及作品名稱於檔案資料夾中(若因檔案資料不清或模糊,將不予列入評審)。
(2)請以油性筆於每一作品照片背面書寫清楚作品名稱,並以箭頭標示作品方向,勿以黏貼紙貼上。
(3)完成後參賽作品之「4× 6 照片」暨「數位圖檔光碟(參賽作品及報名表電子檔)」併同「聯邦美術新人獎」徵圖報名表,表內需書明參賽作品名稱、創作理念及作品特色,由專人親送或以掛號方式郵寄至 104 台北市中山北路二段 83 號 7 樓「聯邦文教基金會」。
(二) 參賽作品之數位檔案不得以電腦修正,若自行修正而影響評審結果,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
(三) 報名日期:即日期至 108 年 9 月 30 日(星期一)止。
(四) 洽詢電話: (02)2536-9990 程小姐、(02)2536-9977 蔡小姐。
(五) 送審資料不符簡章規定者,不予審查,且送審資料不論逾期與否均一律不予退還,請自行備份留存。
二、 複審送件:
(一) 通過初審者,本會將以專函通知,請於指定日期前將參選之 5 幅原件(免外框)併同個人生活照與自畫像(A4 大小、媒材不限)各 1 張運送至 104 台北市中山北路二段 83 號 7 樓「聯邦文教基金會」參加複審,逾時未送達者視為棄權。
(二) 複審原件作品送至本會時,由本會發給收據存執,運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柒、 評審
一、 由本會聘請各校美術教授或專家成立評審委員會,負責評審工作。
二、 初審以數位檔案審查為原則,選出 6 名入圍者,並以專函通知提送參選之 5 幅原件(免外框)參與複審。
三、 複審從 6 名入圍者中選出「聯邦美術印象大獎」首獎 1 名、優選獎 2 名、入選獎 2 名,如無適當作品,得由評審委員會決議從缺。
捌、 獎勵方式
一、 「聯邦美術印象大獎」首獎 1 名:獎金新臺幣 60 萬元(實領需扣 10%之所得稅)、證書乙紙及獎座乙座。
二、 「優選獎」2 名:獎金新臺幣各 20 萬元(實領需扣 10%之所得稅)及證書乙紙。
三、 「入選獎」2 名:獎金新臺幣各 10 萬元(實領需扣 10%之所得稅)及證書乙紙。
玖、 畫作典藏
一、 獲「聯邦美術印象大獎」首獎者之 5 幅得獎作品全數由本會典藏,典藏畫作所有權全數歸本會。
二、 2 名獲「優選獎」者之得獎作品,分別由評審委員會評選 2 幅作品由本會典藏,典藏畫作之所有權歸本會。
三、 2 名獲「入選獎」者之得獎作品,分別由評審委員會評選 2 幅作品由本會典藏,典藏畫作之所有權歸本會。
四、 其餘得獎作品本會將依情形收購典藏。
壹拾、 頒獎、展出與退件
一、 得獎者將以專函通知,並於民國 109 年 1 月擇期隆重表揚。
二、 獲典藏之作品將由本會規劃於全臺巡迴展出,本會得就各展出需要挑選展出作品。
三、 本會將補助入圍複審未獲獎者之作品退還運送費。
壹拾壹、 權責
一、 基於宣傳推廣之需,主辦單位對得獎及典藏作品均有研究、展覽、攝影、報導、印製、出版及在相關文宣、雜誌及網路上刊登之權利。
二、 送件作品應保證無違反第肆條參賽規則及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情事,若衍生相關爭議及法律問題,參賽者應自負全責。
三、 複審送件之作品經驗收無誤,未遭損毀者,本會於複審收件日起至展覽結束期間負保管之責,並辦理作品保險事宜,惟遇人力不可抗拒情事、作品材質脆弱、結構裝置不良、裝箱作品未標示開箱圖示導致作品裝卸受損者,本會不負賠償之責。
壹拾貳、 附則
一、 送件參賽者對本會之評審結果及主辦單位執行本簡章第壹拾壹條第一項之權利時不得有任何異議。
二、 凡送件參賽者於「聯邦美術印象大獎」徵圖報名表上簽名蓋章後,即視為同意並遵循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三、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經主辦單位決議修訂公佈之。
壹拾參、 簡章及「聯邦美術印象大獎」徵圖報名表之索取方式
請洽聯邦銀行各分行、聯邦銀行網站(http://www.ubot.com.tw)或聯邦文教基金會網站(http://www.ubot.org.tw)中下載。
相關連結:
- 主辦單位 : 聯邦文教基金會
- 主辦單位電話 : (02)2536-9990
- 主辦單位 Email : ubart@ubot.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