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第7屆新光三越「不插電音樂大賽」

2019第7屆新光三越「不插電音樂大賽」

 總獎金: 234000

最高獎金: 100000

報名時間: 2019-06-13 ~ 2019-07-07

主辦單位: 新光三越StreetVoice

主辦單位Email:support@streetvoice.com

2019夏天,不插電音樂大賽迎向七週年,我們持續尋覓對音樂充滿熱忱的創作人,期望將台灣新創好音樂推向大眾,挖掘新秀帶出不一樣的音樂品味。

今年以「為夢想‧致青春」為主題,盼望音樂人們回歸初衷,找回最初的夢想。邀請您一起在這熱情的夏季,吹起青春洋溢,從流行音樂尋找經典,唱出玩復古的美妙樂章!

6/13徵件起,徵件開跑!!

入圍決賽後將邀請專業導師培訓,總冠軍可獲得10萬元獎金,以及專業製作人協助錄製一首單曲。
愛音樂、愛創作的你,就是我們在尋找的樂壇新星!快來報名吧!

一、活動時間

徵選收件時間

2019年6月13日(四)中午12:00 – 2019年7月7日(日)晚上12:00止

複賽入圍名單公布時間

2019年7月12日(五)於新光三越官網及 StreetVoice 徵件頁面同時公布

比賽時間 ——

北、中、南區複賽

  • 「北區複賽」2019年7月21日(日)
    地點:新光三越台北信義新天地 指定地點 (將擇期公告)
  • 「中區複賽」2019年7月27日(六)
    地點:新光三越台中中港店 水舞廣場
  • 「南區複賽」2019年7月28日(日)
    地點:新光三越台南西門店 廣三公園

決賽

2019年8月25日(日)
地點:新光三越台北信義新天地 指定地點 (將擇期公告)

徵選資格

  • 凡年滿16-40歲,對音樂有興趣的地球人皆可參加。
  • 未與任何國內外經紀公司或唱片公司簽約者始得報名。
  • 為避免版權問題,參賽作品必須是報名者(或團體)原創的音樂作品。
  • 樂器演出須為不插電形式,不建議使用電子合成樂器,曲風不限。
  • 複賽與決賽各演出兩首歌曲;複賽與決賽需演唱不同曲目。
  • 上一屆曾獲得決賽前三名之得獎者,需隔一年後才可再度參賽。(第六屆的決賽前三名之得獎者,第八屆才能參賽。)
  • 賽程中團員不得任意更換,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須經由新光三越同意。

※ 相關活動時間 / 地點若有變動,將立即公布於新光三越網站及 StreetVoice網站,請參賽者隨時注意。

二、報名方式

  • 參賽者自行選擇欲參賽區域(北區、中區、南區),以網路報名方式繳交作品。
  • 上傳欲參賽的歌曲檔案時,上傳歌曲標題請標示「曲名」與「分區」(例如:XXXX (歌曲名稱)/北區)
  • 主辦單位將依參賽者所填寫之地區安排比賽,每區將選出最多15組選手進行複賽。

StreetVoice 投稿流程說明

  1. 請申請加入 StreetVoice 網站會員,並依系統指示完成會員帳號啟用。已有會員帳號者請直接進入步驟2。
  2. 登入後,請上傳欲參賽的歌曲檔案,上傳歌曲的標題需標示「曲名」與「分區」(例如:XXXX (歌曲名稱)/北區),投稿作品至少1首、至多2首。
  3. 回到徵選頁面,點選「我要參加徵選」。
  4. 詳讀比賽辦法並勾選「我同意以下活動辦法及相關規定」並點選「下一步」。
  5. 選擇您欲參加徵選的歌曲點選「參加」後,按下「下一步」即完成報名。
  6. 如需更詳細說明,請參考:「詳細說明」。( https://streetvoice.zendesk.com/hc/zh-tw/articles/206107762-如何參加徵選
  7. 在 StreetVoice 更新歌曲資料及聯絡資訊,或填寫線上報名表。( https://bit.ly/2wKGI8Q

注意事項

  • 投稿作品限 192K 以上之 MP3 檔案格式。
  • 參賽作品不得多於兩首曲目,否則喪失報名資格。
  • 強烈建議參賽者填寫完整的詞曲作者和歌詞資訊,方便評審更瞭解你的創作與風格。
  • 樂團成員如有樂手跨團請於上傳作品時註明。
  • 參賽作品需於規定時間內上傳,惟肇因於不可抗拒因素而造成的損失,主辦單位與協辦單位恕不負責。
  • 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之原創作品,並且未簽定任何契約授權。如發現有不符本規定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與獎品。
  • 參與本活動者請確實填寫報名資料,如有資料不實、資料不完整、資料不正確及所留資料無法聯絡參賽者之情事,將被取消參賽資格。
  • 參賽資料、作品的更改,請進入後台調整,或透過 StreetVoice 信箱 (support@streetvoice.com)聯繫,於其餘網路管道提出一概不受理,敬請見諒。

三、活動獎項

[複賽]

於「北/中/南」各區活動現場當天公佈前三名,可晉級決賽,成功晉級決賽者,將安排由專業導師於決賽前培訓。
另外,前三名將可獲得下列獎金獎項。

區冠軍:

(1) 獎金新光三越商品禮券10,000元整

(2) KKBOX 30日體驗卡

區亞軍:

(1) 獎金新光三越商品禮券5,000元整

(2) KKBOX 30日體驗卡

區季軍:

(1) 獎金新光三越商品禮券3,000元整

(2) KKBOX 30日體驗卡

[決賽]

活動現場當天公布冠軍、亞軍、季軍,可獲得下列獎金及獎項。

冠軍:

  • (1)冠軍單曲錄製:由知名音樂人擔任音樂製作人,錄製單曲及數位發行。
  • (2)獎金新光三越商品禮券100,000元整。
  • (3)冠軍獎盃乙座。
  • (4) KKBOX 365日體驗卡

亞軍:

  • (1)獎金新光三越商品禮券50,000元整。
  • (2)亞軍獎盃乙座。
  • (3) KKBOX 365日體驗卡

季軍:

  • (1)獎金新光三越商品禮券30,000元整。
  • (2)季軍獎盃乙座。
  • (3) KKBOX 365日體驗卡

得獎者需配合之事項

  • 得獎之作品如為共同創作者,應由共同得獎者自行決定獎金分配。
  •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金價值超過新台幣1,001元(含)以上時,需由主辦單位於年終開立扣繳憑單;獎金價值超過新台幣20,010元(含)以上時,得獎者需負擔贈品價值10%之稅金,並該稅金需於現場以現金支付,由主辦單位代收,且於年終時寄發該所得扣繳憑單,由得獎者憑此申報年度綜合所得稅;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不論得獎者之金額,需負擔贈品價值20%之稅金,並該稅金需於現場以現金支付,由主辦單位代收並開立扣繳憑單。
  • 冠軍優勝者需同意將新光三越協助錄製單曲之著作財產權無條件授權與新光三越宣傳及使用,新光三越並得於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及出版散布。
  • 主辦單位保有調整活動辦法之權利。

四、比賽規則及評審方式

[初賽](網路評選):2019年6月13日- 2019年7月7日由專業評審針對各投稿作品評選,最多入選30組樂團或創作人進入複賽(實際名額以評審公布之最終結果為主)

複賽入選名單公布:2019年7月12日

[複賽]:「北區複賽」2019年7月21日於新光三越台北信義新天地新光三越指定地點 (將擇期公告);「中區複賽」2019年7月27日於新光三越台中中港店 水舞廣場;「南區複賽」2019年7月28日於新光三越台南西門店 廣三公園

  1. 採現場表演方式比賽,評審將從各區參賽者中選出3組進入決賽。
  2. 請準備2首曲目演出,樂器 SETTING 加上表演總長度不得超過15分鐘,超過時間者將扣分。
  3. 樂器演出須為不插電形式,不建議使用電子合成樂器,曲風不限。演出所需樂器請自備。
  4. 評分項目:演唱技巧(25%)、演奏技巧(25%)、詞曲創意(20%)、編曲創意(15%)、台風及時間掌控(15%)
  5. 入圍決賽名單將於2019年7月21日、27日、28日各區複賽現場公布,成功晉級決賽者,將安排導師協助決賽前之培訓。培訓對象由導師指定,被培訓團體(或個人)不得挑選或更改。

[決賽]:2019年8月25日於新光三越台北信義新天地 指定地點 (將擇期公告)

  1. 採現場表演方式比賽,評審將從所有表演者中選出前三名。
  2. 決賽前由導師針對各組進行培訓,由主辦單位協調約定之培訓時段,不得任意取消或無故缺席。
  3. 每組參賽者演出2首曲目,樂器 SETTING 加上表演總長度不超過20分鐘,超過時間者將扣分。演出曲目不可與複賽相同。
  4. 演出樂器須為不插電形式,不建議使用電子合成樂器。演出所需樂器請自備。
  5. 評分項目:演唱技巧(25%)、演奏技巧(25%)、詞曲創意(20%)、編曲創意(15%)、台風及時間掌控(15%)

注意事項:

  • 複賽、決賽評審名單將陸續公布於新光三越官網及StreetVoice徵件頁面。
  • 複賽及決賽演唱順序將由主辦單位安排後通知。
  • 主辦單位將於正式比賽前告知參賽者報到時間,若逾時報到也未主動聯繫主辦單位者,將扣總分10分;演出開始前半小時仍未到現場之參賽者視同棄權。
  • 本系列活動因故無法順利進行時,主辦單位與協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系列中任一活動。
  • 徵選截止日、入選名單公布、複賽及決賽之日期、地點等若有變動,將立即公布於新光三越官網與StreetVoice活動網頁,請參加徵選者隨時注意最新訊息。
  • 為確認活動現場演出的形式,入選之樂團現場演出之團員需與報名時相同,如因故需異動,請於活動開始一週前與主辦單位聯繫,否則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
  • 主辦單位保有調整活動辦法之權利。

五、權利與義務

  • 參加徵選者一旦報名,則視同同意本徵選辦法之相關規定及主辦單位另行公布之附屬規定。若參賽者及其作品不符合本活動辦法之規格,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該參賽資格。
  • 凡獲選複賽、決賽入選者,有其義務配合由主辦單位協調約定之本活動宣傳造勢、演出等相關活動。
  • 為達到活動宣傳效果之完整性,凡參加徵選者,需同意主辦單位授權於本活動之相關指定合作媒體或平台,使用表演者之姓名、肖像、錄音著作及音樂著作,於各相關活動宣傳、報導刊登及廣播、電視、網路等媒體之重製、散布、公開播送、公開演出及公開傳輸,同時提供後續年度本活動及相關同性質活動宣傳使用。
  • 複賽入選者需同意無條件同意授權主辦單位重製、散布、公開播送、公開演出及公開傳輸或轉授權其參賽作品及參加複賽及決賽之現場錄音錄影之相關著作權利於主辦單位相關活動、宣傳、產品或節目,包括但不限於:廣播、電視、電信平台、網路平台等。
  • 決賽入選者需無條件同意授權主辦單位得永久無償在非商業性用途下,由主辦單位或其被授權人將該得獎作品錄製成CD專輯及音樂錄影帶( MV )於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編輯、公開演出,並於無線、有線、衛星之類比及數位電視頻道、廣播電臺、電影院、集會場所及電腦網路上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及公開傳輸。如後續獲得主辦單位所提供之其他宣傳活動之參與機會(包括但不限於:演唱、媒體專訪節目等),詳細合作條件主辦單位再與其另議簽約。
  • 複賽、決賽入選者需同意主辦單位於上述使用方式中使用表演者之姓名及肖像且不對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 參加徵選者需保證所提供之演出內容及作品,皆無簽署詞曲版權代理及音樂經紀、唱片發行合約,並無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情事,若有任何第三者主張受侵害之事,參賽者需自行出面處理,與主辦單位無涉。同時,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該參賽者入選資格,並追繳回獎金、獎盃及獎品。
  • 參加徵選作品之音樂著作權歸屬原創作人所有。
  • 凡晉級決賽之團體(或個人)均可獲得由專業音樂人擔任其導師之培訓,惟培訓對象由導師指定,被培訓團體(或個人)不能挑選或更改導師。培訓期間,被培訓團體(或個人)需配合導師可出席的時間和地點進行培訓,培訓時間之長度依主辦單位規定,不得任意更改或取消。
  • 被培訓團體應與導師共同討論決賽曲目之編曲和演唱、表現方式。培訓過程中應尊重導師之建議或指導,並培訓之歌曲需成為決賽參賽曲。若被培訓團體(或個人)無故取消、缺席培訓,則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決賽參賽資格。
  • 若參賽者有違反本活動之其他規定,經主辦單位發現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參賽者之參賽資格。若為得獎者(包括獲入選獎者,以下同),得取消其獲獎資格,得獎者並應返還得獎之獎金、獎盃、獎品等相關報酬,所產生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與主辦單位無關。若致主辦單位受損時,並應負相關損害賠償責任。
  •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金價值超過新台幣1,001元(含)以上時,需由主辦單位於年終開立扣繳憑單;獎金價值超過新台幣20,010元(含)以上時,得獎者需負擔贈品價值10%之稅金,並該稅金需於現場以現金支付,由主辦單位代收,且於年終時寄發該所得扣繳憑單,由得獎者憑此申報年度綜合所得稅;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不論得獎者之金額,需負擔贈品價值20%之稅金,並該稅金需於現場以現金支付,由主辦單位代收並開立扣繳憑單。
  • 本活動相關事項如有疑義或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隨時修改本活動辦法及解釋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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