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臺灣工藝競賽

2019臺灣工藝競賽

 總獎金: 3350000

最高獎金: 1000000

報名時間: 2019-05-09 ~ 2019-05-14

主辦單位: 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

一、宗 旨:

鼓勵工藝創作,促進全民參與工藝活動,展現傳統工藝技藝及鼓勵創新,讓工藝之美融入生活,進而提升生活文化,促進工藝文化產業發展。

二、指導單位:

文化部

三、主辦單位:

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以下簡稱工藝中心)

四、協辦單位:

財團法人新光三越文教基金會、新光三越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五、評選基準:

(一)巧工技藝:包括作工之難度與細緻精巧,表現出特殊、完美等技術。

(二)造形美感:包括形制、紋飾、色彩、材質等美感與創意之表現。

(三)創新功能:包括設計理念、造形、用途、材料與技術之創新,使用目的之適當實用功能、耐用性與使用便利性等。

六、參加資格:

具中華民國國籍者,並應為參賽作品之著作人,享有參賽作品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

七、作品規定:

(一)作品無仿冒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

(二)未完成之半成品及難以移動、搬運,或是容易破碎、變質、變形、脫膠及不耐久存之作品,不得參加。作品如因損壞致無法進行評選,工藝中心得逕取消其資格且不負賠償責任。

(三)參賽作品未組裝前之單件規格長、寬、高,以不超過120×110×150公分(含包裝箱)為原則,編織捲軸類作品折捲後不超過120×110×150公分;單件重量以不超過80公斤為原則。精細作品建議加設墊座,並以壓克力罩裝妥固定。

(四)作品不得為模型,送件作品與報名資料圖片須相同,否則工藝中心得逕取消其参賽資格。

(五)參賽作品須以四面堅固包裝箱或木箱承裝,以利重複包裝及搬運,並加入填充物防護(嚴禁使用碎保力龍與破報紙),外箱請貼妥作品組裝完成之照片。

(六)如無完整包裝箱,不予收件。

(七)作品中如有配件是購買而得、非作者親自製作,亦須詳加註明。

(八)所有參賽作品若因空間條件之限制或其它原因,工藝中心有權提出作品修正要求。

八、獎勵項目:

獎項 名額 獎金(新台幣)
一等獎 1 100萬元、獎座乙座
二等獎 1 60萬元、獎座乙座
三等獎 1 40萬元、獎座乙座
創新獎 1 20萬元、獎牌乙面
美質獎 1 20萬元、獎牌乙面
機能獎 1 20萬元、獎牌乙面
佳作 5 5萬、獎牌乙面
入選 若干名 獎狀乙紙

特別獎項:

獎項 名額 獎金(新台幣)
新光三越特別獎 1 50萬元、獎座乙座

(一)特別獎獎項名稱以獎金提供單位為名,得獎作品由獎金提供單位永久典藏。

(二)三等獎(含)以上之作品,由工藝中心永久典藏。

(三)以上獎金含稅,獎金依中華民國稅法相關規定,由工藝中心代為辦理扣稅。

(四)入選(含)以上之各項得獎者,於頒獎典禮中公開宣布。

(五)以上各獎項得視參賽作品水準,由評選委員會酌予增減或從缺。

(六)以上各獎項獎金及得獎名額,由工藝中心依經費酌予調整。

(七)以上各獎項及獎金,若因參賽者或作品不符本競賽簡章等規定,工藝中心得逕取消其資格及獎金或遞補等,並得以要求參賽者賠償所有競賽及展覽等相關財務名譽等損失。

九、報名程序:

(一)報名期限:自2019年5月9日至2019年5月14日下午5時止。

(二)一律採網路報名:

報名網址公告於臺北當代工藝設計分館http://taipei.ntcri.gov.tw/臺灣工藝競賽/最新消息,進入報名網址,詳閱簡章規定,登錄參賽者資料表及作品資料表(含圖檔)。
進入報名網址後,請先登入/加入會員,再按報名,報名資料各欄位請詳實填寫,若超過20分鐘系統將自動登出,請再重新登入,填寫完後畫面顯示報名成功並約10分鐘後收到「活動報名成功通知信」,始算完成報名。如需查詢報名資料,請至報名網站會員專區查詢。
線上報名時間至2019年5月14日(二)下午5時止(係指報名完成時間,非登入時間),其後系統將關閉。
請儘早完成報名作業,避免於報名截止日前登入,以免因網路流量壅塞等因素而影響個人報名權益,因任何原因而未能於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名者,工藝中心概不負責。

十、報名應繳資料

(一)進入報名網址後,請先登入或加入會員,登錄參賽者資料表及作品資料表(含圖檔),圖檔不超過4張,以實際作品拍攝之作品照片,畫質務必清晰,圖片須為作品原作實體拍攝,不得使用影像修圖軟體修編作品,每張照片檔案大小為4MB以下,解析度為300dpi以上。

(二)每人參賽作品最多以兩件為限,資料不齊全或不符規定者,將取消參賽資格,不另通知。

十一、實物送件:

(一)通過初選作品名單,將公告於官網,請將實物作品及【表格1】、【表格2】及存根聯【表格3】於規定時間內送達指定地點,並自行陳列完成(所需材料工具等請自備,場地由工藝中心分配),逾規定送件時間未送達或未完成佈置者視同放棄比賽資格。請將【表格4、表格5】分別黏貼於包裝箱上方及側方。

(二)送件時間:預計2019年7月底(以官網公告時間為準),政府公告停班日不受理送件。

(三)送件地點: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 地方工藝館B1 臺灣工藝競賽 南投縣草屯鎮中正路573號 02-2388-7066*118 王小姐(以官網公告地點為準)。

(四)領件方式:實物原作請持存根聯領回,因貨運運輸無保險本中心不代叫貨運送作品。領件時間地點等相關規定公告於官網,逾規定領件時間未領者,視同放棄作品,由工藝中心全權處理參賽作品。

十二、評選作業:

(一)初選:針對作品圖片及作品介紹文字資料進行評選。評選委員得視需要,要求參賽者提供相關說明資料。通過初選者,預計7月中旬公告於官網,不寄書面通知。

(二)複選:實物審查。通過初選即獲得參與複選資格,將選出入選作品及各類獎項之得獎者。入選名單,預計8月中旬公告於官網,不寄書面通知。

(三)預計11月假新光三越百貨公司舉辦頒獎典禮及展出,公布並頒發獎狀予入選者。凡入選作品,1件作品將獲贈獎狀1張。

(四)參賽作品之評定,由工藝中心遴聘專業人士,組成評選委員會,依評選基準評選。評選委員對評選作品發生疑義時,得請參賽者另提供相關說明資料。參賽者必須尊重所有評審結果,絕無異議。

十三、展覽及推廣:

(一)入選以上之作品由工藝中心辦理展覽公開展出,藉由進行相關之展覽、推廣行銷等活動,持續為得獎者推廣介紹作品。若作品有安全顧慮或因運輸場地設備等因素,工藝中心有權決定不予展出。

(二)入選以上之作品展出期間約至2020年3月底,參賽者不得要求取回作品,展覽時間若有變動將公告於官網,不另通知。

十四、報名須知:

(一)本競賽作品最高保險價格為15萬元;工藝中心為作品投保藝術品綜合保險,投保期間為:作品抵達工藝中心收件處放置無誤後為起始,直至作品於工藝中心規定領件截止時間為終止。作品之變色、變質、變形、脫膠等或遇人力不可抗拒情事、作品本身結構或裝置不良而遭受損害者,非本活動保險所承保範圍,工藝中心不負賠償責任。

(二)作品如獲工藝中心典藏,參賽者需提供著作財產權讓與授權同意書及作品原作保證,嗣後如有材質、規格、技術,與完成作品有衍生差異情事,有義務與責任恢復原狀,如經確認結果無法修復者,則不予以典藏。

(三)由獎金提供單位永久典藏作品,其獎金即包含典藏費,作品所有權歸獎金提供單位所有。

(四)參賽資料同意授予文化部、工藝中心及新光三越得永久無償,不限時間、次數與地域予以重製及公開傳輸授權資料內容等,於文化部、工藝中心及新光三越所經營之網站中提供予他人瀏覽之權利。並同意不對文化部、工藝中心及新光三越行使著作人格權。

(五)參賽者請自行辦理作品之專利申請,俾保護個人權益。

(六)如有抄襲、仿冒、借用他人作品情形等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法律上權利,或不符本簡章之各項規定者,工藝中心得逕取消參賽資格並收回獎金及獎牌,且參賽者自負相關法律責任;作品之著作權倘有第三人提出異議或法律上之主張時,應由參賽者自負相關法律責任暨費用,與工藝中心無涉。

(七)參賽者如為2(含)人以上,應全權授權其中一人為代表人,以代表人填寫各項報名資料,工藝中心聯繫通知及獎金發放,均以此代表人為代收者,其著作成員間之權益等事項,由成員間自行協議。參賽者各成員間就其相關權益所衍議,概由參賽者自行解決,而與工藝中心無涉。

(八)作品資料表、作品照片及實體上不得標註作者相關可辨識特徵,例如:姓名、品牌符號與作者肖像等。

(九)相關訊息皆公告於官網,工藝中心通知訊息以電子郵件為主,請確認所填寫電子信箱正確,並適時留意官網最新消息。

十五、注意事項:

(一)凡報名參賽者,即視為同意遵守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工藝中心保有對本簡章規定解釋、變更、修改、調整、暫停及取消等相關權利。

(二)參賽者參加報名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之簡章含報名表所有規範,如有不符本簡章規定,工藝中心得逕予取消其資格、獎金以及辦理遞補等,並就因此所產生之損害,得向參賽者請求財物及名譽等損害賠償。

(三)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工藝中心有調整、補充、修改、中止活動等相關權利,有權以公告方式修改之,並以官網最新公告為準,不另通知。

(四)工藝中心得視情況需要,變更報名、收領件、展覽等各項日期及地點,相關訊息將公告於官網,不另通知。

(五)工藝中心同仁不得報名參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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