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嘉義縣第二十二屆梅嶺獎全國學生美術比賽

2020嘉義縣第二十二屆梅嶺獎全國學生美術比賽

 總獎金: 64000

最高獎金: 8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0-10-31

主辦單位: 嘉義縣政府

主辦單位電話: 05-3795667、05-3792144

壹、 活動主旨:

為推崇吳梅嶺老師推動美術教育之精神,特舉辦本美術比賽,鼓勵學生藝術創作,普及美術教育。

梅嶺美術館

貳、 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嘉義縣政府

二、 承辦單位:嘉義縣文化觀光局

三、執行單位:嘉義縣表演藝術中心

四、協辦單位:財團法人梅嶺美術文教基金會、台灣梅嶺美術會、嘉義縣大同國民小學

參、 參賽資格:

全國各公私立高中、高職、五專三年級以下、國民中、小學、公私立幼兒園學生

肆、 比賽組別:

分六組

一、高中組:高中( 職 )學生及五專一、二、三年級學生

二、國中組:國中學生

三、國小高年級組:國小五、六年級學生

四、國小中年級組:國小三、四年級學生

五、國小低年級組:國小一、二年級學生

六、幼兒園組:公私立幼兒園學童

伍、 報名方式及管理:

一、 本項比賽採取網路報名方式,建置「第 22 屆梅嶺獎全國學生美術比賽網路報名專頁」,網址: https://reurl.cc/6gj3d 。附掛於嘉義縣政府、嘉義縣文化觀光局、嘉義縣表演藝術中心、嘉義縣梅嶺美術館、嘉義縣大同國民小學網站首頁最新訊息,以超連結方式進入。

二、 網路報名時間自109年9月1日起至109年10月31日24時止,逾期不受理。

三、 未完成網路報名或完成網路報名而未寄( 遞 )交作品者,均不具參賽資格。

陸、 比賽辦法:

一、本比賽採初賽徵件、複賽現場命題比賽方式進行,每人限送1件,重覆報名者取消參賽資格。

二、 作品規格:本項比賽須用四開( 54×39 公分 )畫紙或畫布,作品須為平面作品,作品背面右下角須黏貼作品卡( 請勿貼於作品正面 ),作品背面除作品卡外須乾淨無畫記、簽名、黏貼情況,畫紙或畫布使用材質不限。

三、 作品主題:畫作主題內容符合台灣人文風情特色等相關之題材均可。

四、 初賽採徵畫甄選方式辦理,各組取20名晉級複賽,各組另取入選獎若干名( 入選獎不參與複賽 )。

五、 初賽收件時間:自109年9月1日起辦理收件,作品請於109年10月31日前寄出

( 郵戳為憑 )或送達 ( 若為郵寄作品請妥適包裝掛號 ),逾期不予受理。

六、 收件地點:嘉義縣朴子市大同國小教務處( 61349 嘉義縣朴子市竹圍里大同路 239 號 )。

七、 初賽時間:109年11月7日( 星期六 ),聘請專家學者評選,各組取20名晉級複賽。八、複賽時間:109年11月28日( 星期六 )【時間如有異動,另行通知】,聘請專家學者評選,複賽性質為審查制,以現場作畫作品作為審查原繳件作品有無臨摹代筆情形,評審仍以原繳件作品為主。

九、 複賽決定各組名次;畫作未符該獎項水準時,獎項得從缺;晉級複賽未參賽者,以入選獎論。

十、 晉級名單及複賽注意事項於109年11月10日前公告於嘉義縣梅嶺美術館、嘉義縣大同國民小學網站,請參賽者自行上網查閱,不另個別通知。

十一、 複賽會場除參賽者及必要工作人員外,禁止他人陪同或協助作畫。

十二、 複賽當日若因天災事故,有任一縣( 市 )宣布停班或停課時,複賽延期,延期時間個別以電話或email或郵件通知。

柒、 優勝作品評選及獎勵:

一、 各組評選「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各1名,「優選」 5名及「佳作」12名,合計20名;各獎獎項名額得依評審決議增減列或從缺。

二、 各年級組別學金總計新台幣6萬4,000元分配如下:

( 一 ). 高中組、國中組:第一名獎金新台幣 8,000 元;第二名獎金新台幣 4,000 元;第三名獎金新台幣2,000元。

( 二 ). 國小各年級組:第一名獎金新台幣5,000元;第二名獎金新台幣3,000元;第三名獎金新台幣2,000元。

( 三 ). 幼兒園組:第一名獎金新台幣3,000元;第二名獎金新台幣2,000元;第三名獎金新台幣1,000元。

三、 各年級組前三名頒給獎金及獎狀;各組優選、佳作、入選等獎項頒給獎狀。

四、 凡指導學生參加各組佳作以上獎項者,由主辦單位發給獎狀乙紙以資鼓勵;同時指導多位學生獲獎時之指導老師,僅擇一事由獎勵,不重覆給獎。

五、 複賽成績將於109年12月2日於上述網站公告,不另以電話、簡訊或電子郵件通知;頒獎時間、地點及相關事項另行公告及通知。

捌、 得獎作品

出版「第22屆梅嶺獎全國學生美術比賽作品集」,畫冊贈與佳作以上得獎學生、本縣鄉鎮及學校、各縣市政府圖書館典藏。

玖、 比賽作品展覽:

比賽作品於梅嶺美術館展覽,並於本縣地方文化館及中小學校巡迴展覽。

壹拾、 活動洽詢電話:

承辦單位聯絡人及電話:嘉義縣梅嶺美術館05-3795667黃岳彬

協辦單位聯絡人及電話:嘉義縣大同國小教務處 05-3792144

壹拾壹、 著作財產權使用及宣告:

一、 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自得獎名單公布日起歸嘉義縣政府所有,本府依著作權法享有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之權利,並可授權第三人非營利性使用,以上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二、 合法使用得獎作品影像前,應取得嘉義縣政府同意。

壹拾貳、 參賽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不得臨摹或抄襲或他人加筆,且以未曾參加各種競賽、展覽或發表者為限;如欺瞞實情參賽得獎者,將依法追繳受獎之獎項。二、參賽作品背面除黏貼作品卡外,應保持素淨,不可有其他畫記。

三、 所有參賽作品均不予退件。

四、 評審前,參賽作品若遇不可抗力之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賠償之責。

五、 比賽採網路報名及列印作品卡,報名期間內均可檢視及修正報名資料及補列印,請務必正確填報,以方便日後通知及參賽作品整理,並確保參賽者權益。

六、 未依比賽規格所繪作品,或因個人基本資料填報錯誤,無法聯繫者,視同放棄參賽資格,不得提出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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