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友善路就開」香光映像短片徵選暨攝影比賽

2020「友善路就開」香光映像短片徵選暨攝影比賽

 總獎金: 330000

最高獎金: 5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0-08-20

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伽耶山基金會

主辦單位電話: 05-254-2134轉807、05-254-2134轉217

主辦單位Email:gayalbc@gmail.com

友善路就開

「友善」是慈心開展生命、自利利他的共好行動。
邀請您以友善的身行、語言、意念,運轉生命的樣態與格局。
透過鏡頭,捕捉生活中的友善時刻,留下人間的美善!

主題說明

香光尼僧團 2020 年的年度法語為「友善路就開」。凡是具有「友善路就開」的意象,如家庭倫理、身心健康、人際關係、社會關懷、科技素養、環境生態等面向皆可參加對象∣凡愛好攝影、錄影之學生與社會人士均歡迎參加

報名方式

分為短片類、照片類,作品規格詳見徵選規定

登入「2020 香光映像短片徵選暨攝影比賽」網頁,將作品上傳 活動網址: http://bbc.gaya.org.tw/event/2020friendly/

收件時間

即日起至 2020 年 5 月 31 日8月20日截止

評選時間

初選公告:2020 年 6 月 8 日;決選公告:2020 年 6 月 16 日

獎金

依短片及照片兩類,各分為學生組、社會組

短片類:

第一名:獎金新台幣 5 萬元

第二名:獎金新台幣 3 萬元

第三名:獎金新台幣 1 萬元

佳作獎:至多三名,獎金新台幣 5 仟元

照片類:

第一名:獎金新台幣 1 萬元

第二名:獎金新台幣 8 仟元

第三名:獎金新台幣 6 仟元

佳作獎:六名,獎金新台幣 4 仟元

入選獎:六名,獎金新台幣 2 仟元

頒獎典禮

2020 年 6 月 21 日下午 2:00,於台北印儀學苑舉行頒獎典禮

香光映像展

凡獲初選入圍作品將巡迴特展
6/22~7/4—台北印儀學苑 7/8~7/22—台中養慧學苑
8/26~9/30—高雄紫竹林精舍 10/5~10/31—嘉義安慧學苑

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伽耶山基金會

協辦單位

安慧學苑教育事務基金會、香光社會福利基金會

承辦單位

香光尼僧團人文志業

連絡方式

香光尼僧團人文志業 電話:(05)254-2134 轉 807、217
Email: gayalbc@gmail.com 地址:604 嘉義縣竹崎鄉內埔村溪州 49 之 1 號

徵件主題及條件

一、徵件主題:

凡是具有「友善路就開」的意象,如家庭倫理、身心健康、人際關係、社會關懷、科技素養、環境生態等面向皆歡迎以短片製作或攝影方式,打造 All ways open 的可能,捕捉生活中的友善時刻,留下人間的美善!

二、有效作品:

(一) 作品需為 2020 年 1 月 1 日以後拍攝及攝製,作品須載明作品介紹 50~120 字。
(二) 每件參賽作品數位檔案之儲存應「作者-作品序號(若參賽作品為單件可不填序號)-作品名稱」,如:吳小玉-01.香光友善 pay,並與報名表填寫相符。
(三) 參賽者若為學生,報名時請務必上傳學籍證明(加蓋目前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正反面或在學證明書等),主辦單位不再另行通知補正;倘主辦單位認定學籍證明文件資料不完備,將視為以一般身分參賽,參賽者不得異議。

二、徵件類別(可跨類別參加):

(一)短片類:

1.參賽作品時間長度為三~五分鐘(含片頭、片尾)之 16:9 格式影片。
2.作品需符合本活動規範之條件及規格,並成功上傳至 YouTube。參賽作品資訊需設定為非公開,並以網址為報名依據,需保留影片連結及原始檔案至本活動公告得獎者時止。
3.倘有二人以上共同就同一件參賽作品為參賽,以其中一位代表做為參賽者即可。
4.不限語言,字幕請使用繁體中文為優先。
5.繳交像素需至少為 1920×1080 之 mp4 或 mov 格式。
6.參賽作品片頭僅能出現參賽作品名稱,片頭及片尾勿出現任何人員名單,否則失去參賽資格。上傳 youtube 簡介亦不得出現。
7.曾於其它徵選活動得獎的影音不得參加競賽、不得一稿多投,倘有上述情形,經發現後,一律取消參賽資格。

(二)照片類:

1.使用傳統、數位相機、手機或平板電腦拍攝之作品皆可,每人以三張為限。
2.影像存成 JPEG 格式,檔案大小 5MB~20MB,畫數 1000 萬以上,像素需達 2400*3600 像素以上,解析度 300dpi。
3.作品為一次拍攝完成,不能裁切、重複曝光(不能疊片)、不能加色,合理範圍不違背現實情況下,可適度調亮度、對比、色彩飽和度;不得連作、抄襲、改造、合成、增加或刪減影像內容等編修作品。
4.每件作品須同時繳交 JPEG 原始檔或 RAW 檔以便查核。

評審及評分

一、 分為初審、決審二階段,聘請國內影像工作者等相關專家進行評審。
二、 由評審依各參賽作品之評選標準加以評分,倘若評審認為參賽作品未達水準,得決定該獎項從缺或不足額入選。
三、 主辦單位有權依實際收件情形隨時調整評審作業方式。

獎項及頒獎

一、獎勵名額如下:

短片類,分學生組與社會組

  • 第一名:一位,獎金新台幣 50,000 元,獎狀乙張
  • 第二名:一位,獎金新台幣 30,000 元,獎狀乙張
  • 第三名:一位,獎金新台幣 10,000 元,獎狀乙張
  • 佳作獎:至多三名,獎金新台幣 5,000 元,獎狀乙張

照片類,分學生組與社會組

  • 第一名:一位,獎金新台幣 10,000 元,獎狀乙張
  • 第二名:一位,獎金新台幣 8,000 元,獎狀乙張
  • 第三名:一位,獎金新台幣 6,000 元,獎狀乙張
  • 佳作獎:六名,獎金新台幣 4,000 元,獎狀乙張
  • 入選獎:六名,獎金新台幣 2,000 元,獎狀乙張

註:照片獲獎得主,須自行沖洗 20 吋照片乙張(超亮麗相紙),於通知期限繳交。

參賽作品注意事項

一、 參加者所填基本資料將依法予以保護,僅授權主辦、協辦及承辦單位使用。

二、 參與本活動者保證所有填寫、提出之資料(包含個人相關資料)均為真實正確,如有資料不實、不完整、不正確及所填寫資料致無法聯絡得獎者本人之情事,將取消得獎資格。

三、 投稿作品在郵寄、發送過程中損毀、滅失或遲到、未到的,相關損失及後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擔。

四、 主辦單位就參賽作品不論得獎與否一律不發回或退件,參賽者應就參賽作品自行保留底稿,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主辦單位要求提供參賽作品內容。

五、 主辦單位保留拒絕任何作品參賽或取消參賽作品資格的權利。若有任何爭議,以主辦單位之決定為準。

六、 參賽作品均須提供作品名稱,及作品介紹(字數 50-120 字為限),詳見報名表欄位。

七、 主辦單位於頒獎典禮同時頒發獎金,倘得獎者因故未能出席頒獎典禮,須事前主動告知主辦單位並配合辦理相關作業及書面文件填寫。逾期視為得獎者放棄領獎權利,且得獎者不得向主辦單位為其他任何主張或請求。

八、 得獎者需配合主辦單位作業所需填寫相關書面文件,獲得獎金之得獎者須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令之規定,由主辦單位代為扣繳稅額。得獎之作品如為聯合創作,由得獎者自行決定獎金分配。

九、 得獎者應將該參賽作品無條件無償永久授權予財團法人伽耶山基金會使用;參賽者並同意對主辦單位及其授權之人不行使著作人格權。參賽者應配合主辦單位要求簽署授權同意書及遵守授權同意書所載所有內容,倘無法配合視為放棄得獎資格,絕無異議。

十、 主辦單位有權隨時修改本活動徵件辦法內容,並公告於本活動網站內,不再另行通知個別參賽者。參賽者參加本活動即視為同意遵守本活動所有徵件規範,倘參賽者不願遵守本活動規範,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參賽者不得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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