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吳沙藝文季.情藝相挺」攝影x繪畫x書法比賽

入選名單 得獎名單
2020「吳沙藝文季.情藝相挺」攝影x繪畫x書法比賽

 總獎金: 500000

最高獎金: 100000

報名時間: 2020-07-01 ~ 2020-09-20

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宜蘭吳沙文化基金會

主辦單位電話: 02-2269-6796

主辦單位Email:info@wu-sha.org.tw

2020年,突發的世界疫情來勢洶洶。
儘管措手不及,但過程中感謝許多人靜靜地為社會與環境付出一己之力。
1797年,天花爆發,吳沙公也在協助抗疫的行列之中,默默付出不求回報。

每波疫情的發生,都在悄悄提醒人們應重新對生態、環境與人文社會審視關注。
盼能引領各界好手,以鏡頭與筆尖紀錄此刻。

收稿日期:原定109年8月31日截稿,延至109年9月20日截稿,以郵戳為憑。

報名時間

109年7月1日至109年8月31日,以郵戳為憑。

2020 吳沙藝文季之情藝相挺【攝影×繪畫×書法比賽】 活動簡章

壹、目的:

2020 年,突發的世界疫情來勢洶洶。儘管措手不及,但過程中仍有許多人靜靜地為社會與環境付出一己之力。1797 年,天花爆發,吳沙公也在協助抗疫的行列之中,默默付出不求回報。每波疫情的發生,都在悄悄提醒人們應重新對生態、環境與人文社會審視關注。盼能引領各界好手,以鏡頭與筆尖紀錄此刻。

貳、指導單位:

宜蘭縣政府

參、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宜蘭吳沙文化基金會

肆、協辦單位:

臺灣攝影學會、中國書法學會宜蘭縣服務處、中華書道學會、臺陽美術協會、宜蘭縣美術學會、中華民國油畫學會

伍、實施方式:

一、 參賽對象凡對攝影、繪畫、書法有興趣者,均可依不同類型與組別報名參加。繪畫組分為典藏油畫組

( 大專院校及社會人士 )和青創水彩組( 國高中職學生 )。書法類分為長青組( 年滿 60 歲以上 )、成年組( 含大專院校 )、青春組( 國、高中職 )、國小高年級組( 小學 5、6 年級 )與國小中低年級組( 小學 4 年級以下 )。每類一人至多限參加一組,不得重複送件。

二、 作品主題
 攝影與繪畫類:以蘭陽在地生態、環境與人文社會為主題,透過藝文比賽,重新關懷人文社會,細品生態環境給予的美好,並藉此對默默付出的每一位致上最高敬意。
 書法類:
初審:試題如附件一。
決選:採現場書寫比賽方式,題目由主/協辦單位當日現場公布。

三、 活動時程收稿日期:109 年 7 月 1 日至 109 年 8 月 31 日,以郵戳為憑。
得獎及決賽名單公佈:109 年 9 月 25 日公布於財團法人宜蘭吳沙文化基金會官網。
書法決賽得獎公佈:109 年 10 月 26 日晚間 18:00 公布於財團法人宜蘭吳沙文化基金會官網。
公開頒獎日期:暫定於 109 年 11 月 14 日( 六 )公開頒獎,地點將另行公布。

四、 送件方式可由各地區學校統一收件或個別送件,作品請郵寄至郵政信箱:220 新北市政府郵局第 30-97 號信箱,送件信封上需黏貼『2020 吳沙藝文季之情藝相挺郵寄報名專用紙』

初審: ( 初審資料恕不退件,送件前請自行備檔留存 )

 攝影類與繪畫類:作品完整全貌照( 圖 )片後浮貼送件表一。
檢附:儲存「Word 格式之送件表」及「300dpi 解析度之 JPG 檔案格式,大小至少 8M 作品圖檔」光碟片一片。需於光碟上註明作者及作品名稱並附送件表一、二之紙本資料。
 書法類:以原件審查,請郵寄原件至『新北市政府郵局第 30-97 號信箱』。

決選:

繪畫類初審通過者,由本會通知作者,並於時間內郵寄原件至『236 新北市土城區自強街 16 號』參加決選,逾期視同放棄。( 需註記:吳沙藝文季之情藝相挺 徵選小組收 )
書法類初審通過者,由本會通知作者,採現場揮毫比賽方式。詳細規定請見決選通知說明。

類別 初審檢送資料 決選作品規格
 

攝影類

 參賽作品尺寸統一長邊 12 吋、短邊不限,照片、彩色、黑白、張數限五張。

 作品不得組合及連作、不得留白邊、裝裱、翻拍、電腦合成、人工加色、抄襲他人作品、如經發現,視同棄權不予評審。送件表及隨件檢附之光碟片。

 凡參賽即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 由初審中擇優遴選作品進入決選,無需另行寄件。

 優選以上得獎人不得重複( 含金、銀、銅 )。未得獎作品一律不退件。

 得獎作品主辦單位有權在報章雜誌、展覽發表,得獎人不得異議。

 

繪畫類

 典藏油畫組表現素材僅限油畫,青創水彩組素材不限,水彩、蠟筆、粉蠟筆、彩色筆、油彩、剪貼或綜合應用皆可。

 送件表及隨件檢附之光碟片。

 作品全貌 8×10 吋或 8×12 吋( 圖 )片一張。

 典藏油畫組尺寸為 30 至 60 號

 青創水彩組尺寸為對開至全開。

 

書法類

 一律直式書寫,字體不拘,需落款,可鈐印,作品無須裱褙。

 國小組以四開( 約寬 35 公分×長 70 公分左右 )宣紙,青春組以上各組以對開( 約寬 35 公分×長 135 公分左右 )宣紙書寫。

比賽用紙由主辦單位提供,非比賽用紙一律不予評選。

陸、評審方式

攝影×繪畫類:

邀請相關領域之專家及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委員會公開評審,綜合評選。

書法類

初審:邀請相關領域之專家及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委員會公開評審,擇優遴選作品進入決選。
決選:現場書寫,時間於 10/24( 六 ),地點暫定為吳沙社區活動中心。
聘請國內書法專家擔任評審委員進行評審,參賽者對評審結果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柒、錄取名額與獎勵

攝影類不分組,共頒發前三名、優選五名及佳作若干。繪畫類與書法類各組分別頒發前三名、優選五名及佳作若干。前三名及優選得獎者均可獲贈獎金及獎狀乙紙,佳作可獲贈獎狀乙紙( 繪畫類凡進入複審未獲優選以上參賽者,皆列為佳作 )。如參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從缺。

攝影類:

金牌獎:一名,獨得獎金新台幣 30,000 元整及獎狀乙紙
銀牌獎:一名,獨得獎金新台幣 20,000 元整及獎狀乙紙
銅牌獎:一名,獨得獎金新台幣 10,000 元整及獎狀乙紙
優選獎:五名,各得獎金新台幣 3,000 元整及獎狀乙紙
佳作獎:若干,獎狀乙紙

繪畫類:

典藏油畫組:參加資格為大專院校在學學生及社會人士。前三名得獎者可於吳沙故居共同舉辦創作聯展。

金牌獎:一名,獨得獎金新台幣 100,000 元整及獎狀乙紙
銀牌獎:一名,獨得獎金新台幣 50,000 元整及獎狀乙紙
銅牌獎:一名,獨得獎金新台幣 30,000 元整及獎狀乙紙
優選獎:五名,各得獎金新台幣 8,000 元整及獎狀乙紙
佳作獎:若干,獎狀乙紙

青創水彩組:參加資格為國高中( 職 )學生,須為就讀於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公私立高中( 職 ),且擁有正式學籍之學生。

金牌獎:一名,獨得獎金新台幣 20,000 元整及獎狀乙紙
銀牌獎:一名,獨得獎金新台幣 10,000 元整及獎狀乙紙
銅牌獎:一名,獨得獎金新台幣 5,000 元整及獎狀乙紙
優選獎:五名,各得獎金新台幣 3,000 元整及獎狀乙紙
佳作獎:若干,獎狀乙紙

畫室或指導老師獎項

1. 冠軍或多於 3 名學生優選以上之團體或老師可獲「作育英才獎」及獎金新台幣 2,000 元整
2. 推薦 10 位以上參賽者之團體或老師可獲「傑出藝術推動獎」及獎金新台幣 1,000 元整

書法類:

獎項組別 金牌獎

( 每組各一名 )

銀牌獎

( 每組各一名 )

銅牌獎

( 每組各一名 )

優選獎

( 每組各五名 )

佳作獎

( 若干名 )

長青組

( 年滿 60 歲以上 )

獎金 10,000 元 獎金 8,000 元 獎金 6,000 元 獎金 2,000 元 獎狀乙紙
成年組

( 大專院校以上 )

獎金 15,000 元 獎金 10,000 元 獎金 8,000 元 獎金 3,000 元 獎狀乙紙
青春組

( 國中、高中職 )

獎金 8,000 元 獎金 4,000 元 獎金 2,000 元 獎金 1,000 元 獎狀乙紙
國小組

( 小學 5、6 年級 )

獎金 4,000 元 獎金 3,000 元 獎金 2,000 元 獎金 800 元 獎狀乙紙
國小組

( 小學 4 年級以下 )

獎金 3,000 元 獎金 2,000 元 獎金 1,000 元 獎金 600 元 獎狀乙紙

捌、簡章報名表索取

競賽辦法、著作權聲明暨授權同意書( 送件一 ) 及報名表( 送件二 )請至基金會官網下載報名參加。

玖、其他注意事項

1. 攝影類參選張數限五張,其他類別每人則以一件為限。
2. 優選獎以上之獎項每人限得一個獎項,得獎者不予重複。
3. 若參賽作品數量不足或作品未達評審認定標準等,主辦單位有權取消比賽或獎項得以從缺。
4. 本活動頒獎典禮暫定於 109 年 11 月 14 日,若無法親自領獎者,除特殊原因無法前來,將取消其得獎資格,其缺不予遞補。
5. 所有徵件作品之相關光碟及資料,概不退件,請自行留存備份。
6. 各項獎金均依相關稅法規定扣繳,獎金扣除稅款後再以支票方式發放。
7. 參選作品須為本人著作,限未曾於其他媒體、活動發表之作品,並不得抄襲,違反著作權法規定或請他人捉刀情事,發現有該等情事者,取消其參賽權,並追回原發給之獎狀與獎金。
8. 金牌獎、銀牌獎、銅牌獎作品歸屬主辦單位所有,概不退還。其餘獎項如無法親臨領回畫作,請自行負擔寄送運費。
9. 主辦單位享有得獎作品著作使用權,所有權將歸基金會所有,本會具發表、轉載( 翻拍 )、刪改、修編權,並可逕行使用於網路宣傳、發表、出版、佈置、展覽、刊登報章雜誌或印製書冊等,不另給酬。原製作人如有另行發表,應先知會本基金會。
10.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或修正,將以活動網站最新公告為主;主辦單位對於活動內容及獎項保有修改及最後解釋之權利。
11. 活動洽詢電話及電子信箱:( 02 )2269-6796 吳小姐、馮小姐 e-mail: info@wu-sha.org.tw


相關連結:


相關檔案:


「吳沙藝文季」攝影x繪畫x書法比賽相關競賽

吳沙藝文季相關競賽


延伸閱讀:


You may also like...

發表迴響

這個網站採用 Akismet 服務減少垃圾留言。進一步了解 Akismet 如何處理網站訪客的留言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