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尋,洄。義小」義竹國小老照片募集競賽

2020「尋,洄。義小」義竹國小老照片募集競賽

 總獎金: 23000

最高獎金: 5000

報名時間: 2020-11-01 ~ 2020-12-31

主辦單位: 嘉義縣義竹國小

主辦單位電話: 05-341-2203

主辦單位Email:joann.hou@you-chen.com.tw

一、宗旨:

近年來因少子化趨勢,學生數驟減,而義竹國小頭竹分校也不敵這波趨勢,於本學年度停辦校。而已有百年歷史的義竹國小有著許多位傑出校友,如:嘉義縣長翁章梁、前司法院長翁岳生等,皆出於義竹的大家庭。

2020「尋,洄。義小」義竹國小老照片募集競賽

為不希望因時代變遷下,而失去小時候的回憶,因此義竹國小與家長會有了這次的活動念頭,以「尋,洄。義小」為活動主題,藉由老照片募集競賽作為活動主軸,「尋」找過往校友們的學生時代老照片,並希望老照片的募集,凝聚起不分是義竹本校或分校校友們的力量,延續義竹國小創校精神與義竹人的意念。

二、主辦單位:

嘉義縣義竹國小

承辦單位:

佑呈開發有限公司X王元媒體

三、參賽資格

只要曾經是義竹國小( 包括頭竹分校、埤前分校、信義分校 )的校友、現任師生皆可參加。

若未滿 20 歲之參賽者須經法定代理人簽名同意,簽署美術著作財產轉讓同意書時須成年。

四、募集照片主題

1.以義竹本校、頭竹分校、埤前分校、信義分校為主,呈現其當時代優美景緻。

2.以義竹本校、頭竹分校、埤前分校、信義分校為主,呈現當時代多元、歡樂、幸福的畫面。

3.以義竹本校、頭竹分校、埤前分校、信義分校為主,呈現當時代建築文化特色與豐富生態。

4.以義竹本校、頭竹分校、埤前分校、信義分校為主,呈現當時代人文、景觀等影像。

五、募集照片規則

1.擁有其完全之著作權等權利,不得劃線、裁切、接圖、去線、格放、留邊與合成,經查不實即取消資格不予遞補。

2.繳交之作品不限軟片及相紙廠牌。

3.每件作品應檢附報名表於同一作品袋內,且詳實填寫表內各項資料,未符合主辦單位規定者及逾期交件者皆不予受理,凡參賽作品( 不論得獎否 )一律不予退件。

4.每人參加最高件數限 3 件。

5.主辦單位保留以上活動及獎項內容修改之權利。

六、繳件方式:

1.線上繳件:以電子檔形式( PNG、JPG、GIF )mail至 joann.hou@you-chen.com.tw ,並以拍攝日期( 或投稿日期 )+作品名稱+投稿姓名作為檔案命名。範例:19940624_校園花草_侯小花

2.親自繳件或郵寄:以實體照片繳交,於指定徵件日期內親自繳件或郵寄至624嘉義縣義竹鄉六桂村208號義竹國小總務處收。

***上述兩種繳件方式皆需要檢附競賽報名表,並親自簽名方能算是報名成功***

***報名表詳見附件二***

七、徵件日期:

109 年 1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

( 參賽作品若以E-mail形式繳件,以收到mail日期繳為憑,若以掛號郵寄及親送,則以郵戳為憑 )

***參賽照片請妥為郵寄並切勿摺疊,如因郵寄摺損,均與主辦單位無涉***

八、收件地點:

624嘉義縣義竹鄉六桂村208號 義竹國小總務處收

***請在郵寄信封上註明老照片募集競賽***

九、洽詢方式:

Facebook搜尋:義竹國小粉絲團

十、評選方式:

於義竹國小粉絲專頁建立「尋,洄。義小-老照片募集線上投票區」,並以照片的「讚數」最高者依序排名,請廣邀各位親朋友來幫自己的照片按讚。

十一、線上投票地點:

義竹國小粉絲專頁中的「尋,洄。義小-老照片募集線上投票區」相簿。

十二、線上投票時間:

110年 1 月 21 日至110年 2 月 28日止。

十三、入選與得獎結果將於評審作業完畢後以書面、Facebook私訊通知得獎者,未得獎者不另通知。

十四、獎勵辦法

1.金竹獎:乙名,獎金 5,000 元,共計 5,000 元。

2.銀竹獎:乙名,獎金 4,000 元,共計4,000 元。

3.銅竹獎:兩名,獎金 3,000 元,共計 6,000 元。

4.優勝:兩名,禮物卡2,000元,共計4,000元。

5.佳作:兩名,禮物卡 1,000 元,共計 2,000 元。

6..入選:兩名,禮物卡 500 元,共計 1,000 元。

得獎獎金依法扣繳所得稅,以上獎項均不重複頒發給同一人或同一作品,若發生重複事項,以個人最高獎項為主,其後獎項由其他作品往上替補。

十五、公佈得獎:

敬請鎖定義竹國小粉絲專頁公告訊息。

十六、附則

1.參賽者必須擁有參賽作品的所有權,並嚴禁盜用他人作品參加比賽,違者除取消得獎資格,獎金如數繳回外。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須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2.參賽者有義務確保主辦單位擁有該得獎作品的出版權利,並需擔保得獎作品無智慧財產等相關爭議產生,若有任何爭議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3.參賽作品之拍攝地點應位於本處轄區範圍內,未填寫拍攝地點時,若無法認定時,不予評審,參賽者不得異議。

4.參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從缺或減之。成績經公佈後,入選作品之作者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5.得獎作品及原稿底片之著作財產權全部歸「義竹國小」所有,並承諾不行使著作人格權,本處依著作權法有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6.佳作( 含 )以上獎項,每人限得 1 件,凡經評審得獎確定之作品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7.評審前,若遇不可得抗力之天災、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作品滅失、損壞,主辦單位恕不負賠償之責。

8.得獎獎金均需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

9.凡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適時補充或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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