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分類
  • 0

2020「讓愛閃耀」萬海慈善公益服務方案補助專案

2020「讓愛閃耀」萬海慈善公益服務方案補助專案

 總獎金: 12000000

報名時間: 2020-07-01 ~ 2020-08-31

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萬海航運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

主辦單位電話: 02-2567-7961

主辦單位Email:wanhaicf@gmail.com

一、實施目的:

本會為協助非營利社會福利團體、機構辦理公益慈善相關服務或活動,尤其針對從事地方服務之中小型單位補充經費之不足,藉此有效提升弱勢族群之福利,依據本會捐助及組織章程訂定本辦法。

2020「讓愛閃耀」萬海慈善公益服務方案補助專案

二、 申請資格:

1、 於本國中央或地方正式法人登記立案滿三年,其章程以提供社會福利服務為組織任務之團體及機構可提出申請;恕不接受個人、學校、醫院提案申請,亦不接受公關單位、表演團體等營利單位代為提案申請。
2、 申請單位前一年度經費支出高於新台幣 100 萬元、低於 3,000 萬元。
3、 每單一法人提案以 1 案為限,分支單位應由總會/主事務所統籌提出申請。

三、 補助範圍原則:

1、 符合本會目的事業並有助提升本國社會、經濟弱勢家庭、老人、身心障礙者、兒童、少年、婦女等福利公益慈善相關服務、活動或設施設備擴充等項目,以長期執行並可提供直接助益於關懷服務個案之方案為佳。有關單位一般行政運作之人事或會務費用,恕不受理。
2、 本專案年度經費新台幣 1,200 萬元,預計補助 36 個單位為上限。各福利類別預計補助案件數比例如下,惟本會將依實際收案狀況保留調整之權利。

兒童暨少年福利類 40%
老人暨身心障礙者福利類 40%
脆弱家庭或其他綜合福利類 20%

四、 申請辦法:

1、 於每年 7 月 1 日~8 月 31 日期間受理次年度執行之方案提出申請,書面文件寄至 104 台北市松江路 136 號 10 樓萬海航運慈善基金會收( 郵戳為憑,遇假日順延至下一工作日 ),下述申請文件( 2 )~( 4 )項請一併 email 電子檔 至 wanhaicf@gmail.com,或燒錄於光碟提供。
2、 申請文件包括:
( 1 ) 提案單位公文。
( 2 ) 申請表格。
( 3 ) 計畫書。內容應包含:方案緣起、方案目標、服務對象、執行內容、執行人員名冊( 含年資 )、經費概估及來源( 請依申請來源逐一分項說明,如:單位自籌/申請本補助/縣市政府補助/中央社會福利或公益彩券回饋金等 )、預計服務推廣方式、效益及成果。所提方案若為通過本專案近三年審查獲得補助,請於執行內容說明與過去執行內容不同或創新之處。
( 4 ) 提案單位附件,包括:提案單位簡介、最新法人登記證書影本、最新組織章程、董( 理 )監事名冊( 內含姓名、經歷、現職 )、107 年度及 108 年度收支決算表及資產負債表( 需經經辦∕單位最高主管/負責人蓋章 )、所提方案過去兩年方案執行成果( 若所提為新方案,則請提供過去兩年單位主要業務之執行成果 )。
3、 申請文件無論通過補助與否,一律不予退件。

五、 專案執行時程說明

1、 7 月 1 日~8 月 31 日,受理提案申請。
2、 9 月 1 日~10 月 31 日,進行書面審查。
3、 11 月 1 日~12 月 10 日,進行審查小組實地訪視。
4、 12 月 11 日~12 月 25 日,召集審查小組成員進行決審會議。
5、 12 月 26 日~12 月 31 日,公告補助名單。
6、 次年 1 月 1 日~2 月 28 日,擇期辦理捐贈儀式,撥付第一期補助款( 60%補助額度 )。
7、 次年 7 月 1 日~8 月 31 日,期中查核,並依查核結果撥付第二期補助款( 40%補助額度 )。
8、 再次年 1 月 1 日~2 月 28 日,提案單位完成結案報告,並擇期辦理成果發表活動。

六、 評選指標

1、 提案單位的執行能力、外部資源連結能力,以及財務及人力狀況是否有利於方案推動之穩定性。
2、 提案計畫的需求性、可行性、預估成效,以及是否具創意及效益擴散。

七、 通過補助提案作業說明

1、 本會以匯款方式撥付補助款,通過申請單位需提供存摺封面影本做為入帳憑據,戶名需與申請單位相同。
2、 收到本會匯入款項後,通過申請單位需提供合法捐款收據,收據內容包含受贈單位全名、統編、註冊地址,並載明本會全銜、統編。
3、 通過補助單位需配合本案捐贈儀式、成果發表活動之出席,並依據本會「多元合作發展模式」雙方議定合作計畫書,據以提升雙方合作深度。
4、 通過補助單位需配合本會人員進行提案執行追蹤,並在不損及個案隱私條件下,配合本會有關提案執行之採訪( 含攝影 )及報導。

八、 結案作業說明:

1、 通過補助單位應於方案執行完竣後 2 個月內完成結案。
2、 結案文件包括:
( 1 ) 結案說明表( 除書面另需提供電子檔 )。
( 2 ) 結案報告( 內容包含方案執行內容、服務人數/人次與成效、人力/物力/財力之使用情形說明、相關文宣、新聞露出資料、自有臉書報導等 )
( 3 ) 個案心得回饋( 電子檔,300~500 字內之被服務個案參與活動心得 )
( 4 ) 方案執行照片 3~6 張以上( 電子檔,含團體合影、服務過程等 )

九、 注意事項:

1、 提案單位申請時需詳實確認方案可執行,本會並保留對有關提案之最終同意權與額度決定權。
2、 提案單位所提具所有申請文件內容應遵循智慧財產權相關法規,若有違導致爭議或違法事宜,概與本會無涉,由提案單位負擔全部責任。
3、 本會保留審核與訪查提案之權力,提案單位不得隱瞞或拒絕訪查,若有謊報詐騙情事者,或提案補助後 6 個月內因故未舉辦該提案內容,本會除追回補助款項外,亦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4、 提案單位所申請方案若於審查期間及執行期間,獲得公部門之社會福利補助、長照發展基金補助、公益彩券回饋金補助,應主動將所獲得補助之項目及額度告知本會,以避免有資源重複領取之情事。若未主動告知且經查有重複領取補助情事,本會保留追回補助款項之權利。
5、 本會得隨時評估、變更或終止經費提供,以防提案單位非方案中不合理執行或方案經費任意轉換使用。
6、 為使社會資源妥善運用及宣導,本會得使用提案有關資料進行會務推展工作。
7、 本會得視情況修正或終止本辦法,本辦法經董事會同意後實施,修正或終止時亦同。


相關連結:


相關檔案:


「讓愛閃耀」萬海慈善公益提案補助專案相關競賽


You may also like...

發表迴響

這個網站採用 Akismet 服務減少垃圾留言。進一步了解 Akismet 如何處理網站訪客的留言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