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新北市汐止區菁英盃足球對抗賽
目 的:
1、積極推展全民體育運動,增進健康體適能。
2、促進各級學校體育科足球教學,發展足球運動。
3、提高足球技術水準。
指導單位:
新北市政府體育處
主辦單位:
新北市汐止區體育會
承辦單位:
新北市汐止區體育會足球委員會、Hornets FC 黃蜂足球俱樂部
贊助單位:
活動地點:
汐止綜合運動公園
活動時間:
2020年5月3日〔星期日〕08:00-13:00
辦理方式:(含活動特色及執行方式)
1.比賽制度:
(一)8人制足球賽,(低年級*3、中年級*3)
(二) 5人制足球賽,(幼稚園*15、低年級*15、中年級*6、高年級*3)
(三)比賽之賽制:單循環賽,總計45場。
2.比賽費用:每隊1,500元整。
3.匯款帳號:戶名:林明穎 代號:700 帳號:2441007-0815169
4.報名截止:2020年4月15日〔星期三〕p.m 10:30
5.比賽用球:4號皮質足球。
6.比賽細節:
(一)採用中華民國足球協會足球規則。
(二)8人制:每場比賽30分鐘(不分上下半場)。5人制:每場比賽20分鐘(不分上下半場)。
(三) 球隊應於賽前10分鐘至記錄台報到,如有冒名頂替者,及停止該球隊繼續比賽資格,已賽成績不予計算。
(四)參賽球員必須穿著同樣款式及顏色之球衣,上場比賽球員之衣褲號碼應相同,比賽期間不得更改,違者不得出賽。
(五)與賽球隊必須準備兩套不同顏色球衣,賽程排在前者著深色球衣,在後者著淺色球衣。
(六)球隊逾時10分鐘不出場比賽者以棄權論,即停止本屆比賽繼續比賽資格,已賽成績不予計算。
(七)比賽期間如遇球員互毆或毆打對方隊職員或辱罵(毆打)裁判情事,除停止該球員全程比賽外,並送本會紀律委員會議處,情形嚴重者,送交司法機關處理。
(八)凡在本比賽中如遇2次(不同場)黃牌警告之球員,應自動於次場停賽1場,再黃牌警告時則在次場再停賽1場。
(九)凡在比賽中被裁判判罰離場者,應自動於次場停賽1場,再警告時則在次場再停賽1場,情形嚴重者送本會紀律委員會議處。
(十)凡球員有重大違紀事件,在審判委員會未處理前應停止比賽,經判決後始可出場比賽;如又被警告時,則再停賽1場。
(十一)比賽期間,如遇球隊職員發生違紀違法情事,送本會紀律委員會議處。
7.名次判別:勝1場得3分,和局各得1分,負1場0分,以積分多寡判定之,惟為提供循環賽後如兩隊積分相同時便於判定何者為勝方起見,於和局後立即比踢罰球點球,兩隊各派踢球員1名比踢罰球點球,贏者立即獲勝。若平手再各派踢球員1名比踢罰球點球,以此類推直到分出勝負為止。
8.獎勵辦法:
- 1.每組取『冠軍』隊伍頒發獎盃乙座。
- 2.參加球員每位頒發獎牌乙面。
9.參與對象:
- A.幼稚園:可自由組隊參加。
- B.低年級:可自由組隊參加。
- C .中年級:可自由組隊參加。
- D.高年級:可自由組隊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