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科右中旗首屆全域旅遊文旅產品創意設計大賽
為深入貫徹落實“吃生態飯、做牛文章、念文旅經”的戰略定位,按照自治區黨委宣傳部和盟委、行署安排部署,深入挖掘文化內涵,匯聚創意設計資源,全面展示文化魅力,加快推動我旗文旅產業發展,經旗委、政府研究同意,舉辦2020年科右中旗首屆全域旅遊文旅產品創意設計大賽。現將有關事項公佈如下:
一、大賽名稱
2020年科右中旗首屆全域旅遊文旅產品創意設計大賽
二、大賽主題
魅力科右中旗·印象楓情馬鎮
三、組織機構
為舉辦好本次大賽,專門成立大賽組委會,由旗委宣傳部、文化旅遊體育局牽頭負責大賽總體指導和統籌規劃等事宜。大賽組委會下設秘書處(設在旗委宣傳部),負責大賽的總體設計、統籌規劃和溝通協調等事宜。同時,設立由相關部門組成的若干工作小組,在組委會統籌協調下,負責落實大賽組委會分工的具體工作事宜。
大賽啟事、評獎結果等重大事項將由科右中旗官方微訊“科右中旗發佈”和“魅力科右中旗”平台發佈。
四、參賽對象
區內外致力於文化旅遊創意設計的研發機構、企業、高校、團隊或個人均可。
五、時間安排
(一)活動啟動日期:2020年2月20日,同時發佈徵集啟事。
(二)徵集截止日期:2020年 5月10日前,按照報名方式投稿,逾期不候。
(三)專家評審日期:2020年5月10日—5月20日。
(四)成績公佈日期:2020年5月20日左右,根據評審情況確定,同時進行頒獎活動。
六、作品要求
作品的創作要聚焦“疏林草原,楓情馬鎮”品牌,充分挖掘科右中旗歷史沿革、人文風情、自然景觀、經濟社會等各方面元素符號,並基於這些元素符號設計創意與實用兼具的文化旅遊創意作品,具體形式不限。
(一)要突出文化導向和時代特徵。參賽作品要注重傳統民族文化和科右中旗元素,將傳統文化元素與時尚元素有機結合,既能體現地方文化的深厚底蘊、傳統特色,又能體現時尚活力、開放包容。
(二)要符合創新創意和審美需求。參賽作品在創作與設計理念、用材用料、造型形態、工藝技術及應用設計上有所創新突破,也具有一定的時代文化內涵、良好的藝術品位和當代審美意趣。
(三)要體現藝術價值和產業價值。參賽作品應具有精湛的製作工藝,造型美觀、色彩協調,具有較高的藝術性、觀賞性,同時能夠貼近生活、貼近市場、適應人性化需求,具有較高的實用價值,能夠滿足市場需要,具備一定產業開發價值,可應用於現實生產生活。
七、評獎方式
本次大賽作品暫不分類徵集,參賽作品可以是居家物品、生活用品,也可以是工藝美術品、旅遊紀念品、非遺作品等等,由評審委員會綜合評定。大賽組委會將專門成立評審委員會,具體評獎辦法及程序由評審委員會根據參賽規模、作品質量等確定另行發佈。
八、獎項設置
大賽評選一等獎1名,二等獎2名,三等獎3名,由大賽組委會頒發獎盃、證書以及相應獎金。同時,設優秀獎、優秀組織獎若干頒發證書。大賽選拔出的優秀作品將推薦參加烏蘭浩特、科右中旗、阿爾山三地旅遊紀念品開發設計大賽,並由政府支持進行創意孵化,對具有轉化潛力、市場前景的作品作為旅遊紀念品由文旅投公司製作宣發。
九、報名方式
本次大賽不交納參賽費用,參賽作品的製作、郵寄等費用均由參賽者自行負擔。所有參賽作品嚴格按照要求提交參賽資料。參賽資料包括作品實物、照片(2兆以內的JPG格式縮略圖)、設計圖和報名表(附件1)。報名資料電子版(RAR 壓縮包格式)於5月10日前發送至組委會指定郵箱77407165@QQ.com,不接受無電子版報名表的實物作品參賽。如有作品實物,請於5月10日前送至收件地址:內蒙古興安盟科右中旗文化旅遊體育局317 白楊(收)。因郵寄延誤、錯誤、損壞和途中丟失等非主辦方的原因造成影響參賽,主辦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聯繫人:薩茹拉(旗委宣傳部),聯繫電話:15034854699;
白楊 (旗文化旅遊體育局),聯繫電話:15034804532。
十、權責聲明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凡主動提交作品者,均表示其已經對所提交的作品知識產權問題作如下不可撤銷之聲明,對自行提交的作品享有知識產權。
(一)原創性聲明。參賽者應擁有作品獨立、完整的知識產權,未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權益,如有任何法律糾紛或因此引起的主辦方法律糾紛,由參賽者承擔;參賽作品在參加本次賽事之前參與過其他賽事的,允許參與本次賽事,但參賽者保證其享有其參賽作品的知識產權或其他相關權利,因此引起的一切糾紛由參賽者承擔,與賽事主辦方、承辦方無關。
(二)展示免責條款。主辦方對參賽作品享有展覽權、發行權、信息網絡傳播權、彙編權等權利。參賽者提交的作品在公開展覽過程中可能發生設計元素、圖案、版式等自主知識產權被侵犯並對參賽主體造成損失的,大賽主辦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在法律允許範圍內將積極協助創作者進行維權。
(三)肖像使用。參賽作品中如使用他人肖像或者照片元素,必須註明來源,並取得其書面認可,活動及活動組委會只負責考察作品本身的質量,作品內容所涉及的肖像權問題由參賽者本人負責。
(四)獲獎作品使用說明。本次大賽主辦方將積極對獲獎作品及優秀作品進行市場轉化落地培育,獲獎的作品將打造成“楓情馬鎮”符號的文創品牌。獲獎作品的知識產權歸主辦方所有,設計作者具有署名權。獲獎作品以及未入選作品,如主辦方將設計成果進行市場轉化,作品作者按照有關規定獲轉化產品實際銷售收入一定比例權益金,不再享受其他獲益。
(五)本活動最終解釋權歸大賽組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