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第二屆桃園市原住民族商品設計競賽

入選名單
2020第二屆桃園市原住民族商品設計競賽

 總獎金: 500000

最高獎金: 10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0-06-01

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桃園市原住民族發展基金會

主辦單位電話: 02-2784-5588分機14

2020第二屆桃園市原住民族商品設計競賽 競賽辦法

指導單位:

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桃園市原住民族發展基金會

執行單位:

頑石生活股份有限公司

為了讓更多人能夠瞭解、參與、分享部落的生活日常,故「第二屆桃園市原住民族商品設計競賽活動」以《部落日常生活》作為本次競賽之主要精神。

延續第一屆設計競賽辦理的理念,期望藉由此活動,協助及推廣桃園市原住民族文化藝術的發展,主動出擊鼓勵桃園市原住民族藝文工作者或團體,透過競賽活動,結合文化、傳遞美學藝術及文創潮流,培植出更多優秀人才。

除了競賽之外,也盼能透過系列的講座活動、成果策展等,積極推動原住民族文藝產業跨域合作的形象,並具體展現對原住民族文化與藝術的價值重視,達到協助推廣桃園市原住民族文藝產業發展之主要目的,輔以促成桃園市原住民族文藝產業跨域合作的契機。

競賽組別

工藝設計組:

舉凡染織類、雕刻類、陶瓷類、手工飾品、竹藤草編類及綜合材質及其他工藝類等,不限生活用品類型;自由選擇搭配成單一或系列套組皆可,作品須具量產可行性,入圍者須參與大師工作坊,並提交量產分析及實體樣品。

平面設計組:

舉凡印刷、書籍、插畫、包裝、繪本等視覺藝術表現之應用設計,可結合符號、圖片和文字與透過多種方式來創作,不限風格及媒材,電腦繪圖或手繪創作;單一或系列作品皆可,入圍者須參與大師工作坊,並提交建議開發商品品項之打樣,如為手繪作品需繳交原作。

參賽資格

  • 不限國籍之個人或團體;高中職以上(含)或社會人士皆可參加。
  • 團體報名以4人為上限,並須以其中1人做為主要聯繫窗口,訊息通知及獎金發放等事宜,均以此人為送達代收者。
  • 每人或每組團體,每個設計組別僅限報名1次,參賽作品件數限1件。

競賽時程

  • 徵選時間 2020/02/03(一)至 2020/05/20(三)18:00止 郵寄報名者以郵戳為憑
  • 初選名單公佈 2020/06/20(六)
  • 大師工作坊 2020/07/04(六)
  • 入圍作品打樣 2020/07/04(六)至 2020/08/03(一) 交付打樣成品及原稿
  • 人氣獎票選 2020/07/04(六)至 2020/08/07(五)
  • 決選名單公佈 2020/08/20(四) 於成果展暨頒獎典禮當日公佈
  • 成果展暨頒獎典禮 2020/08/20(四) 備註:以上時程如有變動,依競賽官方網站最新公布資料為主。

評審辦法

評選標準

  • 完整性 產品企劃整體性及作品完整度。 15%
  • 創意性 獨特原創之設計巧思與美感,展現新手法或思維。 30%
  • 實用性 商品化之可行性及市場潛力評估。 30%
  • 主題性 呼應本次主題及具在地性,豐富延伸與應用之可能。 25%

初選

由專業顧問及業師擔任評審,依照競賽組別進行評分,於兩組所有參賽作品中,評選出前20名高分之作品,為本次初選之入圍者,並以此20件入圍作品進行網路人氣票選。

決選

由入圍初選之20名作品完成的打樣成品,再次評選,選出得獎者。

網路人氣票選獎

網路人氣票選獎不分競賽組別,由初選入圍之20件作品進行網路人氣之投票,票數最高者為本次得獎者。

得獎公佈

於頒獎典禮時公布名次。

備註

參賽作品須為原創設計,不限有發表或展示過,但不可參加過相關競賽活動或為已量產之產品,如不符規定則取消參賽資格。

總分相同者,成績依序採計順序為創意性、實用性。

獎勵辦法

  • 工藝設計組 金獎1名 獎金新台幣 100,000元、獎盃乙座、獎狀乙張
  • 銀獎1名 獎金新台幣 60,000元、獎盃乙座、獎狀乙張
  • 銅獎1名 獎金新台幣 30,000元、獎盃乙座、獎狀乙張
  • 平面設計組 金獎1名 獎金新台幣 100,000元、獎盃乙座、獎狀乙張
  • 銀獎1名 獎金新台幣 60,000元、獎盃乙座、獎狀乙張
  • 銅獎1名 獎金新台幣 30,000元、獎盃乙座、獎狀乙張
  • 網路人氣票選獎1名 獎金新台幣 22,000元、獎盃乙座、獎狀乙張
  • 佳作14名 獎金新台幣 7,000元、獎狀乙張

備註

  1. 得獎作品將於成果展暨頒獎典禮展出;惟主辦單位得依現場空間、時間等因素,保留作品展示、活動舉辦之權利。
  2. 入圍者若無法自行出席成果展暨頒獎典禮,可委託代理人出席;入圍名單確認後將以提供委託代理出席授權書,請於指定日期前回傳給活動小組。
  3. 獎金皆須依法代開立年度扣繳憑證,應依稅法規定代扣稅金,外國國籍者扣繳20%,中華民國國籍者扣繳10%。
  4. 若以團體報名參賽者,獎金、獎盃共享,獎狀每人一張,並以代表人開立扣繳憑單。
  5. 得獎名次及獎項依參賽作品內容與表現狀況,獎項名次得有從缺狀況。

注意事項

  1. 參賽規則及參選者之權益義務
  2. 參選者保證所填寫或提出之資料為真實且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第三人之資料,如主辦單位依參選者提供之資料無法通知其得獎時,主辦單位概不負責,如因此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任何第三人,參選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
  3. 參選作品及打樣實體作品請自行備份,概不退還。因郵寄延誤、遺失、郵資不足、失竊或其他非主辦單位之原因造成參選作品遺失或損壞,主辦單位不承擔任何責任。
  4. 入圍作品參與「第二屆桃園市原住民族商品設計競賽」成果展暨頒獎典禮,獲獎者或團體須無償配合本活動宣傳及成果展相關宣傳活動與出席授獎及解說作品設計概念。
  5. 參選者應確保其作品為原創,不得抄襲或違反著作權法,若經檢舉並查證屬實有違反本獎評審作業程序之規定,或有抄襲、仿冒事實,主辦單位除取消資格外,並得撤回頒發之獎狀、獎座及獎金,若前述情事致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遭第三人主張權利者,得獎者應立即出面解決,除應負相關法律責任外,其產生之訴訟費用、律師費用及其他相關費用,悉由得獎者負責;如因此造成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直接或間接(包括但不限於名譽)損害,得獎者亦應無條件負擔賠償責任,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亦得向得獎者另請求懲罰性賠償責任。
  6. 得獎獎金依個人所得稅法規定扣稅。
  7. 參加甄選之入圍作品,作品本身及其附隨之說明文字、圖片之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權利皆屬於原創作者/團隊,惟主辦單位對入圍及得獎作品及其附隨之說 明文字、圖片有攝影及公開展示權,得以之作為國內外展覽、教育推廣、宣傳及出版等非營利用途,原創作者/團隊同意不就本條使用目的收取任何費用。
  8. 主辦單位得結合各活動修改或設計系列文宣品、廣告品,並展示於展覽會場、媒體通路、報章雜誌、各相關網站等宣傳管道,另主辦單位基於宣傳活動之需要,得逕行發表參選作品之圖文資料。
  9. 獎金包含著作權授權書,主辦單位擁有公開展示,並有權無償使用相關創作以應用於事件行銷與相關活動、媒體宣傳或平面出版等,但作品之著作人格權仍屬創作者個人所有。
  10. 本活動如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11. 本案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依需要修訂,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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