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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第十六屆國家地理知識大競賽

2020第十六屆國家地理知識大競賽

報名時間: 2020-05-05 ~ 2020-09-07

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地理學會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臺北市立大學

主辦單位電話: 02-77491660

主辦單位Email:tngc@ntnu.edu.tw

一、 緣起和目的

地理在學科本質上,具有跨自然與人文社會學科的特質,強調自然與人文環境的互動,著重地方、區域、國家、全球的關連,是啟發學生統整思考和人文關懷的重要路徑。為鼓勵國人正視地理素養在全球化時代的積極意義,並銜接國際教育發展脈動,地理學界結合中小學教師,自民國 94 年起辦理「國家地理知識大競賽」。

本競賽發展至今,主要包括兩項賽事:著重實務操作的「環境觀察暨手繪地圖能力測驗」與包含多元題型的「地理知識能力測驗」,除了鼓勵國中小學生自主與深入學習廣博的知識與概念,也著重地圖繪製(含地理資訊、遙感探測、全球定位等 3S 科技)、環境觀察、議題討論等技能,希望培養學生觀察環境及以地圖展現觀察結果的能力,進而理解地方與全球的生活環境。本競賽辦理目標為:

  • 激發學生主動關懷人與環境的關係,並具備宏觀的國際視野;
  • 讓具備地理、社會和環境統整能力的學生,有被肯定的機會;  鼓勵社會領域教師落實培養高階思考能力和實作的教學方法;
  • 促進國民對環境與世界的關懷,並體認社會領域教學的價值。

二、 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科技部

主辦單位:

中國地理學會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臺北市立大學

協辦單位:

各縣市教育局處、社會領域輔導團、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國立清華大學、國立臺灣大學、國立東華大學、中國文化大學地理學系、農委會農林航空測量所

承辦單位: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地理學系

贊助單位:

應雲崗先生紀念基金會、野柳地質公園

三、 參賽對象:

經政府核准立案之國中小及海外僑校、台商學校的五年級至九年級在學學生,且年齡 16 歲(含)以下者。

四、 競賽項目

(一) 競賽項目:

分為「環境觀察暨手繪地圖能力測驗」(簡稱手繪地圖測驗)、「地理知識能力測驗」(簡稱地理知識測驗)兩項,各校可同時參加兩項或擇一參加。

(二) 競賽組別:

分為國中組、國小組。

五、重要日期(以下日期均為民國 109 年,若有更動,將公告於官網)

(一) 環境觀察暨手繪地圖能力測驗

  • 3月上旬:寄發競賽海報與公文。
  • 5月5日(週二)至9月7日(週一)止:學校線上報名,請見第八條報名須知。
  • 9月7日(週一)前:各校指導老師線上登錄「手繪地圖測驗」學生名單。
  • 9月8日(週二)至14日(週一)17:00止:線上繳交地圖作品、觀察報告、基礎底圖及授權同意書共4項,詳見第六條第(一)款第7項作品繳交之說明。
  • 10月19日(週一):主辦單位線上公告「手繪地圖測驗」得獎名單。
  • 10月31日(週六):優秀作品展示與頒獎典禮。(與「地理知識測驗」決賽一同辦理,參見附錄2)

(二) 地理知識能力測驗

  • 3月上旬:寄發競賽海報與公文。
  • 5月5日(週三)至9月7日(週一)止:學校線上報名,請見第八條報名須知。
  • 5月中旬至9月上旬:學校初賽,各校自行辦理。
  • 9月7日(週一)前:各校線上登錄晉級縣市複賽的學生名單。
  • 9月19日(週六):縣市複賽,上午進行測驗並頒發初賽優勝證書。(附錄1)
  • 10月8日(週四):主辦單位線上公告晉級全國決賽之學生名單。
  • 10月31日(週六):全國決賽,上午進行準決賽、頒發複賽優勝證書;下午進行總決賽與頒獎典禮。(與「手繪地圖能力測驗」一同辦理,參見附錄2)

六、辦理方式

(一) 環境觀察暨手繪地圖能力測驗:繳交手繪地圖、觀察報告、基礎底圖及授權同意書共 4 項。

1. 參賽名額:每所參賽學校之國小組或國中組,均各以 5 隊為限,名額不得流用,且每隊每屆只能繳交 1 件參賽作品。

2. 隊伍組成:每隊由參賽學校之 1 或 2 位學生組成,且每位學生每屆只能參加 1 隊。

說明:本競賽報名期間從五月至次學年的九月,國小六年級或國中九年級應屆畢業同學若欲報名,請先詳閱第八款–報名須知、第五項–其他。

3. 指導老師:每隊可由該校 1-2 位專任老師擔任指導老師(含代理代課與實習

老師),1 位老師可擔任多隊的指導老師;惟若無實際指導的老師,則可免列。

4. 作品主題:參賽隊伍任選一個與環境相關的主題,根據親身觀察的結果,繪製一幅「主題地圖」,並寫出「觀察報告」,圖名自行訂定。

5. 觀察範圍:以參賽學生自己的生活環境為範圍,可以是住家所在村里或部落、就讀學校的校園,或是校園外的環境,即觀察範圍的大小不拘,但必須是親自觀察的結果。

6. 作品格式:包括「手繪地圖」作品與「觀察報告」兩部分。

(1) 手繪地圖

  • 繪圖格式檔案可於競賽官網下載(同步於報名日起上線公告),以A4 紙採黑白列印即可,所使用紙張不宜太薄,以免擦拭破損。
    提醒:繪圖格式檔的圖面上標示有1 x 1公分的格子,格線設定為灰階線條,列印時請不要更改顏色,避免顏色過深,影響成圖美觀。
  • 也可自行選用空白紙張繪圖,惟需考量繳交之作品必須為A4尺寸,宜注意縮放地圖時之圖面空間配置問題。
  • 得以各類色筆(含色鉛筆、水彩筆等) 繪製。
  • 地圖符號可以色彩或符號表示,例如:草地 ,紅綠燈 。

(2) 觀察報告

  • 應配合地圖作品撰寫,至多不得超過1500字,撰寫體例可於官網下載(5/5起線上公告)。
  • 請用A4直式格式打字;標題同地圖作品名稱,14號字;內文均採標楷體12號字、單行間距;上下左右邊界均為2公分。
  • 內容則應包含「觀察記錄」、「觀察說明」和「實作心得」三部份:
  •  觀察記錄:簡要說明主題選擇的原因,進行戶外觀察的日期、時間與方式、有無陪同人士等;
  •  觀察說明:說明在戶外進行觀察之主題的特徵、分布與類型等;
  •  實作心得:反思這次參賽的收穫、挑戰,同儕合作經驗(若為一人作品,此項可免)等。

7. 作品繳交:共需繳交下列 4 個檔案,檔案名稱均以 xxx_yyy_zzz_nn 命名,xxx 為學校所在縣市、yyy 為就讀學校、zzz 為參賽者姓名、nn 為檔案流水號 0104(學校名稱採簡稱即可,例如:芳苑國中、土牛國小、師大附中國中部)。作品一旦繳交,不得更換;其他年度作品不得重複參賽;繳交內容不完全者不予受理。檔案流水號 nn 定義如下:

  • 01手繪地圖作品:應以 300 dpi 解析度掃描成電子檔,以 Adobe Acrobat *.pdf 格式繳交,檔案大小不得超過 10 MB。
  • 02觀察報告:以 Microsoft Word *.doc或*.docx 格式繳交,檔案大小不得超過 10 MB。
  • 03基礎底圖:以 Adobe Acrobat *.pdf 格式繳交,可以是Google Earth衛星影像或其他來源的地圖,檔案大小不得超過 5 MB。
  • 04授權同意書:應以 300 dpi 解析度掃描成電子檔,以 Adobe Acrobat
  • .pdf 格式繳交,檔案大小不得超過 3 MB。

8. 作品授權:參加本項測驗所繳交之作品,主辦單位將保留使用權,提供作非營利目的之教育研究和推廣使用;授權同意書請自競賽官網下載,親筆簽名。

9. 競賽評審

  • 初審:由承辦單位審查各參賽隊伍繳交之作品與資料是否完備,凡符合規定者,即可進入複審階段。
  • 複審:由主辦單位聘請地圖與地理教育相關領域學者專家或各級學校教師7-15位,根據本競賽評分原則審查。每件作品至少經2位評審評定,分組排序前半數者,可進入決審階段。
  • 決審:由主辦單位聘請地圖與地理教育相關領域學者專家或各級學校教師5-7位,組成評審委員會;委員各自評審後,再召開決審會議確認各作品之獎項。

10. 評分原則

  • 具備地圖的基本要素(圖名、方位、圖例、比例尺、註記等)
  • 方位正確性、設計適宜性
  • 圖例表達方式與內容的一致性
  • 圖名與註記適切性
  • 內容主題明確性
  • 整體構圖平衡、色彩和諧
  • 整體表現的創造力
  • 觀察記錄與心得(所佔配分比重由決審會議討論決定)
  • 其他:視實際需要由決審會議增訂

(二) 地理知識能力測驗:屬個人賽,分為三階段紙筆測驗與現場比賽。

1. 參賽名額

(1) 學校初賽:國小組所有五、六年級學生可參加,國中組所有七至九年級可參加;惟實際執行時,由各校自行規劃。

(2) 縣市複賽:參賽各校得派出參加縣市複賽的名額,國小組依5~6年級班級總數計算,國中組依7~9年級班級總數計算,若為國中小學,兩組名額需個別計算,不得流用。依上述之班級總數:

  • 凡 1~10 班之學校,得推派至多 3 位同學;
  • 凡 11~20 班之學校,得至多推派 4 位同學;
  • 凡 21~30 班之學校,得至多推派 5 位同學,以此類推。

舉例:甲國小五、六年級共有 8 班,該校可推派至多 3 位代表;乙國小五、六年級共有 12 班,該校可推派至多 4 位代表;丙國中七~九年級共有 39 班,則該校至多可推派 6 位代表。

2. 指導老師:每位學生可由該校1位專任老師擔任指導老師(含代理代課與實習老師),且1位老師可擔任多位學生的指導老師;惟若無實際指導的老師,則可免列。

說明:若協助報名的「聯絡老師」,沒有實際指導學生參賽,可免列於「指導老師」。

3. 競賽階段與測驗項目

(1) 學校初賽:各參賽學校自行決定採用筆試或推薦方式。

  • 推薦:各校自行擬定推薦辦法。
  • 筆試:各校自行命題或使用主辦單位提供之試題,並自行閱卷。

提醒:

各學校完成報名後,主辦單位隨即提供範例試題,以為初賽筆試參考。

初賽時若有多位學生同分,需請指導老師另行安排甄選方式,恕不得以此理由申請增加複賽參賽名額。

9 月 7 日前,各參賽學校務請完成線上登錄晉級複賽之學生名單。

(2) 縣市複賽:9月19日(六)上午,由各縣市承辦學校擇一地舉行(地點另行公告);紙筆測驗,包含多元題型。

(3) 全國決賽:10月31日(六)全日,在臺灣師大校本部舉行;分為準決賽和總

決賽兩部份。

  • 國小組:根據「準決賽紙筆測驗」選拔優勝者。
  • 國中組:根據「準決賽」選拔出前 10 名參加「總決賽」。準決賽可包括選擇、簡答、問答、製表、繪圖等各種題型;總決賽採現場問答進行,可能包括簡答、搶答、輪答、實做等方式。

4. 晉級全國決賽名額:以國中組100名、國小組40名為原則。

  • 各縣市的國中和國小組至少各有一名保障名額,可參與全國決賽。
  • 由該年度「各縣市之參賽學校數」和「全國之參賽學校總數」的比例而定;國中組及國小組名額分別計算。

舉例:假設全國決賽名額共 90 名,共有甲、乙、丙三縣市參賽,參加初賽學校數依次分別是 10 所、15 所、5 所,比例為 2:3:1,則甲縣市前 30 名、乙縣市前 45 名、丙縣市前 15 名學生得參加全國決賽。

5. 競賽評審:由主辦單位聘請地理領域專家1人擔任「地理知識能力測驗」命題委員會召集人,負責邀請地理相關領域專家學者或各級學校教師,進行各階段測驗之命題、審題、組卷與評分、審查、核定晉級名單等工作。

(1) 學校初賽:進行方式由各參賽學校自行擬定、辦理。

惟命題委員會仍將編製初賽參考試題乙份,寄送給各參賽學校之承辦師長。

(2) 縣市複賽、準決賽:命題委員會負責編製試題本乙份,於複賽前5日寄送給各縣市複賽承辦師長;評分方面,選擇題採電腦判釋閱卷,開放式問題(非選擇題)由命題委員會召集人邀請高中教師或地理系所博碩士研究生5-9人評定之。

(3) 總決賽:由主辦單位邀請大專院校相關系所或高中地理教師5-7位委員組成「總決賽評審委員會」,負責審查總決賽題目與現場評定選手答題狀況。

七、競賽獎勵與獲獎比例

獎項分為國中組、國小組之「環境觀察暨手繪地圖能力測驗」和「地理知識能力測驗」,頒發金牌、銀牌、銅牌、優勝/佳作、入選(或相當之獎項)。

(一) 環境觀察暨手繪地圖能力測驗(每件作品至多由 2 位學生合作、2 位老師指導)

1. 獎項與名額

原則依下列比例決定得獎名額,惟決賽評審團得視情況調整各獎項得獎數,首獎可能從缺。

  • 國小組:獲獎名額以參賽作品之半數或 24 件作品為原則;金牌、銀牌、銅牌、佳作、決賽入選的比例以 1:2:3:6:12 為原則。
  • 國中組:獲獎名額以參賽作品之半數或 45 件作品為原則;金牌、銀牌、銅牌、佳作、決賽入選的比例以 1:2:5:12:25 為原則。
  • 潛力獎:決賽評審團得視該屆作品表現,自未獲金、銀、銅牌以外之作品 (含未入選作品),依作品表現擇優推薦,不分組別,以 3-5 件為原則。

2. 獎勵

(1) 學生

  • 金牌、銀牌、銅牌與佳作作品之選手,可獲頒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製發之獎狀各 1 張。
  • 金牌、銀牌、銅牌作品之選手,可獲頒主辦單位製發的獎牌 1 只。
  • 決賽入選與潛力獎作品之選手,可獲頒主辦單位製發之獎狀各乙張。
  • 通過初賽審查之選手,可獲得主辦單位製發之參賽證書 1 張。

(2) 指導老師

  • 指導選手通過初賽審查之指導老師,可獲得主辦單位製發之指導證書 1 張。
  • 金牌、銀牌、銅牌、佳作與決賽入選、潛力獎作品之指導老師名單,主辦單位將於賽後函請國教署轉各縣市教育局處,由各縣市或各校本權責予以敘獎等。

(二) 地理知識能力測驗全國決賽(每位選手至多由 1 位老師指導)

1. 名額

  • 國小組:全國決賽獲獎名額以 10 人為原則,金牌、銀牌、銅牌、決賽優勝的人數以 1:2:3:4 為原則。
  • 國中組:全國決賽獲獎名額以 20 人為原則,金牌、銀牌、銅牌、決賽優勝以 1:2:7:10 為原則。

2. 獎勵

(1) 學生

  • 全國決賽金牌、銀牌、銅牌與優勝(相當佳作)之選手,可獲得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製發之獎狀各 1 張。
  • 金牌、銀牌、銅牌之選手,可獲頒主辦單位製發的獎牌 1 只。
  • 縣市複賽獲得前三名或晉級決賽者,主辦單位將於賽後函請國教署轉各縣市教育局處,請製發優勝獎狀 1 張及敘獎鼓勵。
  • 學校初賽表現優異且晉級複賽者,可獲得主辦單位製發之初賽優勝證書 1 張。

(2) 指導老師

  • 指導學生參與縣市複賽者,可獲得主辦單位製發之指導參賽證書 1 張。
  • 晉級決賽學生之指導老師名單,主辦單位將於賽後函請國教署轉各縣市教育局處,由各縣市或各校本權責予以敘獎等。

八、報名須知

(一) 初賽報名:5 月 5 日至 9 月 7 日止,含「學校報名」與「學生名單登錄」。

1. 線上填寫學校報名資料:

http://promotinggeog.geo.ntnu.edu.tw/國家地理知識大競賽報名專區

2. 下載並列印參賽報名表,請學校用印後掃描為 PDF 格式,上傳至報名系統。

提醒:各校可以同時報名「環境觀察暨手繪地圖能力測驗」和「地理知識能力測驗」,亦可僅擇一參加。各校報名成功時,系統將會寄出成功通知信。

3. 指導老師完成「環境觀察暨手繪地圖能力測驗」學生名單線上登錄。

4. 指導老師完成「地理知識能力測驗」晉級複賽學生名單線上登錄。

提醒:務請於9月7日前線上登錄學生姓名,以確保學生的參賽機會,不論採推薦或筆試方式皆然。

5. 其他:每年六月為應屆畢業之六年級或九年級學生,若欲參加本競賽「環境觀察暨手繪地圖能力測驗」,需先獲得所屬學校或未來就讀學校之同意方可報名,且依據所屬學校層級,決定其參賽組別,名額納入該校該組別計算。

例1:國小六年級應屆畢業學生,獲得該國小同意,為其報名,則參加國小組比賽;

例2:國小六年級應屆畢業學生已知所就讀國中,且獲得該國中同意,為其報名,則參加國中組比賽。

例3:國中九年級應屆畢業學生獲得該國中同意,為其報名,則參加國中組比賽;

例4:國中九年級應屆畢業學生已知所就讀高中,且獲得該高中同意,為其報名「高中地理奧林匹亞」之實察繪圖組,則參加高中組比賽。

說明:高中地理奧林匹亞報名截止日期為每年6月20日;本項規定將試行一年,再做調整。

(二) 「環境觀察暨手繪地圖能力測驗」作品繳交日期

作品繳交日期自 9 月 8 日起,至 9 月 14 日 17:00 止,一律採網路線上繳交,逾期無法受理。

提醒:為避免收件截止前網路擁塞,請提早繳交。

九、其他注意事項

1. 補助申請:參加本競賽免付報名費,惟參賽師生需自理參加各階段競賽所需之食宿交通費用,參賽學校需自行負擔學校初賽的所有開支。又,若本屆經費許可,將酌予補助領有清寒證明或離島選手的參賽交通費用,若有此需求,請指導老師主動告知。

2. 活動流程公告:縣市複賽和全國決賽的活動流程和注意事項(附錄 1、附錄 2),將於公告晉級名單時,同時公告於競賽官網或粉絲專頁。

3. 指導老師:以指導其專任學校的學生為原則,惟在參賽年度之暑期,因調校而至他校服務的老師,在原學校同意下,可繼續擔任指導老師。

4. 整體表現的創造力:其他年度作品不得重複參賽;若以過去作品相同的場域為

觀察與繪圖對象時,應呈現新的觀察重點或繪圖表現方式,以避免有抄襲之嫌。

5. 證書/獎狀製發:

  • (1) 本競賽製發學生與指導老師的證書或獎狀,乃參照線上填寫資料,務請詳實填寫。
  • (2) 學生或指導老師姓名的錯別字之更正,請依據下列流程辦理:
    • 晉級決賽名單公告前,需填寫證書/獎狀更正申請書,請校長和學務/ 教務主任用印後,採拍照或掃描方式,將影像檔案 email 寄給承辦單位;
    • 晉級決賽名單公告後,需正式發文予承辦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地理學系)辦理。
  • (3) 「環境觀察暨手繪地圖能力測驗」在繳交作品後,「地理知識能力測驗」在縣市複賽舉行後,不得申請更換或新增選手、指導老師,若因特殊狀況需提出申請,則應由校方出具公文(函)說明確切事證。

6. 證書/獎狀領取

  • (1) 「環境觀察暨手繪地圖測驗」:優勝者應於全國決賽日親臨頒獎典禮,領取獎狀與獎品,並接受表揚;若不克出席,則獎狀將於賽後郵寄至得獎選手就讀學校教務處,獎品不另行寄送。
  • (2) 「地理知識能力測驗」:學生初賽優勝證書與紀念品於縣市複賽日發給;複賽優勝證書與紀念品於全國決賽日發給;全國決賽獎狀於頒獎典禮時頒發。
  • (3) 指導老師證書,由主辦單位製發,統一在報名網頁線上下載。

7. 國教署獎狀:國教署頒發獎狀予本競賽表現優異學生,乃為鼓勵學生激發潛能、精進學習,並有助於充實個人學習歷程檔案,惟不得以本競賽獎狀作為提出相關升學優待之要求,除非各縣市另有相關規定。

8. 紀念品領取:各階段競賽紀念品以贈送出席學生為原則,若不克前來,不會另行郵寄獎品。各屆紀念品內容,視各年度贊助狀況而定。

9. 公差假與敘獎

  • (1) 為方便師生參賽,在公告晉級複賽或決賽名單後,承辦單位將發文至各縣市教育局處,請准予參賽師生公差假。
  • (2) 為方便各縣市複賽承辦學校作業,在獲得各校初步同意後,承辦單位將發文請各縣市教育局處,同意學校承辦複賽,並建請於賽後給予協辦師長敘獎。
  • (3) 為獎勵表現優異之參賽師生,承辦單位在競賽結束後,將發文各校通知得獎名單,並副知各縣市教育局處,建請給予參賽師生敘獎。

10. 活動聯絡:活動期間相關事宜將公告於競賽官網或粉絲專頁,重要通知則將另以電子郵件通知指導老師和參賽學生。如有其他問題或建議,請盡可能以電子郵件連絡承辦單位,謝謝合作。

主 辦 人: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地理學系沈淑敏老師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地理學系(退休)李明燕老師

聯 絡 人:林詩洹小姐

粉絲專頁: https://www.facebook.com/geotngc/ 競賽網頁: http://promotinggeog.geo.ntnu.edu.tw/ 電子郵件:tngc@ntnu.edu.tw 競賽專線:02-77491660

地址:106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 162 號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地理學系十、競賽辦法如有修正,以主辦單位官網公布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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