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第四屆「人生真美好」生命故事金筆獎徵文

2020第四屆「人生真美好」生命故事金筆獎徵文

 總獎金: 130000

最高獎金: 130000

報名時間: 2020-04-01 ~ 2020-07-31

主辦單位: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者自立更生創業協會

主辦單位電話: 02-2709-9961

主辦單位Email:tpidc3q4u@yahoo.com.tw

一、活動主旨:

匯集社會大眾生命故事,挹注社會正能量,向上提昇,人生真美好。

2020第四屆「人生真美好」生命故事金筆獎徵文

二、指導單位:

文化部、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法務部矯正署、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三、主辦單位: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者自立更生創業協會

四、參加資格:

凡具中華民國國民身分並居住台灣行政區域者。

五、徵稿主題:

凡透過文學表現生活經驗之創作,作品名稱自定。

六、徵稿內容:

( 一 )凡報名參加徵文比賽每位僅限一件作品,主辦單位不予受理任何第二件作品。

( 二 )徵選稿件須以中文創作且未經發表過之作品,文體不拘,限3000-6000字皆可( 含標點符號 );電腦繕打請以A4紙張、Word新細明體12級字、直式橫書,左側裝訂送件,如手書請以稿紙正楷敘寫字體工整謄錄送件。字體潦草紊亂概不受理入審。

七、獲獎名額及獎勵:

( 一 )第一名共1名,獲獎金新臺幣5萬元正、證書乙紙、金筆乙枚。

( 二 )第二名共1名,獲獎金新臺幣3萬元正、證書乙紙、金筆乙枚。

( 三 )第三名共1名,獲獎金新臺幣1萬元正、證書乙紙、金筆乙枚。

( 四 )佳作共5名,每名獲獎金新臺幣6仟元正、證書乙紙、金筆乙枚。

( 五 )激勵獎共5名,每名獲獎金新臺幣2仟元正、證書乙紙、金筆乙枚。

八、決審委員:

( 一 )李 昂:小說家,創作資歷51年。著作:殺夫、外遇、貓咪與情人、漂流之歌等。

( 二 )丘秀芷:散文家,創作資歷52年。著作:一步一腳印、亮麗人生、尋找一個圓、悲歡歲月等。

( 三 )蕭 蕭:散文家詩人,創作資歷57年。著作:太陽神的女兒、白雲、稻香、忘憂、禪、心中昇起一隻蜘蛛等。

( 四 )向 陽:散文家詩人,創作資歷52年。著作詩集:銀杏的仰望、十行集、向陽詩選。散文:流浪樹、在雨中航行、跨世紀傾斜。

( 五 )蔡玲玲:臺北市私立滬江高級中學校長5年,救國團終身志工。

( 六 )劉 銘:名作家,創作資歷21年。著作:輪轉人生、天上掉下來的禮物、坐看雲起等。

( 七 )王宗仁:散文家、詩人,創作年資26年。著作:散文詩集、詩集、曹開新詩研究。

九、評選作業流程:

( 一 ) 本會初審稿件進入複審。

( 二 ) 本案通過初審稿件平均3位複審委員,評選出30件作品進入決審。

( 三 ) 本案複審評選出30件作品,經決審依分數高低評選出13件獲獎作品,若名次分數相同時,則7位決審委員討論投票後評選出。

十、評選期程:

( 一 )徵文期程:自109年4月1日至109年7月31日止

( 二 )初審期程:自109年8月1日至109年8月10日止( 評委初審進入複審 )

( 三 )複審期程:自109年8月11日至109年8月20日止( 評委複審進入決審 )

( 四 )決審期程:自109年8月21日至109年9月15日止( 評委評選出獲獎作品名次 )

十一、頒獎日期及地點:

( 一 ) 頒獎典禮日期:109年12月19日( 星期六 )下午2:00至3:30。

頒獎典禮地點:中正紀念堂演藝廳。

十二、報名方式:

( 一 ) 一律採掛號郵寄報名( 以郵戳為憑 )

( 二 ) 填具報名表,黏貼身分證明文件正反面影本,並提交填妥之授權書,以及作品一式三份,裝入信封密封,並務必於信封上面註明「參加第四屆生命故事金筆獎」收,掛號郵寄地址:10677台北市大安區通化街39巷62弄22號1樓。

( 三 ) 矯正機關受刑人無需檢附身分證明文件,但請檢附服刑證明書。

( 四 ) 收件截止日期為109年7月31日( 星期五 )下午5:00下班前( 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 )

十三、規定事項:

( 一 ) 特別聲明本徵文比賽,居住台灣之國民皆可報名參加。

( 二 ) 參賽人徵文稿件上請勿書寫作者姓名,亦不得加註任何記號。

( 三 ) 視障創作人可使用點字檔案方式投稿,其他創作人則須電腦打字或手書繕寫於稿紙方式投稿,主辦單位不予受理錄音、錄影方式投稿。

( 四 ) 參賽者徵文稿件資料敬請自留底稿,主辦單位恕不退還,身分證明文件影本活動結束後銷毀。

( 五 ) 主辦單位依評選作業完成,行文通告獲獎人並公布官方網站。

( 六 ) 主辦單位依個人資料保護法須善盡創作者個人資料保護之責,但懇請創作人同意准予寄發活動相關資料予以知曉。

( 七 ) 凡獲獎作品需於其他刊物刊登時,敬請創作人須經主辦單位准予同意方可刊登,否則擅自刊登經查屬實,則如數追回核發之獎金不得異議。

( 八 ) 凡創作獲領獎金達新臺幣2萬元者,則主辦單位依所得稅法代扣獲獎金額10%繳納稅金。

( 九 ) 創作人依著作財產權,須簽立著作授權書同意主辦單位無償使用,請於投稿時繳交填妥之「授權書」,且「授權書」內容不得變更。

( 十 ) 主辦單位經查屬實獲獎稿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無異議註銷參加人獲獎資格,且如數追回獎金及證書、獎品,並保有法律追訴權。若造成第三人權益損失,參加人得負完全法律責任,並放棄法律抗辯權:

1. 抄襲、翻譯、整理他人作品或冒名頂替參加。

2. 徵選稿件曾於平面媒體及網路公開等任何方式發表者。

3. 徵選稿件曾獲其他獎項者。

4. 利用他人姓名報名徵選2件( 含 )以上作品者。

5. 徵選稿件請人代寫、整理經查屬實者。

6. 徵選稿件內容出處錯誤不實者。

( 十一 )懇請獲獎人頒獎典禮親自蒞臨受獎,若無法親臨受獎,須請親友代為蒞臨受獎,且代領人須無異議配合頒獎相關事宜( 含括受刑人 )。

( 十二 )本辦法有效期間:自109年4月1日至109年12月31日止。

( 十三 )主辦單位聯絡資訊如下:

1. 聯絡地址:台北市大安區通化街39巷62弄22號

2. 聯絡電話:02-2709-9961 劉天富總執行長 傳真號碼:02-2709-4392

3. 網址: http://www.tpidc.org.tw/ 電子信箱: tpidc3q4u@yahoo.com.tw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者自立更生創業協會 謹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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