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東南亞特色服裝比賽
一、 活動目的:
藉由本競賽活動引發學生對東南亞國家的好奇心,使學生了解東南亞國家傳統服飾及文化之美,進而提升學生對東南亞文化背景的了解,以增進學生學習東南亞語之學習興趣。
二、 主辦單位: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語言中心
三、比賽資格及時間地點:
( 一 ) 參賽對象:本校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四技、二技及五專在學學生( 不含碩士生 )。
( 二 ) 參賽組數:採個人賽型式,名額限 20 名。
( 三 ) 參賽語言:限越南語、泰語及印尼語,三種語言擇一報名。
( 四 ) 比賽時間:109/11/26( 四 ) 15:30~18:00
( 五 ) 比賽地點:中正大樓 8 樓國際會議廳
四、報名方式:
◎109/10/5( 一 )~11/15( 日 )止至語言中心網站「課程及活動報名專區」線上報名。
◎參賽者須自行準備東南亞服飾,租借服裝有補助方案,請詳見第六點規定說明。
◎租借服裝後,請欲申請補助費用的同學務必於申請補助期限( 109/10/5-11/25 止 )內將( 1 )合格租借收據及( 2 )租借同意切結書兩項資料繳回語言中心方算完成報名程序。如無需申請補助者請務必於線上報名表單中勾選不需要補助,將以報名紀錄為憑,不得於申請期限後追加申請事宜,本中心恕不受理。
◎凡報名有實際參賽者,有加分機制,規定請詳見第十點說明。
五、 競賽內容:
比賽分 3 組進行,越南語組/印尼語組/泰語組,依語言類組按序上台。
( 一 ) 服裝展示。參賽者須自行準備東南亞服飾於舞台上展示服裝特色。
( 二 ) 自我介紹。以報名參賽之東南亞語自我介紹 30 秒。
( 三 ) 介紹服裝特色。以中文介紹參賽者當日參賽的服裝特色( 介紹方向由參賽者自由發揮 ),時間 2-3 分鐘。
( 四 ) 評審QA問答。評審將從參賽者介紹服裝特色之內容,隨機問兩道關於服裝文化的背景知識,時間 1-2 分鐘。
( 五 ) 每人上台限時 6 分鐘,逾時過 6 分鐘後者將予以扣分。
( 六 ) 比賽評分標準請見第九點說明。
六、 租借服裝補助方案說明:
( 一 ) 租借服裝補助申請期限( 繳回收據的收件時間 ):109/10/5( 一 )至 11/25( 三 )17:00 止,逾時恕不受理該筆申請。
( 二 ) 服裝租借每人補助「上限」$500 元。如租借之服裝價格高於上限 500 元,其差額請由參賽者自行支付,並須簽署租借同意切結書( 附件一 ),如租借金額未達 500 元,屆時將以實際租借金額並憑店家填寫之合格收據核銷費用。
( 三 ) 「指定」租借店家。本中心提供台中 2 間持有合格收據之合作店家供學生參考租借( 商家名單如附件二 ),欲申請補助者,僅受理指定合作租借商家。如無需申請補助者則不在此限。
( 四 ) 同學租借衣服時無需墊付租借費用,請主動告知店家為中科大學生,店家會給您一張租借
收據,請務必繳回( 1 )租借收據及( 2 )租借同意切結書至語言中心方算完成申請補助流程。
( 五 ) 關於租借服裝之歸還時間等規定事宜請自行依照每間店家的出租規則辦理,本中心恕不代替歸還等責任,如造成衣服毀損、遺失或遲還衍生之罰金請同學按店家規定自行負責,請同學務必妥善保管租借之服裝與整潔及準時歸還服裝。
( 六 ) 租借服裝後欲申請補助費用者,請務必於申請期限內繳回( 1 )合格之租借正本收據及( 2 )租借同意切結書至語言中心提出申請,賽後主辦單位即開始辦理後續核銷事宜,恕不接受延遲申請者的該筆補助申請,不得於申請期限後有任何異議。
( 七 ) 合格收據範本請見附件三說明,如持不符合規定之收據恕無法辦理核銷。
( 八 )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與競賽承辦人聯絡( 聯絡方式詳見第十三點 )。
七、 重要賽程日期:
( 一 ) 比賽報名期限:109/10/5( 一 )起至 11/15( 日 )止
( 二 ) 申請服裝租借補助期限( 繳回收據的收件時間 ):109/10/5( 一 )起至 11/25( 三 )17:00 止
( 三 ) 公告參賽名單及上台順序:109/11/23( 一 ) 17:00 前公告於語言中心網站「校內公告」處。
( 四 ) 比賽時間及地點:109/11/26( 四 ) 15:30~18:00 中正大樓 8 樓國際會議廳
( 15:00 開放報到進行簽到等事宜,請同學們準時抵達會場 )
八、獎勵方式:
獎項 | 越南語組 | 印尼語組 | 泰語組 |
第一名 | 1 名, 1,000 元禮卷 | 1 名, 1,000 元禮卷 | 1 名, 1,000 元禮卷 |
第二名 | 1 名, 800 元禮卷 | 1 名, 800 元禮卷 | 1 名, 800 元禮卷 |
第三名 | 1 名, 600 元禮卷 | 1 名, 600 元禮卷 | 1 名, 600 元禮卷 |
佳作 | 3 名, 300 元禮卷 | ||
得獎者 | 得獎者均有獎狀乙紙,於賽後以 e-mail 通知領取,請留意信箱收件。 | ||
凡參加者 | 將提供參賽證明乙張,憑簽到表及評分表實際參與者給予加分。 |
九、 評分標準:
評分項目 | 東南亞特色服飾
Southeast Asian Apparel |
內容
Content |
自我介紹發音
Self-introduction Pronunciation |
台風
Stage Presence |
時間掌控
Time Control |
占比 | 30% | 25% | 20% | 20% | 5% |
*備註 時間掌控部分如是因評審 QA 問答時間過長,導致時間逾時,將不予扣分。其餘請同學拿捏好內容介紹之長度,如評審 QA 問答時間在 2 分鐘內即結束而依然超時者,就將在時間掌控部分予以扣分。
十、 加分規定:
憑簽到表及評分表,有實際參與比賽者給予以加分,加學期總成績 5 分。
加分科目:語言中心開設之越南語、印尼語及泰語學分課程。
十二、參賽注意事項:
( 1 ) 請欲報名比賽之同學詳見簡章規定,本活動按照本簡章規定辦理。
( 2 ) 本競賽會後無提供活動光碟等,如需留念請自備錄影器材,請勿開啟閃光燈等會影響參賽者之功能,現場歡迎拍照及錄影。
( 3 ) 參賽同學如需請公假,請於線上報名表單中勾選欲請假之節數,將由語言中心代請。
( 4 ) 為使比賽順利進行,主辦單位保有整體調度出場順序之權利。
( 5 ) 參賽隊伍勿臨時取消參賽,如因不可抗力之因素欲取消,請提前三日告知主辦單位,以免影響比賽之進行。
( 6 ) 參賽者於參加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得獎或服裝補助之資格。
( 7 ) 得獎者所提供之身份證明文件或帳戶資料如與事實不符,主辦單位得要求得獎者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否則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
( 8 ) 報名競賽之參賽者須同意予主辦單位收錄、展示所錄影片( 包含聲音、影像… )或公布網站等方式使用。
( 9 ) 全程參與者,可於【外語學習護照】認證學習戳章乙枚。累計 3 枚戳章者,於第 16 週持學習護照至語言中心兌換「非當期英語雜誌」乙本,請所有參賽同學攜帶外語學習護照,如尚未申請外語學習護照者,可當天現場登記領取( 僅限未申請者,遺失者需補 30 元工本費 )或亦可賽後至語言中心補蓋章。
( 10 ) 承辦單位保有比賽辦法更動跟最後解釋之權利,如有異動或未盡事宜將公告於語言中心網站,請參賽隊伍多加留意本網站「校內公告」處。
十三、活動聯絡人:
語言中心陳昱甄小姐 04-2219-5192 wenly0507888@nutc.edu.tw 語言中心
康惠晴老師 04-2219-5198 kanghc@nutc.edu.tw
語言中心網站: http://language.nutc.edu.tw/bin/home.p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