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第二十二屆磺溪美展
彰化縣「第22屆磺溪美展」開始徵件了,只要您具中華民國國籍或持有中華民國居留證,對藝術創作有興趣,就有資格角逐高額獎金,歡迎踴躍報名參加!
「磺溪美展」是彰化縣年度重要藝文活動,自民國89年開辦以來,深獲全國藝術家認同,繼民國100年提高獎金之後,歷經10年今( 110 )年,彰化縣文化局再度提高「磺溪獎」獎金,從新台幣15萬元,提高為20萬元;本屆更將「優選獎」及「磺溪新人獎」獎金,從新台幣3萬元,提高為5萬元;「全興獎」獎金,從新台幣12萬元,提高為15萬元,總獎金高達325萬元,為彰化縣藝文活動帶入新指標。
本屆磺溪美展辦理攝影類、立體工藝、數位藝術、書法篆刻、油畫水彩及水墨膠彩等六大類徵件,預計評選出「磺溪獎」各類1名,頒發典藏費新台幣20萬元及獎座乙座,作品由彰化縣文化局典藏;「優選獎」各類1-4名( 總數不逾22名 ),頒發獎金新台幣5萬元;「全興獎」各類1名,頒發典藏費新台幣15萬元及獎座乙座,作品由財團法人全興文教基金會典藏;磺溪新人獎1 名,頒發獎金新台幣5萬元及入選獎若干名。 本屆美展收件日期:110年3月29日( 星期一 )至4月12日( 星期一 )止,郵戳為憑。
報名方式採紙本報名及線上報名,線上報名請上 https://fam.bocach.gov.tw/hsungsi/index.asp 填寫報名表。另徵件簡章可於彰化縣文化局、彰化縣立美術館、彰化縣政府等服務台索取簡章,或上文化局網站( http://www.bocach.gov.tw )徵件專區/磺溪美展/徵件資訊或本局最新消息下載。歡迎對藝術創作有興趣者,踴躍報名參加。
2021第二十二屆磺溪美展 簡章
磺溪美展為全國性之美術競賽及交流活動,目的是提供藝術創作者一個交流切磋及欣賞之平台,歡迎全國優秀的藝術創作者踴躍參與。
一、 辦理單位
( 一 )主辦單位:彰化縣政府
( 二 )承辦單位:彰化縣文化局( 以下簡稱本局 )
( 三 )贊助單位:GSK全興關係企業、財團法人全興文教基金會
二、 徵件類別
油畫水彩、水墨膠彩、攝影、立體工藝、數位藝術、書法篆刻等6類。
三、 參賽資格
( 一 ) 具中華民國國籍或持有中華民國居留證之藝術創作者。
( 二 ) 參賽作品為民國108年以後( 含民國108年 )之個人創作,不曾參加任何競賽( 社團內部比賽及學校除外 )得獎之作品。參加本展覽及他種競賽並同時獲獎者( 含入選 ),視同不符參賽資格。
( 三 ) 參賽作品為抄襲、重作、臨摹或請名師修改、代為題字、冒名頂替或違反簡章規定者,如經舉發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得逕行取消資格,且三年內不得參賽。
( 四 ) 不限參賽類別,每人每類以提送一件參賽作品為限,但同一件作品不得同時跨類別參賽。
( 五 ) 「磺溪新人獎」凡出生地為彰化縣或設籍彰化縣 5 年以上者,首度參加本屆磺溪美展且作品獲入選以上。
四、 實施期程
( 一 )初審收件日期:110年3月29日至4月12日( 週一 )止,郵戳為憑。
( 二 )初 審 日 期:110年4月19日至23日擇一日辦理。
( 三 )複審收件日期:110年5月28日至5月29日( 週六 )止,郵戳為憑。
( 四 )複 審 日 期:110年6月01日至6月08日( 週二 )擇一日辦理。
( 五 )首 展 日 期:110年10月12日至11月7日( 週日 )止。
( 六 )頒 獎 典 禮:110年10月16日( 暫訂 )。時間及地點另寄發邀請卡
( 七 )巡 迴 展:預計110年11月中旬起至110年12月安排至新北市政府文化局及本縣鄉鎮展出。
五、 報名方式
( 一 ) 初審:收件日期110年3月29日至4月12日( 週一 )止,郵戳為憑。
1、 紙本報名:參賽者應以正楷書寫,並詳實填妥徵件報名表、徵件送件表一、二[送件表二請貼附作品照( 圖 )片]等資料,以掛號方式郵寄「50074 彰化市卦山路 3 號/彰化縣文化局視覺表演科收」信封請註明參賽類別,未備齊資料或填寫不完整者,不予受理。
2、 線上報名:參賽者請掃描 QR Code 或上( https://fam.bocach.gov.tw/hsungsi/index.asp )填寫報名資料。
( 請參賽者將線上報名之序號請填寫於送件表( 一 ),參賽作品照( 圖 ) 片請粘貼於送件表( 二 ),連同送件表( 一 ),以紙本掛號方式郵寄「50074彰化市卦山路3號/彰化縣文化局視覺表演科收」信封請註明參賽類別。
3、 親送者:參賽者請於上班時間9時至17時送至彰化縣文化局7樓視覺表演科,週六、日請送本局服務台。
4、 初審送件,概不退件,請自留備份。
( 二 ) 複審:
1、 通過初審者,由主辦單位發函通知,請參賽者依規定日期檢送作品原件至彰化縣文化局參加複審,逾期視同放棄( 郵戳為憑 )。
2、 作品規格與本簡章規定不符者,不予受理。
3、 收件地點另行通知。
( 三 ) 作品退件方式
1、 親自領回:依主辦單位通知之時間及地點領回作品。
2、 非親自領回:作者得以書面聲明委託快遞送回,或由主辦單位委託送回,運送過程因包裝不妥所遭致損壞,由作者自行負責;逾期退件者,主辦單位得全權處理。
六、 展覽
( 一 ) 首展展出所有入選以上( 含入選 )得獎作品。
( 二 ) 巡迴展為考量各展覽空間有限,主辦單位得調整展覽作品或不予展出。
( 三 ) 作品展出有安全顧慮者,主辦單位得視要求作者親自到場協助布展,或不予展出。
七、 初、複審參賽作品資料曁規格
類別 | 初審檢送資料 | 複審送件規格 | |||||||||
立體工藝 ( 含陶藝、雕塑、工 | 藝 ) | 1.以正楷書寫填妥徵件報名表、徵件送件表( 一 )。 | 2.送件表( 二 )請貼附作品照( 圖 ) 片。 | 3.作品 8×10 吋照片 3 張,含正面、背面、側面等3個不同角度各1張。 | 1.工藝作品長、寬、高各以100公分為限。精細作品應加墊座,並用壓克力盒裝妥。 | 2.平面作品長、寬不得超過150公分。 | 3.編織類長不得超過200公分,寬不得超過150公分。若裝裱於圖板上則其尺寸同平面作品之規格。
4.雕塑作品長、寬、高至少須有一邊不得少於 30 公分,且長、寬、高總和不得超過300公分,重量不超過100公斤。 註:作品型式不拘,作品請以堅固木箱裝運,避免運送過程晃( 滑 )動而遭致損壞,組合式作品請檢附圖說,外箱請貼組裝完成作品相片。 |
||||
油畫水彩 | 1.以正楷書寫填妥徵件報名表、徵件送件表( 一 )。 | 2.徵件送件表( 二 )請貼附作品照( 圖 )片。 | 3.作品全貌8×10吋相片一張。
4.得附作品局部特寫 8×10 吋相片一張。 |
1.油畫:20號以上、80號以下。 | 2.水彩為對開以上,裝框完成後以176×142公分為限。 | 註:作品不得以電腦輸出或其他複製方式產生之成品為底,再經塗飾而成者將視為違規,取消複審資格。 | |||||
水墨膠彩 | 1. 以正楷書寫填妥徵件報名表、徵件送件表( 一 )。 | 2. 徵件送件表( 二 )請貼附作品照( 圖 )片。 | 3. 作品全貌8×10吋相片一張。
4. 得附作品局部特寫 8×10 吋相片一張。 |
裝框或卷軸均可,裝裱完成後尺寸:長邊限 230 公分,短邊 150 公分以下,聯幅不收。 | 註:作品不得以電腦輸出或其他複製方式產生之成品為底,再經塗飾而成者將視為違規,取消複審資格。 | ||||||
攝影 | 1. 以正楷書寫填妥徵件報名表、徵件送件表( 一 )。 | 2. 徵件送件表( 二 )請貼附作品照( 圖 )片。 | 5. 作品全貌照片一張,尺寸限長邊12吋、短邊不得小於5吋。 | 1.裝框前作品長邊限 61 公分( 24 吋 ),短邊不小於31公分( 12吋 )。 | 2.繳交作品數位圖檔光碟一份,內含 | 300dpi之CMYK、TIFF格式之原作品圖檔。
*如獲「磺溪獎」及「全興獎」,得獎者須另提供92公分( 36吋 )放大之作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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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法篆刻 | 1.以正楷書寫填妥徵件報名表、徵件送件表( 一 )。 | 2.徵件送件表( 二 )請貼附作品照( 圖 )片。 | 3.書法類:
( 1 )作品全貌8×10吋相片一張。 ( 2 )局部特寫8×10吋相片一張。 ( 3 )作品釋文( 含落款 ),楷書免釋文。 4.篆刻類:參賽作品送五方至十方八開宣紙原拓文 1 張( 酌加邊款 ),不需裝裱。 |
1.書法類:裝框或卷軸均可,裝裱完成後最大以230×150公分為限,直式對聯或中堂,畫心不得分割,橫式手卷不收。 | 2.篆刻類:送原印石不得少於十方 | ( 需以錦盒裝妥 ),作品直式卷軸或直橫式裝框均可,畫心不得分割,橫式手卷不收,畫心以45×150 公分為限,鈐印拓壹幅以10至20方為限,應加刻邊款屬名。
3.作品( 書法、篆刻 )須提供釋文( 含落款 ),楷書免釋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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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藝術 | 1.以正楷書寫填妥徵件報名表、徵件送件表( 一 )。 | 2.徵件送件表( 二 )請貼附作品照( 圖 )片。 | 3.平面數位藝術:輸出 A4 大小( 直式或橫式皆可 )之圖片,貼附於硬紙板上。
4.數位多媒體藝術: ( 1 )含多媒體影音、數位動畫等作品。 ( 2 )請備 3 分鐘長度內之影片光碟( AVI或MP4或標準DVD播放格式 )、或可直接在電腦上執行的程式光碟,並於光碟正面註明創作者姓名、類別及作品名稱。 ( 3 )輸出 A4 海報一張( 直式或橫式皆可 ),貼附於硬紙板上。 |
1.平面數位藝術: | ( 1 )輸出尺寸限A1或A0,作品裝裱後不得超過 200×150 公分,直式或橫式皆可。 | ( 2 )繳交數位圖檔光碟一份,內含
300dpi之CMYK、TIFF格式之原作品圖檔,及轉檔為 72~100dpi 之 CMYK、JEPG格式之原作品圖檔各一,並於光碟正面註明創作者姓名、類別及作品名稱。 2.多媒體數位藝術: ( 1 )請繳交3-10分鐘內之作品完整紀錄或影片光碟( AVI或MP4或標準 DVD播放格式 )、或可直接在電腦上執行的程式光碟,並於光碟正面註明創作者姓名、類別及作品名稱。 ( 2 )作品所需之布置材料、器材設備由作者自行準備,並應配合審查需要,自行完成作品之布置。 |
註:一、參與複審作品必須裝裱完整( 玻璃框不收 )。
二、 複審作品須與初審照片內容相符,不得刪增作品內容,否則將視為違規,取消複審資格。
三、 送審作品若採郵寄或運輸送件,請自行包裝安全,運送過程中所遭致之損失,由作者自行負責。
八、 獎勵
( 一 ) 磺溪獎:各類1名,頒發典藏費新台幣20萬元整( 含稅 )、獎座乙座、獎狀、專輯5冊。
( 二 ) 優選獎:各類1至4名( 總數不逾22名 ),獎金新臺幣5萬元整( 含稅 ),獎狀1紙及專輯1冊。
( 三 ) 磺溪新人獎:計1名,頒發獎金新台幣5萬元整( 含稅 )、獎狀乙紙及專輯1冊。
( 四 ) 入選獎:各類擇優錄取若干名,頒發獎狀乙紙及專輯1冊。
( 五 ) 全興獎:由各類獲入選獎以上得獎作品( 不含磺溪獎 )遴選出 1 名( 惟該獎項須經獲獎人同意 ),由財團法人全興文教基金會頒發典藏費新台幣15萬元整( 含稅 )、獎座乙座、獎狀乙紙及專輯5冊。
( 六 ) 以上各獎項,經評審決定如未達水準得從缺。
九、 權責
( 一 ) 「磺溪獎」須無條件提供本局作為典藏之用( 篆刻類-須附原送審之印石;攝影類-須附作品底片或原始數位檔,另得獎者須提供 92公分( 36 吋 )放大之作品;數位藝術類-須附完整作品數位檔 ),典藏作品所有權及著作財產權讓與彰化縣文化局所有。
( 二 ) 「全興獎」得獎者作品須無條件提供財團法人全興文教基金會作為典藏之用( 篆刻類-須附原送審之印石;攝影類-須附作品底片或原始數位檔,另得獎者須提供 92 公分( 36 吋 )放大之作品;數位藝術類-須附完整作品數位檔 ),典藏作品所有權及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由財團法人全興文教基金會與得獎者簽署。
( 三 ) 入選以上( 含入選 )作品,倘被發現參賽資格不符者,或有抄襲或損害他人著作權、損害他人權益之情事者,若事後經評審委員會議認定有抄襲或損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者,主辦單位將取消其獲獎資格、收回獎勵( 含獎金、獎座、獎狀等 ),且有任何相關著作權、損害他人權益之糾紛,作者應負相關賠償及責任問題。
( 四 ) 入選以上( 含入選 )作者授權主辦單位為研究、推廣美術等非營利目的,錄製相關影音成果,不受時間、地域、次數及方式之限制,包括︰公開上映權、公開口述權、公開演出權、公開傳輸權、公開播送權、散布權、重製權等權利,作者並應承諾不對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本局對得獎作品有審查、研究、展覽、拍攝、出版、宣傳出版專輯及上網等公開推廣之權利,且得獎人不得於巡迴展期間主張提早取回。
( 五 ) 作者於送件表所填寫之創作理念,同意提供主辦單位及本活動相關之印刷、網站及其它公共使用。
( 六 ) 入選以上( 含入選 )作者同意展覽現場開放民眾於無腳架、無閃光燈條件下攝影。
( 七 ) 磺溪獎及全興獎之得獎者,主辦單位得要求配合至本縣各國、高中美術班辦理1-5場磺溪沙龍藝術創作分享。
( 八 ) 保險
1. 保險期間自作品收件日起至退件截止日止。
( 1 ) 複審期間,每件作品一律以新台幣3萬元為送件之原件作品保額( 最高賠償金額 )。
( 2 ) 展覽期間,磺溪獎及全興獎每件作品保額新台幣20萬元,優選獎、磺溪新人獎每件作品保額新台幣6萬元,入選獎每件作品保額新台幣3萬元。作品出險時以投保金額為理賠上限,作者不得異議。
2. 展覽期間主辦單位對參展作品負保管之責,惟因作品材質脆弱、結構裝置不良、作品未標示開箱圖示等原因,導致作品於裝卸時受損,或因遇不可抗力之事件致作品受損者,不在此限。
十、 其他
( 一 ) 本美展簡章可至彰化縣政府服務台、彰化縣文化局服務台,彰化縣立美術館服務台、員林演藝廳服務台及索取,或由本局網站 http://www.bocach.gov.tw/徵件專區/磺溪美展/徵件資訊,或本局網站首頁/最新消息項下下載。
( 二 ) 初審、複審結果均公告於本局網站首頁/最新消息項下,並另以公文函知得獎者。
( 三 ) 凡送件參賽者,視為完全了解並且同意遵守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 四 )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公告於本局網站首頁/最新消息項下,歡迎上網點閱。其他相關洽詢事項,請電洽04-7250057轉1762顧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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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8屆磺溪美展-得獎名單第18屆磺溪美展-得獎名單 今(106)年收到來自全國895件作品,經4月17日初審會議,評審出147件入圍作品,其中有1件未依規定送件,故參與複審作品計有146件,經5月18日複審會議共評選出首獎6件、優選獎18件及入選獎122件。今年磺溪美展分三階段進行評審,第二階段複審已評審出首獎、優選獎、及入選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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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彰化縣第22屆磺溪美展頒獎典禮主辦︰彰化縣文化局 指導︰彰化縣政府 活動網址 https://www.bocach.gov.tw/News_Content.aspx?n=20&s=39515 簡介 磺溪美展繼民國100年提高獎金之後,今(110)年彰化縣文化局再度提高「磺溪獎」獎金為20萬元;「優選獎」及「磺溪新人獎」獎金為5萬元;「全興獎」獎金為15萬元,總獎金高達325萬元,得獎名單即日起公告在彰化縣文化局網站最新消息及徵件專區/磺溪美展/徵件資訊,歡迎上網查詢。 本屆磺溪美展入圍作品計160件,經5月28日及29日收件計155件參與複審,經委員7月13日及16日複審會議共評選出磺溪獎5件,其中攝影類從缺,優選獎22件及入選獎128件,本次「磺溪新人獎」由立體工藝類磺溪獎陳侑成先生獲得;另「全興獎」經財團法人全興文教基金會評選出5件得獎作品,為書法篆刻類、油畫水彩類、水墨膠彩類、立體工藝類,數位藝術類從缺。 今年獲最高榮譽「磺溪獎」,分別為立體工類-陳侑成(彰化市人)、數位藝術類-黃翰柏、書法篆刻類-賴錦源(員林市人)、油畫水彩類-蔡仁德、水墨膠彩類-陳薇因;「全興獎」為攝影類-張薈茗(彰化市人)、立體工類-雷安平、書法篆刻類-古員齊、油畫水彩類-紀朝順、水墨膠彩類-林子瑜,計10位得獎者。 陳侑成老師,87年次,畢業於國立臺灣藝術大學,首次參加磺溪美展即獲最高榮譽磺溪獎及新人獎,目前於臺北擔任設計師;賴錦源老師員林人,54年次、目前就讀國立臺灣藝術大學碩士班,於彰化社大篆刻指導老師,張薈茗老師彰化市人,45年次,曾獲磺溪文學獎報導文學組首獎
- 轉知「彰化縣第二十二屆磺溪美展」一、 彰化縣磺溪美展自民國89年開辦,深受愛好藝術創作者的支持,本屆磺溪美展訂於110年10月12日至11月7日於彰化縣立美術館辦理得獎作品展覽,110年10月16日(星期六)下午4時20分於彰化孔子廟舉行頒獎典禮,敬邀共襄盛舉。 二、 旨揭美展相關訊息請上彰化縣文化局網站( https://www.bocach.gov.tw/ )主題專區/磺溪美展/美展公告查詢或洽彰化縣文化局視覺表演科04-7250057-1762顧小姐。
- 二十二屆磺溪美展磺溪美展原為彰化縣地方美展,僅以縣籍創作者為徵件對象,自第五屆起徵件展開放全國的水墨膠彩、油畫水彩、書法篆刻、立體工藝及攝影等5類藝術創作者參賽,其目的係期將地方美展轉型成為具有區域特色的公辦美展。第七屆起為鼓勵新藝術媒體的創作風氣,呼應新時代的影像思潮,期以開創磺溪美展的新觀點,特別增設平面數位藝術類項目(自第十屆起更名為數位藝術類),迎接青年創作時代的來臨。歡迎全國優秀的創作者以創作能量、熱情、智慧與新的觀念共同參與。 頒獎典禮2021.10.16 彰化孔子廟(彰化縣彰化市孔門路30號) 首展2021.10.12 – 2021.11.07 彰化縣立美術館(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3號) 巡迴展2021.11.11 – 2021.12.13 北斗保甲事務所(彰化縣北斗鎮地政路421號) 巡迴展2021.12.17 – 2022.01.02 新北市藝文中心(新北市板橋區莊敬路62號)
- 彰化縣第22屆【磺溪美展】 3/29~4/12 [最高獎金20萬]簡章下載: 報名表下載: 資訊來源: https://www.bocach.gov.tw/ch/16news/01view.asp?sn=10746 彰化縣第22屆【磺溪美展】 3/29~4/12 [最高獎金20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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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第22屆磺溪美展」徵件
主辦︰彰化縣文化局 指導︰彰化縣政府 簡介 「磺溪美展」是彰化縣年度重要藝文活動,自民國89年開辦以來,深獲全國藝術家認同,繼民國100年提高獎金之後,歷經10年今(110)年,彰化縣文化局再度提高「磺溪獎」獎金,從新台幣15萬元,提高為20萬元;本屆更將「優選獎」及「磺溪新人獎」獎金,從新台幣3萬元,提高為5萬元;「全興獎」獎金,從新台幣12萬元,提高為15萬元,總獎金高達325萬元,為彰化縣藝文活動帶入新指標。 本屆磺溪美展辦理攝影類、立體工藝、數位藝術、書法篆刻、油畫水彩及水墨膠彩等六大類徵件,預計評選出「磺溪獎」各類1名,頒發典藏費新台幣20萬元及獎座乙座,作品由彰化縣文化局典藏;「優選獎」各類1-4名(總數不逾22名),頒發獎金新台幣5萬元;「全興獎」各類1名,頒發典藏費新台幣15萬元及獎座乙座,作品由財團法人全興文教基金會典藏;磺溪新人獎1 名,頒發獎金新台幣5萬元及入選獎若干名。 https://www.bocach.gov.tw/ch/16news/01view.asp?sn=10746
- 彰化縣 第22屆【磺溪美展】 3/29~4/12 [最高獎金20萬]簡章下載: 第22屆磺溪美展徵件簡章.pdf (1.35 MB, 下載次數: 4) 報名表下載: 第22屆磺溪美展徵件報名表.pdf (1.25 MB, 下載次數: 2) 資訊來源: https://www.bocach.gov.tw/ch/16news/01view.asp?sn=10746
- 第22屆磺溪美展一、 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彰化縣政府 (二)承辦單位:彰化縣文化局(以下簡稱本局) (三)贊助單位:GSK 全興關係企業、財團法人全興文教基金會 二、 徵件類別 油畫水彩、水墨膠彩、攝影、立體工藝、數位藝術、書法篆刻等 6 類。 三、 參賽資格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或持有中華民國居留證之藝術創作者。 (二) 參賽作品為民國 108 年以後(含民國 108 年)之個人創作,不曾參加 任何競賽(社團內部比賽及學校除外)得獎之作品。參加本展覽及他種 競賽並同時獲獎者(含入選),視同不符參賽資格。 http://www.bocach.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