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台灣「動」起來2.0』臺灣銀行藝術祭.攝影季

2021『台灣「動」起來2.0』臺灣銀行藝術祭.攝影季

 總獎金: 530000

最高獎金: 15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1-09-10

主辦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辦單位電話: 02-2349-4121(黃小姐);02-2349-3954(陳先生)

2021臺灣銀行攝影季比賽,祭出總獎金高達新台幣53萬元之攝影徵件活動重磅登場囉!即日起至9月10日止,再度聚焦台灣在地原生、特稀有動物,以「台灣動起來2.0」為主題,邀您一同共襄盛舉。

2021『台灣「動」起來2.0』臺灣銀行藝術祭.攝影季

新冠疫情三級警戒,意外地讓大自然出現一批珍貴的「遊客」,許多珍貴的台灣原生動物,難得於森林場域裡悠閒現身歡樂開party。喜愛大自然的攝影同好們,誠摯邀請您一同用心體會它開心的好興致,靜靜的透過鏡頭拍下它們歡樂的熱鬧景象,喜愛攝影的您不容錯過,用鏡頭為大自然生態調色寫詩,用敏銳的洞察力為動物發聲,記錄台灣生態的美好瞬間,傳遞對自然環境的尊重、順應及保護,營造健全永續生態圈而努力。

自即日起至2021年9月10日( 星期五 )止,凡具中華民國國籍,年滿20歲,於民國90年1月1日以前出生之愛好攝影者,即可報名參賽。此次攝影比賽徵件活動總獎金高達新臺幣( 以下同 )53萬元,前三名獎金分別為15萬、10萬及8萬元。歡迎熱愛攝影的民眾踴躍參與,想瞭解更多參賽內容,請至臺灣銀行網站 http://www.bot.com.tw 首頁業務公告下載。

2021臺灣銀行藝術祭.攝影季 比賽簡章

壹、 目的 :

「2021 臺灣銀行藝術祭 – 攝影季」年度系列活動,以台灣「動」起來 2.0 為主題,再次聚焦臺灣得天獨厚的生態環境,以鏡頭視角呈現的野生動物多樣及特有性,倡議對生態保育的重視,傳遞對自然環境的尊重、順應及保護,讓我們一起守護臺灣美好的生態環境及永續發展。

貳、主辦單位 :

臺灣銀行

參、參賽資格 :

一、 凡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年滿 20 歲以上( 民國【以下同】90 年 1 月 1 日以前出生 )之愛好攝影者均可參加。

二、 每一位參賽者最多不得超過 10 張攝影作品參賽,參賽攝影作品須為原創攝影作品,未曾於國內外任何競賽中得獎或入選,且未公開發表。

肆、創作主題 :

台灣「動」起來 2.0

一、 臺灣是一個海島,擁有獨特的島嶼生態系,得天獨厚的地理環境與多變的區域型氣候,孕育了豐富多元的自然生態。本年度再次透過攝影鏡頭聚焦生長於臺灣的動物,記錄臺灣原生、獨特、稀有、季候性及特殊性等多樣性野生動物與環境互動的場景,以及自然和諧共生的珍貴畫面。

二、 拍攝地點:臺灣 ( 包含澎湖、金門、馬祖等離島地區 )。

三、 參賽作品不得違反生態「自然法則」,如營造「非自然」狀態及環境、以干擾行為誘使動物入鏡之「誘拍」、人為佈置之「擺拍」,或有不自然的動物姿態、習性和不相干的元素滲雜於內等,且不得拍攝寵物、飼養或棄養之動物,或有違公序良俗之情事。

四、 每件參賽作品須附上 100 字以內之創作說明及動物生態簡介。

伍、作品規格 :

一、 參賽攝影作品須為數位相機 ( 禁用手機 ) 拍攝作品檔案 1200 萬畫素以上,並拍攝原始 RAW 檔,不得插點擴檔,並保留數位作品之原始檔案 EXIF 中繼資料 ( 相機資訊 ) 備查。

二、 請沖洗列印輸出 8×12 吋 ( 可留白邊 ) 之彩色照片,作品規格以長邊為準。

三、 參賽攝影作品須為參賽者本人 ( 不可冒名頂替 ) 原創、合法攝影之作品。作品可調整亮度、對比度、銳利度、色彩飽和度,並可局部加減光、局部色偏修正、可適度格放 ( 如 : 水平、垂直修正或邊緣裁切 ),惟不得抄襲、重製、拷貝、疊片、合成,亦不得裝裱框。

四、 作品日期:參賽攝影作品拍攝期間自 108 年 1 月 1 日起至 110 年 9 月 10 日止。

陸、獎項 :

獎金須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及相關規定扣繳稅額。

一、第 1 名「台銀金獎」:1 名,奬金新臺幣 15 萬元 ( 含稅 ),獎座乙只。

二、第 2 名「台銀銀獎」:1 名,奬金新臺幣10萬元 ( 含稅 ),獎座乙只。

三、第 3 名「台銀銅獎」:1 名,奬金新臺幣 8 萬元 ( 含稅 ),獎座乙只。

四、 「優選」:20 名,每名奬金新臺幣 1 萬元 ( 含稅 ),獎狀乙紙。

五、 共計 23 個獎項,每一參賽者限得一獎項,經公布得獎後,得獎者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評審委員會得視參賽攝影作品多寡及水準,酌增獎項或得獎名額,其獎金、獎座、獎狀之頒發及相關權利義務皆由主辦單位決議之。

六、 如無適當作品,上開各獎項或得獎名額均得由評審委員會決議從缺。

柒、參賽方式 :

一、 收件期間:自公告日起至 110 年 9 月 10 日止,逾期恕不受理。

二、 收件地址:100 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 120 號臺灣銀行企劃部。

三、 送件方式:郵寄或親送,參賽封套上請註明「2021 臺灣銀行藝術祭 – 攝影季」。

( 一 ) 郵寄:以掛號郵寄方式為之,收件日以郵戳為憑,請用硬紙板保護,不得捲起置於筒內。

( 二 ) 親送:請於收件截止日前上班時間 9:00-17:00 送至收件地址 ; 例假日及國定假日不受理收件。

( 三 ) 參賽攝影作品請自行包裝完妥,若因寄 ( 遞 ) 送過程損壞、遺失,或因不可抗力因素致損害,主辦單位恕不受理報名,亦不負賠償之責。

四、 參賽資料:參賽者須繳交下列參賽資料表件,缺件者一概不予受理,亦不退件。

( 一 ) 書面資料 ( 表件內須「親筆簽名」之欄位須由本人親簽,非本人親簽者一律視為不合格 ):

1. 附表一「2021 臺灣銀行藝術祭 – 攝影季攝影比賽報名表」:請詳填各項資料,並於「參賽著作權人 ( 立書人 ) 簽名」處親簽,確保參賽資格。

2. 附表二「臺灣銀行履行個人資料告知義務書」: 請於「立同意書人」處親簽。

3. 附表三「2021 臺灣銀行藝術祭 – 攝影季攝影比賽肖像權使用同意書」:

( 1 ) 參賽攝影作品倘攝入人像於內,被攝入者如屬清晰可辨識,應擁有肖像權,為保障參賽者與該被攝入者之權益,參賽者需事先取得參賽攝影作品被攝入者之同意,並附上填寫完整之「2021 臺灣銀行藝術祭 – 攝影季攝影比賽肖像權使用同意書」。

( 2 ) 如果被攝入者為非完全行為能力人 ( 未滿 20 歲、受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 ),須由法定代理人親自簽署肖像權使用同意書。每張參賽攝影作品須單獨填寫肖像權使用同意書,若未取得肖像權使用同意書,主辦單位依本簡章捌、三之說明辦理。

4. 附表四「參賽攝影作品資料表」:

參賽攝影作品之照片 ( 沖洗列印輸出規格,請依本簡章伍、二辦理 ) 背面右上角均應黏貼「參賽攝影作品資料表」,並請詳填各項資料。

( 二 ) 數位檔案光碟:

1. 每張參賽攝影作品檔案大小應為 1200 萬畫素以上之 JPG 或 TIFF 檔案。每張參賽攝影作品數位檔案名稱為:「作者真實姓名-作品名稱 . 檔案類型」,以此檔案名稱列示儲存。

2.「2021 臺灣銀行藝術祭 – 攝影季攝影比賽報名表」( 附表一 )、「臺灣銀行履行個人資料告知義務書」( 附表二 ) 與「2021 臺灣銀行藝術祭 – 攝影季攝影比賽肖像權使用同意書」( 附表三 )( 參賽攝影作品倘有攝入人像,且被攝入者如屬清晰可辨識應附上 ) 等相關表件 PDF 電子檔案。

3. 請燒錄前述「調整後作品檔 ( JPG 或 TIFF )」、附表一~三之 PDF 電子檔案及「原始 RAW 檔」等相關資料檔案於光碟片內,並於光碟片上方以正楷清楚書寫註明參賽者真實姓名及連絡電話。

( 三 ) 參賽報名信封內應包括參賽攝影作品照片、參賽資料表件 ( 附表一~三 ) 及數位檔案光碟,未備齊參賽資料、填寫不完整或參賽資料不符簡章規定者,不予受理;參賽資料一律不退還,送件前請自行備份留存。

五、入圍:

( 一 ) 由主辦單位以電子郵件 ( E-mail ) 或發函之方式通知入圍參賽者,該參賽者應於通知期限內繳交相關資料或檔案,並檢附本人親簽之「所有權及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 附表五 ),將參賽作品之所有權及著作財產權讓與主辦單位,主辦單位得行使一切著作財產權。依簡章柒、二~三之說明方式送至臺灣銀行企劃部 ( 100 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 120 號 )。如無法於期限內繳交相關檔案及同意書者,視同放棄入圍資格,參賽作品即不符參賽簡章規定不予受理。

( 二 ) 接獲主辦單位通知之入圍參賽者,倘入圍之參賽作品有同時參與國內外任何競賽,參賽者應於上開 ( 一 ) 通知期限內以書面方式告知主辦單位,違者依本簡章捌、三之說明辦理。

捌、參賽規範:一、 參賽攝影作品應符合攝影主題及作品規格,且不違反法令、侵權或妨礙公序良俗。二、「公開發表」之定義 : 平面出版、公開展覽、其他攝影比賽得獎之作品、發表於各類媒體之作品。但不包含個人網站、部落格、FACEBOOK、Instagram 及 Twitter 等個人之社群網站貼圖。

三、 參賽攝影作品須為參賽者本人作品,參賽者並擁有該作品之完整著作權,嚴禁抄襲、仿冒及頂替、冒名、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著作權、肖像權或有其他侵權之行為。如有資料不實、不符參賽資格、發現與任何攝影比賽之得獎作品相似情事或經主辦單位認違反簡章規定者,參賽者不得提出異議。參賽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得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該獎項不遞補,已發給之獎金、獎座、獎狀予以收回,並於主辦單位網站對外公告,且三年內不得參與主辦單位舉辦之任何比賽。倘因此發生爭議、違法或致生損害於權利人、第三人或主辦單位時,均由參賽者負一切法律與賠償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四、 參賽者使用遙控無人機或搭乘任何航空器進行攝影時,須遵守相關法令 ( 包括但不限於刑法、國家安全法、民用航空法及直轄市、縣 ( 市 ) 政府所定之自治規定等 ),違反者須自負所有責任。經獲入圍通知時,主辦單位有權要求參賽者就該參賽攝影作品提供已依相關法令申請及核准使用遙控無人機之證明或就該參賽攝影作品出具未違反法令之切結書,未提供者視同放棄入圍得獎資格。

五、 本活動以不傷害生物和環境的生態攝影原則,本著自然美好的生態紀錄,禁止使用現場誘餌、也不得採用任何誘使動物處於危險之中或對其產生危害之手段。倘參賽攝影作品之圖像,經評審委員、主辦單位或其他發現有疑似上開禁止之情事者,則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該獎項不遞補,已發給之獎金、獎座、獎狀予以收回。六、 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基於執行與本活動印刷、出版、教育推廣、文宣、行銷及展覽等之需要,得蒐集、處理、利用參賽者於本活動填寫之個人資料、創作說明、動物生態簡介、攝影作品圖示等。

七、 本賽事之審查方式由評審委員會決議;作品陳列及展覽專輯編印方式由主辦單位統籌規劃,參賽者不得提出異議。

八、 前 3 名 ( 「台銀金獎」、「台銀銀獎」、「台銀銅獎」 ) 及「優選」者 ( 以下統稱得獎者 ) 之參賽攝影作品經評審委員會議遴選歸主辦單位收藏及展覽者,得獎者不得要求返還或撤回,主辦單位不須另支付報酬。

九、 凡報名參賽者,應確實詳閱簡章內容,且均視為同意遵守本簡章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或有關活動之調整變動,主辦單位得在臺灣銀行網站 http://www.bot.com.tw 首頁業務公告欄公告修正之,參賽者不得提出異議。

玖、活動時程:

作業階段 預訂時程 ( 暫定 ) 備 註
收件期間 自公告日起至 110 年 9 月 10 日 請於臺灣銀行網站 http://www.bot.com.tw 首頁業務公告欄項下載簡章及參賽資料,親送或以掛號郵寄。不符本簡章規定者恕不受理。
評審公告 110 年 11 月底前 得獎名單於臺灣銀行網站公告,另個別通知。
頒獎典禮、作品展覽 另行公告 臺灣銀行或行外展示空間

註:

①活動時間如有更動,將即時於臺灣銀行網站公告。

②相關洽詢事項請電洽,臺灣銀行企劃部02-23494121黃小姐;02-23493954陳先生。

拾、展覽及收藏:

一、展覽:

( 一 ) 參賽者之得獎作品獲評審委員會遴選收藏或供展出時,主辦單位得予規劃非營利性展出,以增加其作品之曝光度,惟主辦單位不另支付報酬。

( 二 ) 主辦單位得視各場地狀況保留佈展彈性。

二、收藏:

得獎者之作品經評審委員會遴選歸主辦單位收藏,得獎者不得要求返還或撤回。

拾壹、評審:由主辦單位聘請攝影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參賽者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拾貳、頒獎事宜:主辦單位將在臺灣銀行網站公告並個別通知得獎者,擇期舉辦頒獎及展覽活動,相關領獎事宜將另行個別通知。

*臺灣銀行溫馨提醒您,COVID-19疫情期間,外出時務請遵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之相關防疫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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