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映象屏東、親近海洋」海洋巡禮.映像海洋攝影比賽

2021「映象屏東、親近海洋」海洋巡禮.映像海洋攝影比賽

 總獎金: 53000

最高獎金: 18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1-09-30

主辦單位: 屏東縣政府屏東縣海洋及漁業事務管理所

主辦單位電話: 08-7624002分機2810(吳先生)

主辦單位Email:eetajen@gmail.com

一、 活動宗旨:

鼓勵國人親海知海愛海,能將海洋之美更具體地呈現分享,啟發國人親近海洋,並且能學習尊重海洋生態、海洋永續,更深切地珍惜及愛護我們的海。邀請國人發揮創意構思,拍攝具有地方、人文、環境教育意涵之攝影,提升民眾對海洋的生態保育與海洋永續意識,一同為海洋群體努力。

2021「映象屏東、親近海洋」海洋巡禮.映像海洋攝影比賽

二、 指導單位:

海洋委員會

主辦單位:

屏東縣政府、屏東縣海洋及漁業事務管理所

承辦單位:

大仁科技大學

三、參賽對象及獎項

( 一 ) 參賽對象:本競賽凡具中華民國國籍人士,誠摯歡迎您踴躍參加,本競賽之評審及工作人員不得參加比賽。

( 二 ) 獎項:

  • 第一名( 一位 ):每位 18,000 元獎金及獎狀一紙。
  • 第二名( 一位 ):每位 10,000 元獎金及獎狀一紙。
  • 第三名( 一位 ):每位 5,000 元獎金及獎狀一紙。
  • 佳 作( 十位 ):每位 2,000 元獎金及獎狀一紙。

四、攝影主題:

透過相機、手機等照相器材,啟發國人親近海洋,開啟一趟海洋巡禮。以台灣海洋意象為主題,例如生態、景觀、文化、水上水下活動、全國各地海灘、漁港等,藉此捕捉海洋之美。五、作品規格:

( 一 ) 不限任何拍照器材( 如單眼、手機等 )。

( 二 ) 上傳作品格式以 JPEG 檔為限,作品色彩不拘。

( 三 ) 參賽者至多上傳 3 件作品,作品不得翻拍、複製、圖層、插點放大、濾鏡、簽名、裝裱、加色、重曝、機內重曝、改造、格放及各類美工合成〈包括增加或減少原始影像的元素〉等方式處理影像,違者一律取消資格,但可接受少量調整亮度、對比度、色彩飽和度、銳利度。

( 四 ) 每張作品之檔名為:作品名稱-真實姓名-拍攝地點及日期。

( 五 ) 獲獎者將提供原始檔案給主辦單位並進行推廣,原始檔案照片需符合1200萬畫素以上。

六、 作品拍攝時間:

限 2018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1 年 09 月 30 日期間攝影之作品。

七、 比賽方式:

自訂作品名稱標題、真實姓名及拍攝地點日期並上傳至 FB 親清屏東海本活動報名網址,每位參賽者至多上傳 3 件作品。

八、 報名須知:

請輸入網址進行線上報名或掃描下方 QR CODE 進行線上報名 報名網址:

https://reurl.cc/En4xQk

九、 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止。

十、 評審方式

( 一 ) 採初審、複審兩階段。

( 二 ) 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小組進行評審工作。

( 三 ) 得獎名單預定於 2021 年 10 月 15 日公佈;頒獎時間另行通知。

十一、 評分標準

( 一 ) 主題內容:40 %;依據作品主題詮釋能力進行評分。

( 二 ) 視覺創意:40 %;攝影構圖的表現,包括攝影技巧、光線、取景等。

( 三 ) 其它:20 %;作品具有特殊啟發或意義、創意的表現手法等。

十二、 注意事項

( 一 ) 參賽作品應符合攝影主題,每張作品以一次完成品交件,連作不收,違反者視同棄權不予評審。

( 二 ) 參賽者不得干擾、破壞自然環境及生物並遵守相關條例。

( 三 ) 參賽作品限未曾獲獎、未曾出版、未曾在任何報章雜誌、虛擬媒體( 包括網站、部落格、Facebook、BBS 等網路媒體 )發表或公開展示者;參賽作品不得有抄襲情事;參賽作品需為本人原創、合法之攝影作品,不得複製、造假他人、涉著作權、肖像權等糾紛及頂替。違反上述規定者,取消參賽資格,已得獎者,撤銷其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及已頒授之獎項。

( 四 ) 各組得獎作品,主辦單位保有任何形式( 如數位化、公佈上網、光碟、

出版、書報雜誌、展覽 )推廣、保存及轉載授權之權利,不另外支付酬勞或版稅,所有參賽作品著作財產權歸屬主辦單位所有。

( 五 ) 若為得獎作品,則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領之獎項,獎項不予遞補。

( 六 ) 如涉有爭議、違法或致損害其他第三人或主辦單位時,均由參賽者負一切法律與賠償責任,與主辦單位無關。

( 七 ) 如有肖像權、著作權與拍攝時間之爭議,參賽者負舉證之義務,並對主辦單位最後之判定不得有異議。所有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自公布得獎日起歸屬主辦單位所有。

( 八 ) 得獎獎金應依所得稅法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扣繳所得稅〈本國人士 10 %,外籍人士 20 %〉及健保補充保費,稅額未達 2,000 元者得免扣繳。

( 九 ) 凡參加比賽,視為認同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違反本簡章相關規定者,不列入評審,得獎作品如經檢舉屬實,取消該獎位,並追回已領取之獎項,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

( 十 ) 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 包括規格不符 )。

( 十一 )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並公佈。

( 十二 ) 聯絡人:吳先生,電話:08-7624002#2810

E-mail:eetajen@gmail.com

LINE ID: 0970233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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