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育秀盃」台灣小麥麵粉烘焙競賽

2021「育秀盃」台灣小麥麵粉烘焙競賽

 總獎金: 102000

最高獎金: 18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1-11-10

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育秀教育基金會

主辦單位電話: 02-2610-1010分機202、02-2610-1010分機270

主辦單位Email:tammy.cheng@CGPRDI.org.tw

一、活動宗旨:

今年(2021)「育秀盃」提供超過新台幣十萬元總獎金的豐富獎勵,竭誠邀請具有熱情的全國各大專院校、高中職同學及烘焙職人,一起以原創的精神,挑戰創藝的巔峰,請妳(你)立刻報名充滿熱情活力的烘焙創藝大賽!

二、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育秀教育基金會

三、協辦單位:

喜願行、聯華製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四、承辦單位:

財團法人中華穀類食品工業技術研究所

五、決賽獎項

(一)職業組 (二)大專院校組 (三)高中職組三大類組,分別選出:

金牌: 1位,獎金新台幣18,000元暨獎狀壹紙、獎牌壹面。

銀牌: 1位,獎金新台幣10,000元暨獎狀壹紙、獎牌壹面。

銅牌: 1位,獎金新台幣6,000元暨獎狀壹紙、獎牌壹面。

優勝: 2位,獎狀壹紙、獎牌壹面。

六、競賽方式:

採初賽與決賽兩階段競賽方式,初賽以書面作品審查,分別遴選出職業組、大專院校組、高中職組等各5位,共計15位優勝晉級決賽,決賽以現場製作方式進行。

(1)初賽

1.報名:

(1)職業組以公司或公民營機構為推薦單位,大專院校組、高中職組以學校為推薦單位報名參賽。若經查核與參賽資格不符者,主辦單位保留取消參賽權。

(2)競賽作品之原料麵粉應完全使用台灣小麥麵粉。

(3)承辦單位網頁將公布歷年獲獎作品圖片供參,已出現過作品製作創意,請本年度(2021)選手創作時注意迴避勿重複。

(4)程序:報名參賽者於即日起以電子郵件寄送報名資料,包含報名表(附件一)、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附件一之1) 、原創切結書(附件二)、著作權及肖像權使用授權書(附件三)共4項,進入第一階段初賽。(檔案於穀研所連結點下載)報名文件以數位檔傳案至指定信箱: tammy.cheng@CGPRDI.org.tw,主旨載明”2021年育秀盃/選手姓名◎◎◎”。

2.報名資格審查後寄送材料:主辦單位寄送指定材料給與選手試作,惟選手亦得自行購買原料試作。

4.繳送書審作品文件:於2021年11月10日前送達。書審文件項目如下:報名表(附件一)、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附件一之1) 、原創切結書(附件二)、著作權及肖像權使用授權書(附件三)、作品相片(附件四之1.2.3)、作品配方表(附件四之4.5.6)共6項,請以本辦法第17頁”文件檢核表”檢查後,於2021年11月10日前,寄交主辦單位。*學生組參賽選手繳送書審作品,經審核齊備無誤後,主辦方核發選手參賽證明及指導證明。

書審紙本資料請寄至以下地址:

249新北市八里區中山路三段225號

中華穀類食品工業技術研究所「育秀盃」 收

電話: 02-26101010 分機202或270 聯絡人電子郵件Email: tammy.cheng@CGPRDI.org.tw

(2)決賽

1.晉級公佈:2021年11月18日(公佈晉級名單,各參賽組選出5位進入決賽)。

2.二次寄送材料:資格審查後主辦單位依決賽名單再寄送指定材料給與選手練習。

3.決賽前置:2021年12月03日週五(決賽選手報到、前置作業)。

4.決賽實作:2021年12月04日週六 (當日評選並頒獎) 。

七、決賽地點:

財團法人中華穀類食品工業技術研究所。

八、競賽內容:

作品內容共2種麵包及1種小西餅合計3款成品,配方中麵粉需完全使用台灣本土小麥麵粉,搭配在地農產素材,創作理念須為原創,商品須具有商業應用價值,以利未來推廣之需。

(1)競賽作品項目共計3款,規範如下:

第1款 台式軟歐麵包:

製作每個麵糰重量200公克,台式軟歐麵包數量8個。配方材料中需自行選用本競賽指定之7種雜糧至少使用2種以上,用量不拘。(指定雜糧為薏仁粉、苦蕎粉、米穀粉、黑豆粉、黑芝麻、白芝麻、紅藜等7種。)

第2款 台式甜麵包:

製作每個麵糰重量60公克,台式甜麵包數量16個。上述重量規範不包括饀料重量,其饀料部分可於烤焙前包入或烤焙後組合。配方材料中需自行選用本競賽指定之7 種雜糧至少使用2種以上,用量不拘。(指定雜糧為薏仁粉、苦蕎粉、米穀粉、黑豆粉、黑芝麻、白芝麻、紅藜等7種。)

第3款 創意小西餅:

製作每個產品重量20公克以內,數量40個,產品可夾餡或披覆,製作完成總重量(含餡及披覆)需在規定重量內。配方材料中需自行選用本競賽指定之7種雜糧至少使用2 種以上,用量不拘。(指定雜糧為薏仁粉、苦蕎粉、米穀粉、黑豆粉、黑芝麻、白芝麻、紅藜等7種。)

1、初賽評分作業

(一)由主辦單位邀請專業評審依照評分標準進行書面審查作業。

(二)書面審查結果依照參賽組總成績排序,選出職業組、大專院校組、高中職組各5位,及各2位備取晉級決賽。初賽評分標準:

評分項目 百分比 評分內容
基本要求 10 符合競賽規定
外觀及組織 50 技術展現
創意創新度 30 設計創意、造型
配方書審 10 配方表明確並符合規定要求
合計 100

2、決賽作業

(一)由主辦單位邀集3位專業人士擔任評審,現場進行評分。

(二)決賽評分標準:

評分項目 百分比 評分內容
配方設計與創意 20 符合設計之原創性與理念
口感、風味 40 口感與風味
操作技巧 15 操作方法及技巧
衛生安全 10 操作衛生及食材利用率
佈置與作品介紹 15 現場陳列佈置及作品特色說明( 每人2分鐘)。
合計 100

(1)晉級決賽之參賽者,主辦單位依晉級選手名單,再次寄送指定材料以供練習。

(2)決賽參賽隊於2021年12月03日(五),攜帶決賽通知單及身分證依指定時間內進行報到手續並抽籤決定崗位,進行前置工作。

(3)所有入圍決賽者主辦單位補助台中(含)以北及宜蘭地區每參賽者新台幣2,000元整,惟台中(不含)以南及花蓮、台東等地區補助為每參賽者新台幣4,000元,本款項決賽報到後由選手具名簽領。

(4)參賽者需於5小時內現場製作完成:含麵包2種及創意小西餅1種及產品陳列。

(5)產品需與初賽符合,成品各取4個供評審試吃,展示不同成品可運用自備器皿,並佈置於大會指定展示桌面接受評分,如逾時未完成不予計分。

(6)除丙級烘焙技能檢定術科場地所規定之器具外,參賽者需使用之特殊器具、模型及材料,皆請參賽者自行準備,主辦單位不另外提供,決賽時選手攜帶紙本【自備材料及工具表】(如附件五)於決賽現場送交審核。

(7)晉級決賽之作品需與初賽相同,惟允許配方有30%內之異動,決賽時選手自備紙本配方表於決賽現場送交審核。

九、決賽暨頒獎典禮流程:

(一) 決賽期程:包含決賽前置12月03日週五(40分鐘),決賽實作12月04日週六(5小時)。

(二) 決賽時參賽者需於規定時間內完成作品製作,並依指定時間送交試吃品,且需於指定桌面區域內完成陳列以接受評分,所有陳列佈置容器與配件由選手自行準備,並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受評。

(三)決賽前置日流程: 選手報到及競賽前置作業

所有參賽隊
時 間 活 動 備 註
16:00 ~ 16:40 選手報到

崗位抽籤

賽程說明

報到處
17:00 ~ 17:20 場地設備說明、材料器具確認及賽前檢查。 實習工廠
17:20 ~ 18:00 前置時間。(得操作任何與產品有關作業) 實習工廠
18:10 ~ 19:20 選手晚餐。 會 場
19:30 ~ 19:50 選手住宿。 主辦單位安排

(四)決賽日流程

所有參賽隊
時 間 活 動 備 註
07:00 ~ 07:40 選手早餐。 主辦單位安排
08:30 ~ 08:40

08:40 ~ 09:00

選手進賽場報到後就位

賽程說明。

實習工廠
09:00 ~ 14:00 競賽實作時間

試吃品送繳時間表

1.13:00創意小西餅

2.13:30台式軟歐

3.14:00台式甜麵包

4. 14:00前完成作品擺設與現場佈置。

實習工廠
14:00 ~ 14:40 選手作品說明。 實習工廠
14:40 ~ 15:00 評審時間 實習工廠
15:10 ~ 15:50 成績統計時間 / 選手觀摩 / 場地還原 實習工廠
16:00 ~ 16:50 頒獎典禮(職業組、大專組、高中職組) 頒獎會場

十 、決賽規則:

(一) 決賽當日使用原物料,比賽現場僅提供大會指定台灣小麥麵粉、薏仁粉、苦蕎粉、米穀粉、黑豆粉、黑芝麻、白芝麻、紅藜,其餘材料皆由選手自行準備。

(二)成品中使用之預發酵麵種及內餡得先行預製,惟須於配方表中說明成份與做法。

(三)主辦單位場地提供丙級術科所需之器具供選手使用。有特殊器具及模型需求者請自行攜帶並檢具清單,並且於決賽當天接受評審核對檢查後使用。

(四)選手報到請攜帶決賽通知單及身份證,以便核對身分。

(五)選手請於規定時間內報到進場,競賽開始後20分鐘未到場選手,視同放棄參賽資格。

(六)競賽過程須全程穿著潔淨標準廚師服裝、帽子,選手有責任在賽程中保持設備及環境整潔與衛生。在競賽結束後有責任清潔,並將場地恢復,經工作人員檢查後始可離場。

(七)所有參賽選手均同意繳送文件內所填資料全屬真實,如有虛假,願將得獎時獲頒競賽獎金、獎牌及獎狀繳回外,亦願負其他法律相關連帶責任。

(八)競賽期間任何疑義發生時,由評審長召開評審會議作成處分決議後,告知所有選手,本競賽評審會議對比賽規則及結果擁有最高解釋及裁決權,不接受其他的評議。

(九)競賽期間,所有選手除經評審長同意,不得單獨與任何人交談、交換材料、使用電子裝備進行通訊、錄影、錄音等。

(十)競賽期間遇空襲、停電、設備故障等重大意外事故,選手應聽從評審長指示。

(十一)評審依評分標準以公開方式進行評分,所有評分加總後計算成績。

(十二)競賽時間結束時,選手應即停止工作,違反者按其情節酌量扣分。

(十三)主辦單位概不負責保管參賽者所攜帶之器具與個人之財物。

(十四)主辦單位保有競賽中錄影及拍照之相關權利,拍攝照片及影片歸屬主辦單位所有。

(十五)獲獎選手須配合參加本競賽後續相關活動之各項推廣宣傳活動,主辦單位將通知實際執行期程以及內容。

(十六)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得因天災或其他不可抗拒原因停止或延後比賽,惟主辦單位保留調整選擇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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