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第三屆澎湖優然假期盃少年足球獎金交流大賽
壹、目的:
為台灣的青少年搭建一個快樂運動、開放溝通的交流平臺,讓孩子們體驗、分享足球的快樂,促進台灣青少年的健康發展,從事有益健康且安全的戶外休閒活動。
貳、指導單位:
澎湖縣政府教育處
參、主辦單位:
優然假期旅行社有限公司
肆、承辦單位:
優然事業行銷有限公司
伍、協辦單位:
澎湖縣足球協會
陸、活動日期:
110年7月5日( 一 )至7月9日( 五 )
柒、比賽地點:
澎湖科技大學
捌、比賽組別及時間:
一、U12組:西元2008年( 民國97年 )9月1日( 含 )以後出生之國民小學在籍學生( 含應屆畢業生 )。
二、U10組:西元2010年( 民國99年 )9 月1日( 含 )以後出生之國民小學在籍學生。
備註:
( 一 ) 以上各組臺灣球隊:限8隊;澎湖當地球隊2隊,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
( 二 ) 以上組別分為單一學校組隊及公開組隊( 不限學校 ),報名及獎勵請參閱本規程第玖條及第拾肆條規定。
玖、報名規則:
一、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10年6月4日( 五 )止。
二、各隊報名人數球員最多16名,最少10名;領隊1名、教練2名、管理1名。
三、報名時請上網填寫完整報名資訊,並提供在學證明( 單一學校組隊選手 )、家長同意書( 公開組隊選手 )或身份證件之影本( 家屬,辦理保險之用 ),以上證件請將所有選手的資料製作成一份PDF檔案上傳。
四、本次活動本公司提供每位參賽人員200萬旅遊平安保險+10萬旅遊意外醫療保險+200萬旅行社責任保險。( 12歲以下依照法令規定投保最高上限 )
五、各隊報名前,請先行前往健檢,並詳細評估是否適合出賽;若患有心臟病等相關疾病或不適合劇烈運動者,更應審慎評估能否參加本賽事,以確保自身安全。
六、須以學校為單位,不得跨校組隊,且毎校每一年齡層限報一隊。
七、報名資訊如下:
( 一 )聯絡人:優然假期旅行社,電話:03-2812757分機28黃小姐
( 二 )報名網址: https://www.beclass.com/rid=25462f3607d1a020f3ee
( 三 )球隊註冊費用:每隊3,000元。
( 四 )參賽費用( 隊職員、選手及家屬相同適用 ):
1.搭乘飛機往返( 臺北、臺中、高雄機場-澎湖馬公機場 ):每人13,000元整。
2.搭乘輪船往返( 嘉義布袋港 ):每人9,500元整。
3.以上費用包含:
( 1 )臺灣澎湖往返交通;
( 2 )7/5晚餐起至7/9午餐止;
( 3 )比賽期間每日飯店制比賽場地接駁;
( 4 )7/5~7/9四晚經濟型飯店住宿( 4人1室 );
( 5 )澎湖七美望安文化探索一日行程;
( 6 )全程旅遊平安保險。
( 五 )自由加購選項:
1.加購經濟型飯店2人1室:每人4晚1,000元整;
2.加購四星級飯店2人1室:每人4晚2,000元整。
( 備註說明:1.經濟型飯店為澎湖豐國、豐谷飯店或同等級;2.四星級飯店:澎湖華霖飯店或同等級。 )
拾、比賽制度:
一、各組採標準8人制足球比賽規則。場地大小為長60公尺、寬40公尺。
二、賽制為分組循環,分組前兩名晉級淘汰賽。
三、比賽期間替換球員人次不限,出場後可再行替補。
四、比賽時間:上下半場各20分鐘共40分鐘,中場休息10分鐘。
拾壹、比賽用球:
4號足球。
拾貳、比賽細則:
一、採用中華民國足球協會修訂之最新8人制足球規則。凡上場比賽球員之球衣( 褲 )號碼要與第一場出場名單之號碼一樣。各球隊比賽時必須攜帶兩套不同顏色球衣,另備一套號碼衣,如兩隊顏色相同時,賽程後者必須更換球衣顏色。
二、凡比賽中不服裁判判決,而被判棄權;無故棄權;冒名頂替上場等以上情形之選手及隊職員,除取消比賽及其繼續比賽之資格外,已賽成績不予計算,並由大會提報學校及教育局議處。
三、無故逾規定時間5分鐘未出場比賽或未達出場人數之球隊以棄權論,不得參加往後比賽。比賽中不足規定人數時,判決該球隊0:3輸球( 當下輸球數如大於3球以上、以結束比賽時比數為準 ),並以棄權論,爾後各場次均不得出賽。
四、比賽期間如遇毆打隊職、隊員或侮辱( 毆打 )裁判情事,除立即停止該球員比賽外,送大會議處,情形嚴重者送交警察機關處理。
五、凡在比賽中,如遇二次黃牌( 不同場 )被警告之球員,應自動停賽一場,再黃牌警告時,則再停賽一場。
六、凡在比賽中被裁判判罰出場之球員,大會未處理前,應自動停賽,經判決後,始可再出場比賽,又被黃牌警告時,則應再停賽一場。
七、比賽期間,凡屬裁判職權範圍內之判罰,應按裁判判罰為最終判決,請參賽球隊教練及家長朋友絕對遵守足球精神,讓選手在學習「服從裁判」環境中快樂成長。
八、顧及學童安全考量,嚴禁球員配戴護目鏡、眼鏡出場比賽。
九、務必請各參賽隊職員積極宣導運動愛品德活動,勿口出惡言及不必要惡劣肢體動作,共創有禮貌祥和競賽文化。
拾參、名次判別:
一、循環賽:勝一場得3分、和局各得1分、敗一場0分,以積分多寡判定;中途棄權或退出比賽者所有已賽成績一律不予計算;循環賽不加時賽,亦不比踢罰球點球。
兩隊( 含 )以上積分相同時,依據下列順序判別名次。
1.相關球隊勝負關係。
2.相關球隊比賽之正負球差多者佔先。
3.相關球隊比賽之進球數多者佔先。
4.全部球隊比賽之正負球差多者佔先。
5.全部球隊比賽之進球數多者佔先。
6.直接紅牌較少者佔先。
7.抽籤決定。
二、淘汰賽:
( 一 )一般場次:若兩隊比賽結束為和局則不延長加時賽,兩隊立即各派5名球員比踢罰球點球,贏者獲勝,若平手再各派踢球員一名依序比踢罰球點球,以此類推直到分出勝負為止。
( 二 )特定場次( 準決賽、決賽暨3-4 名之排名賽 ):若遇和局時,則進行加時比賽( 上、下半場各5 分鐘 ),若仍平手立即比踢罰球點球5 球決勝負,若平手再各派球員一名比踢罰球點球,以此類推,直到分出勝負為止。
拾肆、獎勵:
優勝隊伍頒發獎盃及團隊獎金:
一、單一學校組隊團隊獎金如下:
( 一 )冠軍:5萬元;
( 二 )亞軍:2萬元;
( 三 )季軍:1萬元;
( 四 )殿軍:8千元;
( 五 )第五名至第八名球隊:3000元加菜金。
二、公開組隊獎金,含隊職員,以報名列冊名單為發放對象,需每人現場簽收,不得代領:
( 一 )冠軍:每人2,500元之禮券;
( 二 )亞軍:每人1,000元之禮券;
( 三 )季軍:每人500元之禮券;
( 四 )殿軍:每人400元之禮券;
( 五 )第五名至第八名球隊:3000元加菜金。
★特別說明:依據營利事業捐贈體育運動發展事業費用列支實施辦法,本活動學校組獎金及加菜金款項均需要學校做為收款單位,並需提供正式收據以備核銷。
拾伍、申訴:
對運動競賽有爭議者得依下列規定:
一、規則有明文規定者,以裁判之判罰為終決。
二、規則無明文規定者,由大會競賽委員會議判決,以其判決為終決。
三、有關競賽爭議申訴案件,應依據本會頒訂規則及相關規定辦理;若規則無明文規定者,得先以口頭提出申訴,不得影響比賽進行。並於比賽結束後30分鐘內向大會競賽委員或裁判長提出書面( 如附件一 )申訴。未依規定時間內提出者,不予受理。書面申訴應由該隊領隊或( 總 )教練簽名方予受理。
四、有關球員資格,須於賽前20分鐘提出,比賽結束後不得異議。如比賽中球員冒名違規之申訴,得先以口頭提出申訴,「拍照存證」,並於比賽結束後30分鐘內提出申訴。如比賽中球員冒名違規之申訴,需備齊參賽球員資格不符或冒名參賽之書面證明資料向本會競賽組提出書面( 如附件二 )申訴,未依規定時間內提出者,不予受理。書面申訴應由該隊領隊或( 總 )教練簽名方予受理。大會競賽組受理申訴後,交由審判委員會議決,其判決為最後終結。
拾陸、其他:
一、凡正在被罰停賽之球隊或職隊員,不得報名。
二、凡排定之賽程,不得任意更改,如遇特殊情形( 如:COVID-19或H1N1新型流感 )或重大事故,必須變更或無法按照既定賽程如期比賽時,大會保留繼續比賽與否之權利。
三、請各參賽單位自行負責指定醫院檢查認定球員可以參加劇烈運動者,始能報名參加。
四、禁止球員穿著鋁釘鞋及活動塑膠釘鞋出場。
五、比賽期間,請各參賽球隊自行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六、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因天氣、場地及不可抗拒之外力因素,臨時更換比賽場地賽程及日期。
拾柒、初步行程:
日期 | 行程 | 住宿 |
7/5 | 1. 各參賽球隊從臺灣出發前往澎湖辦理報到手續;
2. 比賽場地場勘; |
澎湖縣 |
7/6 | 1. 9:00 比賽開幕
2. 9:30~12:00 比賽 3. 12:00~14:00午餐休息 4. 14:30~17:30 比賽 5. 18:30 晚餐 |
澎湖縣 |
7/7 | 1. 9:00~12:00 比賽
2. 12:00~14:00午餐休息 3. 14:30~17:30 比賽 4. 19:30 閉幕式暨選手之夜 |
澎湖縣 |
7/8 | 澎湖七美望安文化之旅 | 澎湖縣 |
7/9 | 上午市區觀光;下午各隊返程 |
拾捌、本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可由大會修正公佈之。
為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CDC )最新防疫規定,本賽事目前依原訂日期舉辦,惟CDC如宣布延長第二級疫情警戒( 原至6月8日止 ),比賽日期將順延至8月16日至8月20日舉辦;如屆時持續維持第二級警戒,則本賽事將取消,各隊繳納之費用無息全額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