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第二十五屆臺北文化獎
一、 獎勵重點:
開拓市民文化視野、提升臺北國際能見度與光榮感,致力於文化多元與深度推廣,成效卓越者。
二、 文化獎受獎者
每年以 3 名為原則,如無適當受獎者得從缺。必要時經出席委員一致決議,得就具特殊貢獻者頒贈特別獎,每屆至多 1 人,並報請市長核定公告之。文化獎( 包括特別獎 )受獎者每年擇期公布後,由市長頒贈獎座及獎金新臺幣 50 萬元。
三、 參選辦法:
1. 凡個人、團體,不限國籍、性別、年齡,均可自行參選或接受推薦參選。
2. 個人、政府機關、民間團體等,均可推薦參選人。
3. 曾獲得本獎項者,請勿重複推薦。
四、 徵件日期:
110 年 4 月 15 日至 6 月 15 日止。
五、 報名文件說明:
1. 書面文件:基本資料表( 表 1 )、參選簡歷及事蹟( 表 2 )、推薦書( 表 3 )、被推薦人同意書( 表 4 )。
2. 應將報名文件之可編輯電子檔燒錄光碟或 USB,且清楚書寫參選人名稱。
3. 自行參選者,無需填具推薦書( 表 3 )與被推薦人同意書( 表 4 )。
3. 團體參選者( 協會/基金會/工作室等 ),請附登記立案證書或理( 董 )監事名冊影本。
4. 參選人簡歷、參選事蹟、推薦理由表格,若不敷使用,請自行影印填寫。
5. 參選人應於報名表件填寫相關資料,並於簽名處親筆簽名、蓋章,簽章後,視為同意,並應遵守徵選相關規定。資料未齊或資料填寫不完整者,將不予受理。
6. 徵件資料一律不予退還,請自行備份留存。
六、 報名方式及寄送地址:
一律採書面報名,請將「報名文件 1 式 2 份」及「燒錄光碟或USB 1 份」寄至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11008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四樓西北區 )「第 25 屆臺北文化獎」徵件小組收( 110 年 6 月 15 日截止收件,逾期恕不受理 )。
七、 相關訊息:
請上臺北市政府文化局官網 ( culture.gov.taipei ) 公告資訊/最新消息或歷年文化節慶 / 臺北文化獎頁面下載徵選簡章。
電洽 1999( 外縣市 02-27208889 )轉分機 3516 劉小姐。
臺北文化獎頒贈要點
一、 臺北市政府( 以下簡稱本府 )為落實文化深入生活、傳統開出現代、本土面向國際文化政策,表彰及獎勵對臺北市( 以下簡稱本市 )文化特質之形塑有特殊貢獻者,頒予文化獎,特訂定本要點。
二、 本要點之主管機關為本府,承辦機關為本府文化局。
三、 文化獎之獎勵重點,每年由遴選委員會決定並報請市長核定後公告之。
四、 文化獎之獎勵對象包括個人或團體。
五、 文化獎受獎者之推薦方式如下:
1. 由承辦機關主動推薦。
2. 由機關、團體推薦。
3. 由專家、學者推薦。
4. 自我推薦。
前項第二款至第三款之推薦,應以書面( 格式如附件 )詳敘事蹟,連同有關證明文件,於承辦機關公告截止日前提出。
六、 文化獎受獎者之遴選,由本府組成文化獎遴選委員會辦理。
前項遴選委員會置主任委員一人,由本府文化局局長兼任,負責召開遴選委員會並擔任主席,另置委員九人至十五人,由市長聘請學者、專家擔任之。本會委員之任期為二年,期滿得續聘之;任期內出缺時,得補行遴聘,其任期至原任期屆滿之日為止。
七、 文化獎遴選委員會委員均為無給職。但外聘委員得依規定支給出席費或交通費。
八、 文化獎受獎者之遴選,經文化獎遴選委員會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出席,出席委員四分之三決議通過後,報請市長核定之。
前項遴選工作,遴選委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自行迴避:
1. 受推薦人係由遴選委員依第五點第一項第三款規定推薦者。
2. 受推薦人為遴選委員本人或其配偶、前配偶、四親等內之血親或三等親內之姻親或曾有此關係者。
3. 遴選委員本人或其配偶、前配偶,與受推薦人有共同權利人或共同義務人之關係者。
4. 有其他原因,可能導致遴選委員於執行職務時或有偏頗之虞者。
九、 文化獎受獎者每年以三名為原則,如無適當受獎者得從缺。必要時經出席委員一致決議,得就具特殊貢獻者頒贈特別獎,每屆至多一人為原則,並報請市長核定公告之。
十、 文化獎( 包括特別獎 )受獎者每年擇期公布後,由市長頒贈獎座及獎金新臺幣五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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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文化獎相關競賽:
- 第二十八屆臺北文化獎第二十八屆臺北文化獎 徵件日期:即日起至113年6月17日17:30 臺北文化獎之受獎者,每年至多以2名為原則,如無適當受獎者得從缺,每名受獎者可獲頒獎座1座、獎金新臺幣100萬元 凡個人、團體,不限國籍、性別、年齡,均可自行參選或接受推薦參選 曾獲得本獎項者,請勿重複參選或推薦
- 第二十七屆臺北文化獎第二十七屆臺北文化獎 徵件至112年6月30日(五)17:30。 文化獎受獎者每年以3名為原則,如無適當受獎者得從缺。必要時經出席委員一致決議,得就具特殊貢獻者頒贈特別獎,每屆至多1人,並報請市長核定公告之。文化獎(包括特別獎)受獎者每年擇期公布後,由市長頒贈獎座及獎金新臺幣50萬元。
- 2021第二十五屆臺北文化獎2021第二十五屆臺北文化獎 徵件日期:110 年 4 月 15 日至 6 月 15 日止。 文化獎(包括特別獎)受獎者每年擇期公布後,由市長頒贈獎座及獎金新臺幣五十萬元。 凡個人、團體,不限國籍、性別、年齡,均可自行參選或接受推薦參選。 個人、政府機關、民間團體等,均可推薦參選人。
- 2020第二十四屆臺北文化獎2020第二十四屆臺北文化獎 臺北文化獎每年獎勵對臺北文化有卓越貢獻的人士,自1997年開辦迄今已邁入24屆。今年獎勵重點為「長期關注社會設計、文化多元,促進文化資源平等,有特殊貢獻、深遠影響,成就卓越者」。 於109年5月15日(五)前掛號寄至徵件小組,逾期恕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