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第二屆「河你在一起~花蓮溪流之美」攝影比賽徵稿活動

2021第二屆「河你在一起~花蓮溪流之美」攝影比賽徵稿活動

 總獎金: 30000

最高獎金: 1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1-10-31

主辦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九河川局

主辦單位電話: 0988-620-508

主辦單位Email:a2227929@gmail.com

【活動目的】

經濟部水利署第九河川局轄區共有花蓮溪及秀姑巒溪等二條中央管河川,均源出中央山脈,流入太平洋。花蓮溪發源於中央山脈拔子山,出谷後轉北,彙集光復溪、馬鞍溪、萬里溪、壽豐溪及木瓜溪等五條主要支流後,於花蓮南端流入太平洋;秀姑巒溪發源於中央山脈崙天山,出谷後轉北,集樂樂溪、卓溪、豐坪溪、紅葉溪及富源溪等五條主要支流後,於瑞穗鄉東折穿越海岸山脈,經大港口流入太平洋。各主要溪流及支流,風景秀麗、曲徑通幽,生態盎然、野趣蓬生。本活動以以上所述各主要溪流和支流為主,期盼透過不同角度的拍攝,將花蓮縣溪流之美、自然生態、休憩觀光、工程建設及在地特色呈現出來,以期能展現河川生命力。

【主辦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九河川局

【承辦單位】

東台灣新聞網。

【活動說明】

一、 參賽對象:

年滿 18 歲(中華民國 92 年 10 月 31日以前出生者),熱愛攝影的民眾均可報名參加。

二、 攝影主題:

經濟部水利署第九河川局轄區各主、支流河川之地景、生態、人文及堤防工程建設(含七星潭、南濱、北濱、化仁等海堤)為主。

三、 拍攝時限:

作品需標明拍攝日期;作品需保留相機資訊檔案 Exif 中繼資料備查。

四、 作品規格:

1. 參賽作品以數位格式檔案(檔案大小為1000 萬畫素以上,解析度2274×1704 pixel以上之JPG檔、RAW檔或TIFF檔)。

2.攝影畫面比例以橫式或直式為主,畫面長短邊比例為4:3、3:2、12:9為主。

3. 檔名編寫:參賽者姓名和作品名稱,請在email內文上寫上作者姓名、聯絡電話、共含幾張相片。

4. 參賽者詳填:姓名、作品名稱、文字說明、聯絡電話、攝影地點等(參賽資料表如附件),資料不全者不予列入評選。

五、 報名方式:

1.以電子信箱投稿寄至 a2227929@gmail.com信箱,(收件截止時間以電子信箱顯示時間為憑。投稿同時,請以中文填寫「報名表」(請參閱附件一) 及「著作財產權授權使用同意書」(請參閱附件二),報名表與攝影作品的檔名格式為「河你在一起~花蓮溪流之美-作者-作品名稱」。

2.著作財產權同意書須親筆簽名與蓋章,並拍照或掃描成電子檔,與攝影作品及報名表等資料一併寄送至報名信箱。

3.寄送後請確認電子信箱是否收到報名成功回函。若因攝影電子檔檔案格式、大小不符合,或是報名表資訊有缺漏、無填寫著作財產權授權使用同意書等,則為報名失敗,恕不進入評選程序中,且不另行通知。若在報名投稿期限內進行資料補件,則視為報名成功,則可進入評選程序中。

4.如未符合本活動徵件範圍,亦不進入評選程序。

六、 評分辦法:

1. 評分標準:

*主題內容(佔25%):依參賽作品名稱及主題相關程度評分。

*攝影技巧(佔 30%):參賽作品攝影技巧、光影及取景等優劣評分。

*構圖技巧(佔30%):參賽作品構圖的表現及手法。

*創作理念(佔 15%):依參賽作品說明文字敘述程度評分。

由主辦單位邀請相關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參賽者對評審委員之評審結果不得有任何異議。

2. 評選時間及得獎作品展出時間將另行通知於活動網站。

3. 主辦單位有權調整評選、頒獎日期及地點,詳情請密切注意活動網站。

七、 獎勵方式:

前三名得獎者如為同一人,以最高名次為限。

名次 名額 獎金
第一名 1 新台幣10000元整
第二名 1 新台幣5000元整
第三名 1 新台幣3000元整
優選 3 新台幣2000元整
佳作 6 新台幣1000元整

八、 得獎公告:

得獎名單將公布於九河局FB粉絲專頁及網頁 http://www.wra09.gov.tw/查詢相關資訊。並以電話或email方式通知得獎者(未得獎者不另行通知)。

九、 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 110 年 10 月 31日(24:00)截止。

十、 相關規定:

1. 參賽作品拍攝內容需為本活動之相關內容,除應符合比賽題材規定外,如經檢舉確定非在本區內拍攝或非本人作品,將取消得獎資格。

2. 參賽作品需以未曾公開發表為限,且為本人原創並擁有攝影著作權,並需以本人姓名投稿,同時所送交之攝影作品不得翻拍、電腦合成、彩繪、疊片等,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3、參賽作品詳填各項資料,未依規定填寫或資料不清者或不齊全者,不予評審。

4、 作者同意授權主辦單位進行必要之編輯、整理、印刷書面刊物,亦同意以電子方式儲存利用(如影像掃瞄、光碟形式或電腦網路連結),並授予主辦單位以任何形式推廣(如數位化、網路、光碟、有聲出版、書報雜誌、展覽等形式)及轉載之權利,不另給酬及通知。

5、 各項得獎者不得重複,獎勵名額可視參賽水準予以從缺。

6、 得獎者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 10%所得稅。

7、 .本活動若有未盡之處,主辦單位保留此活動辦法之解釋、修改、變更與取消之權利,各項變更公告於FB粉絲專頁及 http://www.wra09.gov.tw/

8、 若對活動有任何疑問,可於上班時間(上午10點至下午17點)洽詢活動小組,客服信箱: a2227929@gmail.com,聯絡電話:098862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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