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momo購物網「拍你所愛」攝影比賽

2021 momo購物網「拍你所愛」攝影比賽

 總獎金: 95000

最高獎金: 30000

報名時間: 2021-06-11 ~ 2021-07-06

主辦單位: 富邦媒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辦單位Email:fanmarkloren@yahoo.com.tw

一、活動宗旨:

攝影的人,都擁有獨特的攝影眼,習於觀察世界,努力記錄下喜愛的人、事、物,2020年開始,因為疫情讓我們留在台灣,momo購物網期盼各界人士靜下心來,從「愛」出發,再次重新檢視身旁的一切,格外珍惜所有的好與不好,特舉辦本次全國性攝影比賽,用影像呈現我們心中滿滿的「愛」。

2021 momo購物網「拍你所愛」攝影比賽

二、主辦單位:

富邦媒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協辦單位:

中華攝影雜誌社

四、參賽資格:

凡愛好攝影之各界人士皆可參加。

五、攝影主題:

拍你所愛。從「愛」出發,舉凡人與人、寵物、建築、自然等的感情故事都在範疇內,期待每一快門底下關於「你所愛的」獨特品味。

六、作品規格:

拍攝時間不限,直幅橫幅不限,參賽作品必須透過「數位相機」( 廠牌不拘 )最少1,200萬像素拍攝( 不得插點擴檔 )。作品僅可調整亮度、對比度、飽和度、銳利度;不得抄襲、重製、拷貝、格放、裝裱、加色、重曝( 含機內重曝 )、改造及合成( 包括增加或減少原始影像的元素 )。入圍作品須依照通知期限內交付作品檔( Tiff或JPG )。

七、上傳規格:

本次比賽採線上投稿,每人限投3件,請將每件作品檔統一改為:長邊1620px、短邊1080px( 比例3:2 ),另存新檔為JPG格式,每件檔案大小2MB以內,以利上傳。上傳檔案之檔名請設定為:姓名-序號-作品名稱( 例如:林小芬-01-無盡的愛 )。

八、網路上傳:

即日起至2021年7月6日止登入比賽專網,填寫報名表單、連同JPG檔案上傳至雲端空間,比賽專網網址為: https://momo.dm/rNn7Eq

九、上傳截止:

2021年7月6日( 二 )晚上23:59截止報名。

十、比賽獎勵:

  • 金獎: 1名,獨得獎金新臺幣30,000元。
  • 銀獎: 1名,獨得獎金新臺幣20,000元。
  • 銅獎: 1名,獨得獎金新臺幣10,000元。
  • 優選: 5名,各得momo紅利金新臺幣3,000元。
  • 佳作:10名,各得momo紅利金新臺幣1,000元。

( 優選及以上獎項每人限得乙獎 )

參賽規則

  • 參賽作品應符合攝影主題及收件規格,且不違反法令、侵權或妨礙公序良俗,並限於未曾公開發表之作品( 「公開發表」之定義:參賽作品限未曾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於各類媒體之作品,包括其著作內容之全部或一部,均不得於平面、網路、社群媒體或以其他方式向公眾公開提示,亦不得於上開各類媒體重複投稿、參賽 )。
  • 參賽作品須為參賽者本人作品( 不可冒名頂替 ),並須擁有該作品之完整著作權、肖像權,若有第三人對作品提出異議,並經主辦單位查明屬實者,主辦單位除取消得獎資格( 獎位不予遞補 )並追回已領取之獎金及奬勵外,其違反著作權、肖像權或其他法律責任由參賽人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且參賽者應補償主辦單位因此所支出之費用。
  • 參賽者使用遙控無人機或搭乘任何航空器進行攝錄影時,須遵守相關法令( 包括但不限於刑法、國家安全法、民用航空法及直轄市、縣( 市 )政府所定之自治規定等 ),違反者須自負所有責任。
  • 所有得獎作品以及人氣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自公布得獎日起歸屬富邦媒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有,包含且不限得利用著作原件或重製物為重製、公開播送、公開傳輸、改作、散布、公開展示、發行、公開發表,且不另給酬。
  • 請於接獲協辦單位( 中華攝影雜誌社 )入圍通知3日內,將入圍之作品檔( Tiff或JPG )上傳至雲端,開放存取權限,再將雲端檔案之「連結網址」提供給協辦單位( 電子信箱 chpmark@gmail.com )。檔案應具備1,200萬像素以上之品質,不得插點擴檔,轉存Tiff格式或壓縮比“最大”之JPG格式均可,如無法於期限內繳交作品檔,取消入圍資格。
  • 參賽作品須符合本活動各項規定,不符規定者取消入圍資格。
  • 優選及以上獎項,每人限得1獎,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 得獎獎金應依所得稅法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扣繳所得稅10%及健保補充保費。
  • 主辦單位就本簡章所列事項保有最終解釋及決定之權利。
  • 本簡章如有未盡善之處,主辦單位得依需要適時修正;簡章以活動網站公告為準。
  • 參賽者完成線上報名時,即視為同意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 洽詢方式:02-23812378 陳小姐。

注意事項

  1. 凡繳交作品之參賽者,即代表同意遵守參賽規則及同意主辦單位依法蒐集、處理、利用其所有個人資料進行品牌之推廣宣傳,且參賽作品需由本人親自拍攝,並須以本人之真實身份資料投稿,禁止匿名或冒名投稿 , 且參賽者必須擁有參賽作品之權利,不符規定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資格。
  2. 如參賽者或投票者,以惡意電腦程式及其他明顯違反活動公平性之方式( 如創立假帳號 ),意圖混淆或影響比賽結果,皆為違反規定之行為。經由主辦單位發現或網友檢舉後確認屬實,主辦單位可予以刪除或取消參賽/中獎資格, 若已領取獎勵者( 含獎金、獎品等 )須立即返還,且願自負全部責任,與主辦單位無涉。
  3. 本活動因故無法進行時,主辦單位保留對活動網站、活動規則、獎項、抽獎時間及得獎公佈等的修改權利,修改後不另行通知。
  4. 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及其相關法令規定,得獎之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1,000元者,須納入個人年度所得,並由「momo購物網」開立扣繳憑單;超過新台幣20,010元者,得獎者須於領獎時先繳納10%之機會中獎所得稅金( 若得獎者為外國人,或居留台灣期間未達183日以上之大陸地區人民者,須於領獎同時扣繳20%之機會中獎所得稅金 )始得以領獎。為辦理扣繳憑單開立事宜及確認得獎者之身份,須請得獎者提供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護照影本、在台居留證影本或其他可證明得獎者身份之文件影本。( 稅務扣繳相關法規規定請參照財政部網站 )
  5. 參加者須同意接受momo購物網隱私權保護政策;參加者同意momo購物網於辦理本活動得獎聯絡事宜、活動分析或其他活動網頁上所聲明之方式及特定目的範圍內,得蒐集、處理及利用參加者所填寫之個人資料及繳交參賽照片內容;參加者並同意momo購物網得委託協力廠商負責執行前述各項事務,該廠商得於必要範圍內使用參加者之個人資料與作品;除本活動辦法另有規定外,momo購物網關於參加者個人資料之使用及參加者之權益悉依momo購物網隱私權保護政策之規範。
  6. 參加者若因會員資料填寫不完整者,或活動後變更資料( 如姓名、手機、地址等 ),或手機收訊不良、電信業者遺漏訊息或阻擋企業簡訊、APP關閉推播通知等情況,導致無法收到商品或簡訊,或收到簡訊後未保留簡訊者、信件無人領取被退件等,恕不補發。
  7. 得獎者之指定收件地址僅限台灣本島地區且不可為郵政信箱,本活動之獎項一經momo購物網寄出後,若於運送途中或運送至得獎者指定收件地址後發生遺失、冒領或被竊等喪失占有之情形,概由得獎者自行負責,momo購物網或贊助廠商等不發給任何證明或補償;且得獎者須同意momo購物網及相關之母公司、子公司、關係企業、員工、及代理商對所有因領取或使用獎品之後果概無須負責,包含且不限於獎品本身之後續保固責任。
  8. 得獎者請依規定完成兌獎流程,以利贈品寄送,逾期兌獎恕不補發贈品。
  9. momo購物網保留30天活動記錄,活動相關問題請於活動保留時間內聯絡momo 24小時客服專線0800-777-959。
  10. 活動係由本公司主辦,蘋果公司( Apple Inc. )並非活動贊助商,亦未以任何形式參與本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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