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引領世界,永續之光」傑出永續青年獎
為表揚青年善盡社會責任,推動台灣邁向永續發展,鼓勵產、官、學、研等各界之青年積極從環境保護、社會共融及經濟發展等角度為永續發展做出貢獻,特設立「傑出永續青年獎」並訂定本辦法。
指導單位
台灣永續能源研究基金會
執行單位
台灣企業永續學院
候選人資格
一、年齡介於25 歲至40 歲 ( 出生日期在民國70年 1 月 1 日以後及 85 年 12 月 31 日前 ) 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發揮專業能力、結合社會資源,長期投入與公司治理、環境保護及社會共融等永續發展相關之企業經營、公益機構、社會倡議、教育研究或科技創新等工作者均可報名。
報名日期
一、自110年7月12日起至8月30日止。
二、須於報名期限內完成線上報名( https://tcsaward.org.tw/tw/main ),並將紙本推薦表正本乙份郵寄至台灣永續獎秘書處( 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五段188號5樓之4 ),日期以郵戳為憑。
推薦方式
一、於本評選活動報名期間內,由政府機關( 構 )、非政府組織( NGOs )、企業或學術研究機構團體等單位代表具名推薦人選。
二、推薦者應檢附候選人之現職、學經歷,以及代表事蹟資料( 電子檔 )向「台灣永續獎秘書處」報名,並得另附其他有利審查之參考資訊。
三、本評選活動接受自我推薦,惟仍須提具至少一封推薦人函,並應敘明推薦人與被推薦人之關係。
報名費用及繳費方式
從報名到獲獎均不需要繳交任何費用。
評選標準
一、傑出事蹟之具體性 ( 30% )
一、永續貢獻之顯著性 ( 30% )
三、社會影響之廣泛性 ( 20% )
四、 經驗擴散之持續性 ( 20% )
頒獎
頒獎典禮訂於110年10月13日結合台灣永續發展目標論壇舉辦。
評選標準
一、候選人凡報名、繳件時提供之資料,須同意授權主辦單位基於公益性質及目的,不限時間與地域,蒐集、處理、利用,以作為後續數據統計分析、出版書籍、媒體運用( 平面報紙、網路平台等 )等管道露出、數位化之用。
一、候選人獲獎後,基於透明誠信及公平、公開、公正原則,須同意授權主辦單位公布、再製得獎事蹟及企業商標圖檔( 源自繳交之參獎資料內容 ),以作為後續數據統計分析、出版書籍、媒體運用( 平面報紙、網路平台等 )等管道露出、數位化之用。
三、候選人須本諸誠信原則提供參選資料,提報資料若經查證有不實陳述、隱瞞或發生爭議事件致影響社會大眾及本獎項形象者,主辦單位得撤銷其得獎資格。
四、 主辦單位保有最終修改、變更、活動解釋及取消本活動之權利,若有相關異動將會公告於網站,恕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