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十三屆「堤頂之星2.0」視覺藝術展覽補助計畫

2022年第十三屆「堤頂之星2.0」視覺藝術展覽補助計畫

 總獎金: 800000

最高獎金: 20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2-02-28

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王道銀行教育基金會

主辦單位電話: 02-8752-7000分機12903(陳小姐)、02-8752-7000分機12907(伍小姐)

主辦單位Email:obankef.org@gmail.com

一、 宗旨

財團法人王道銀行教育基金會(以下簡稱本會)於 2000 年成立,近年來積極推動藝術教育、扶植藝術新秀,鼓勵藝術創作與藝文展演,發掘優秀策展人及培植新秀,投入資源作為優秀藝術創作展出、發表及藝術教育推廣之空間與助力,並推動內科藝術共榮社區,落實藝術生活化,提升藝術參與及社會關懷。

二、 計畫說明

「堤頂之星 2.0」視覺藝術展覽補助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由本會邀請年度策展人訂定主題,於每年 1 月至 2 月開放申請當年 8 月至隔年 4 月展出之 3 檔主題展覽計畫補助,申請內容以視覺藝術或跨領域藝術為主軸,本會將提供王道銀行總部大樓一樓藝廊場地、經費及行政宣傳等資源補助。每年度補助結果公告後,由年度策展人於 5 月至 7 月策劃首檔展覽作為開啟當年度系列主題展,並於計劃期間給予 3 檔獲計畫補助者協助與輔導,獲計畫補助者接續於王道銀行總部一樓藝廊展出。

本計畫 2022 年度主題為「智能城市」,智能城市是當今科技時代所認知的目標,這個改變人類生活的重大時刻,可視為器官外置化的一個里程碑。事實上,這項改革已經先在經濟系統中建置成形,貨幣、存貸、消費和物流組成了第一個世代的物聯網,而我們的生命與命運必然會參與其中。城市因為自動化、數位化與網路科技而得以器官化、有如一個生機化的有機化 AI。這個即將再一次整合物理世界與虛擬世界的城市新生命,會默默推移我們的生活到另一個全面自動化的風景裡。而當人類智慧僅化約為人工智能,個體為機器所取代,走向虛擬化、均質化,是否仍有機會透過實體群聚與協作,以藝術推動「藝塑智慧」(Art-ificial Intelligence)的時代,促成虛擬之外、關係性交流與資料串流的真實連結,讓「藝塑智慧」得以成為智能城市的「負熵」之力。

因此,今年度徵件主題「智能城市」所需要的藝術將不只是美術館的藝術,而是聚焦在能夠推進創意交流和社群協作的計畫型創作,期許當藝術力作用在高速、去人化的當代社會,得以讓人們藉此暫時回返在地素樸的原生覺知。

三、 申請資格

由大專院校視覺藝術相關科系師生所組成之展覽團隊。

四、 補助重點

依本年度主題「智能城市」規劃辦理藝術發展推廣,並與下列方向至少一項相關之計畫者,得申請經費補助及展覽場地。

(一) 藝術教育推廣:推動藝術職能、實驗研發、核心創作、田野調查研究、發表展演、策展、實習等相關計畫。

(二) 藝術人才培育:辦理有關提升藝文專業技術、行政及藝術知能等相關培育計畫。

(三) 促進文化平權:提升各族群參與多元文化,培養及開拓不同對象參與藝文欣賞、創作、研究、交流等相關計畫。

(四) 弱勢族群關懷:弭平各式文化落差,活化更多族群之共榮,達到文化參與共享之相關計畫。

五、 補助內容

(一) 經費:每一計畫補助以新台幣二十萬元為上限。

(二) 場地:提供王道銀行總部一樓藝廊空間展出,場地相關資訊請見附件一。

(台北市內湖區堤頂大道二段 99 號)

(三) 檔期:約 2.5 個月為 1 檔期,獲計畫補助者預計安排於 2022 年 8 月至 2023 年 4 月展出。

六、 申請辦法

申請資料須包含申請總表及計畫書等相關內容,即日起至 2022 年 2 月 28 日(一)17:00 前將電子資料連結上傳至網路表單(表單網址詳見下方第三款),逾期恕不受理。申請資料詳細說明如下:

(一) 申請總表(表格詳見附件二)

(二) 計畫書(參考表格詳見附表 1 至 4)內容須包含以下項目:

1. 計畫理念

2. 具體計畫內容

  • 例如:展演內容、創作數量、調查研究摘要等。
  • 需至少規劃包含開幕活動 1 場、社區推廣及教育延伸活動 2 場。

3. 參展作品

  • 需附作品創作論述、展出作品圖像,若提案展品為全新創作,須附上創作草圖與呈現說明。
  • 圖檔格式限 jpg 且單張圖檔低於 1MB。
  • 影音多媒體限提供 3-5 分鐘片段,格式限用 mp3/mp4 播放格式。

4. 參與人員資料

  • 需包含策展人、團隊成員、指導老師等人員。

5. 展場規劃設計圖(展覽場地圖及設備請參考附件一)

6. 預期效益

  • 請以文字及量化方式具體說明計畫效益,包含參加人數或受益人數等。

7. 支出預算表

  • 例如:勞務費;執行計畫所需業務費用,文宣設計費、交通費、印製費、設備或場地租借費等,請依實際需求編列。

8. 計畫期程

  • 建議以甘特圖呈現計畫期程為佳。

(三) 將上述資料之電子檔案上傳至雲端硬碟,並將連結上傳至網路表單 https://forms.gle/qLweyFmMpnxsgXpd8

七、 申請相關時程

本年度補助申請時程、審查時間及安排展期規劃如下:

時間 項目 說明
2022 年 1 月–2 月 補助申請期間
2022 年 3 月 評審委員會議
2022 年 4 月 公布獲計畫補助者之名單
2022 年 5 月– 7 月 年度策展人之展覽 1 檔
2022 年 8 月–2023 年 4 月 獲計畫補助者之展覽 3 檔 每檔展期約 2.5 個月

八、 審查標準

(一) 審查採初審及複審二階段辦理:

1. 初審:由本會進行書面資料是否符合規定。

2. 複審:由本會邀集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及本年度策展人共同組成評審委員會,就所徵得之書面及電子資料進行審查,就計畫內容之重要性及必要性、具體可行性、未來發展特色及潛力、經費編列合理性及計畫之效益性等綜合考量。

(二) 審查標準:

1. 創造性及公共性(60%)。

2. 展覽企劃內容及可執行性(40%)。

九、 補助原則

(一) 同一案件向二個以上機關提出申請補助或已獲補助者,申請者應於申請表中敘明,並列明全部經費內容,以及向各機關申請補助之項目及金額;如有隱匿不實或造假情事,將撤銷該補助案件,並收回已撥付款項。

(二) 各計畫案之補助額度,由評審委員會決議定之,每案不逾新台幣二十萬元為上限。

十、 經費用途及使用範圍

(一) 補助款應按計畫專款專用,不得挪為其他用途;若計畫變更或因故無法履行,應即報送本會核准。

(二) 補助經費包括計畫所需之人事費(酬勞性費用,如:企劃費、創作費、研究費、生活補助費等)、業務費(執行本計畫所發生之費用),以及硬體設備採購(設備費),不包括專職人員薪資、 行政管理及支付奬金等費用。

(三) 獲計畫補助者若因天災、戰爭、暴亂、禁運等不可抗力之因素,致使計畫取消無法執行,本會得就補助案前期已執行產生之經費核定補助款,其核定方式及相關內容另行於本會網站公告。

十一、 補助款撥款及結案核銷

(一) 補助款於計畫結束並辦理完成結案核銷事宜後一次撥付。獲計畫補助者應於計畫執行結束後一個月內,檢具成果報告書、領據及補助部分之原始支出憑證正本向本會辦理結案事宜,若未完成者視同放棄。

(二) 獲計畫補助者應就受補助部分依稅法及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之規定,製作、取得合法原始支出憑證。

(三) 人事費採簽領收據報支,業務費、設備費等其餘支出須檢附發票或收據,且須清楚拍照留存購買之項目,以利費用核銷(開立統一編號名稱「財團法人王道銀行教育基金會」,統一編號 18037155),無統一編號與抬頭名稱不予核銷。涉及個人所得部分,本會將依財政部發布「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辦理扣繳。

(四) 為評鑑補助之效益,本會對補助計畫內容得進行查核,於獲計畫補助者辦理計畫期間,本會得邀請審查委員就補助案之實際執行情況、內容品質及成果效益等事項進行成果考核,必要時得要求獲計畫補助者提出計畫執行狀況之報告。

(五) 獲計畫補助者就本補助計畫如已獲得其他政府機關之補助,應於結案報告中詳填獲計畫補助狀況。

(六) 若遇天災、戰爭、暴亂、禁運等不可抗力之事由,本會得調整撥款方式,撥款方式另行通知及公告。

十二、 權利義務

(一) 主辦單位

1. 本會將協助宣傳,包括發布新聞稿、電子報、網路媒體業界等,以及印製統一規格及數量之宣傳印刷品,項目包括酷卡、摺頁、海報、立牌、大樓周邊路旗,並統一設計印製年度展覽畫冊。

2. 本會無償提供藝廊場地進行計畫成果展示,由本會與獲計畫補助者討論安排展出檔期。

3. 本會擁有獲補助計畫之公開展示、攝影、錄音、錄影、刊印出版、宣傳

(含網路)、文宣推廣品製作及使用全部或是部分圖像等相關權利。

4. 若因天災、事變等不可抗力事由,本會保留異動之權利。

(二) 獲計畫補助者

1. 獲計畫補助者應配合年度策展人所召集之會議,並依年度策展人之建議適時修改計畫內容及方向。

2. 獲計畫補助者應配合本會活動之整體規劃宣傳、推廣及行銷,核准補助款計畫之出版品或活動媒體宣傳品(包括邀請函),依本會指定方式將本會列為贊助單位,相關宣傳、記者會、座談、研習、演講及開閉幕式等重要場合,應於活動一個月前通知本會。

3. 提供宣傳相關資料供本會進行宣傳及使用。

4. 本次計畫活動之影像與相關資料,需永久無償授權本會非營利性研究、攝影、印刷、出版、展覽、影片製作、宣傳、播送、刊登網頁、獲補助作品相關之各項成效資料報告及本會指定事項之權利,作為藝術教育與推廣之用。

5. 獲計畫補助者應擔保補助之創作或作品及依計畫書辦理之各項工作,均無侵害他人權利或違反法律規定。

6. 未來獲補助之計畫作品若有移地再展或參與其他活動時,獲計畫補助者須以書面通知本會,並載明起訖日期與地點。

7. 未來獲補助之計畫作品及文宣,以實體呈現者,應加註「本作品獲王道銀行教育基金會 O 年補助」或類似文意;於數位平台呈現者,應於其作品介

紹網頁之頁面加註「本作品獲王道銀行教育基金會 O 年補助」或類似文意。

十三、 其他注意事項

(一) 申請資料概不退還,敬請自行備份存檔。

(二) 本會場地設有專業保全人員 24 小時管理出入訪客,無另外對參展作品進行投保,故展覽期間及運輸過程之保險,如有需求均由申請團隊自行負責。

(三) 本會場地僅能使用掛畫線、博物館膠、布膠及無痕膠條進行布置黏貼,其他黏膠及膠帶會造成牆面殘膠,皆不可使用。

(四) 獲計畫補助者應尊重本會之行政作業流程,如遇獲計畫補助者與本會雙方理念不合,經溝通無效,則本會擁有終止補助之權利。

(五) 獲計畫補助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會得視情節輕重,撤銷或廢止原核准之補助,並追回全部或部份補助款:

1. 檢送之申請資料或其附件有隱匿、虛偽等不實情事者。

2. 未依計畫內容確實執行或因故無法履行者。

3. 拒絕接受考核者。

4. 未經本會核准,擅自變更計畫者。

5. 其他違背法令之行為。

6. 獲計畫補助者經本會通知應繳回補助款,逾期不履行者,依法執行。

(六) 場地開放時間為週一至週五 9:00 至 18:00,國定假日休館。

2022年第十三屆「堤頂之星2.0」視覺藝術展覽補助計畫

2022年第十三屆「堤頂之星2.0」視覺藝術展覽補助計畫

十四、本辦法如有疑義或其他未盡事項,由本會解釋補充之。

本會聯絡方式:

財團法人王道銀行教育基金會

信箱: obankef.org@gmail.com

電話:(02) 8752-7000 分機 12903 陳小姐、12907 伍小姐


相關連結:


相關檔案:


堤頂之星相關競賽


延伸閱讀:


You may also like...

發表迴響

這個網站採用 Akismet 服務減少垃圾留言。進一步了解 Akismet 如何處理網站訪客的留言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