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發現森林.新視野」全國攝影比賽
⼀、活動宗旨:
⾏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屏東林區管理處轄管育樂場域,包含藤枝國家森林遊樂區、雙流國家森林遊樂區、墾丁國家森林遊樂區及林後四林平地森林園區等,具有豐富的觀光遊憩資源、獨特的⾃然景觀,是⾼屏地區饒富盛名的旅遊勝地,希望透過攝影愛好者之鏡頭捕捉⼭林之美,讓更多⼈認識森林新視野。
⼆、主辦單位:
三、參賽資格:
1. 凡愛好攝影之各界⼈⼠皆可參加。
未滿 18 歲者須有法定代理⼈之同意或由學校教師協助報名,始得報名參賽。
2. 每⼀位參賽者最多不得超過4張攝影作品參賽,同⼀張作品(包含裁切、重製、翻轉等⽅式)以投稿⼀主題為限,不得同時參與多項主題,建議⼀次將最多四張作品上傳完成。
3. 主辦單位及執⾏單位所屬員⼯,不得參加本項⽐賽。
四、徵件期間:
1. 作品徵件期間:⾃ 2022 年 11 ⽉ 8 ⽇起⾄ 2022 年 12 ⽉ 26 ⽇⽌。
2. 作品拍攝⽇期:⾃ 2018 年 1 ⽉ 1 ⽇起⾄ 2022 年 12 ⽉ 26 ⽇⽌。
五、創作主題:
以林務局屏東林區管理處轄管之森林育樂場域作為主軸,分別為以下 4 類:
1. 藤枝國家森林遊樂區
2. 雙流國家森林遊樂區
3. 墾丁國家森林遊樂區
4. 林後四林平地森林園區
在以上 4 類之範圍內的⾃然⽣態、⼈⽂、景觀為主做拍攝,參賽作品須附完整作品主題,以充分傳達拍攝照⽚時之情境。
※提醒:墾丁國家森林遊樂區不等於墾丁國家公園,若拍攝地點為後者則不予以收件。
六、徵件規格:
1. 參賽者投稿之攝影作品檔案⼤⼩需以 20MB 為上限,且須達 1,200 萬畫素以上之 jpg 檔(或 tiff),並不得插點擴檔。
2. 當作品進⼊⼊圍評審階段,主辦單位將會主動聯繫⼊圍者提供上述審核資料,假如任意變更抹去資料者或無法在三⽇內提供指定檔案格式者,該作品將被取消參賽資格。
3. 作品僅可調整亮度、對⽐度、⾊彩飽和度、裁切、拉直、修補雜點⼊塵、轉為單⾊調或⿊⽩等,但不得以後製軟體合成及改造(包括增加或減少原始影像的元素),請維持原始檔 70% 以上且需超過 1,200 萬像素之畫⾯,不符合規定者則不具得獎資格。
4. 報名時應詳細註明作品名稱、作者姓名、拍攝時間、拍攝地點及作品介紹及理念(30 字以上,300 字以內)。
七、報名⽅式:
1. 下載或閱讀「發現森林新視野」主辦單位發佈之⽐賽簡章,及填寫著作權授權同意書。
2. 填寫資料完畢後,將參賽作品寄⾄ tcworks0801@topcape.com.tw。
3. 寄件投稿時,請照以下規格書寫:
主旨內容-2022 發現森林新視野_投稿_參賽者姓名
信件內容-(以下⽂字內容請附 word 檔,檔名同信件主旨內容)
姓名/聯絡電話/參賽作品數量/參賽作品(限投 4 張)
參賽作品拍攝地點/參賽作品拍攝時間
參賽作品介紹(30 字以上,300 字以內)
作品檔案+名稱-2022 發現森林新視野_作品名稱_參賽者姓名著作權授權同意書-按照原檔名填寫完上傳即可
4. 範例如下:
⼋、評選⽅式:
1. 評選⽅式
A. 由主辦單位邀聘攝影專業⼈⼠及相關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從有效參賽作品中遴選出分級獎項作品。
B. 評選委員如認為作品未達⽔準者,獎項得予以從缺。
C. 參賽者對評審委員之評審結果,不得有任何異議。
D. 本活動受邀之評審委員不得參與徵件。
2. 評選標準
A. 主題內容(30%):作品名稱及拍攝內容與參賽主題之切題程度。
B. 構圖技巧(40%):作品構圖的表現及⼿法。
C. 攝影技巧(20%):作品攝影技巧、光影及取景等項⽬評⽐。
D. 創作理念(10%):以主題切合度、參賽作品的說明⽂字描述程度為評分原則。
九、活動獎項
1. ⾦獎:1 名,墾丁夏都沙灘酒店 3 萬等值之住宿券(含早餐及晚餐)。
2. 銀獎:1名,墾丁夏都沙灘酒店 2 萬等值之住宿券(含早餐及晚餐)。
3. 銅獎:1名,墾丁夏都沙灘酒店 1 萬等值之住宿券(含早餐及晚餐)。
4. 優選:10 名,每名贈送夏都晚餐券 4 張。
⼗、得獎公告
1. 主辦單位將於收件截⽌後,於 2023 年3⽉ 31 ⽇發佈於「林務局屏東林區管理處」之臉書粉絲專⾴及官網公告得獎者名單。
2. 參賽者應尊重評審觀點,對於評審結果不得異議,為確保⽐賽⽔準,參賽作品未達評審委員會共同認定之標準者,獎項得以從缺。
3. 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4. 本活動之獎品不得要求更換其他獎品、轉讓或折換現⾦。獎項以公佈於「林務局屏東林區管理處」之臉書粉絲專⾴及官網的資料為準,如遇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因素,主辦單位得更換其他等值獎項。得獎者同意主辦單位對所有領取或使⽤獎品之後果概無需負責。
⼗⼀、 注意事項
1. 參賽者不限定攝影設備,可使⽤相機、⼿機、平板之設備拍攝。但作品須為數位檔案,不限定使⽤數位相機所攝之相⽚,亦接受負⽚、幻燈⽚、沖印相⽚之數位掃描檔。
2. 參賽作品如使⽤空拍機進⾏拍攝,請務必遵守民⽤航空法【遙控無⼈機管理規則】。並必須保留該張作品拍攝時的衛星定位資料,若主辦單位要求出⽰該作品衛星定位資料⽽無法提供時,則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資格。
3. 參賽者「務必保留未經任何影像處理軟體後製過或⼿機內建軟體後製(如效果、濾鏡)的原始數位檔案」,以保障⾃⾝參賽權益,因主辦單位審理有後製爭議的作品時,若無法提供原始檔檢視,有權取消其資格。
4. 參賽作品以未曾公開發表者為限。公開發表者定義:平⾯出版、公開展覽、投稿過⾄線上販售之圖庫或參加其他攝影⽐賽公開發表者。但發表於社群媒體、個⼈部落格、網路論壇者則不在此限。
5. 主辦單位不接受含有任何註記以及浮⽔印的參賽作品。
6. 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無償權讓與主辦單位,不受時間、地域、次數及⽅式之限制,包括: 公開展⽰權、重製權、編輯權、改作權、散布權、公開上映權、公開⼝述權、公開演出權、公開傳輸權、公開播送權、相關⽂宣品與衍⽣品發⾏,均不另計酬;且並同意不⾏使著作⼈格權。
7. 參賽者於提交參賽作品予主辦單位之同時,仍擁有參賽作品之完整著作權以及智慧財產權利,並同意若得獎之作品永久以無償、不可撤銷⽅式授權主辦單位(主辦單位可再轉授權)以任何⾮商業形式、載體或技術(包括但不限於使⽤於網站、螢幕桌布、實體或線上之展覽、刊物、廣告、專輯、⽉曆、海報或其他主辦單位認為適合之利⽤⽅式)使⽤(包括但不限於重製、改作、編輯、公開播送、公開傳輸、再公開傳達、公開展⽰、散布與出租等⾏為)。
8. 得獎者之參賽攝影作品經評審委員會議遴選歸主辦單位收藏及展覽者,得獎者不得要求返還或撤回,主辦單位亦不須另⽀付報酬。
9. 主辦單位有權向得獎者索取作品⼤檔,以供⽇後所需。
10. 海選徵件未⼊選作品,⼀律不退選,主辦單位亦不得作任何公開或未公開的使⽤。
11. 如遇作品規格不符、參賽資格不符、檔案格式錯誤以致無法讀取等情形,進⽽影響資格或評選結果,將以棄權論,主辦單位不另⾏通知,且恕不負相關責任,請參賽者務必⾃⾏確認相關規定與檔案格式正確性。
12. 應確保資料之真實性與正確性,且未冒⽤或盜⽤任何第三⼈之資料。如有資料不實或不正確之情形,將取消參賽資格及得獎資格,已得獎相關獎勵及補助如數繳回。
13. 畫⾯均需於本處指定之森林遊樂區及平地森林園區範圍內,以⾃然現況、⾮擺佈、⼀次性拍攝。拍攝過程中務必遵守《野⽣動物保育法》,若為拍攝野⽣動物⽣態之作,拍攝過程需符合⽣態攝影倫理,包括以不誘⾷、不⽤⿃⾳、不驚嚇、不折斷枯枝及野草等最⾃然的⽅式下拍攝。為提倡⽣態保育理念,倘若參展作品經發現確係⼈為豢養、⼈為誘拍、⼈為造景等⾮正當⼿段對待野⿃或其他動植物乃⾄於⼀切⾮⾃然⽅式取得之影像,經查明屬實,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報名資格。
14. 主辦單位將於以下情況取消參賽資格,並保留取消參加者資格之最終決定權:
(1)違反中華民國法律
(2)⼲預或企圖篡改參賽過程
(3)違反公平競爭或刻意破壞,或意圖騷擾、虐待、威脅或滋擾他⼈
(4)提供任何虛假或具誤導性的資料
(5)作品含有淫穢、煽動性、誹謗、⾊情,或其他不良或不適當的內容
15. 參賽者作品需為參賽者本⼈原創作品,不得侵害他⼈智慧財產權,不得冒⽤、拷⾙、仿冒、抄襲、數據造假,不得為已獲得其他資⾦補助或參加競賽並獲補助之作品,並需擁有該作品之完整著作權,若有第三⼈對作品提出異議,並經主辦單位查明屬實者,主辦單位除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追繳獎⾦外,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16. 作品不可詆毀他⼈、引起傷害或侵犯隱私,或以其他⽅式侵犯或違反任何法律、觸及第三者利益或知識產權。
17. 參賽者應同意提供個⼈資料予主辦單位,主辦單位將遵循「個⼈資料保護法」,於本活動之特定⽬的範圍內蒐集、處理及利⽤參賽組員的個⼈資料。
18. 徵件作品若未達評審標準,主辦單位得依實際狀況酌減獎項名額。
19. 凡報名參加者,應確實詳閱簡章內容,且均視為同意遵守本簡章各項規定及認同本活動⼀切規定,本辦法若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修正補充之,若有任何更動,皆以活動網站公告為準,恕不另⾏通知。
20. 主辦單位保留⼀切檢驗原始作品/來源素材以確認其符合參賽規則的權利。
⼗⼆、 個⼈資料保護法告知事項
⾏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屏東林區管理處為辦理【發現森林新視野攝影⽐賽】,謹依個⼈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個資法)第 8 條之規定告知下列事項,請詳閱之;相關報名資亦將於活動結束後 3 個⽉內依法銷毀:
1. 本活動蒐集參賽者個⼈資料,⽬的係為進⾏本活動之報名、通知、聯繫、甄選、表揚及成果發表等作業,其蒐集、處理及利⽤皆受個資法及相關法令之規範。
2. 本活動蒐集之個⼈資料類別,如報名表單內容所列。
3. 個⼈資料之利⽤期間為本活動相關⾏政業務之存續期間,利⽤地區不限,利⽤對象為⾏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屏東林區管理處及與本單位具契約關係之第三⼈於符合蒐集⽬的之合理範圍內,依執⾏本活動所必要之⽅式進⾏利⽤。
4. 參賽者得以書⾯向⾏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屏東林區管理處請求⾏使個資法第 3 條所規定之個⼈權利,包括查詢或請求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或更正、停⽌蒐集、處理或利⽤,必要時亦可請求刪除,惟若屬⾏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屏東林區管理處依法執⾏職務所必須保留者,⾏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屏東林區管理處得不依參賽者請求為之。
5. 參賽者可⾃由選擇是否提供個⼈資料,惟參賽者若不同意提供個⼈資料時,將無法參加本活動。
⼗三、 聯絡資訊
若有任何疑問,請洽詢開譜國際開發顧問有限公司
電話: 08-7665689
投稿請寄⾄: tcworks0801@topcape.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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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發現森林新視野全國攝影比賽屏東林區管理處「發現森林新視野」攝影比賽 活動宗旨: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屏東林區管理處轄管育樂場域,包含藤枝國家森林遊樂區、雙流國家森林遊樂區、墾丁國家森林遊樂區及林後四林平地森林園區等,具有豐富的觀光遊憩資源、獨特的自然景觀,是高屏地區饒富盛名的旅遊勝地,希望透過攝影愛好者之鏡頭捕捉山林之美,讓更多人認識森林新視野。 主辦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屏東林區管理處 參賽資格: 凡愛好攝影之各界人士皆可參加。 未滿 18 歲者須有法定代理人之同意或由學校教師協助報名,始得報名參賽。 每一位參賽者最多不得超過4張攝影作品參賽。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vIS687v1DyTfXukAUreySzNFAU7gMjtV?usp=shar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