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亞運輕艇競速第三階段培訓隊選手選拔賽

2022年亞運輕艇競速第三階段培訓隊選手選拔賽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1-12-25

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輕艇協會

主辦單位電話: 02-2918-5151(黃秋譯小姐)

主辦單位Email:tpedragon@yahoo.com.tw

一、 宗旨:

為選拔輕艇競速優秀運動員,參加2022年亞運輕艇競速培訓隊第三階段訓練。

二、 比賽地點:

新北市微風運河。

三、 選拔日期:

民國111年1月7日(星期五)。

四、 選手選拔辦法:

(一) 選拔項目:以本會最具得牌項目考量,選拔各1艇,項目如下:

1、 MK2-500M(2021年輕艇競速亞洲區奧運資格賽第3名,MK2-1000M)

2、 MK1-1000M(2021年輕艇競速亞洲區奧運資格賽第5名,MK1-1000M)

3、 MC1-1000M(2021年輕艇競速亞洲區奧運資格賽第2名,MC1-1000M)

4、 上述第一名船艇選出後,成績將與110年全國運動會競速成績評比,做為培訓之依據。

(二) 選拔資格:選手需具備中華民國國籍,且已完成本會111年選手登記註冊。

(三) 報名辦法:請填妥2022年亞運輕艇競速培訓隊第三階段培訓選手選拔賽報名表,各單位不限報名人數(艇數)。

(四) 選拔人數:依據比賽成績依序選出,各項一艇。

(五) 比賽方式:依報名人數決定航道數及賽制。

(六) 報名手續:

1、 報名表請填妥並於110年12月25日前以E-mail傳送,報名費每人300元請以匯款方式繳交,合作金庫銀行(006)北新分行,帳號: 5333717-500781,戶名:中華民國輕艇協會,匯款後請來電(信)告 知,電話:(02)2918-5151。未完成報名費繳交者,視同未報名。

聯繫人:

E-mail: tpedragon@yahoo.com.tw

2、 大會將投保公共責任意外險。

3、 如未參賽,所繳費用於扣除相關行政作業所需支出後退還餘款。

4、 比賽期間大會未提供午餐便當,請各隊自理。

五、 船艇及裝備:

由各隊自備。

六、 活動日程:

111年1月7日9:00技術會議。

七、 比賽規則:

採用國際輕艇總會最新競速規則,規則中如有未盡事宜,則依審判委員會議之決議為最終判決。

八、 本辦法經本會選訓委員開會決議,報請教育部體育署核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2022年亞運輕艇競速培訓隊第三階段培訓教練選手遴選辦法

一、 依據:

教育部體育署臺教體署競(二)字第1100033812A號函辦理。

二、 目的:

遴選培訓代表參加2022年杭州亞洲運動會之選手及教練,以期許締造佳績、爭取奪牌,為國爭光。

三、 組織:

由本會選訓委員會負責有關教練及選手遴選暨培訓督導等事宜。

四、 比賽日期:

民國111年1月7日(星期五)

五、 比賽地點:

新北市微風運河。

六、 教練團遴選

(一) 條件:具國家級輕艇教練證並實際指導選手入選培訓隊者。

(二) 遴選方式:

1、 入選第三階段選手之教練為教練。

2、 K艇及C艇各至少一人。

3、 得依入選選手數多寡增聘教練。

七、 選手選拔:

(一) 資格:選手需具備中華民國國籍,且完成本會111年選手登記註冊。

(二) 選拔項目:以本會最具得牌項目考量,選拔各1艇,項目如下:

1、 MK2-500M(2021年輕艇競速亞洲區奧運資格賽第3名,MK2-1000M)

2、 MK1-1000M(2021年輕艇競速亞洲區奧運資格賽第5名,MK1-1000M)

3、 MC1-1000M(2021年輕艇競速亞洲區奧運資格賽第2名,MC1-1000M)

八、 附則

(一) 培訓隊教練(團)

1、 教練以專職培訓工作為原則,倘於培訓期間有不適任之事實,經國家運動訓練中心(下稱國訓中心)及運動人才培訓輔導小組(下稱訓輔小組)委員查核屬實者,取消其資格。

2、 為顧及本會會務正常運作與推動並遵守利益迴避原則規範,本會秘書長(含)以上人員,不得擔任教練職務。

(二) 培訓選手

1、 選手須接受教練(團)指導並依訓練計畫施訓,日常生活事項接受教練(團)及國訓中心輔導管理,倘於培訓期間有違反前述規定之事實,經查核屬實者,得取消培(儲)訓資格。

2、 除經專案核定辦理者外,未達階段標準或目標之選手,予以取消下階段培訓資格,未達最末階段標準或目標者,不予報名參賽。

(三) 入選之教練、選手(含培訓、儲訓、陪練),無故未能參加集訓或違

反集訓相關規定者,送本會紀律委員會審議後,報教育部體育署備查。

(四) 教練或選手之除名,須經本會選訓委員會討論後,送國訓中心提報訓輔小組委員會議審議通過後行之。

(五) 為確保訓練品質,入選國家代表隊成員培訓期間不得重複或同時參加該年度輕艇激流、輕艇水球或龍舟國家代表隊訓練。

九、 本遴選辦法經本會選訓委員會討論通過後,函送國訓中心提報訓輔小組委員會議審議通過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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