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第六屆全國醫學工程創意競賽
前言
即將面臨人口結構超高齡化與醫療人力短缺的需求挑戰,運用資通訊科技,研發臨床與照護上輔具,打造醫學工程應用受到關注。本競賽源起於臺北醫學大學醫學工程學院主辦之「全國醫學工程創意競賽」。透過軟硬體兩方創新應用,打造醫學工程應用。順暢病患照護作業,提昇品質,降低醫療成本。
醫學工程是實現創意的夢幻舞臺,科幻電影中的血管小機器人、外骨骼架、虛擬替身等,都在醫療上慢慢實現以幫助病患恢復健康。結合醫學與工程是守護人類健康的強力盾牌,是未來科技的聚光所在。由臺北醫學大學醫學工程學院舉辦的全國醫學工程創意競賽,提供你築夢的舞臺,分享藍圖、展示夢想。不論是一時迸出的奇想,或是深藏已久的企劃,搜尋文獻、理出脈絡,讓夢想更具體、更合理。藉由這機會,將這個藍圖讓專家為你按讚。或許,這個創意將會美夢成真。
競賽簡介
今年和往年一樣,競賽期望注入更多元的創意新思維。有助於提升國內醫療器材產業開發,以及周邊專業領域,如復健工程、復健輔具設計、醫學影像、生醫光學與雷射、運動醫學工程。透過競賽推廣醫學工程,吸引更多產、學、研界人士投入該研發之領域。如果你靈魂深處對醫學工程燃燒著創新、創意的構想及目標的話,立馬動動你手指,報名參加「全國醫學工程創意競賽」,醫學工程需要你的創新創意注入!
評選辦法與項目
高中職組
初賽
- 評標:初賽作品說明書(附件一)。
- 完成報名與上傳相關文件後,兩個工作天內主辦單位將會email隊伍編號,檔案名稱請依編號命名。
- 參賽學生須於111年09月30日(週五)下午 5點前上傳完成作品檔(格式限定:.pdf)至指定信箱sbme@tmu.edu.tw。檔名為參賽隊伍序號。
- 每位參賽者限報名一隊,每隊參賽隊伍提交作品以1件為限。
- 由主辦單位聘請相關領域之學者專家擔任評選委員,依評分項目給分。
- 預定每組挑選12件作品參加決賽,屆時將視參賽作品的品質增減名額。
- 入圍名單於111年10月07日(週五)公佈於競賽網頁,並以email通知。
- 學生團隊需檢附「授權同意書與無侵權切結書」,請自行下載檔案填寫並上傳文件掃瞄檔。
- 參賽隊伍若未依規定交件時程前繳交參賽資料及作品,將視同棄權並取消參賽資格。
初賽
決賽
- 評標:決賽作品說明書(附件三)。
- 競賽入圍隊伍須根據決賽作品說明書(附件三)製作簡報投影片,並配合競賽活動的規劃至決賽會場展示並搭配口頭報告解說理念,決賽當日詳細流程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並於本競賽網站公告。
- 決賽參賽隊伍須於111年10月17日(週一)下午 5點前上傳決賽現場簡報(格式限定: .ppt .pptx)至指定信箱sbme@tmu.edu.tw。檔名為【高中職組 001-001】,逾期者視同放棄資格。
- 預定於111年10月22日(週六)進行決賽,由主辦單位聘請相關領域之學者專家擔任評選委員進行現場評審,評分項目比重詳如附件四。
決賽
大專組
初賽
- 評標:初賽作品說明書(附件一)。
- 完成報名與上傳相關文件後,兩個工作天內主辦單位將會email隊伍編號,檔案名稱請依編號命名。
- 參賽學生須於111年09月30日(週五)下午 5點前上傳完成作品檔(格式限定:.pdf)至指定信箱sbme@tmu.edu.tw。檔名為參賽隊伍序號。
- 每位參賽者限報名一隊,每隊參賽隊伍提交作品以1件為限。
- 由主辦單位聘請相關領域之學者專家擔任評選委員,依評分項目給分。
- 預定每組挑選12件作品參加決賽,屆時將視參賽作品的品質增減名額。
- 入圍名單於111年10月07日(週五)公佈於競賽網頁,並以email通知。
- 學生團隊需檢附「授權同意書與無侵權切結書」,請自行下載檔案填寫並上傳文件掃瞄檔。
- 參賽隊伍若未依規定交件時程前繳交參賽資料及作品,將視同棄權並取消參賽資格。
初賽
決賽
- 評標:決賽作品說明書(附件三)。
- 競賽入圍隊伍須根據決賽作品說明書(附件三)製作簡報投影片,並配合競賽活動的規劃至決賽會場展示並搭配口頭報告解說理念,決賽當日詳細流程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並於本競賽網站公告。
- 決賽參賽隊伍須於111年10月17日(週一)下午 5點前上傳決賽現場簡報(格式限定: .ppt .pptx)至指定信箱sbme@tmu.edu.tw。檔名為【大專組 002-001】,逾期者視同放棄資格。
- 預定於111年10月22日(週六)進行決賽,由主辦單位聘請相關領域之學者專家擔任評選委員進行現場評審,評分項目比重詳如附件四。
決賽
新創組
初賽
- 評標:商業計劃書(附件一)。
- 完成報名與上傳相關文件後,兩個工作天內主辦單位將會email隊伍編號,檔案名稱請依編號命名。
- 參賽學生須於111年09月30日(週五)下午 5點前上傳完成作品檔(格式限定:.pdf)至指定信箱sbme@tmu.edu.tw。檔名為參賽隊伍序號。
- 每位參賽者限報名一隊,每隊參賽隊伍提交作品以1件為限。
- 由主辦單位聘請相關領域之學者專家擔任評選委員,依評分項目給分。
- 預定每組挑選12件作品參加決賽,屆時將視參賽作品的品質增減名額。
- 入圍名單於111年10月07日(週五)公佈於競賽網頁,並以email通知。
- 公司行號等營利性組織名義報名之團隊,需檢附「公司、組織競賽同意書」,請自行下載檔案填寫並上傳文件掃瞄檔。
- 參賽隊伍若未依規定交件時程前繳交參賽資料及作品,將視同棄權並取消參賽資格。
初賽
決賽
- 評標:商業計劃書。
- 競賽入圍隊伍須根據商業計劃書製作簡報投影片,並配合競賽活動的規劃至決賽會場展示並搭配口頭報告解說理念,決賽當日詳細流程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並於本競賽網站公告。
- 決賽參賽隊伍須於111年10月17日(週一)下午 5點前上傳決賽現場簡報(格式限定: .ppt .pptx)至指定信箱sbme@tmu.edu.tw。檔名為【新創組 003-001】,逾期者視同放棄資格。
- 預定於111年10月22日(週六)進行決賽,由主辦單位聘請相關領域之學者專家擔任評選委員進行現場評審,評分項目比重詳如附件四。
決賽
競賽獎項
高中職組
第一名
取一隊
第二名
取一隊
第三名
取一隊
佳作
取三隊
大專組
第一名
取一隊
第二名
取一隊
第三名
取一隊
佳作
取三隊
博而美使命獎
取一隊 (加碼獎項)
新創組
第一名
取一隊
第二名
取一隊
第三名
取一隊
佳作
取三隊
博而美使命獎
取一隊 (加碼獎項)
注意事項
高中職組 & 大專組
- 參賽隊伍應尊重評選委員之決定,對評選結果不得異議。
- 參加競賽作品應繳之相關資料延遲交件者,取消參賽資格。
- 參加競賽之初賽作品及決賽簡報投影片,皆不可露出學校及參賽者個人資料,露出之作品將予以扣分處分。
- 每人限報名一隊,可跨校組隊。
- 參賽隊伍所產生之各項資料與成果等內容,如作品說明書、簡報投影片、成品等,其一切智慧財產權歸該參賽隊伍所有,但須無償授權給主辦單位及其所指定之第三人使用,授權使用範圍限於本競賽相關與賽後的推廣展示,不得另作為營利或其他範圍使用。
- 基於非營利、推廣之目的,參賽作品如獲獎,應授權主辦單位及其所指定之第三人得無償(包含但不限於重製、散布、發行、公開展示、公開播送、公開傳輸)製作本競賽之獲獎作品集。
- 若參賽作品有參考先前作品或他人開發之軟硬體、服務等,或與他人開發之軟硬體、服務相似,應於作品中主動說明其差異性;若有使用他人原始碼或技術等,參賽隊伍應於參賽作品中主動說明並註明出處。
- 參賽作品不得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不得冒用、拷貝、仿冒、抄襲、數據造假,不得為已獲得其他資金補助或參加競賽並獲得補助之作品,不得為已商品化之產品或服務。違反「智慧財產權相關事項」第3項和第4項者不予評選,一經主辦單位發現或他人檢舉經主辦單位查證屬實者,取消參賽資格及獲獎資格,獎金及獎狀如數繳回。若參賽作品涉及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
- 參賽作品內文應為自行發想,創意來源可為各管道(報章雜誌、科幻小說、電影…等),唯作品書內文不得有抄襲或由他人代勞之情事,如經人檢舉或告發且有具體事實者,取消參賽資格,如已獲獎,則撤銷獲得之獎項,並追回獎金及獎狀。
- 參賽隊伍應同意提供個人資料予主辦單位,主辦單位將遵循「個人資料保護法」,於本競賽之特定目的的範圍內蒐集、處理與利用參賽隊伍的個人資料。參賽隊伍有權透過主辦單位聯絡信箱提出要求使用、更正、補充及刪除參賽組員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惟活動結束前提出刪除個人資料者,視同放棄參加本競賽。
- 凡參與本競賽之參賽隊伍,即視為同意授權主辦單位使用參賽作品內容與參賽組員個人肖像權,且同意參與主辦單位安排之宣傳規則,包含但不限於媒體專訪、廣編報導等。
- 參賽隊伍如違反本競賽辦法之相關規定,將取消其參賽資格,如已獲獎,則撤銷獲得之獎項,並追回獎金及獎狀。
- 入圍決賽之隊伍需全程出席本賽事賽程,若無故缺席或放棄決賽,主辦單位有權立即取消參賽資格與得獎資格,並得以追回獎金及獎狀,已領取獎金及獎狀之參賽隊伍需全數繳回。
- 得獎隊伍獲得獎金應配合中華民國稅法繳交相關所得稅。
- 如有以上未盡事宜,視當時狀況共同商議之,主辦單位保有最終修改、變更、活動解釋及取消本活動之權利,若有相關異動將會公告於網站,恕不另行通知。
- 凡參加報名者,視為已閱讀並完全同意遵守本活動之一切規定。
新創組
- 參賽隊伍應尊重評選委員之決定,對評選結果不得異議。
- 參加競賽作品應繳之相關資料延遲交件者,取消參賽資格。
- 參加競賽之商業計劃書,皆不可露出學校及參賽者個人資料,露出之作品將予以扣分處分。
- 競賽決賽為公開口頭報告,參賽團隊務必自行斟酌呈現之擁有專利或技術,機密性資料內容。
- 參賽作品可能因參與本競賽而喪失專利新穎性,影響其申請專利之權利,故請參賽隊伍特別注意,如欲為參賽作品申請專利,應於參賽前自行向智慧財產局提出申請。
- 每人限報名一隊,可跨校/單位組隊。
- 參賽隊伍所產生之各項資料與成果等內容,如商業計劃書、簡報投影片、成品等,其一切智慧財產權歸該參賽隊伍所有,但須無償授權給主辦單位及其所指定之第三人使用,授權使用範圍限於本競賽相關與賽後的推廣展示,不得另作為營利或其他範圍使用。
- 基於非營利、推廣之目的,參賽作品如獲獎,須授權主辦單位及其所指定之第三人得無償(包含但不限於重製、散布、發行、公開展示、公開播送、公開傳輸)製作本競賽之獲獎作品集。
- 若參賽作品有參考先前作品或他人開發之軟硬體、服務等,或與他人開發之軟硬體、服務相似,應於作品中主動說明其差異性;若有使用他人原始碼或技術等,參賽隊伍應於參賽作品中主動說明並註明出處。
- 參賽作品不得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不得冒用、拷貝、仿冒、抄襲、數據造假,不得為已獲得其他資金補助或參加競賽並獲得補助之作品,不得為已商品化之產品或服務。違反「智慧財產權相關事項」第3項和第4項者不予評選,一經主辦單位發現或他人檢舉經主辦單位查證屬實者,取消參賽資格及獲獎資格,相關獎項與獎金如數繳回。若參賽作品涉及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
- 參賽隊伍應同意提供個人資料予主辦單位,主辦單位將遵循「個人資料保護法」,於本競賽之特定目的的範圍內蒐集、處理與利用參賽隊伍的個人資料。參賽隊伍有權透過主辦單位聯絡信箱提出要求使用、更正、補充及刪除參賽組員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惟活動結束前提出刪除個人資料者,視同放棄參加本競賽。
- 凡參與本競賽之參賽隊伍,即視為同意授權主辦單位使用參賽作品內容與參賽組員個人肖像權,且同意參與主辦單位安排之宣傳規則,包含但不限於媒體專訪、廣編報導等。
- 參賽隊伍如違反本競賽辦法之相關規定,將取消其參賽資格,如已獲獎,則撤銷獲得之獎項,並追回獎金及獎狀。
- 入圍決賽之隊伍需全程出席本賽事賽程,若無故缺席或放棄決賽,主辦單位有權立即取消參賽資格與得獎資格,並得以追回獎金及獎狀,已領取獎金及獎狀之參賽隊伍需全數繳回。
- 得獎隊伍獲得獎金應配合中華民國稅法繳交相關所得稅。
- 如有以上未盡事宜,視當時狀況共同商議之,主辦單位保有最終修改、變更、活動解釋及取消本活動之權利,若有相關異動將會公告於網站,恕不另行通知。
- 凡參加報名者,視為已閱讀並完全同意遵守本活動之一切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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