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臺中市議長盃舞龍舞獅錦標賽暨全民運動會龍獅運動代表隊選拔

2022臺中市議長盃舞龍舞獅錦標賽暨全民運動會龍獅運動代表隊選拔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2-03-15

主辦單位: 臺中市議會臺中市體育總會臺中市政府運動局

主辦單位電話: 0930-780-508(蔡總幹事)

主辦單位Email:longshitaichung@gmail.com

一、 宗旨:

為推廣舞龍※依據舞獅運動,提昇舞龍舞獅技術水準,宏揚固有(111年03月01日議公字第1110001056號函辦理。 )國粹,藉以加強龍獅團隊聯誼及技藝切磋觀摩,並宣導節能減碳、環保愛地球觀念,特舉辦本錦標賽,並為提倡全民運動及選拔優秀運動員、教練員以籌組本市 111 年全民運動會龍獅運動代表隊,為爭取最高榮譽。

二、 主辦單位:

臺中市議會臺中市體育總會臺中市政府運動局

三、承辦單位:

臺中市體育總會龍獅運動委員會

四、協辦單位:

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體育學系

五、贊助單位:

坤修有限公司

六、比賽時間:

中華民國 111 年 03 月 29 日(星期二)

七、比賽地點:

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體育館(臺中市北區雙十路一段16號)

八、報名資格:

1. 凡臺中市熱愛舞龍舞獅運動者,均可以組隊報名參加比賽,高中組、國中組與國小組得以學校為單位組隊參賽。

2. 選拔賽人員戶籍規定:於臺中市設籍連續滿三年以上者,其設籍期間計算以全民運動會註冊起始日(即中華民國 108 年 06 月 24 日以前設籍本市者)為準。

3. 選拔賽人員年齡規定:須年滿 10 歲以上(中華民國 101 年 10 月 8 日【含】以前出生者)。

4. 選拔賽人員需親自於選手切結書上簽名,如未滿 20 歲,報名時須於切結書上監護人簽名、蓋章同意(附表一)

九、 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中華民國 111 年 03 月 15 日 23:59 止;選拔賽紙本資料收件至 111 年 3 月 25 日止。

十、 報名方法:

1. 一律採用電子郵件報名,請隊伍自行下載檔案以電腦文字輸入填寫報名表並使用 word 檔回傳。報名表請 e-mail 至: longshitaichung@gmail.com

2. 社會組即為選拔賽隊伍。

3. 詢問電話:0930780508,蔡總幹事。

4. 相關訊息請參見”臺中市體育總會龍獅運動委員會” Facebook 粉絲專頁。

5. 依據報名表提供隊職員與運動員便當乙份。

十一、 競賽項目:

可男女混合比賽,分下列競賽項目:

(一) 國小組:

1. 傳統舞龍(九節競技龍) 2. 台灣獅(單獅、多獅)

3. 南獅(單獅、雙獅、多獅) 4. 鼓藝(戰鼓組、創意鼓組) 5. 會獅規定套路(雙獅、四獅)

(二) 國中組:

1. 傳統舞龍(九節競技龍) 2. 台灣獅(單獅、多獅) 3. 南獅(單獅、雙獅、多獅) 4. 鼓藝(戰鼓組、創意鼓組) 5. 會獅規定套路(雙獅、四獅)

(三) 高中組:

1. 舞龍(規定、自選)

2. 台灣獅(單獅)

3. 南獅(規定、自選、傳統) 4. 北獅(規定、自選) 5. 會獅規定套路(雙獅、四獅)

(四) 社會組:

1. 舞龍(規定、自選)

2. 台灣獅(單獅)

3. 南獅(規定、自選、傳統) 4. 北獅(規定、自選) 5. 會獅規定套路(雙獅、四獅)

6. 客家獅(單獅)

以上比賽分為社會組、高中組、國中組、國小組等個別敘獎。各競賽項目報名報名未達二隊(含),則取消該項目比賽。

十一、 報名人數:

1. 南獅、台灣獅與客家獅項目每單位報名以 13 人為限,其中領隊、教練、管理各 1 人、運動員 10 人;以上包括替換隊員、伴奏隊員(下場人數最少 6 人,不包括保護人員;領隊、教練和管理不可擔任下場人員或協助伴奏)。

2. 北獅項目每單位報名以 13 人為限,其中領隊、教練、管理各 1 人、運動員 10 人;以上包括替換隊員、伴奏隊員(下場人數最少 5 人,不包括保護人員;領隊、教練和管理不可擔任下場人員或協助伴奏)

3. 舞龍項目每單位報名以 19 人為限,其中領隊、教練、管理各 1 人、運動員 16 人(領隊、教練和管理不可擔任下場人員或協助伴奏)

4. 鼓藝項目每單位報名以 25 人為限,其中領隊、教練、管理各 1 人、運動員 22 人(領隊、教練和管理不可擔任下場人員或協助伴奏),下場運動員人數至少達報名運動員人數的 7 成(無條件捨去),鼓至少 5 顆;擔任鑼、鈸運動員若需替換其他樂器,原樂器演藝時間至少達 4 分鐘。

5. 運動員僅限報名於同一支隊伍,例如:小花選手報名開心國小 A 隊,於同一場次不可報名開心國小 B 隊。

6. 國小組與國中組台灣獅多獅、南獅雙獅、南獅多獅報名以 19 人為限, 其中領隊、教練、管理各 1 人、運動員 16 人(領隊、教練和管理不可擔任下場人員或協助伴奏),上場限定人數(含配樂人員)係依報名人數。

十二、 競賽辦法:

1. 採用 2011 國際龍獅運動聯合會審定「國際舞龍舞獅競賽規則」、2009 年中華舞龍舞獅運動總會審定「舞獅(會獅規定套路)競賽規則」、2021 年中華舞龍舞獅運動總會審定「傳統台灣獅、客家獅競賽規則」。

2. 台灣獅比賽若設計有獅鬼、引獅員、龍鳳獅、大頭佛或殺獅等內容的助演人員時,必須於動作登記表與表演內容說明表中陳報說明,否則依規則之參賽人數不足或超出規定扣分。

3. 各比賽項目下的各種比賽,運動員角色位置可以更換,唯比賽期間(計時開始到計時結束期間)不得更換角色。

4. 國小組與國中組之傳統舞龍、南獅、台灣獅、鼓藝項目,比賽時間為 5-7 分鐘,其餘競賽項目皆為 7-10 分鐘;南獅、台灣獅比賽場地大小為 9×18 公尺。

5. 比賽制度:每項比賽均採直接決賽之最後得分進行排名。

※註 1:會獅規定套路音樂一律只用總會規定音樂。

※註 2:社會組舞龍自選套路僅可使用音樂伴奏,請參賽隊伍自行準備音樂播放。

※註 3:除規定樁陣、北獅桌外,大會不提供其他道具。

※註 4:戰鼓組比賽,依傳統規定必須使用廣東獅鑼與廣東獅鈸,違者不予計分。

十三、 獎勵辦法:

1. 各競賽項目依報名隊數錄取名次(參賽隊數 2 至 3 隊取一名,4 至 5 隊取二名,依此類推,每報名增加 2 隊則增加錄取 1 名,至多錄取 8 隊)頒發獎狀。

2. 2022 年臺中市議長盃舞龍舞獅錦標賽社會組比賽結果:舞龍與北獅項目依規定套路比賽結果;台灣獅、客家獅項目依單獅比賽結果;南獅項目依規定套路、自選套路、傳統套路三項平均得分之結果,作為推選 111 年全民運動會臺中市龍獅運動代表隊之依據。

十四、 裁判與評審:

由本會聘請合格國家級以上裁判資格者擔任之。十五、參加全民運代表隊選拔報名注意事項:

1. 報名時,運動員切結書必須由選手親自簽名,並檢附新式戶口名簿影本或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應含詳細記事,且申請核發日期應為 111 年 3 月 24 日以後者為限)每位運動員須檢附個人戶籍謄本正本(記事欄勿省略),於報名期限內郵寄至臺中市北屯區太原路三段 1349 號 5 樓之 5

(以郵戳為憑),臺中市龍獅運動委員會蔡依蓁總幹事收。未繳交者仍可報名社會組之競賽,但不具備選拔資格。

2. 運動員均須設籍臺中市並符合選拔賽人員戶籍規定。若有一員未符合,則由下一名次隊伍遞補之。

3. 凡被全國各有關協會及 109 年全民運動會判處停止比賽權尚未恢復者不得報名參加選拔(含領隊、教練、管理、選手)。

4. 身體健康情形與性別,由各參賽隊伍自行負責。

十七、 申訴及抗議:

1. 比賽爭議,如規則上有明文規定者,以裁判員之判決為終決。如發生非規則或本章程無明文規定之問題,則由審判委員會判定之,其判決即為終決。

2. 有關技術性判定問題之申訴,一律不受理;比賽進行中有不服裁判之判決時,得尤其領隊或教練向大會提出申訴,但比賽仍須繼續進行,不得停止,各單位職員及參加人員亦不得當場直接質詢裁判員,否則以棄權論。

3. 合法之申訴,除臨場用口頭向裁判長申訴外,應由該項目之領隊或教練簽名,於該項比賽結束後三十分鐘內,用書面向審判委員會正式提出,否則不予受理,並須附繳保證金新臺幣參仟元,審判委員會認為申訴理由未成立時,得沒收其保證金(附表二)。

4. 參加人員資格申訴:應用合法之申訴手續於賽前向承辦單位競賽組正式提出(附表三)。

5. 申訴以大會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最終決。

十八、 罰則:

1. 參賽團隊如有運動員資格不合或冒名頂替出場比賽者,經查屬實,取消該隊參賽資格及已得或應得之名次或分數,並收回已發給之獎牌、獎狀。

2. 各單位隊職員如有違背運動員精神之行為,例如對裁判員有不當行為、延誤比賽、妨礙比賽、擾亂會場等情事,取消該團隊之比賽資格,其情節嚴重者,得暫停其參加各種類賽事。

十九、 因 111 年全民運動會籌備處尚未公布各個運動種類競賽技術手冊,實際組隊參賽項目以籌備處公布之競賽技術手冊為依準,若本次未選拔項目經籌備處公告為比賽項目,將由委員會另行研議是否舉行選拔組隊參賽。若本選拔項目非本次全民運動會競賽項目,則不組隊參加。

二十、 參賽人員注意事項:

1. 本賽事承辦單位統一投保比賽場地之公共意外責任險。參賽運動員與隊職員之個人有關平安保險,由各所屬報名單位自行投保。

2. 參賽人員 03 月 29 日上午 8:10 報到,並於上午 9:00 準時比賽。

3. 開幕典禮於 03 月 29 日上午 10:30 進行(請攜帶單位旗及競賽器材,旗桿請自備)。

4. 單位檢錄時需攜帶身分證明文件(身分證、學生證或在學證明),並提供疫苗接踵紀錄卡(小黃卡)進行檢錄。

5. 因應 COVID-19 疫情防疫規範,場地租借確實不易,請各參賽隊嚴謹遵守賽事相關規範,若造成不便請見諒!

6. 請配合工作人員測量體溫、酒精消毒,並自行配戴口罩,確實回報出國史以供備查,同時請各參賽隊伍自行配戴口罩,做好防疫工作,保護彼此。

7. 若檢錄時有出現發燒(額溫≧37.5 度)症狀或急性呼吸道感染者,則禁止下場比賽,並建議就醫治療。

二十一、 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臨時宣佈之;本規程與競賽規則之解釋權屬臺中市體育總會龍獅運動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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