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南投市燈會徵圖

2023南投市燈會徵圖

 總獎金: 90000

最高獎金: 45000

報名時間: 2022-07-01 ~ 2022-07-31

主辦單位: 南投縣南投市公所

主辦單位電話: 049-222-2110分機361(黃先生)

壹、 活動緣由:

自2017年起,每年南投市中山公園,配合當年農曆生肖,製作迎春主燈,並在圓環處擺放副燈,設立了南投當年新地標,因此南投市燈會之舉辦,為當年度市公所之盛事,特開始籌劃明年度燈會之舉行。

貳、 活動目的:

往年市公所以同仁設計之作品創作花燈展出,今年改變方式,期望透過燈會徵圖活動,以兔年生肖為主體設計結合文化藝術、生態環境、農經生產及在地人文等元素,製作可行性高之花燈圖稿,期民眾在創作過程中,除發揮創意外同時就當地歷史文化及地方特色進行深入了解,提升人文氣息及當地認同。

參、 辦理單位:

南投市公所

肆、活動執行:

一、徵件時間:

1. 徵件期間:111年7月1日至7月31日 17:30截止收件。

2. 評選結果:111年8月15日前公布於公所官網 https://www.ntc.gov.tw/,得獎者由本單位通知,其餘不另行個別通知結果。

二、投稿方式:

參賽者請在官網 https://www.ntc.gov.tw/下載報名,將下列各表件依編號順序由上而下整理齊全,裝入信封袋內,於111年7月31日前,以掛號方式郵寄至南投市公所觀光文化課收。

  • □作品設計圖-3D正面、側面、反面等視角分別輸出A4紙本。
  • □報名表(附件1)。
  • □作品設計說明書(附件2)。
  • □著作權約定聲明、讓與及切結書(附件3)。
  • □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附件4)。
  • □資料光碟片(內含作品設計圖原始美工檔及JPG檔、報名表、作品設計說明書)。

三、作品規格說明:

限以兔年生肖為本體創作,選出優勝兩名。

1.作品須設計以總高8公尺、底座不高於1.5公尺為基礎,進行繪圖,並應能實際運用。

2.作品需為平面數位方式創作,不接受手工繪稿。

3.單件作品A4;解析度300dpi以上,分別輸出作品之正面、側面及背面之設計圖像。

4.檔案名稱命名方式: 參賽者姓名_電話號碼_作品名稱 (例: 王小明_0900222111_龜兔賽跑)。

四、評選方式及獎勵辦法:

由主辦單位組成評選委員會擔任,依據評分標準進行評選。

1.評選:組成評選委員會,就投稿作品依據評選標準(如下)進行評分。

評分項目

說明

佔比

1

主題性

命名以及其設計傳達徵選主題或在地文化精髓,並兼顧獨特性。

30%

2

創意及完整性

創意與原創性、質感整體設計與質感展現的完整度。

30%

3

實際運用可行性

製作成本,衍伸運用之實用性與便利性。

40%

2.獎勵辦法:

優選:2名,新台幣45,000元獎金、獎狀乙張。

五、注意事項:

1. 得獎者須於本所製作花燈期間,配合至花燈工廠校對兩次,檢視實體大小與圖稿比例、色彩是否得宜,另酌予出席費用。

2.參賽者寄件時請確實檢查內容,凡有資料不符規定、遺漏、提供不實、偽造變造、作品圖稿未能完整表現等,主辦單位有權不予以採用,不得異議。

3.凡參加本徵選活動者,視同認可並接受本活動辦法之各項規定。不得以不當手段爭取獲得活動之獎項。經發現違規者,將取消其參加資格。

(1) 參賽之作品需為參賽者本人之獨立創作,且並未曾公開發表、絕無侵害他人著作權等智慧財產權之情形,若有發生侵權之爭議,由參賽者自負相關之法律責任,主辦單位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如造成主辦單位之損害,得獎者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2) 主辦單位對參賽作品有權審查,投稿作品經評選委員評選後,如未達徵選需求或水平,主辦單位有權得使該獎項從缺。

a. 獎勵內容包含著作財產權讓與費,參與徵選之得獎作品,以創作者為著作人,著作人需簽署「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不行使著作人格權,並將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讓與主辦單位所有,並提供得獎作品之原始檔,主辦單位有權對得獎作品進行修改、研究、改作、重製、攝影、出版、網頁製作、公開展示、製作裝置藝術、授權製作周邊商品及發行各類型態媒體宣傳等各種權利,得獎者不得提出異議,並應配合提供相關資料(未依上述規定者,取消其得獎資格),得獎缺額之遞補與否由主辦單位決定之。

b. 本競賽得獎確定之作品圖稿,主辦單位擁有修改與後續使用權利。

c. 本得獎作品之獎金超過新台幣$20,000元(含)者,得獎者須配合相關稅率執行。中獎者若不願意提供個人國民身份證或給付得獎獎金之稅額,則視同放棄獲獎資格。

d. 得獎者須親簽獎金領據,連同身分證明文件回寄執行單位,經確認文件內容無誤後,採用匯款方式20天內撥付獎金,且代扣稅額及銀行匯款手續費逕自獎金內扣除後匯款至得獎者銀行帳戶。

e. 主辦單位對其所收到的所有投稿作品一概不予退還,創作者應自留底稿及備份。

f.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或任何更新,得於官網公告更新,不另行通知。主辦單位對於得獎作品均有授與各傳播媒體報導刊載散播之權利。

g. 參賽者應尊重評選小組之決議,除非能具體證明其他作品違反本辦法相關規定,不得有異議。

h. 如有疑義請洽049-2222110*361觀光文化課黃先生。

送件地址:54048南投市玉井街5號。

收件者:南投市公所觀光文化課收。

伍、活動對象:

全體國民。

陸、本活動主辦單位保有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活動的權利,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補充之,並不再另行通知;活動內容及獎品主辦單位保有修改及最後解釋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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