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青年視覺藝術培力徵件

2023年青年視覺藝術培力徵件

 總獎金: 150000

最高獎金: 15000

報名時間: 2022-12-01 ~ 2022-12-31

主辦單位: 國立臺南生活美學館

主辦單位電話: 06-298-4990分機6036(蕭小姐)

主辦單位Email:huihsin@mail.tncsec.gov.tw

前言

臺南生活美學館黃瓊瑩館長表示,為培力青年藝術家創作能量,提供年輕創作者專業空間展示藝術作品,自2020年起辦理青年視覺藝術培力計畫,由專業策展人策展,邀請資深藝術家與青年藝術家共同展出,藉由策展人、資深藝術家與青年藝術家的共創過程,累積青年藝術家展覽的經驗,推廣具潛力的當代藝術創作。

入選青年藝術家可獲得本館提供展覽費新臺幣壹萬伍千元整,作品將於本館行政活動館一樓 Young Show Space 及第一展覽室展出近五個月,並安排專業影音團隊拍攝宣傳及導覽影片,增加青年藝術家作品曝光機會,同時推廣當代藝術。

一、計畫目的

國立臺南生活美學館為培育青年藝術家創作能量,活絡南部七縣市藝術交流,辦理南部七縣市青年視覺藝術培力計畫。

藉由提供青年新秀藝術家創作平臺,培力青年藝術家作品展示及增強行銷能力,並增進南部七縣市藝文觀賞人口。

二、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文化部

主辦單位:國立臺南生活美學館

三、申請資格

(一)35歲以下之青年(西元1988年1月1日後出生),限中華民國國籍。

(二)目前設籍地、工作地或就學地於南部七縣市(嘉義縣、嘉義市、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金門縣、澎湖縣)者,均可提出申請。

四、報名方式

(一)網路報名:

請於截止日前完成線上報名(報名網址: https://www.tncsec.gov.tw/archive?uid=213)

(二)送件資料

1.個人資料:含基本資料、通訊方式、最高學歷、展覽經歷、獲獎紀錄、作品資料及檢附符合申請資格之文件等。

2.作品資料:請提供一組作品(以5件為限)

(1)提出作品請依序填寫作品名稱、媒材、尺寸、類型(分為平面、立體、錄像及裝置類等)、創作年代及創作理念(限500字,含標點符號)。

(2)上傳之作品圖片將用於本活動文宣設計及宣傳使用,為確保徵件及宣傳品質,請依以下檔案格式上傳:

  • 照片:檔案格式限制為20MB以下之JPG檔,解析度300dpi,尺寸至少3000x3000pixels。
  • 影像:作品長度至多5分鐘,檔案格式以MP4檔為限,300MB以下。

3.如有相關作品集結處,如Facebook、Instagram等連結,可於【補充資料】中提供相關網址(上述規定5件的作品件數不在此限)。

4.資料上傳完成報名後,無法更改資料,請確認後送出。

五、報名時間

2022年12月1日00:00至12月31日23:59止。(請於徵件時間截止前完成報名。)

六、評審時間

2023年1月。

七、評審流程

(一)資格審查:由本館業務單位進行申請者個人基本資料審查。

(二)評審方式

1.初審:由策展人及資深藝術家進行申請者作品線上審查,採投票評選。

2.複審:通過初審者,由本館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作品採不分類評審。基於尊重申請者之隱私權,審查會議不對外公開。

八、評審結果

(一)選出青年藝術家正取10名,備取2名。

(二)未達標準者,得從缺,本館保留增刪入選名額權利。

(三)入選者本館將公告於本館網站,並以電子郵件寄送各申請者。

九、獎勵方式

(一)入選之青年藝術家本館將規劃於行政活動館一樓Young Show Space及第一展覽室展出。

(二)入選之青年藝術家將分別安排一檔展覽(約5個月)展出,預計檔期(含佈/卸展)分別為

  • 第一檔:自2023年1月10日起至同年6月30日止。
  • 第二檔:自2023年7月1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

1. 每檔展覽預計展出5位入選青年藝術家。

2. 佈/卸展以各二週為原則。

3 .以上檔期及展覽安排本館保有更動之權利。

(三)入選青年藝術家可獲得本館提供「展覽費」新臺幣壹萬伍千元整,協助展出。

十、注意事項

(一)申請者所填寫或提出之資料須真實且正確,勿冒用或盜用第三人之資料。申請之作品須為本人創作,如有臨摹、抄襲等侵害他人著作權或著作權不明者,本館將取消申請或入選資格,全數追回展覽費並兩年內不得提出申請,且須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二)展覽作品運輸及佈展、卸展由入選藝術家自行負責,本館不另支付費用。

(三)入選藝術家應配合參與本館所舉辦之宣傳活動、文宣印製、影片拍攝及出版等事項。

(四)本館保留分配展出場地之權利,入選藝術家由本館委託之策展人統籌策展,並參與策展會議、遵守本館空間策展規劃。如無法遵守者,將取消展出資格,不得異議。

(五)著作權非專屬授權:

1. 入選青年藝術家須簽屬授權同意書。本授權同意書為非專屬授權,簽署後對所授權標的仍擁有著作財產權。

2. 入選青年藝術家應保證授權標的之內容並無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著作財產權及違反其他法律規定之情事,如有違反,應自負其責,並賠償本館因此所受之損害及損失。於未來發生任何異議時,概由入選青年藝術家負責,與本館無涉。若授權標的之任何內容為二人以上之共同著作,入選青年藝術家擔保已通知其他共同著作人關於本授權同意書之所有條款,並經各共同著作人全體同意授權代為簽署授權同意書。

3. 入選青年藝術家之著作財產權,非專屬、無償授權本館基於非營利目的為不限時間、地域、次數及方式之利用,以推廣及宣傳行銷成果,入選青年藝術家並同意對本館不行使著作人格權。

十一、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

得經本館修正補充之,並隨時公告於活動官網。

如有相關問題歡迎來信或來電詢問:

電話:06-2984990分機6036,推廣輔導組蕭小姐

Email: huihsin@mail.tncsec.gov.tw

本館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 09:00-12:00、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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