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斜坡上的藝術獎

2023斜坡上的藝術獎

 總獎金: 360000

最高獎金: 150000

報名時間: 2023-07-01 ~ 2023-08-31

主辦單位: 屏東縣政府

主辦單位電話: 02-2620-1999分機202(謝先生)

主辦單位Email:2023sgsyung@gmail.com

壹、 宗旨

秉持著傳承文化的理念,舉辦屏東縣-全國原住民木雕藝術創作競賽,歷經多屆,來自全國各地不同族群的藝術創作者共襄盛舉,都以原住民之精神貫穿核心價值,期望提升原住民創作藝術與技藝的創新,喚起、發揚文化生命力並充實原住民文物典藏,透過一件件作品,追尋著先民的腳印,學習生活中的藝術智慧、文化之美。為提升更多元的藝術創作風氣,鼓勵與啟發具有創新及獨特潛質的視覺藝術創作新星,特辦理 「2023斜坡上的藝術獎」全國性藝術作品徵件活動,徵件作品獲選者,可獲得獎金及獎座,並於「2023斜坡上的藝術節」活動期間進行展出。

貳、 辦理單位:

一、 指導機關:原住民族委員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屏東林區管理處、交通部光觀局茂林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二、 主辦機關: 屏東縣政府

三、 承辦單位: 橡陽科技事業有限公司

參、 參加資格:

一、 凡具原住民身分之國民或團體(成員至少1/2以上具原住民身分)皆可報名參加。

二、 參賽送審作品須為2022年(含)以後未曾於國內外任何競賽(學校除外)中發表過之原創作品。

三、 參賽作品有抄襲、重作、臨摹、冒名頂替、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或肖像權,或違反本簡章情節重大者,參賽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辧機關得逕行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三年內不得參加主辦機關舉辦之比賽。

肆、 創作媒材及規格:

一、 自古以來,臺灣南區原住民族人,排灣族或魯凱族等,皆自稱kacalisian,意思是「真正住在斜坡上的子民」,創作作品以斜坡為核心價值(山裡的子民追尋先民腳印,學習生活中的藝術智慧與文化之美,透過藝術及工藝在斜坡上永續傳衍族群人文、命脈與故事),主題不設限,請於「創作說明表」內記載500字以內,說明作品主旨、媒材、表現手法等。

二、 創作以複合媒材為主(例如:木材、金屬、石材、纖維、回收材質..等立體作品),進行藝術創作。

三、 作品原件長 寬 高之加總尺寸(含基座),不得小於150公分,亦不得超過600公分,其獲選作品將於「2023斜坡上的藝術節」展出,創作者可視需求提出作品展出布置計畫。(尺標圖如下)

尺標圖

四、 每人(團體)限報名一件作品。

伍、 參賽方式:

一、 採【電子郵件】或【郵寄書面】報名皆可:

(一) 電子郵件方式:

將報名表、身份證明文件及創作作品等電子檔,以電子郵件的方式寄至 2023sgsyung@gmail.com,並於信件標題主旨註記「2023斜坡上的藝術獎」競賽報名及參賽者姓名完成報名。

(二) 郵寄書面方式:

郵寄所有書面資料至「新北市淡水區鼻頭街1號3樓-(橡陽科技有限公司 收)」,信封請註明「2023斜坡上的藝術獎競賽報名及參賽者姓名」完成報名。

(寄出後請撥打客服專線確認是否寄送成功)

二、 請於本活動網站下載 word 報名表,填具報名並檢附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三、 報名受理期間:即日起至112年08月31日(四)止,郵寄報名者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四、 報名資料如不齊全或不符規定者,得不予受理。報名資料審查後恕不退件,送件前請自行備份留存。

陸、 活動洽詢窗口:

洽詢專線:02-2620-1999 # 202謝先生 (0953-840-205)

(服務時間:周一至周五10:30-19:30)

柒、 審查機制:

一、 初審:

由工作小組審閱參賽者報名文件後,若符合參賽資格之作品,將交由評審委員會進行初審作業。

二、 決審:

(一) 預計112年09月07日前於屏東縣政府(原住民處)官網及「斜坡上的藝術節 」FB 粉絲專頁公告通過初審入圍決審名單,請入圍決審者於決審通知後3個工作天,以電子郵件或電話回覆確認,始取得決審資格。(如未於期間內回覆視同放棄,由備取順位依序遞補)。

(二) 入圍決審者請於112年09月28日前,親自或填具委託書委託他人將參賽作品送達至指定位置(另行通知,並運費自理),經承辦單位審核參選作品無損後,給據收執,由評審委員會進行決審作業。

三、 決審作品若採寄送方式者,應注意包裝,做好安全保護,如有損壞,主辦機關、承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作品之外箱或外框請粘附標籤及作品照片,註明作品名稱、作者姓名及聯絡方式,俾利整理。

四、 未獲獎之作品於評審完成後1週內,由承辦單位辦理歸還作業(含運送事宜)。

五、 參與決審的作品如送件後,在決審公告前(10月13日),倘因故要求提前取回作品,因而影響評選作業,將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另獲獎作品需提供主辦機關現場展覽,如於展覽期間要求返還或撤回,主辦機關同樣有權利視情形取消得獎資格。

六、 有下列情況之優選作品將取消資格,並由備取者依序位遞補:

(一) 於決審名單公布日前,該作品已於國內外公開競賽中獲得獎項者。

(二) 抄襲或臨摹他人作品經查證屬實者。

捌、 評審方式:

一、由主辦機關聘任藝術領域相關專家、學者5-7人組成 評審委員會。

二、審查程序:

(一)初審:

初審評審出20件入圍決審作品(得由評審委員會調整入圍件數)。

(未達20件作品,獎項及獎金由評審會議,視參加者及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不足額」辦理)。

(二)決審:

首獎、貳獎、參獎各一,及優選3件(由評審委員會決定辦理,若有「從缺」或「不足額」則該獎金將視主辦機關或評審決定分配到其他獎項,以不超過原獎金總額為限)。

三、評分標準:

評分項目 項目說明 分數
創作理念 作品核心價值與斜坡上之精神吻合與否。 25分
創作技法 整體技術與表現手法,具體表現於作品上之呈現結果 35分
造型表現 形狀、顏色、動態或以各式幾何形態之美感的外觀表現 20分
材質媒合 不同媒材結合成立體裝置之間的相融程度。 20分

玖、 時程:

(如有變動調整,以斜坡上的藝術節粉專公告為準) :

作業階段 時程 備註
初審收件 即日起至08月31日(四)止 採電子郵件、郵寄報名
初審評選 112年09月07日(四)前 活動網站/粉專公告
決審收件 112年09月15日(五)至

112年09月28日(四)

另行公告

收件地點:文化會館

決審公告 112年10月13日(五)前(暫定) 活動網站/粉專公告
頒獎 112年10月21日(六) 於林後四林平地森林園區舉辦
展覽期間 112年10月21日至10月22日 於林後四林平地森林園區舉辦

壹拾、 獎勵辦法:

一、 首獎1名:獎金新臺幣15萬元整,獎座一座。(得獎作品由主辦機關典藏,所有權歸主辦機關。)

二、 貳獎1名:獎金新臺幣10萬元整,獎座一座。(得獎作品由主辦機關典藏,所有權歸主辦機關。)

三、 參獎1名:獎金新臺幣8萬元整,獎座一座。(得獎作品由主辦機關典藏,所有權歸主辦機關。)

四、 優選3名:每名頒發獎狀 獎金新臺幣1萬元整。

五、 佳作:每名寄送獎狀乙紙

六、 經評審委員會決議,各類獎項得從缺或不足額。

七、 優勝獎金於決賽結束後頒發,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得獎獎品或獎金金額在新台幣 20,000 元以上,得獎者必須依規定扣繳10%獎金所得額,始得領獎。

壹拾壹、 得獎作品展覽:

一、期間:112年10月21日至10月22日。

二、地點:屏東縣潮州鎮林後四林平地森林園區。

三、得獎作品(6名)提供展覽,得獎者不得於展覽期間要求返還或撤回,展覽期間不另支付報酬。

四、主辦機關於展覽期間得視各場地狀況保留佈展彈性。

五、作品展出有安全顧慮者,主辦機關得要求獲獎者親自到場協助佈展或不予展出。

六、撤件:撤展前1週通知取件,請於展覽期限屆滿後兩日內辦理撤件,非親自撤件或委託主辦機關代為撤件者,運送過程所遭致損壞,由得獎者自行負責;逾期撤件者,主辦機關得全權處理。

壹拾貳、 頒獎:

一、將於活動網站公告得獎者名單,並專函通知得獎者。

二、於112年10月21日(六)舉辦頒獎典禮。

壹拾參、 權責:

一、主辦機關對得獎者資料及得獎作品有進行教學、研究、展覽、攝影、出版、宣傳、製作成果光碟、文宣推廣品及網頁製作等任何形式使用,不受時間、地域、次數及方式之限制,得獎者應承諾不對主辦機關行使著作人格權。

二、得獎作品日後倘被查覺參賽資格不符者,主辦機關將取消其得獎資格、收回獎勵(獎金、獎座等),該得獎者並應自負法律責任。

三、主辦機關對參賽作品負保管之責,保管期間倘有受損,依保險公司鑑定之結果理賠。(保險期限自作品收件後至撤件截止日止,每件保額上限新臺幣十萬元整,作品出險時以投保金額為理賠上限。)

四、凡送件參賽者,視為同意遵守本簡章各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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