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社會甲級女子壘球聯賽

2023社會甲級女子壘球聯賽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3-02-06

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壘球協會

主辦單位電話: 02-2778-3616

主辦單位Email:ctasa902@gmail.com

壹、宗旨

提昇壘球運動水平,鼓勵縣市政府、學校、企業成立社會球隊,進而延續女壘球員運動生命,並作為 112 年度辦理培育優秀或具潛力運動選手計畫及 2022 杭州亞運女子壘球培訓隊汰選依據。

貳、組織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桃園市政府體育局

二、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壘球協會

三、協辦單位:桃園市南崁國民中學

參、競賽日期及比賽地點

一、預賽:2023 年 2 月 20 日至 2 月 23 日。比賽地點:桃園青埔慢速壘球場

二、決賽:2023 年 2 月 24 日。比賽地點:桃園青埔慢速壘球場

三、晉級賽:2023 年 2 月 23 日至 2 月 24 日。比賽地點:桃園青埔慢速壘球場

四、挑戰賽:2023 年 2 月 23 日至 2 月 24 日。比賽地點:桃園青埔慢速壘球場

*實際比賽天數及日期依報名隊數調整,以公告之賽程表為主

肆、參賽資格

一、 在本會登記有案之(甲級)運動團隊均得組隊參加,隊職員及選手每人限參加一隊,不得重複報名,否則取消參賽資格。

二、 隊員、職員每人限參加 1 隊,若重複報名者以選手優先出賽隊伍為主並請於該場賽前或賽後30 分鐘內提交切結書,否則取消該員參賽資格。

三、 國中(含)以下學生不得報名參賽。

四、 本聯賽選手報名登錄後不得轉換隊伍及更換選手及隊職員。

五、 本會主辦之 2022 社會甲級女子壘球聯賽總決賽前六名及晉級賽前二名為參賽隊伍(前述隊伍如有更改隊名,得於報名時檢附更改隊名申請書)。

六、 其餘符合參賽資格第一至四項之隊伍得報名參加挑戰賽。

七、 同一贊助單位或學校不得報名超過兩隊參賽(報名資格認定由本會審核)。

八、 外籍選手參賽需具有我國之高中(含)以上學籍。

伍、報名辦法

一、截止日期:自即日起至 2023 年 2 月 6 日止。

二、 報名方式:報名表寄至本會 E-MAIL: ctasa902@gmail.com

三、 報 名 表:如附件,請用電腦打字,需附球隊團體照及隊職員個人照。

(照片電子檔請依照報名表順序編排並且將檔名更改為隊職員姓名)

四、 報 名 費:新臺幣 2,000 元整,如未參賽,所繳報名費餘扣除相關行政作業所需支出後退還餘款。(戶名:中華民國壘球協會 行別:臺灣土地銀行長安分行 帳號:008001074394。如未參賽,所繳費用於扣除相關行政作業所需支出後退還餘款)

五、 報名人數:每隊領隊 1 名、職員 2 名、總教練 1 名,教練 2 名,選手 22 名(每場比賽下場球員以 17 名為限)。

六、 賽程編排:賽程由本會競賽組依 2022 社會甲級女子壘球聯賽成績及同屬性球隊循環賽先對戰原則編排,賽程公佈於本會網站並寄發各隊。

伍、競賽制度

一、 比賽規則:

採中華民國壘球協會出版之 2022~2025 國際壘球規則。

二、 比賽制度:

1.預賽:採單循環,積分第 1 名與第 2 名隊伍進行冠軍賽、積分第 3 名與第 4 名隊伍進行季軍賽。

2.挑戰盃及晉級賽:

a.挑戰盃報名三隊以上採單循環制度取前二名(報名兩隊以下不比賽直接參加晉級賽)與積分第 7、8 名進行晉級賽。

b.晉級賽:採單循環制,取前二名為 2023 社會甲級女子壘球聯賽參加隊伍。

三、 比賽用球:美津濃 M150 黃色比賽用球(本會審定合格)。

四、 比賽球棒: WBSC 認可之快壘比賽球棒(球棒清單更新日期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版本及 2023 年最新公告版本為依據)。

陸、計分

一、單循環賽時,勝隊得 2 分,敗隊得 0 分,總積分多者為先二、如遇積分相同時依下列各項順序決定:

1.兩隊相同,依下列順序決定排名:

(1)比兩隊對戰成績而定,勝者排名在前。

2.兩隊以上相同,依下列順序決定排名:

(1)比相關隊伍對戰失分而定,低者排名在前。

(2)若(1)仍相同,則比相關隊伍對戰得分而定,高者排名在前。

(3)若(2)仍相同,則比所有比賽失分而定,低者排名在前。

(4)若(3)仍相同,則比所有比賽得分而定,高者排名在前。

(5)若(1)~(4)項皆相同時,加賽 1 場決定,賽前 1 小時決定攻守順序。

柒、獎勵

一、團體:

1.前四名獎牌乙座、獎狀乙紙二、個人:

1.教練獎 1 名(年度總冠軍隊教練團成員)

2.MVP 獎 1 名

3.勝投獎 1 名(累計至預賽成績計算)

4.打擊獎前 3 名(打擊獎以預賽成績計算,打擊率相同時判定順序:(1)長打率較高者

(2)打點較多者)

捌、懲處:

球隊經正式報名後,不得棄權比賽,參賽隊伍之隊職員或選手,若有發生違反運動精神或未賽畢全程者依本會球隊輔導管理要點處理,並報請主管機關議處。

玖、罰則:

項次 違法行為 罰款

(新台幣)

禁賽/停權
1 球隊未遵守服裝相關規定 1,000 元整
2 在球隊休息區內及球場上使用電子設備與場外聯絡 1,000 元整
3 球隊未能於規定時間提交攻守名單 1,000 元整
4 球隊未能遵守體育場使用和維護(破壞比賽場地設施、草皮、紅土、休息區等設備)須負責恢復原狀 1,000 元整 0 至 2 場
5 未經報名登錄之人員進入球隊休息室 1,000 元整
6 使用未經合格認證的球棒 1,000 元整
7 長時間的爭吵,拖延比賽 2,000 元整 0 至 2 場
8 惡意破壞比賽用球 2,000 元整 0 至 1 場
9 隊職員、教練、球員遭判驅逐出場 2,000 元整 0 至 2 場
10 隊職員衝入比賽場內(無肢體接觸衝突) 2,000 元整 0 至 1 場
11 使用經變造之比賽用球 3,000 元整 0 至 2 場
12 蓄意觸身球 2,000 元整 0 至 1 場
13 球隊在休息區、比賽場地及園區內嚼檳榔、飲用含酒精飲料、抽菸(電子菸)、嚼菸草 3,000 元整 1 至 3 場
14 使用變造球棒 3,000 元整 0 至 2 場
15 在場內不當扔擲器具或具有挑釁裁判之行為 3,000 元整 1 至 3 場
16 對裁判比出不恰當或不尊重的手勢 3,000 元整 1 至 3 場
17 在場內朝向裁判扔擲器具 3,000 元整 1 至 3 場
18 對裁判員的不當評論、嘲諷、揶揄及辱罵 3,000 元整 1 至 3 場
19 使休息區清空,隊職員衝入場內之行為 3,000 元整 1 至 3 場
20 蓄意朝投手扔擲球棒等裝備 3,000 元整 1 至 3 場
21 被判驅逐出場卻未離開球場園區,拖延比賽 5,000 元整 1 至 3 場
22 與裁判有不當肢體接觸、意圖攻擊裁判之行為 10,000 元整 5 場至終身禁賽
23 打架、鬥毆等肢體接觸行為 10,000 元整 5 場至終身禁賽
24 對觀眾做出不尊重之行為(辱罵、揶揄、嘲諷、肢體衝突等行為) 10,000 元整 5 場至終身禁賽
25 對大會相關人員做出不尊重之行為(辱罵、揶揄、嘲諷、肢體衝突等行為) 10,000 元整 5 場至終身禁賽
26 企圖放棄或者蓄意棄權比賽 20,000 元整 取消比賽並送紀律委員會
27 不尊重比賽,違反運動道德精神 20,000 元整 取消比賽並送紀律委員會

*禁賽於該場次賽後開始執行,如為冠軍、季軍賽或該隊無下一場比賽時則當場取消該員/球隊比賽資格,並延續至本會所舉辦之賽事(最接近賽事)執行禁賽。

*懲處可連續開罰並累計罰金及禁賽場次。

*罰金須在賽事結束一周內繳清,未繳清者不得參加本會各級賽事及擔任職員。

*隊職員被驅逐出場或遭到禁賽,則必須立即離場,不得留在場內或坐於看台上,亦不得於下一場比賽出賽,被禁賽之隊職員均不得到球場,若違反規定經查違規屬實(錄影、照相、人證),將再提報本會紀律委員會加重議處。

*如對懲處有疑慮者請在接獲通知一天內提出申訴並繳交相關佐證資料及保證金,申訴期間不得出賽。

壹拾、抗議:

比賽之一切申訴必須當場解決,否則不予受理。

壹拾壹、比賽附則

一、教練、球員應攜帶身份證明文件(具有身分證字號及清楚大頭照之證件)以備查驗。

二、 大會有權隨時檢查隊職員身份,如有冒名頂替者將沒收賽事且不退還報名費、取消該隊本次參賽權力及成績(如進複賽不另行遞補),並提報本會紀律委員會議處。

三、 如遇風雨、燈光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因素,則賽程順延,未賽滿 5 局則予以保留(登錄名單不可更換),滿 5 局(含 5 局上後攻球隊領先)即裁定比賽。

四、 限時之場次於進攻期間時間到仍須完成該半局之進攻;若後攻球隊落後則須完成該局。

五、 大會可因應情況更改、提前、延後比賽時間、日期或暫停比賽,球隊不得異議。

六、 領隊會議結束後不可更改隊職員名單。

七、 賽前 30 分鐘提出攻守名單,電視轉播場次須在 1 小時前提出,如遇連續出賽隊伍例外。

八、 只限教練及球員擔任跑壘指導員,並僅教練具有比賽指揮調配權,各隊所報之管理、防護員等非教練、球員者不得擔任跑壘指導員。

九、 如球隊需提出抗議、換人等請由攻守名單上簽名之教練出面提出。

十、 賽前確認攻守名單由攻守名單上簽名之教練出面確認。

十一、 球隊換場以 1 分鐘為限,如遇電視轉播場次則不限制。

十二、 球場內嚴禁全體隊職員飲酒(含酒精之飲料)、吸菸(含電子菸)、嚼菸草、嚼檳榔、啃食瓜子及破壞大會賽事形象行為者,如遭發現將立即沒收該場比賽並裁定該隊輸球比數為 0:7(無論當下比數,局數)。

十三、 球棒未經本會檢驗合格者請主動提出以便檢驗。

十四、 非比賽隊之隊職員勿進入選手休息區內,入場家屬觀眾進勿進入球員休息室,第一次發現將先警告,再犯者將驅逐總教練出場,如再犯者將立即沒收該場比賽並裁定該隊輸球比數為 0:7 (無論當下比數、局數) 。

十五、 為響應環保,賽前賽後如需冰敷請自備冰敷袋及彈性繃帶,大會不提供塑膠袋及膠膜。

十六、 大會提供每場比賽球隊礦泉水乙箱。

十七、 比賽球隊球衣先守隊為深色系;先攻隊為淺色系且兩隊色系不相近為原則;如顏色接近者以先守隊為主,先攻隊伍必須做更換;進入複賽請兩套球衣都攜帶;如有疑問請於賽前 1 小時向大會提出。

十八、 比賽球衣需有明確中文或英文隊名,球褲依 WBSC 最新規定長短褲皆可,場上球員需統一。

十九、 緊身衣、內搭衣及緊身褲顏色需統一,上場球員不必全部都穿以及長短不拘。

二十、 如有使用手臂袖套時需兩手相同顏色,禁止僅單手佩戴。

二十一、 球場設備遭受球隊人員於非正常使用情況下損壞由該隊負責賠償,大會一概不負責。

二十二、 比賽開始之預定時刻未能出場者視同棄權(如遇不可抗力之事實,經大會認定者除外)。

二十三、 總教練、教練等隊職員除了需提出暫停時,不得隨離開壘指導區及球隊休息室,如踏入場內或離開壘指導區經警告而再犯者視同提出一次暫停。

二十四、 球隊對於該壘側區啦啦隊有不滋事之責,如有重大違規者將連同總教練驅逐出場。

二十五、 本壘後方延伸至一、三壘壘包側禁止架設攝影器材以及禁止非大會工作人員於該區活動,違者連同該隊總教練驅逐出場並沒收器材於該場次結束後歸還。

二十六、 違反運動道德精神,怒罵裁判及不尊重比賽者將立即沒收該場比賽並裁定該隊輸球比數為

0:7(無論當下比數、局數)並提報本會紀律委員會。

二十七、 球隊如有任何一場棄權,將取消該隊已賽成績(如已進入複賽則不另行遞補)及繼續比賽資格外,並提報本會紀律委員會議處。

二十八、 如果抗議並非比賽的行動,則必須以書面方式、隨附規定的保證金向該場監場裁判提出,書面說明抗議、解釋理由並假設應用於抗議上的處分方式。

二十九、 凡比賽時發生壘球規則或本規程無明文規定之問題,由大會召集競賽組及裁判組會商決定之,其判決即為終結。

三十、 參加本會辦理活動時發生性騷擾案件之申訴管道:

i.電話:02-2778-3616

ii.傳真:02-2778-3624

iii.電子信箱: ctasa.taiwan@msa.hinet.net

壹拾貳、運動禁藥管制注意事項及相關規定

一、選手注意事項

(一)參與協會辦理賽事之選手均可能被抽測到藥檢。

(二)參與協會辦理賽事之選手如因治療用途而必須使用禁用清單上之禁用物質或禁用方法時,須向財團法人中華運動禁藥防制基金會申請治療用途豁免。

(申請網址: https://www.antidoping.org.tw/tue/

(三)本次賽事之治療用途豁免申請截止日期為 1 月 20 日。

二、禁用清單

(網址: https://www.antidoping.org.tw/prohibited-list/)

三、採樣流程

(網址: https://www.antidoping.org.tw/testing-procedure/)

四、其他藥管規定

(網址: https://www.antidoping.org.tw/regulations/)

壹拾參、本競賽規程經教育部體育署 112 年 1 月 13 日臺教體署競(三)字第 1120001061 號核准辦理,修正時亦同。


相關連結:


相關檔案:


社會甲級女子壘球聯賽相關競賽


延伸閱讀:


You may also like...

發表迴響

這個網站採用 Akismet 服務減少垃圾留言。進一步了解 Akismet 如何處理網站訪客的留言資料